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以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为直接的理论起点和行动指南。在当前我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准确把握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基本内涵和外延,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理论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理论航标。
本书力图在当代背景下相对全面地阐释马克思法哲学的理论体系,整体性呈现其理论框架。在此主导思想下,确定了从理论梳理到实践价值、从历史演变到时代意义的研究主线,分历史发展、基本内涵、本质特征、当代价值四个方面对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基本体系和时代价值做了较为完整的呈现。展开论述的基本思路遵循先叙述后分析,叙述与分析相结合的研究原则,通过梳理马克思法哲学的思想渊源和历史脉络,分析马克思法哲学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以及当代“依法治国”境域中的时代意义,并据此明晰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的历史使命,以期对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法治建设提供现实的理论指导,配合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书分为四个大的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思想渊源和形成发展。通过简单介绍西方传统法哲学中近代自然法学和近代德国哲理法学的法哲学思想,分析马克思对它们的扬弃,阐明马克思法哲学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理论继承和创新。并且按照理论创立和实践发展两个阶段,分析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德国理性法哲学基础上形成的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哲学观,从而开始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理论起点,在后来的实践中逐渐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法哲学立场转变,直至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理论正式创立的理论形成过程;以及在17、18世纪风起云涌的资产阶级革命和工人运动的革命实践中马克思法哲学理论得到检验、丰富、发展的历史过程。
第二部分,论述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基本内涵。本书借鉴公丕祥教授的观点,从哲学研究的视域将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基本内涵分为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三个组成部分。本体论探讨马克思所指法的本质、特征、职能等法的最一般问题;价值论研究马克思所指法的合理性问题,分别从法与利益、法与自由、法与正义、法与人权的相互关系中展开研究;方法论揭示马克思法哲学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凸显其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伟大成就。
第三部分,论述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本质特征。与前两部分重在叙述不同,这部分主要倾向于对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分析。通过与各种思潮的比较,提出马克思法哲学的内在本质就是实践性、批判性和人民性。不仅如此,本书在对马克思法哲学的本质特征进行分析时,将分析的视角置于当代背景之下,着力于阐释在当代境域中如何正确领会和把握马克思法哲学的本质特征,从而正确指导我国的“依法治国”。
第四部分,论述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时代意义。这部分内容旨在彰显马克思法哲学的实践价值。本书介绍了现代法哲学的发展,并在比较中分析了马克思法哲学的当代价值。结合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现实,分析“依法治国”的内涵、我国“依法治国”的法治建设实践以及在其中遭遇的文化碰撞和现实困境,最后在马克思法哲学的立场上提出我国“依法治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完成当代境域中马克思法哲学的价值呈现。主张不仅应当正确认识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当代价值,而且应当在此基础上明确当代中国法哲学的历史使命。
从研究视野和研究方法来说,本书以系统分析为基础,兼具哲学与法学的研究视野,从世界观、方法论的角度分析法和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系统论认为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各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与系统之间、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莫不彼此影响,共生共荣。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由系统及其要素构成的。按照系统分析法,首先,马克思法哲学不是孤立存在的理论,而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脉相承的法的层面的体现。其次,马克思法哲学的产生发展也不是孤立的,它仍然是“时代的精神”、实践的产物,受到社会历史的制约和其他学术思想的浸润。最后,马克思法哲学理论各组成部分之间也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证明、相互配合的完整结构,具有结构性特征。
本书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文献法和逻辑分析法。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历时性研究与共时性研究相结合、文本叙述和逻辑分析相结合,并且用到了从抽象到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马克思法哲学叙述方法。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的当代阐释;二是马克思法哲学的当代价值和中国当代法哲学的历史使命。在这两个研究的重点中,难点主要集中在第一个方面,即“如何才能准确把握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内涵和本质特征”。这个问题的解决不仅能够确立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理论体系和学科地位,而且可以将马克思法哲学理论与其他各种非马克思和反马克思思潮加以准确区分,明确马克思法哲学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从而正确指引我们的民主法治实践。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掀起了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研究热潮,尤其是在回归经典的观念影响下,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思想的研究和关注越来越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书在学习和借鉴前辈学者的基础上,主要的着眼点和希望做到的创新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对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系统梳理。由于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法学理论研究的影响,长久以来,我国法哲学研究中“法学基础理论”一枝独秀。虽然早已形成了完整的理论框架,但是过分强调法的阶级性和法与国家的关系,时代特征明显。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对马克思的法律思想狭隘僵化的教条式理解显然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不能将马克思对现代法权异化的批判等同于对现代法权本身的否定。近年来,马克思法哲学研究突飞猛进,学者们借鉴西方法哲学研究的成果,对马克思法律思想进行整理和分析,极大地开阔了研究的视野,丰富了法哲学研究的内容。但是,目前的研究还主要停留于对马克思法哲学碎片化的分析,集中于对具体问题的研究,缺乏理论体系和学科建设层面的系统整理。另外,在西方法哲学研究的影响下,研究者可能忽略了对现代法权异化的批判,过分追求“普世价值”而否认了现代法权所谓自由、平等、正义应当具备的现实基础和时代前提,将马克思法哲学实证主义化。因此本书认为,为避免对马克思法哲学理解的教条主义和实证主义两种错误倾向,解释理论疑问,澄清理论价值,需要从经典作家的文本出发,系统整理其理论体系,从完整的理论框架中领会其本质特征,彰显其理论精神。虽然理论界已经有学者提出应当将马克思法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进行研究,但时至今日,这一目标还远未达成。本书从马克思理论研究的整体性出发,梳理了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思想渊源、历史发展、基本内涵、本质特征和时代价值,尽可能全面介绍和整理马克思法哲学理论体系,希望对相关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另一个方面是提出了我国“依法治国”的若干原则设定。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历史契机为本书的理论创新提供了紧迫和难得的实践平台。如何在马克思法哲学的立场上进行我国的“依法治国”建设,许多学者都纷纷献言献策。但是,学者们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对现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矛盾的解决中,而法治化的实现必须首先从根本上明确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追求的价值和法治的精神,解决法律秩序化趋势和法律政治化、伦理化传统的矛盾。基于此,本书以当代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现实为依托,剖析马克思法哲学的本质特征,通过对马克思法哲学理论当代价值的阐释,提出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法治化建设中法哲学视域内的若干原则设定,以期在我国当前的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立场性和宏观的指导作用。
由于理论积淀的不足,本书的理论思考深度不够,对中国的法治现状和面临的主要困惑以及法治障碍的分析不够深入,一些问题论述不够透彻,导致本书的写作过多地纠结在理论分析和原则设定上,现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显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关注现实、深入思考和深度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