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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民族问题

按照“两个民族”理论的设想,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无论地区、种族、语言、文化等,都属于同一个民族。这种给予宗教认同的民族划分标准,忽视了巴基斯坦国家中各个民族的特性,因此必然导致实践中的一系列问题,这给巴基斯坦的国家建设带来严峻的挑战。

一 巴基斯坦的地方民族主义问题

巴基斯坦最主要的民族问题是巴国内各个地区的地方民族主义,严重影响了巴国家安稳和经济发展。20世纪50年代,东巴基斯坦掀起的民族主义问题,导致后来孟加拉国的独立,便是该问题最典型的一例。

20世纪50年代,为了解决在地理上并不接壤的东西巴基斯坦两个地区管理上的不便,巴政府曾推行“一个单元”政策,将西巴基斯坦诸省份合并为一个省。这项政策成为后来巴地方民族主义运动的导火索。旁遮普人是“一个单元”政策最大的受益者,而其他民族的利益却受到减损。此后,即便“一个单元”政策在20世纪70年代被终止,巴建国时设立的行政区划被恢复,但“一个单元”政策在地方上所引发的民族情绪却很难缓和。诸如信德人、俾路支人以及旁遮普省的萨莱基人所发起的民族主义运动,都是这一政策所导致的结果,它们在巴国家政治生活中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一)信德民族主义运动

信德人视本民族文化起源于印度河流域,并对本民族的文化与语言有着强烈的自豪感。印巴分治之前,印度教徒在信德省的城市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他们掌握着地区的经济命脉。然而,分治之后,他们则被迫离开本省,迁徙至印度。与此同时,操乌尔都语的印度穆斯林则迁入信德省,他们自称穆哈吉尔人(Mohajirs)。穆哈吉尔人填补了信德省内由于印度教徒的离开所留下的空缺。1948年,信德省的卡拉奇被确定为巴基斯坦国家的首都后,由穆哈吉尔人和旁遮普人构成的新兴资本家阶层逐步掌控了卡拉奇的经济命脉。如今,卡拉奇是巴基斯坦最为繁华的城市,大量工商业资源集中于该市。不过,信德省其他地区新党人的生活却很贫困。

尽管信德省缴纳税额占国家税收相当大比重,但鉴于信德省相对较少的人口,返还的很少。信德地区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文盲率高达65%,公共卫生服务则近乎缺失。大部分在信德的工厂和企业不属于信德人所有。军队和征服机构中的信德人大概只有5%的代表率。 此外,巴基斯坦政府在印度河上游旁遮普省内修建大坝与运河,对下游信德省的水资源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信德民族主义运动领袖古兰·穆尔塔扎·沙·萨义德(Ghulam Murtaza Shah Syed)曾是国父真纳“两个民族”理论的积极倡行者。巴基斯坦独立后,他又转而开始推动信德自由运动。信德民族主义者可以分为三个派别:其一为要求独立的极端派,追随萨义德的理念,主张完全从巴基斯坦独立;其二为温和派,该派别主张在国家内部获得自治权;其三为封建力量,掌控了信德省的农村地区,该派别虽然在信仰上认同信德民族主义,但是更在意保持现状,维护既得利益。 萨义德去世后,信德自由运动演变成十多个要求从巴基斯坦独立的政治团体。这些政治团体包括信德省国民阵线(Jeay Sindh Qaumi Mahaz)、信德联合阵线(Jeay Sindh Muttahida Mahaz)、信德民族主义党(Jeay Sindh Qauparast Party)、信德联合党(Sindh United Party)等。其中,信德联合阵线是目前最为极端的民族主义组织。2002年后,信德省内部发生了多起针对铁路和政府机构的炸弹袭击。近年来崛起的军事化组织信德斯坦自由军(Sindhudesh Liberation Army)是信一支德联合阵线的地下军事组织,该组织宣称对诸多暗杀活动负责。 巴基斯坦政府密切关注着信德民族主义团体在信德省内的活动,然而军警不加区别的反制措施,导致信德省分裂主义者更加强硬的反弹。信德省的安全状况进一步恶化,成为巴基斯坦政府无法回避的问题和困局之一。

信德民族主义的发展极大地加强了信德人的民族认同,然而,信德省从巴基斯坦脱离并独立的可能性并不大。这是因为民族主义内部派别林立,缺乏凝聚力;此外,人民党这一巴国家的主要政党在信德省内的力量相当强大,使得力量本就较为分散的民族主义难以与之匹敌。

(二)俾路支民族主义运动

俾路支省位于巴基斯坦西南部,与阿富汗和伊朗接壤。印巴分治时,俾路支省的卡拉特邦拒绝加入巴基斯坦,从而引发该省的民族问题。巴政府企图以武力强行吞并卡拉特,却导致了1948年的民族起义。而到了1958年,出于对“一个单元”政策的反对,俾路支人又再度发起了起义。 类似的武装冲突,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才逐渐趋于缓和。

俾路支省是巴基斯坦人口最少的省份。而在巴基斯坦议会和中央政府中,该省的代表也很少。俾路支省的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水平也都落后于巴基斯坦其他省份。尽管该省占据巴基斯坦国内大部分的海岸线,也拥有极为丰富的自然资源,但俾路支人却未能从中获益。民族主义者认为,政府对天然气开采使用费的分配带有歧视性质,其他省份所获得的开采使用费的利率要高于俾路支省,而获得的天然气补助相应也更高。 此外,天然气工业中较高收入的岗位也被外省的劳动力占据。另外,中国在俾路支省进行的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如瓜达尔港项目,以及连接卡拉奇的高速公路项目,常常成为民族主义者攻击的目标。民族主义运动领袖往往声称,这些项目并没能为俾路支人带来实质性的益处,新建的道路连接了其他省份,却并没有通往省内腹地。项目的所有权也不属于俾路支人,而归属于巴中央政府。

近年来,包括来自阿富汗难民在内的外来移民,也对俾路支民族主义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俾路支省首府奎达,来自阿富汗的普什图人已经占据城市总人口的30%,极大地改变了人口结构,进一步加深了俾路支人对本民族在政治、经济领域中被边缘化的担忧、不满,最终导致了民族主义者对这些新移民的袭击事件。

与信德民族主义不同的是,俾路支民族主义者中真正持分裂立场的人只占据很小的比例。此外,巴中央政府的过激举措也是加剧俾路支民族主义极端化发展趋势的元凶质疑。此外,由于毗邻阿富汗,欧美在阿富汗的反恐行动对俾路支省的稳定也产生了动荡。北约驻扎阿富汗盟军的供给路线之一便经过俾路支省,北约车队在该路线上曾多次遭受民族主义的袭击。巴中央政府为了配合北约的反恐行动,在俾路支省内部署了大量军力和警力,往往采用极端措施镇压民族主义,例如压迫和绑架民族主义者,杀害政治领袖等,使得俾路支地区的安全不断恶化,暴力活动屡禁不止。

(三)萨莱基民族主义运动

与信德和俾路支民族主义运动的诉求不同,旁遮普省内的萨莱基民族主义则相对温和,并不主张独立,而是要求扩大本民族的地区影响力,试图通过政治活动为本民族在省内发声。

旁遮普省由中北部地区、西北部地区和西南部地区构成,各地方言差异较大。萨莱基人集中的西南部地区的方言为萨莱基语,这是该民族自我认同的基础。特别是在建国后,该语言逐步发展成为旁遮普省西南部地区族群联系的象征。旁遮普省内西南部地区相较于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始终处于落后的地位。萨莱基民族主义者认为,政府将过多的资源集中配置于中北部地区,导致了资源配给上极大的不平衡,忽视了萨莱基人的利益。由于西南部地区还同信德省接壤,在文化习俗上也有同后者相通之处,这进一步加剧了萨莱基人的疏远感。 [1]

无独有偶,“一个单元”政策也影响了萨莱基民族主义运动的形成。旁遮普南部的巴哈瓦普地区在该政策终止后,始终没能恢复原先的行政地位,而被并入旁遮普省,最终酝酿出一场试图恢复巴哈瓦普省地位的政治运动。1970年4月24日,民族主义者第一次走上街头发起示威游行,却遭到警方镇压,导致2人死亡,数百人受伤。这一运动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却成功地调动了旁遮普省内萨莱基人的民族认同感。此后,萨莱基人又发起了建省运动。不同于巴哈瓦普运动,这一运动更加强调萨莱基语的重要性,并以此为民族认同的基准,要求以该语言进行出版印刷,并在广播媒体中使用该语言进行播报。此外,这一运动也主张改善经济上的不平等,强求政府为萨莱基人提供更充分的就业机会,提高他们在政府中任职的占比。 [2]

1998年,巴基斯坦各个地方民族主义运动联合起来,发起了“巴基斯坦被压迫者民族主义运动”(Pakistan Oppressed Nationalist Movement)。借着这一运动所提供的契机,萨莱基民族主义运动也获得了突破,各个地方正当得以团结在一起,在巴基斯坦的国家层面上发出本民族的声音,令政府意识到了萨拉基民族的问题。 [3]

萨莱基民族主义运动在经年累月的发展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以萨莱基语为基础,这一民族主义运动也堪称一场文化复兴运动。而萨莱基省也逐步成为继巴基斯坦国内四大民族外另一支重要的力量,萨莱基语在官方场合获得承认。不唯如此,萨莱基建省问题也成为一项政府议题。2012年在人民党主席扎尔达里任总统期间,巴基斯坦国民议会通过了成立南旁遮普省的决议。 尽管该决议带有明显的笼络选民的政治目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萨莱基民族主义已经成为巴基斯坦国家政府重视的问题。

当然,萨莱基民族主义运动自身存在着缺陷,使得其难以继续深入推进。一方面,尽管这一运动塑造了萨莱基人的民族形象,但萨莱基人有意识地使用本民族语言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其次这一运动也被认为给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带来诸多严重挑战,以民族为基础建立新的行政区划,可能会加剧巴国内其他地区的民族主义运动。此外,萨莱基民族主义运动的很多政治领袖往往居住在拉合尔、伊斯兰堡这样的大城市中,与本地民众脱节,而民生现状也并未因为运动的开展而得到明显的改善。

二 巴基斯坦地方民族主义问题的成因和巴政府的对策

国族建构、国家结构和国家资源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巴基斯坦国内地方民族主义问题的盛行。

国族建构方面,“一国一族”理论是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的基础,国族建构和国家认同对于国家的统一和完整性非常重要。作为一个社会基础多元化的国家,巴基斯坦在建国后,以伊斯兰教为国家认同基础,但这种宗教上的认同并不必然导致国内各民族自发的对国家的认同。然而,巴国家政府在这方面却缺乏可行的推动措施,未能切实有效地处理好民族关系,并在促进民族融合上发挥良好的作用。巴基斯坦统治阶级中的精英阶层大多是在印巴分治时期,从印度迁徙而来,在当地缺乏群众基础。为了巩固新的政权,他们倾向于动用武力来维护统治,将地方民族的抱怨和不满视作对国家秩序的挑战和外部敌对势力的煽动。各种对地方民族主义运动镇压的手段,导致国内部分民族政治运动领袖公然鼓吹分裂。

国家结构方面,巴国内的政治实践体现出集权和分权两种倾向的特点。一方面联邦中央拥有过大权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权力则相对较小。1940年的“拉合尔决议”清楚地阐明了巴基斯坦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一切管理单元自治、自主,这表明,巴基斯坦国家制度的建立是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然而,由于巴基斯坦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建国的,在现实实践中,国家政府更加青睐集权的方式以巩固政权。现行宪法仍然确立了巴基斯坦是一个联邦共和制国家,然而政治治理上却带有明显的高度集权色彩。行政权高于立法权,而与司法权又相互混淆,此外,中央政府还拥有对省的否决权,这一切都加剧了地区民族问题中的不稳定因素。 [4]

资源分配方面,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中精英阶层占据主导,导致各省之间乃至省内部的资源分配不均,巴国内政治文化甚至带有浓重的世袭色彩。政治权力往往掌握在地方豪族手中,例如布托、谢里夫等家族,都是地方大族。毋庸置疑,以家族为基础的利益集团,总是更加注重自身以及自身所在地区的利益。通过操控选举,维护自身特权地位,巴基斯坦国内的大家族往往能够获得政治、经济上的优惠。例如,谢里夫家族和布托家族主导了穆斯林联盟(Pakistan Muslim League)和巴基斯坦人民党(Pakistan People Party)这两支巴国内历史最为悠久、实力最为雄厚的政党,分别代表了旁遮普省和信德省的利益。为了拉拢民众,两大家族动用一切手段将国家资源源源不断地输入本地。特别是旁遮普省,其经济发展水平要远高于其他省份。这自然会引发其他地区的不满情绪。因此,被边缘化的各民族通过民族主义运动团结起来,提出诉求,要求以民族为基础重新进行行政划分,使国家资源的分配能够合理化。

如前所述,在巴基斯坦国内,始终都有建立新省的声音和讨论。其益处诸多,例如新省的政府管理机构必然会令当地政府内就业机会增多,并能够重新分配中央资源,获得更多地区发展所需资金。新省能够通过自主、自治,实现自身发展目标,这能改善原先被边缘化的民族在政治方面的参与度,从而极大地调动起地方的积极性。另外,新增行政单位还能够减轻目前国内政府的负担——巴基斯坦国家政府的决策层主要集中在拉合尔、卡拉奇、白沙瓦等省会城市,因而不可避免地将更多精力放在城市发展上——从而加速决策过程,提高政治效率,也能令教育、医疗、道路等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也令长期被忽视的地方民族重拾对政府的信心。然而,以民族为基础的建省途径,是否真能有效改善巴国内目前的政治与民生状况,尚有待观察。 [5]

目前,巴国内对于如何抑制地方民族主义运动发展、缓解民族矛盾达成了一定共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考虑被边缘化民族的利益,表现为通过下放权力,扩大地方自主权,这在2014年4月巴国民议会所通过的宪法第18号修正案中有着明显体现。该修正案包含了自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力度最大的权力下放条款。就巴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而言,该修正案扩大了地方政府的权限,采取了缓和中央和地方紧张关系的措施,表现为加强“共同利益委员会”(Common Interests Council)这一中央和省之间沟通桥梁的作用——两者之间的纷争首先提交共同利益委员会处理,而非直接由最高法院进行裁判。该修正案废除了“共同立法表”(concurrent list)——规定了在婚姻、合约、枪支持有、劳动、教育课程、环境污染、破产等40个不同的领域,联邦和省级政府都可以立法,但联邦法律优先于省的法律。随着“共同立法表”的取消,这些领域的立法权被下放到了省一级的议会。该修正案还重新确立了国家税收在中央和省政府之间的分配,并对联邦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权力进行了限制。此外,该修正案还照顾了被边缘化的阶层和省份,通过制度设计,使这些阶层和省份在政府机构中代表名额的不足问题通过宪法途径得以矫正。

宪法第18号修正案旨在通过权力下放,改善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紧张关系,并为国内社会发展提供良机,通过加强地方的能力来加强国家能力。不过,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权力的下放主要表现为从首都转移至省首府,尚未真正到达基层,政策以及财政上的控制还集中在省的立法和行政机构手中。巴国内对该修正案的出台争议颇多,一部分人认为下放权力尚不充分,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权力下放的推行过于急躁。 [6] 当然,目前,巴基斯坦国内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依然尖锐,资源丰富的地区并不愿意同中央分享利益,与此同时,又主张更大的自治权限。省与省之间,小的省份不满大省在中央以及军队中过大的影响力,希望获得平等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第18号修正案中并未触及几乎不受地方政府管理的中央直辖地区,这也成为影响巴国内团结和稳定的不利因素。 此外,在肯定修正案在缓和民族矛盾、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尝试外,也不能忽视它对地方民族主义运动要求建立新省份诉求的无视。

[1] Rehana Saeed Hashimi and Gulshan Majeed,Saraiki Ethnic Identity:Genesis of Conflict with State, Journal of Political Studies 21(1),2014,pp.79-101.

[2] Rehana Saeed Hashimi and Gulshan Majeed,Saraiki Ethnic Identity:Genesis of Conflict with State, Journal of Political Studies 21(1),2014,p.96.

[3] Rehana Saeed Hashimi and Gulshan Majeed,Saraiki Ethnic Identity:Genesis of Conflict with State, Journal of Political Studies 21(1),2014,p.97.

[4] I.H.Malik,The Politics of Ethnic Conflict in Sindh:Nation,Religion and Community in Pakistan in Subrata K.Mitra and R.Alison Lewis eds., Subnational Movements in South Asia ,Boulder:Westview Press,1996,p.69.

[5] Anas Malik, Political Survival in Pakistan Beyond Ideology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ege,2011,p.145.

[6] Five Years of the 18th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Federalist Imperatives on Public Policy and Planning, Development Advocate Pakistan ,Vol.2,Issue 1,2015. xgfaVd92AQJ6rlFw4xVzakZ4trtJbFg/58vQIzDnSHRI8JxAM6dUi1lWazycf6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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