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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 [1]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有助于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也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乡村”是具有高度中国特色的实践性概念,它蕴含了法治的一般理念,也涵盖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对法治的制约与支撑,由此在实践层面深入分析法治乡村建设乃至乡村社会治理的现实机制,有助于准确定位法治乡村建设的行动路径。

法治乡村的一个重要侧面是乡村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化。实地调研发现,乡村矛盾纠纷化解的方式和途径有多种,主要依据不同类型乡村矛盾纠纷来决定。乡村矛盾纠纷化解的目的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基层政府的党政体制优势为基层社会稳定提供了体制基础,但法治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基层政府如何采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依然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占据重要位置。通过具体分析不同矛盾纠纷的性质及其化解方式和策略,可以具体分析法治融入乡村矛盾纠纷化解的行动路径。

结合乡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治理实践,可以发现乡村矛盾纠纷综合治理生产了一种内在秩序。乡村内在秩序生产本质上是一种治理机制,这种治理机制需要依靠法律,但更加强调与法律以外其他手段综合利用,侧重各种措施配合与协同。区别于国家法律所代表的外在秩序,这种内在秩序具有弱法律性、强协同性和强治理性。内在秩序生产是乡村社会综合治理实践多方面的产物。乡村社会的内在秩序生产意味着法律在乡村社会发挥作用过程中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在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必须注意乡村社会内在秩序的生成机制,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乡村社会的内在秩序生产中。充分注意乡村社会的内在秩序,也是乡村司法过程中必须关注的现实问题,尤其是人民法庭在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法治秩序过程中,需要注意这种内在秩序背后的社会环境和结构。

当前转型期乡村社会,基层群众对法律需求越来越高,但与此同时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非均衡分布。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城乡供给不均衡的背景下,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心理结构还存在,这也是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需要直面的问题。法治乡村建设背景下,准确理解信访法治化,全面把握依法分类治理基层群众信访矛盾纠纷和利益诉求与坚持群众路线之间的张力,是实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关键。当然,群众信访诉求存在不同类型,依法处理不同类型信访利益诉求本身也存在诸多现实困境,这也涉及法治手段与走群众路线之间的调和。

只有准确把握法治融入乡村社会治理的治理机制,才能寻求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路径。为了有效回应法治融入乡村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和问题,本书试图结合法治乡村建设的最新要求,从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创新人民法庭参与法治乡村建设路径以及构建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治理模式等角度探索法治乡村建设的行动路径。

从现实层面看,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既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创新,也是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基于实地调研发现,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是一项系统性和协同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工程,涉及县域社会综合治理的多方面财力和人力投入。其中,农村骨干“法律明白人”培养是重点工作,通过抓住乡村社会的“关键少数”,能够带动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培养目标来看,培养“法律明白人”目的是激励“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然而在培养路径和方式层面,当前也存在一些现实困境,例如面对农村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法律宣传方式无法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相适应等问题,还需要根据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改进“法律明白人”培养模式和方式,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从而为实现法治乡村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人民法庭是法治乡村建设中法治供给的主体性力量。人民法庭通过采用巡回法庭、以案释法、田间审判等方式“送法下乡”,目的是推进国家法律在基层社会落地。本书试图结合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中的现实定位,梳理乡村社会的人民法庭在不同时期的职能定位和结构演变,并分析乡村司法的社会环境和结构制约,以全面把握乡村人民法庭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最后试图从体制和制度层面提出人民法庭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优化路径,以最大限度释放人民法庭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的能量。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这也就意味着法治乡村建设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下贯彻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原则。从法理的角度看,乡村社会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融合”体现了法律的空间、文化以及善治之维,这三重维度为构建“三治融合”治理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其中法律的善治之维也是乡村社会“三治融合”的最终目标。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需要根据具体村庄实际总结提炼路径,才能逐渐形成示范效应。本书试图结合村庄“三治融合”的典型经验分析党建引领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融合”的现实路径,探究其与不同村庄内生的治理资源和治理方式的逻辑关联,分析法治乡村建设中农村基层党建引领的不同模式,以提炼一般路径。


[1] 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74页。 fpJdkptC0/R6KbrpEhhvJR+lrLyyzTg3xbmmOEjuTAHYcZNGbQ/+sk7tKeRALX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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