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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教乐所

教乐所是宋代出现的音乐管理机构之一。尽管北宋末期及南宋时期均有教乐所存在,但仔细考察,北宋教乐所与以后南宋时期之教乐所在乐府功能、设置意义上均大为不同。

北宋教乐所成立于徽宗宣和年间。据宋人张知甫《可书》:“宣和间,置教乐所、行幸局、采石所、应奉司,皆以执政内侍主之。至靖康初,道君降诏悉罢。”成立于宣和年间的教乐所,由内侍执掌其事务,靖康初被废罢。而此时作为宫廷宴乐机构的教坊依然存在,教乐所又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呢?又据《宋史》卷一百二十九及南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五:“(宣和)七年十二月,金人败盟,分兵两道入,诏革弊事,废诸局,于是大晟府及教乐所、教坊额外人并罢。” [63] 在金人入侵之后,北宋教乐所于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与大晟府、教坊额外人等一起被废罢。似乎教乐所的设立与教坊额外人的出现存在一定的关系。那么教坊额外人应为哪一类人?从字面推测,应为那些与教坊乐人一样,以其艺术才能服务于宫廷,但又非教坊正式编制的艺术家。他们应是从民间甄选,临时服务于宫廷的乐人。这些人在演出前,应有相应的宫廷礼仪培训,并应按照宫廷演出的要求进行演出前的训练。而教乐所的职责很可能就是实施这些前期培训和训练。从教乐所由执政内侍主掌的情况来看,这一推测也是合理的。那么这种从民间选出乐艺人进入宫廷进行服务的情况有没有呢?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五十二:“(靖康元年)又御笔:‘将赵元奴、李师师、王仲端及曾祗应于娼优之家,并袁陶、武震、史彦、蒋翊、郭老娘逐人家财籍没,并内侍省官、道官、药官曾经特赐金银许系金带人,及杨球、张补、姜尧臣、李宗宝、张师宝、李宗振、宋晖、董庠金银,并仰聂山、何卤、周懿文、李光只令直取。’十五日圣旨:‘应有官无官诸色人,曾经赐金带,并自陈纳官。’” [64] 事实上,赵元奴、李师师、王仲端等民间艺人都曾经作为祗应人服务于宫廷,并且“有官无官诸色人”都曾被赏赐过,这些所谓的无官人员,很可能就是所谓的“教坊额外人”,他们进入宫廷演出,在对宫廷礼仪规定、演出要求不熟悉的情况下,需要有专门机构对其进行培训,这个培训机构可能即为教乐所。

当然,由于现存史料中缺乏有关北宋教乐所活动的记载,故而其具体职责无法详考。仅据宣和年间教乐所与教坊并存的情况及教乐所与教坊额外人一起被废罢的史实,还有之后南宋教乐所实际为教坊之遗构的事实,我们大致可以推测,宣和年间,民间艺术蓬勃兴起,民间艺人的演出水平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为了便于朝廷征召民间艺人为宫廷娱乐活动服务,特成立了教乐所负责该项事务。这些被征召的民间艺人被称教坊额外人,教乐所负责他们的日常管理,配合教坊参加宫廷举办的各类演出活动。

成立于教坊被废罢之后的南宋教乐所,其功能与北宋教乐所完全不同,它实际上是教坊的替代者,履行此前教坊之职能。据《宋史》卷一百四十二:“高宗建炎初,省教坊。绍兴十四年复置,凡乐工四百六十人,以内侍充钤辖。绍兴末复省。孝宗隆兴二年天申节,将用乐上寿,上曰:‘一岁之间,只两宫诞日外,余无所用,不知作可名色。’大臣皆言:‘临时点集,不必置教坊。’上曰:‘善。’乾道后,北使每岁两至,亦用乐,但呼市人使之,不置教坊,止令修内司先两旬教习。旧例用乐人三百人,百戏军百人,百禽鸣二人,小儿队七十一人,女童队百三十七人,筑球军三十二人,起立门行人三十二人,旗鼓四十人(以上并临安府差)。相扑等子二十一人(御前忠佐司差)。命罢小儿及女童队,余用之。” [65] 教坊于绍兴末被废罢以后,经孝宗君臣商议,决定不再建立正式的宴乐演出机构,朝廷用乐时只需临时征召市井艺人即可。乾道之后,与金使往来的用乐也临时征召市井艺人担任,演出前仅需由修内司负责排练二十天。“点集”临时乐员的事务由临安府和御前忠佐司两个部门共同负责。又据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绍兴年间,废教坊职名,如遇大朝会、圣节、御前排当及驾前导引奏乐,并拨临安府衙前乐人,属修内司教乐所集定姓名,以奉御前祗应。” [66] 同书卷三:“初八日,寿和圣福皇太后圣节。前一月,尚书省、枢密院文武百僚,诣明庆寺启建祝圣道场,州府教集衙前乐乐部及妓女等,州府满散寿进仪范。向自绍兴以后,教坊人员已罢,凡禁庭宣唤,径令衙前乐充条(修)内司教乐所人员承应。” [67] 教坊被废罢之后,以前诸如“大朝会、圣节、御前排当及驾前导引奏乐”等由教坊负责的演出事务,改由修内司教乐所负责,乐人则由临安府临时调拨。综合以上两例来看,南宋教乐所成立的时间应该在孝宗朝的隆兴、乾道年间;教乐所隶属于修内司管辖;其职责包括临时乐员的姓名集定、差用前的培训演练、演出期间的管理等事项。

根据现有可考资料来看,由南宋教乐所负责组织和管理的乐府机构称为“乐部”或“教坊乐部”,按时间又可分为乾淳时期的乐部与理宗朝的乐部。据《武林旧事》卷四乾淳教坊乐部条,乾淳乐部的乐员可分为五个部分,即德寿宫的乐人、临安府衙前乐人、和顾、前钧容直乐人、前教坊乐人。其中属于德寿宫的乐人有三十三人,临安府衙前乐的有一百一十七人,和顾有一百五十七人,前钧容直十三人,前教坊十三人。 [68] 在这五部分乐人中,属于前钧容直与前教坊的分别只有十三人,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原先两个最重要的宴乐机构对乾淳乐部的影响已微乎其微。乾淳乐部人员中人数最多的为“和顾”,亦称“和雇”。据《梦粱录》卷十三:“然虽差役,如官司和雇,支给钱米反胜于民间雇倩工钱,而工役之辈,则欢乐而往也。” [69] “和雇”指以雇用的方式役使人力。乾淳教坊乐部中的和顾乃指朝廷以雇用的方式从民间招募乐人,为宫廷演出活动服务。和雇乐人在乾淳教坊乐部中占到了总人数的近一半。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南宋中后期城市商业的蓬勃发展关系密切。在此大背景下,一方面,民间艺术得到了相当的发展,民间艺人在表演技能以及创作技巧等方面已具备了较高的艺术水平,甚至可与宫廷乐人媲美;另一方面,在城市商业发展的推动下,艺术生产的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艺术生产者的社会地位也随之发生了相当的改变。在这五部分乐人中,人数排第二位的为临安府衙前乐人,所谓“衙前”乐人,据宋陈旸《乐书》卷一百八十八记载:“又有亲从亲事营之乐及开封府牙(衙)前诸工,凡天下郡国皆有牙(衙)前乐营,以籍工伎焉。” [70] 又据《宋史》卷一百四十二:“又有亲从亲事乐及开封府衙前乐,园苑又分用诸军乐,诸州皆有衙前乐。” [71] 乃指服务于各级地方政府机构的乐人。由于这一部分人群的社会地位与民间艺人比较相似,所以他们在乾淳乐部中占有的较高比重这一情况,也是当时民间艺术蓬勃发展的又一佐证。值得一提的是,这五部分乐人中还有一部分来自德寿宫。在乾淳年间,德寿宫是宋高宗禅位后的居所,据《梦粱录》卷八:“德寿宫在望仙桥东,元系秦太师赐第,于绍兴三十二年六月戊辰,高庙倦勤,不治国事,别创宫廷御之,遂命工建宫,殿扁德寿为名。” [72] 德寿宫在望仙桥以东,原为秦桧的府第,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高宗禅位后,移居于此。又据《朝野遗记》:“长秋所生母,旧隶德寿为乐部,以久次出适于外。” [73] 德寿宫设有自己的乐部,是专为成为太上皇的高宗成立的娱乐服务机构。乾淳教坊乐部的此一部分即由服务于德寿宫的乐人组成。乾淳教坊乐部的五个组成部分合起来共计三百三十三人,与教坊鼎盛时期的规模相当,这正好印证了宋周密《武林旧事·序》中“乾道、淳熙间,三朝授受,两宫奉亲,古昔所无。一时声名文物之盛,号‘小元祐’” [74] 的说法。

乾淳乐部的内部架构。乾淳乐部借鉴原教坊的架构,按乐器及艺术类别分为若干色。据《武林旧事》卷四乾淳教坊乐部条,这些“色”包括杂剧色、歌板色、拍板色、琵琶色、箫色、嵇琴色、筝色、笙色、筚篥色、笛色、方响色、杖鼓色、大鼓色、舞旋色等十四个色。在乐部内部,还按协作情况,将乐人分成了若干演出小组:杂剧分为四“甲”,包括“刘景长一甲八人”“盖门庆进香一甲五人”“内中祗应一甲五人”“潘浪贤一甲五人”。每甲中有戏头、引戏、次净、副末等四种角色类型。筑球“军”分成了左右两军,每军十六人。“杂班”一个组合,共三人。“小乐器”一组,共四人。“鼓板”二“火”,包括“衙前一火”四人,“和顾二火”七人。“马后乐”一组,共十三人。从乾淳乐部内部演出小组的划分情况看,孝宗乾淳年间的艺术生产分工已得到进一步深化,戏剧等艺术形式也进一步走向成熟,艺术表演的形式也较以往更加丰富。

乾淳乐部的管理与乐官。教坊大使是乾淳乐部中最高级别的乐官。据周密《武林旧事》卷四记载,当时的教坊大使田正德,为德寿宫乐人,属乐部筚篥色的乐员。另据同书记载,他还担任马后乐的演奏人员以及拍板色的内中上教博士。依此看来,教坊大使一般应有相应的音乐从业人员背景,精通业务又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应属于乐部中的业务骨干之类。

乾淳乐部又有内中上教博士若干人,按色置一到五名不等。据《武林旧事》卷四:“内中上教博士:王喜、刘景长、曹友闻、朱邦直、孙福、胡永年(各支月银一十两),杂剧:王喜、侯谅、吴兴福、吴兴、刘景长、张顺,拍板:田正德、谢春泽,琵琶:胡永年,舞:刘良佐,嵇琴:曹友闻、杨春和,筝:朱邦直,方响:齐宣,笙:汤士成,蓁:刘运成,筚篥:孙庆祖,笛:孙福、时宝。” [75] 依此看,中上教博士应是每色设置的教授技艺的人员,负责本色的艺术指导工作。

乾淳乐部还设有“逐色部头”十六人,从职务名称判断应为十四色以及乐部其他内部单位的负责人,相当于以前教坊中的部头一职。从“逐色部头”的名字也都出现于各色中的情况判断,“逐色部头”也由乐工担任。

除乾淳乐部之外,理宗景定到度宗咸淳间的乐部为教乐所管辖下的另一可考的乐部。据《武林旧事》卷一,理宗朝的乐部也分为杂剧色、歌板色、拍板色、琵琶色、箫色、嵇琴色、筝色、笙色、筚篥色、笛色、方响色、杖鼓色、大鼓色、舞旋色等十四个色,十四色的人数计一百五十一人。 [76] 又据《梦粱录》卷二十:“景定年间至咸淳岁,衙前乐拨充教乐所都管、部头、色长等人员,如陆恩显、时和、王见喜、何雁喜、王吉、赵和、金宝、范宗茂、傅昌祖、张文贵、侯端、朱尧卿、周国宝、王荣显等。” [77] 教乐所所设的乐官有都管、部头、色长等,由来自衙前乐营的乐人担任。又据《朝野类要》卷一:“绍兴末,台臣王十朋上章省罢之。后有名伶达伎皆留充德寿宫使臣。自余多隶临安府衙前乐。今虽有教坊之名,隶属修内司教乐所。然遇大宴等每差衙前乐权充之,不足则又和雇市人。近年衙前乐已无教坊旧人,多是市井歧路之辈。” [78] 南宋后期,教乐所的人员构成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教坊旧有乐人的减少,衙前乐与和雇的乐人成了教乐所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作为地方音乐机构的衙前乐,发展至后期也大部分由“市井歧路之辈”组成。可见,在宫廷燕乐衰落、民间音乐方兴未艾的宋代末期,教乐所这个原先深居宫禁的御用音乐管理机构最终变成了一个以高水平的民间艺人为主体的松散的宫廷演出管理机构。整体来看,尽管这一时期的教乐所无论从结构还是乐官设置上,均以前教坊作为模仿的对象,但其规模与人员构成的层次等则早已无法与昔日之教坊相提并论。

可见,南宋教乐所为后教坊时期南宋朝廷燕乐的中枢机构,它活跃于教坊废罢后的南宋中、后期。教乐所没有固定的乐员编制,朝廷需要用乐时,临时从其他音乐机构抽调乐员、从民间征召艺人组成类似于前教坊的乐部进行排练、演出。教乐所的职责是先期点集乐员,并组织乐员进行演出前排练、对乐员进行演出中的管理等。教乐所的出现是教坊体制衰落的必然结果,也是当时民间艺术蓬勃发展的一个最好体现。

总之,教乐所在北宋和南宋均存在过,但两者的职能是不同的。北宋教乐所与教坊并存,其作用是将民间艺人演出引入宫廷,是宫廷宴乐艺术的补充,显示了北宋末期民间艺术的发达和城市市民文化的兴盛。而南宋教乐所则是在教坊被废罢后设立的,它是教坊这一宫廷最重要的宴乐机构的替代者,是在民间艺术兴盛的大背景下出现的新事物,这一方面反映了偏安一隅的形势下南宋国力的衰弱,另一方面也是市民艺术走向昌盛的体现。 5iVm7HN1B61NBS7SC3ZORVsUAj+NijyR7crFbSgTfDNDNuDfYA52L5m4kQuC2C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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