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现在我们所说的“创新”这一概念,是一个来自西方的术语。“创新”一词源自拉丁语,具有创造新事物、更新、改变这三层含义。目前而言,在国外学术界,创新更多地偏重于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主要强调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创新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以及在竞争领域内如何更好地实现创新,以此推动经济发展。例如,在美国国家竞争力委员会推出的“创意美国”计划中,他们就将创新定义为 “把感悟和技术转化为能够创造新的市值、驱动经济增长和提高生活标准的新的产品、新的过程及新的服务” 。创新之所以被认为与经济有如此之紧密的联系,以至于让人们想到创新就最先想到经济,这主要得益于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基于经济学框架所构建的“创新”理论的巨大影响。
第一次将“创新”这个概念引入现代学术体系的是约瑟夫·熊彼特,他还从经济学的视角构建了一套系统的创新理论。1912年,熊彼特出版《经济发展理论》一书,首次明确提出了“创新理论”,并用创新理论来解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的显著特色在于,它将创新定义为“是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创新就是要“通过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 ,即通过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把一种之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过程,进而实现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最终形成创新。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中,生产要素是核心,只需要将不同的生产要素进行不同的组合,就可以催生创新。为此,熊彼特从产品、技术、市场、资源配置、组织(制度)五个生产要素的维度提出了五种创新类型。这五种创新分别是:引入一种新产品,引入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新的组织形式。 熊彼特提出的创新理论无疑意义重大,随后众多学者都开展了对于“创新”的研究。霍特(Holt)从开发者的角度来探讨创新,他认为创新是运用知识或相关信息创造和引进某种有用的新的事物的过程。奈特(Knight)则从接受者的角度开展对于创新的研究,他认为创新是对一个组织或相关环境新的变化的接受。扎特曼(Zaltman)从使用者的角度来定义创新,他认为创新是指被相关使用部门认定的任何一种新的思想、新的实践和新的制造物。 此外,还有不少学者从其他角度对创新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理论形成了西方创新理论体系。
2.技术创新理论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对于技术发展的严重依赖,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华尔特·罗斯托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提出了社会发展的“罗斯托起飞模型” ,将技术创新看成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从而把技术创新提升到创新理论主导模式的地位,并从这个角度出发,让创新与技术创新进行了直接挂钩,引领了技术创新的研究走向。1962年,伊诺思(Enos)发表论文《石油加工业中的发明与创新》,在文中明确提出了技术创新的概念。“技术创新是几种行为综合的结果,这些行为包括发明的选择、资本投入保证、组织建立、制订计划、招用工人和开辟市场等。” 随后,林恩(Lynn)也对技术创新进行了研究。他认为技术创新是“始于对技术的商业潜力的认识而终于将其完全转化为商业化产品的整个行为过程”。林恩更着眼于技术转化为商业产品的过程,也就是说,只有能够得以转化的技术,才是技术创新的实现。在这些学者的带领下,学者们开始注重技术创新的研究。例如迈尔斯(Myers)、马奎斯(Marquis)、厄特巴克(Utterback)、缪尔赛(Mueser)、弗里曼(Freeman)等学者,都将主要目光放在对技术创新的探讨上,并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技术创新理论。 技术创新的确是经济领域内创新理论的重要内容甚至是核心内容,要实现经济发展,实现创新,不可忽视技术创新的力量。
3.创新扩散理论
创新扩散理论是另一个关于创新的具有巨大影响力的理论,它重在分析创新的思想、观念、产品等成果如何在社会中被传播和扩散。20世纪60年代,美国传播学家埃弗雷特·罗杰斯(Rogers)通过对农村中接受诸如新良种、新农药等新事物的过程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发表了研究报告《创新与普及》。在报告中,罗杰斯提出了著名的创新扩散理论。1962年,罗杰斯出版专著《创新的扩散》( Diffusion of Innovations ),系统地阐述了创新扩散理论。 [1] 该理论主要研究通过媒介如何劝服人们接受新观念、新事物、新产品,是从大众传播媒介和传播效果等角度来阐释创新扩散的过程。罗杰斯认为,创新是一种被个人或其他采用单位视为新颖的观念、实践或事物,创新扩散是指经过一段时间,创新经由特定的渠道在某一社会团体的成员中的传播过程。罗杰斯着重对这一传播过程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他认为,一个创新能否为社会大众所认可和接受,主要有五方面的因素,分别是相对优势、兼容性、复杂性、可试验性、可观察性。也就是说,创新相较于现有事物是否具有优势性、是否能够对现有技术想法实现兼容、是否相对简单容易理解、是否能够通过试验进行验证、是否能够看见其带来的直接结果等,如果这五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创新就容易得以传播扩散,反之则相对难以扩散。罗杰斯还根据对于创新传播和扩散过程的研究,提出了创新扩散曲线(如图2-1所示),也就是创新在社会中被接受、被采用的实际时间走向和表现形态。该曲线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创新扩散的早期阶段,创新只是被少数人认可和接受,创新产生的影响很小,对社会贡献还不大。二是随着创新得以逐渐传播,绝大部分人接受和采用了该创新,创新的影响力快速增加,创新扩散过程几乎呈直线上升,此时对社会的贡献最大。三是创新扩散的末期,随着创新的广泛传播,社会上最后一拨人业已采用了该创新,创新得以普及。当大家都采用了该创新时,创新的作用和意义也就不大了,它也就不再是创新了。该创新曲线实际上还对应社会上的三类人类,分别是先知先觉者、随大流者、后知后觉者。所以,创新扩散理论在此基础上将创新扩散过程中的群体分为五类,即创新者、早期采用者、早期大众、晚期采用者、迟缓者。罗杰斯的创新扩散理论影响巨大,提醒人们将眼光放到创新的推广和应用方面。也就是说,不能只将目光放在如何产生创新上,还要思考如何让创新得以在社会中广泛传播和落到实处,发挥巨大的价值,因为创新的传播应用过程和创新本身同样重要。而对于文化创新发展来说,创新扩散理论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萌发一个有价值的文化创新想法或许并不太难,难的是如何让这种文化创新被社会广泛认可。
图2-1 创新扩散曲线
总的来说,在国外关于创新的研究中,较多集中在技术创新等经济学范畴。虽然最早是在经济学范畴内完成了创新理论的建构,形成了关于创新的系统理论,但是如果我们说创新只是在经济活动中创新理论只是经济学的理论,这显然不合适。因为创新绝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事,在广阔的社会文化领域内,创新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比如文化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等。创新理论在经济学中完成的理论建构,也深刻地影响和激发了其他领域不断探索基于自己学科范畴的创新理论。例如,文化创新理论就是文化学者从文化发展的角度出发展开的对于文化创新发展的思考和研究。在文化创新发展理论中,国外最具代表性的是文化创意理论和文化创意产业理论,但是这些文化创新的相关理论仍然没能脱离经济学的框架,大多还是从经济学的范畴对文化经济进行的研究。
1.创意经济及创意产业理论
在创意经济研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学者约翰·霍金斯(John Howkins)。他是国际创意经济和创意产业领域最富声望的专家,被誉为“世界创意经济之父”和“世界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关于创意经济研究的重要代表作有《创意经济:如何点石成金》 《创意生态:思考在这里是真正的职业》 《新创意经济3.0:如何用想法点石成金》等。
在约翰·霍金斯的创意经济理论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就是“创意”。在《新创意经济3.0:如何用想法点石成金》一书中,霍金斯指出,“创意是利用一个想法来生出另外更好的想法的过程,‘个人性、意义性、新颖性’是衡量创意的准绳” 。霍金斯认为创意有三个基本条件:个人性、意义性、新颖性。个人性是指创意依赖于社会个体的奇思妙想,首先是由个人提出来的;意义性是指创意必然具备现实价值,要么能让人精神愉悦,要么可以实现商业转化带来经济价值;新颖性是指创意具有排他性和独创性,是个人独立思考得来,是以前从未出现和别人所没有的。可以看出,霍金斯这里所说的“创意”其实是一种基于人们头脑所生发出来的具有原创性、排他性,并且能够产生实际价值的想法和点子。从这个角度看,这里的“创意”其实就涉及了精神文化的层面,属于人的精神文化活动。由此,霍金斯又提出了“创意资源”的概念,并且认为创意资源是一种智力资源,主要涉及文化层面。这种创意资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创性的文化资源,即人们运用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型文化资源,着重于原创性的特征;二是创新性文化资源,是对既有文化资源进行改造、整合、重组,或借助新型载体媒介,实现文化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的创新。
在霍金斯看来,文化创新必须依赖于文化资源,因为文化创新一定是建立在文化发展基础和丰厚的文化积淀之上的,不会凭空出现。但是文化创新和文化创意又不是简单易行的,因为创意资源本身就具有稀缺性,这种稀缺性使得文化创意具有了一定的难度。霍金斯认为创意资源的稀缺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意人才具有稀缺性,若与人们无限制的文化需求相比,能够提供文化产品的文化创意人才就显得稀缺;二是个人的文化创意是稀缺的,虽然从人类社会发展总体来看创意具有无限性,但是具体到不同时代的不同个体,则受诸如受教育程度、社会环境等主客观因素影响和限制,每个人的文化创意是有限的;三是并不是每一个创意都可以转化为文化产品,因为有的创意并不一定具备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价值,有的创意或许不具有转化为文化产品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因为从文化创意到文化产品需要一个转换过程,而这个过程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这就需要强大的整合能力,即要能做好各种资源的优化和配置,而资源配置问题的出现就是因为资源具有稀缺性。霍金斯从创意的角度深入分析了文化创新中的文化创意资源问题,尤其是探讨了创意资源的稀缺性问题,这为其他学者研究文化创意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持。霍金斯也把他对创意的研究引入经济学领域,展开了对创意经济的研究。
霍金斯认为创意经济是“创意产品的生成交换和使用的体系”。在霍金斯看来,只要从事创意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体系就是创意经济。那什么是“创意产品”呢?霍金斯认为创意产品是指“具有创意特征的商品、服务和体验” ,创意产品的经济价值主要来自其自身的创意,而不是来自其外在的物理形态,创意产品是创造性活动的结果,其经济价值以创意为根基。这里的创意其实非常接近于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化创意。换言之,霍金斯所谓的创意产品就是富含文化创意内容的商品,只不过人们不再过多关注这种商品的物理价值,而是更多在意其内在的精神文化价值。也就是说,在创意经济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文化创意,文化创新创意是创意经济的立身根本,没有创意和文化创新,创意经济也就难以为继。创意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创意产业的形成,由此包括霍金斯在内的众多西方学者都把创意经济直接等同于创意产业,认为创意经济是一种新兴产业。随着创意经济和创意产业在西方的快速发展和繁荣,创意经济和创意产业逐渐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之一,出现了众多知名的文化产业研究学者,比如英国学者大卫·赫斯蒙德夫以及澳大利亚学者约翰·哈特利等。
由此,在国外,对于文化创新的研究就转移到了创意经济和文化创意产业。可以看出,在西方关于文化创新的研究方面,更多的是着眼于经济,从单纯的文化发展视角开展对文化创新的研究似乎并不多,创意阶层和创意城市理论应该就是这类。
2.创意阶层与创意城市理论
文化的创新发展离不开创新人才的参与和贡献,为此,对创新创意人才的研究成为国外文化创新理论研究的重要部分。在对创意创新人才的研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理查德·佛罗里达的“创意阶层”理论。在《创意阶层的崛起:关于一个新阶层和城市的未来》一书中,佛罗里达认为社会有四种职业阶层,分别是农业阶层、工业阶层、服务业阶层和创意阶层,它们分别在农业社会、工业社会、服务型社会、创意社会中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而存在。 创意阶层是推进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乃至城市文化发展的主要力量,是创意社会的中坚。佛罗里达给创意阶层下了一个定义,他认为创意阶层就是在社会中发挥着“创造新想法、新技术或新创意内容”的经济功能,不仅包括科学、教育、音乐、艺术、娱乐、工程建筑、设计等领域的从业人员,还包括商业法律、金融等领域的创意工作者。创意阶层是“超级创意核心”,他们以创造新观念、新思想、新技术、新内容、新文化为主要任务。可以看出,佛罗里达所谓的创意阶层几乎涵盖社会中的整个脑力劳动者群体,而实际上也的确如此。社会中的脑力劳动者是生产各种文化创意的主力,社会中几乎绝大多数的文化创意创新活动都是由创意阶层推动实现的,文化的创新发展也依赖于创意阶层的文化创新创意活动。文化创意阶层对于文化创意创新的意义重大,那么,如何形成文化创意阶层呢?它是否会自然出现呢?显然不能,创意阶层是无数个创意从业者的集合形态,单个或少数的创意工作者显然不能成为创意阶层。那创意阶层是如何在城市中形成的?在《你属哪座城?》 一书中,佛罗里达通过分析美国不同城市创意人才的分布情况,研究了什么样的城市最能吸引创意人才的聚集。经过研究,他认为城市好比人一样,具有各不相同的气质和性格,而人们往往总是在寻找与自己气质相符合的城市定居。经过进一步研究,佛罗里达提出了“3T”理论 ,“3T”即技术(technology)、人才(talent)和包容(tolerance)。佛罗里达认为“3T”是创意阶层得以形成的基础,也是创意经济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更是创意城市与普通城市的本质区别。比如关于包容和人才,佛罗里达认为包容吸引人才,人才集聚形成创意阶层,创意阶层生产创意,创意推动创意产业发展。“3T”理论提醒人们,在创意经济时代,创意阶层是最重要的财富,因此,各个城市都要不遗余力地不断吸引和留住创意人才,确保创意阶层在城市中形成。
创意城市的概念最早由彼得·霍尔提出,他认为拥有财富、人才聚焦和处于较为动荡的社会和意识环境中等是创意城市的特点。 在霍尔研究的基础上,格特·霍斯珀斯进一步将创意城市分为四种类型:技术创新型城市、文化智力型城市、文化技术型城市、技术组织型城市, [2] 并且指出创意城市具有集中性、多样性和非稳定状态等重要特征。创意城市研究的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兰德利,他的代表性著作是《创意城市:如何打造都市创意生活圈》 。在书中,兰德利研究了在全球变革浪潮中为何有些城市会成功,有些城市却被边缘化。在考察众多大城市后,他认为城市文化对于城市至关重要,而城市中的创意人才和创意组织又是形成城市文化的主力,进而提出了“创意城市”的概念,并构建了创意城市“七要素”理论。“七要素”包括人员品质、意志与领导素质、人力的多样性与各种人才的发展机会、组织文化、地方认同、都市空间与设施、网络动力关系。在兰德利的“创意城市”理论中,文化居于重要地位,可见创意城市的形成和发展最终必然有赖于文化创意。
根据上文对国外文化创新相关理论的梳理,我们发现,在国外,纯粹对于文化创新本身进行的研究并不多,更多的是将文化放在经济领域,借用经济学的相关知识体系展开对于文化经济创新发展的研究,比如创意经济、创意产业、创意城市等。
相较于国外,国内学界对于文化创新理论的研究更为关注文化本身的创新,包括什么是文化、什么是文化创新、如何实现文化创新等方面。既然谈及文化创新,首先就必须要搞清楚什么是文化。只有在明确了文化的内涵和外延情况之下,研究文化创新才不会落入虚无主义。目前世界上关于文化的定义多达两百余种,但中国学人更多的是立足中华文化的语境之下,探索中华文化体系和话语框架之内的文化概念,这对于我们当前研究我国的文化创新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它能够很好地对接中华文化传统。概括来说,在中华文化语境关于文化定义的研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文化大家任继愈、梁漱溟、钱穆、费孝通等人。梁漱溟先生将文化看作一个统一的、无所不包的系统,他认为“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的一切,意在指示人们,文化是极其实在的东西。文化之本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一切无所不包” 。梁先生的这种定义将文化视为生活所依靠的东西,让文化能够更加贴近人的实际生活,颇有中国文化中的务实特征,但是过于笼统了。如果在这种定义之下来谈论和研究文化创新,显然很难展开。钱穆先生对于文化的定义与梁漱溟先生较为接近,他直接将文化视为生活,认为“文化只是‘人生’,只是人类生活。……文化是指集体的、大众的人类生活” 。如果按照钱穆先生的定义来进行文化创新研究,那文化创新就成了生活创新,这多少与我们当下所谈论的文化创新的意指不相符合。对于文化创新,显然更需要一个更为具体的关于文化的定义。任继愈先生把文化区分为广义和狭义。他认为广义的文化主要是器用层面,如宗教信仰、文化思想著作、文学作品、风俗习惯等,狭义的文化是代表民族特点的精神成果。这其实是将文化分为体用二类,即器物与精神两个层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这其实是符合中国自古以来对于文化和精神的理解的。例如我国古代就将“器”与“文”进行对立区分,而且更注重精神文化,如古代“君子不器”的观念,其实就有这层意思。在这种文化概念下来谈论文化创新就相对较好操作了。比如我们现在所谈论的中华文化创新,其实也有从精神和器物两个层面来展开,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和道德观念的创新就属于精神层面的文化创新,而传统工艺创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等就更多地属于器用层面。费孝通先生对于文化的定义更为具体,也更加适用于当前我们所要研究的文化创新。他认为文化是“共同生活的人群在长期的历史当中逐渐形成并高度认同的民族经验,包括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伦理准则、社会理想、生活习惯、各种制度等” 。费孝通先生将文化看作共同的民族经验,也就是大家都认可的一些经验习惯,而且还做了具体的举例说明,这就使得文化的概念更加具体形象。明确了文化的具体含义,对于文化创新是什么和怎样创新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当前国内学界关于文化创新的研究多半遵循或暗合了费孝通先生对于文化的定义。比如国内有研究者就从文化价值观念创新、文化知识体系创新、文化思维方式创新、文化体制创新、文化产业创新等方面对文化创新进行了论述(田丰,2004;唐坚,2019),这就是通过对文化定义的细化进行的区分。
关于什么是文化创新以及如何实现文化创新,国内学者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林坚研究员在《文化治理与文化创新》一书中认为,文化创新是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同时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进行扬弃汰选、除旧布新,创造新的文化内容、文化产品和文化形态,它是由连续的文化积累和对外来文化的借鉴吸收而导致的一种文化创造,包括观念理论创新,文化内容、产品创新,文化模式、形式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创新,文化科技与文化产业创新;进而提出文化创新的三条途径:一是吸收传统、推陈出新,二是学习异文化、合理扬弃,三是有机整合、实践创新。 林坚更多的是从文化本身的立场来论述文化创新问题。胡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研究》一书中也从文化多维分解的角度来探讨文化创新。他认为文化创新包括思想领域和精神领域的一切创新,涉及理论创新、知识创新、学术创新、思维创新、观念创新、艺术创新、科技创新。 李春华则从组合式创新的思路对文化创新进行了解释,认为文化创新不是某种文化表现形式的简单改变,而是一系列文化要素的重新组合、加工、生成。基于此,她总结了文化创新的三个主要内容:一是对文化观念的创新;二是对文化内容的创新;三是对文化表现形式、传播手段的创新。进而,她认为文化创新体现为人们的价值观、思维方式、精神风貌、能力素质等的与时俱进。 在另一篇《有关文化创新的几个问题》的论文中,李春华仍然从创新理论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五种文化创新模式,分别是突破性文化创新、渐进性文化创新、融合性文化创新、二度创新、普及性创新。 通过学者们的讨论,我们已经明确了什么是文化创新以及实现文化创新的大致方法、路径。那么,什么样的文化才是创新的文化,对于文化创新该如何评判呢?这就涉及文化创新的评价问题了。王树祥在《论当代中国文化创新的评判尺度》一文中分析了文化创新的评判标准问题。他认为,历史、科学、价值三者高度统一,内在一致,因此可以从历史和科学的角度去衡量文化行为、文化现象、文化思想是否具有价值,如具有价值,那该文化也就是创新的了。
通过以上学者们的研究,对于文化创新的基本理论问题,学界已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首先,从文化创新的角度厘清了适合中华文化语境中的文化的内涵,能够更好地指导文化创新研究和实践。其次,阐述了什么是文化创新,即明确了文化创新的概念。再次,探讨了如何实现文化创新,可以从哪些角度着手进行文化创新,文化创新涉及哪些具体的实践操作层面。最后,如何去判断是否实现了文化创新,或者某个文化行为等是否具有创新性。以上四个方面是我们研究文化创新发展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这四个问题的解决也说明我国目前的文化创新发展研究理论基本上已经具有系统性和体系性。在具体的文化创新发展研究基础上,国内目前较为关注的有两个方面,分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发展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概念在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报告中被首次提出。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列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其中的文化自信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后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化自信进行深入阐述:“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 ;“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文化自信是文化繁荣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将文化创新放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予以强调,充分肯定了文化创新的重要性。所以,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文化创新,多次从文化自信、社会发展、国家实力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文化创新的重要价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重要文化支撑,是文化自信的重要保障,它涉及社会文化的各个层面。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习近平新时代文化创新思想对其做了系统全面的论述。有学者经过研究后,总结梳理了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文化创新思想的四重意蕴,即价值、内容、原则、关系。首先是文化创新的价值,文化创新是文化自信的坚实基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文化创新的内容,包括文化作品、思想理论、科学技术以及文化体制等方面的创新。再次是文化创新的原则,那就是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先进方向,尊重社会发展实际,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最后是处理好文化创新中的各种关系,比如古代文化与现代文化、文化继承与创新、中华文化与外来文化、一元文化与多元文化等。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赵剑英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有七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引领作用,主要体现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二是凝聚作用,主要体现为提出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推动作用,主要体现为推动文化创新,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四是决策作用,主要体现为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五是支柱作用,主要体现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六是辐射作用,主要体现为推动文化“走出去”,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七是民族之根,体现为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个大旗帜之下,包含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当代科学文化等。所以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就需要从宏观层面着眼,多处着力,用创新的观念和思维全面推进文化创新,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转化创新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践行等。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思想已经在理论探索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构建包括传统文化创造转化创新发展、文化自信、国家文化安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中国故事等在内的理论框架和体系,并正在指导和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创新发展。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谈论文化创新发展,就不得不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理论的指引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久的历史实践中形成、发展并经过历史淘洗后积淀下来的各类文化的精华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值得我们不断去挖掘与传承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观念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也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当前,我们正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有赖于文化复兴,而文化复兴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中华文明的影响力、凝聚力、感召力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也做了充分论述:“传承中华文化,绝不是简单复古,也不是盲目排外,而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摒弃消极因素,继承积极思想,‘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更是明确提出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这些论断都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既明确了为何要进行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转化、创新发展,又指出要如何进行创造转化、创新发展。这些理论表述与论断,构筑起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理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转化和创新发展是一个事关民族文化复兴的大课题,要不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转化和传承创新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源头,它构成了我们民族的集体无意识,我们民族或个体的一切行为观念和思想意识都可以在传统文化中找到文化的根由。我们总是以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为载体不断传承和发展着我们优秀的文化传统,并从中汲取文化的养分。文化的发展源于文化的传承,无传承则无发展;文化的创新也基于文化的传承,无传承则难有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首先根植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传承。目前国内学术界展开了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广泛深入的讨论,尤其是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路径等方面进行了较多研究。这些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理论。熊黎明认为过去的一百年,现代化作为民族求新求变的主要方式,它一直延续至今,因此也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界的基本命题。中国要走向世界,理所应当地要使中国的文化走向世界;中国要实现现代化,理所应当地必须实现中国文化的现代化。在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中,理性、科学、人道主义是必然的目标选择。 罗本琦和方国根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实现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质是在全面荡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继承并超越传统文化,创造崭新的民族文化的过程。 吴珏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打破了传统文化的窘境,指导并促进了传统文化的转型。 张威和盛海英认为只有寻找到传统文化现代性转型的正确路径,唤起人们内心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与自豪感,让传统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才能真正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朱晓瑾认为应以马克思主义为引领,努力研究、发现、挖掘中华传统文化,深入研究和阐发传统文化中一切有价值的思想,从而推动中国现代文化的全面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