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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杜威涉猎领域广泛,哲学思维开阔,其一生共出版40本著作,发表了700多篇论文,相关内容涉及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逻辑、文化、艺术、宗教等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1世纪以来,杜威的思想正在逐步引起国内学界的重视。

一 《杜威全集》的出版和汉译情况

1952年6月1日,杜威在纽约去世,走完了他93年的人生和学术道路。自20世纪60年代始,《杜威全集》由设在南伊利诺伊大学的美国杜威研究中心组织全美最著名的杜威研究专家,历时30年(1961—1991)集体编辑而成,乔·安·博伊兹顿任(Jo Ann Boydston)主编。全集分早、中、晚三期,共37卷。早期5卷,为1882—1898年的论著;中期15卷,为1899—1924年的论著;晚期17卷,为1925—1953年的论著。各卷前面都有一篇导读,分别由在该领域最有声望的美国学者撰写。另外,还出了一卷索引,这样共为38卷。

自20世纪初以来,杜威的个别著作就有了汉译本。迄今为止,已出版了十余本:《哲学的改造》(许崇清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人的问题》(傅统先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确定性的寻求》(傅统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经验与自然》(傅统先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道德教育原理》(王承绪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评价理论》(冯平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伦理学》(方永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等。

2004年初,复旦大学成立了杜威和美国哲学研究中心,由刘放桐牵头主持策划《杜威全集》(中文版)的翻译。至今,《杜威全集》已全部翻译出版,该套丛书全面收录了杜威在哲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领域多方面的成果,为国内学界深入挖掘杜威的思想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充足的资料。

二 杜威哲学思想研究状况

实用主义哲学是在美国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形成的独特的哲学形态,杜威作为实用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其哲学、伦理学思想构成了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重要篇章。对杜威哲学思想的研究一直是美国哲学研究中的显学,有学者做过统计,仅从1970年到1995年,北美学术界“关于杜威的著作和文章”就多达2200多篇(部)。 [3] 在杜威诞辰100周年时(1958年),乔治·盖尔(George R.Geiger)就在《透视杜威》( John Dewey in Perspectiv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8)一书中尝试在遵循杜威文本的情况下对杜威的思想进行批判式总结,作者从经验与艺术、价值本质、逻辑与科学方法、价值与确定性、自然与心理、理智与自由、教育等方面入手,来修正对杜威哲学狭隘和肤浅的理解,以达到对杜威经验哲学的正确理解。此外,保罗·希勒珀(Paul A.Schilpp)等编的《杜威的哲学》( The Philosophy of John Dewey ,Open Court Publishing Company,1989)也是一部从全方位对杜威哲学进行描述和评价的论文集,它涉及杜威哲学的概念、伦理学、逻辑理论、认识论、自然主义的形而上学、个体和社会的心理学、宗教诠释学、教育哲学等领域。泰勒斯(J.E.Tiles)在《杜威》( Dewey ,Routledge,1988)一书中指出杜威作为一位非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家,在实用主义领域的原创性观点就是工具主义,此外,杜威思想的主要观点表现为他力图指出人类生活相互孤立的主要方面,并抵制这种导致社会分裂的制度因素。此后,泰勒斯在1992年又编辑出版了一套四卷本的《约翰·杜威:批判式的评估》( John Dewey Critical Assessments ,4vols,Routledge,1992),该书从人性与人类教育,政治理论与社会实践,价值、行为和艺术,自然、知识和自然主义等多个角度将近几十年来杜威研究的优秀论文汇集成册,可以说是研究杜威的较权威、较全面的参考资料之一。斯蒂文·洛克菲勒(Steven Rockefeller)的《杜威:宗教信仰与民主人本主义》( John Dewey Religious Faith and Democratic Humanism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1)首次完整地对杜威宗教经验哲学进行了全面探寻,作者着力于杜威的宗教信仰和道德观点,通过对自由和社会变化的分析,阐释了其对基督教信仰和美国传统精神的民主式改造。国外最近且较权威的杜威研究成果当数2010年出版的《杜威剑桥指南》(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Dewe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该书从认识论、自然主义、道德哲学、实用主义和宗教、美学、教育哲学、杜威对极端民主主义思考等14个方面对杜威思想进行梳理,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广阔的空间。

国内学者对杜威的相关研究主要在实用主义、伦理学、科技哲学、美学、道德教育及杜威哲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等领域展开。最为典型的是以复旦大学刘放桐教授等为代表的多位学者。刘放桐认为杜威在各个领域的思想都与其哲学密切相关,杜威的哲学直接面向现实生活和实践,他将对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关注当作哲学的根本意义,同时,杜威引领了西方哲学的现代转向,强调把主客的互相作用当作哲学的出发点,用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来取代主体和客体中心论等。 [4] 另有一些学者或将国外最新的学术成果引入国内时对杜威思想有所阐发,抑或在研究实用主义中对杜威哲学思想轨迹及影响有深入研究,如王成兵主编《一位真正的美国哲学家——美国学者论杜威》及其论文《杜威哲学的复兴及其主要原因探讨》。此外,孙有中的《美国精神的象征——杜威社会思想研究》也从杜威社会思想研究入手,认为杜威站在一种对其所处时代社会与文化转型的自觉而清醒的历史意识之上,试图改造美国文化传统,构建新的文化意义体系,从而对美国进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改造,并实现“民主共同体”的理想。

三 杜威伦理学思想研究状况

国外关于杜威的大量文献资料中,伦理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丰富。在《关于杜威的著作(1866—2006)》( Works about John Dewey ,1866—2006)一书中,我们能检索到与伦理学、道德哲学相关的著作和论文不过百篇。 [5] 国内学者对杜威伦理思想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也与杜威在近代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应有的地位不相匹配,如在中国期刊网以“杜威、伦理”或“杜威、道德”为关键词进行论文搜索,仅有40篇左右。在对已有国内外文献进行细致梳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杜威伦理思想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六种进路。

第一,透视杜威实用主义伦理思想的发展,强调工具主义理性。韦尔奇曼(Jennifer Welchman)在《杜威伦理思想》一书中就指出杜威早期的伦理思想经历了一次重大转折,主要表现为从受黑格尔影响的观念论转变为实用主义,这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是进化论和心理学,此外,他还解释了为什么杜威认为工具主义能够更好地调和科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关系,并将民主社会作为其伦理思想的指向。而拉福莱特(Hugh LaFollette)则强调习惯的首要性,认为道德是社会性的,我们通过审慎的行动来改变自己的环境,并进而改变道德理性的习惯。杜威把理论与实践视为两个内在关联的伦理要素,理论产自经验,是改进道德思想的工具。 [6] 此外,在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翻译出版的“实用主义研究丛书”中,托德·莱肯(Todd Lekan)的《造就道德——伦理学理论的实用主义重构》是研究杜威实用主义伦理思想的代表性著作,该书论证了实用主义的伦理思想,指出道德作为日常生活中实践的理论,与行动相关,它不断进化,可教可学,也容易出错。道德规范既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也不是个体的主观情绪,而是在实践中展现出来的生活习惯。同时,作者引发伦理学家思考评估其理论探究的效果,进一步支持了理论是实践的产物,并肩负着改造实践的任务这一说法。

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原因,国内学者对杜威伦理思想的深入研究要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比较早的有万俊人对杜威道德工具主义的研究(《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下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他认为杜威从理论上完成了实用主义伦理学的逻辑体系和实践要求,并加以捍卫,其理论具有一定的调和性和形式上的实用性等特点,这种追求处于运动和变化之中的价值正符合美国人的开拓冒险精神,展现了具有美国特色的现代资本主义道德。在《重新认识杜威的“实用主义”》(《探索与争鸣》1996年第8期)一文中,刘放桐从历史的线索出发研究杜威实用主义在中国的误读,对杜威生活和实践的哲学观点、民主和自由的精神、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理想的构建等方面均进行了客观的解读。国内近年来重要的研究成果还有杨明等编著的《现代西方伦理思潮》,该书第六章详细介绍了实用主义伦理学的兴起及其走向——道德工具主义的理论历程,指出杜威的实用主义已从实践——实用理性转变为实用——工具理性等。另有南京大学张晓东提出杜威工具主义伦理观的理论基础是经验自然主义和工具主义哲学观,杜威将道德视为谋取现实利益和人生幸福的工具,并在实用——功利的现实价值取向、变与不变相统一的人性论和个体道德经验的成长过程中得到全面体现,在获得相对完整的理论形态时,实用主义伦理学由实践理性蜕变为工具理性。 [7]

第二,从道德想象力入手理解杜威伦理思想。斯蒂文·费什米尔(Steven Fesmice)的《杜威与道德想象力——伦理学中的实用主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版)就以道德想象力为核心来理解杜威的道德哲学,认为只有从想象力概念出发,才能理解杜威道德哲学为何可以从种种道德原则和规则中抽身出来,为何可以从避免功利主义、义务论、德性论和自由主义的福利伦理学的争论中抽身出来,从而使道德哲学重点从基本原则向道德想象力转移,重现道德生活丰富和完整的画面。与之持相似观点的国内学者游柱然认为道德想象模式是一种人性化的道德思考和实践,它强调人的情感在道德感知和判断中的作用,是杜威哲学思想集大成的产物。在道德想象模式中,道德反思、道德的“戏剧排演”能够为道德选择和道德后果提供相当的帮助,而推动道德想象的学习能够提升个人的道德品格和换位思考的能力,有助于和谐共生社会的构建。 [8]

第三,从民主与经验的关系角度解读杜威伦理思想。格雷戈里·帕帕斯(Gregory Pappas)的作品《杜威的伦理学:民主即经验》(2009)就是该方向的代表作。该书中,帕帕斯全面而详细地研究了杜威的伦理学,并将杜威的伦理学置于杜威整个哲学的核心地位。他依照现行伦理学研究的分类,从元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三个不同方面重新解释和构建了杜威的伦理思想。在该书的最后部分,作者强调杜威的哲学是为了构建在确定视野下如何生活的合理性努力,民主是一种关于如何投入生活的总体性道德展望。 [9]

第四,从自然主义的角度来解释杜威伦理思想。达尔文主义作为杜威的思想源头之一,对其伦理思想影响甚大。杰罗姆·波普(Jerome Popp)曾指出,杜威是第一个以达尔文的观点作为基础来认识和发展包含一种自然化的价值论在内的目的论哲学家。他认为近些年的杜威研究者主要将民主作为杜威理论的核心,但忽视了杜威论证中的达尔文主义本质,将会使研究者产生这样一种印象:杜威的基本目的在于清晰表达和证明一种民主即道德的概念,这种对杜威的误读导致杜威具有革命性的认识论失去意义。 [10] 唐纳德·莫尔斯(Donald J.Morse)认为杜威阐述了一种复杂的自然主义伦理学。据此,道德要求通过诉诸我们自然的、日常的经验中的实证条件就能够找到其合理性。这种自然主义伦理观与康德等非自然主义者的观点相对,杜威的伦理学是对非自然主义者观点的一种新的挑战。 [11] 其博士学位论文《杜威的伦理学:自然世界的道德价值》( Dewey ' s Ethics Moral Value in the Natural World )就从自然主义与非自然主义的对立开始深入问题,通过对实践判断、道德判断、道德价值、行动批判等方面的论述,证明伦理自然主义是当代人类切实可行且至关重要的立足点。与前面两位不同,詹姆斯·坎贝尔(James Campbell)在《理解杜威——自然与协作的智慧》中则以一种全景式的哲学视野来展现杜威的思想主题,点明杜威思想中的人与自然、社会的互动关系,强调个体与环境交流的自然性和潜在能力,同时,坎贝尔还证明人具有一种有益于行动和目的选择的价值洞察力,这种价值洞察力能够透过眼前利益直指关乎人类繁荣与福祉的持久价值,而杜威的核心观念即是对人类所具有的这种价值洞察力的信仰。 [12]

国内学者对杜威自然主义伦理观的研究近年呈上升趋势。余泽娜认为杜威价值论中有三个重要的理论支点:一是自然主义路径;二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三是事实与价值的关系。杜威的自然主义价值论承认价值来源于自然、经验的事实,并认为把握价值的方法就是经验的方法。 [13] 马如俊明确指出杜威的伦理学是一种自然主义的伦理学,他认为为了避免道德成为主观的和超验的,杜威自然主义伦理学将道德纳入科学和经验的范围内,使道德具有可检验性和公共性。当遇到自然主义伦理学的重要问题——价值和评价问题时,杜威的思路是分析价值中的各种要素,通过各种要素的相互作用来理解和评价价值,这也为道德评价提供了新的标准。 [14] 刘华初认为杜威用人化的“自然”替代外在的无意义的自然实在,并将进化论的基本原理与改造后的经验理论结合起来,杜威经验自然主义中的连续性、情境、整体—关系、交互—交往和偶然性等特征是理解杜威文化构建、探究实验伦理等价值学说的前提。 [15]

第五,从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杜威伦理思想展开研究。道德教育思想是杜威伦理思想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杜威强调尊重个体需要、注重知行统一、关注现实生活等思想均对后来的道德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意义。与大多数学者从教育学入手研究杜威道德教育不同,斯坦福大学的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从哲学方面进行研究,并在《杜威教育哲学:一种关怀理论视野下的批判》一文中明确指出关怀理论应归功于杜威和其发展的教育学,但这一理论中缺乏一种对“关系”的研究,杜威虽然谈到个体和社会,但很少深入研究两者并找出关怀理论在本体论的基础——根本性的关系,同时杜威关于思想的讨论仅限于科学上的思想,可能过于狭窄。基于以上观点,诺丁斯从儿童、课程、学习和调查、民主、道德教育五个重要方面重新审视了杜威教育哲学。 [16]

国内学界对杜威道德教育的研究经历了引入、批判、反思、借鉴四个阶段,论文、译著和专著等相关资料比较丰富(详见李志强文章《五四运动以来中国道德教育理论西学东渐之研究——以杜威道德教育思想的传播为视角》)。宋希仁曾明确指出在杜威庞杂的思想中,道德教育思想占据着核心的位置。 [17] 近年来此方面的代表作有很多,较有特色的当数刘长海《杜威德育思想与中国德育变革》 [18] 与李志强《走进生活的道德教育——杜威道德教育思想研究》,但两位作者研究思路和方法明显不同。刘长海从社会转型导致德育变革的要求入手,系统介绍了杜威德育思想的内容,分析其中具有辩证性质的概念,如个人与社会、知识与道德、经验与课程、兴趣与责任等,进而阐述杜威德育思想与中国德育变革的关系,按照杜威德育思想对中国德育原理及实践的创新分别提出独到的看法。而李志强以改造观念、尊重个体、统一知行、彰显理智、关注生活这五个杜威思想的基本特征为切入点,在时代转型的背景下从道德教育亟待改善的问题层面来研究杜威道德教育思想,力主杜威道德教育思想最根本的意义在于走进现实的道德生活,这种超越纯粹思辨形式而关注现实生活的特征,对中国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第六,从个人与社会关系,特别是新个人主义的角度来解读杜威伦理思想。在个人与社会的论争中个人主义具有不同意义,杜威曾明确给出关于个人主义的至少七种含义:(1)一种值得赞美的道德观念;(2)作为独立、坚定、创新基础和来源的个性,与卑屈、依赖、顺从相对立;(3)一种对独特性的观念更加明确的限定:受科学观念和生物学方面影响;(4)17世纪晚期和18世纪欧洲政治抗议和革命学说;(5)一种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学说:限定于法律上对“正义”的立法和政治行为的最小化——自由放任政策理论;(6)建立在行为动机是自爱或个人快乐的心理学观念基础上的利己主义伦理学学说;(7)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另有资料将之定义为具有人格价值的精神和内在分裂的灵魂,其他资料认为它是私人的不可传达性的意识在自省心理中的个性体现。(LW 15:242-244) [19] 在当时的学界讨论中,最后三种观点的混合概念比较接近个人主义的内涵。此外,从价值的角度来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杜威得出三种见解:“社会必须为个人而存在,或个人必须遵奉社会为它所设定的各种目的和生活方法,或社会和个人是相关的有机的,社会需要个人的效用和从属,而同时亦要为服务于个人而存在。” [20] 也就是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集体主义、个人与社会有机关联,但他认为这三种观点均有缺陷。经过对时代的观察和思考,杜威认为原有的个人主义已经堕落为金钱文化的附庸,“已经萎缩为一种金钱尺度与手段” [21] ,需要在新的社会环境和关系中重新界定自我,于是,他提出了树立新型的个人主义,即认为个人与社会存在一种共同的价值关系,这种关系促进了个人间的相互合作和社会性成长。

之后,国外学者对杜威的新个人主义进行了不同的解读。乔治·桑塔亚那(George Santayana)认为在杜威的著作中“普遍地存在着一种黑格尔式的将个人溶解与他的社会功能的倾向” [22] 。罗伯特·韦伯(Robert Wiebe)批评杜威把实用主义变成了“一种将个人视为社会的塑胶材料的理论” [23] 。犹太裔美国哲学家霍勒斯·卡伦(Horace Kallen)也认为杜威混淆了“个体性与个人”,并试图将个体行为整合到一种自然的解释系统中。他认为,杜威提及个人主义的“旧”是对当时金钱文化下共同等级制度和组织成员的封建主义式表达;杜威赞同的个人主义是通过一种具有新的“社会化”功能和模式建立来解放而非压制个性,这样做是为了形成一种具有智慧、情感和新型个性的思想与心灵,一种完整的人格,新个人的塑造须通过运用符合自然界物质力量的一切科学和技术资源。同时,卡伦也指出在涉及个体的个性方面,杜威的哲学中也有相互矛盾的论述,进而使得其观点具有两方面意思:一种是人文主义,此方面受自然主义中忽视人的重要性的影响;一种是自然主义,此中包含个体对人性证实并使之完满的努力。 [24] 坎贝尔也认为考察杜威思想时,个人主义一词是一个特别合适的起点。他与前面几人观点的不同之处在于新个人主义并没有忽视个体性,没有忽视多样性的现实,只不过杜威关注的重点在于这种多样性如何有利于共同利益。坎贝尔还明确指出杜威未对新个人主义下“词典式”的定义,不再过分强调自然人性中私人性的方面,就能够逐渐确立一种新的个人主义概念。 [25] 杰罗姆·波普通过总结杜威思想和达尔文主义的关系,提出三种个体与社会关系的哲学观点。(1)社会作为个人主义的危害。具有一切自然权利的个人有优先于社会的完整性,社会的功能是为个体之间从事其所欲的行为提供相互作用的环境。(2)个人由社会来定义。个体间的不同是由基因的差异和环境的因素导致的,而社会决定了个人。当个人主义与社会发展方向相一致时,它才能获得最大的发展空间。(3)社会作为个人的塑造者。此观点未从形而上的视角认为社会凌驾于个人,也未视个人为优先于社会的具有自然情感的完整存在,而是强调社会的功能在于塑造和促进个人主义。如果从前两种观点看杜威新个人主义会得出迥然相异的看法,而杜威的表述也未完全包含第三种观点,故波普认为通过对我们自身经验的想象、辨识和否定,价值、欲望或喜好使我们成为现在的自我,(自我)成长具有最高的价值,那么一个好的社会就应是人们的行为结果能够促使理性成长的社会。 [26] 丹尼尔·萨瓦吉(Daniel Savage)认为杜威的思想是一种实用工具主义,其对个人自主权的构想和对自由主义捍卫的基础是整体的道德和政治的原则。在《杜威的自由主义》一书第二章,萨瓦吉发展了杜威自我构造的概念,指出自我发展有赖于社会性的美德,我们可以将这种自我发展理解成与原子式个人主义相反,每个人不仅是(有自主权的)自由的选择者,而且是(处于环境中)智慧和道德的选择者。当与自主权概念相联系时,自我的概念就展现出自由和情境的统一。此外,只有坚持以组织成员(道德和智慧发展)的善、批判性反思、创新及相互验证的成长方法为目标,政治社会中的组织才能健康发展。 [27] 丹尼尔·沙拉汉(Daniel Shanahan)认为杜威在某种程度上采取了一种中间立场,他虽然批评了个人主义,但也试图以一种“新的”形式来为之辩护,杜威希望人们不要过分狭隘地理解个人主义及其局限性,而是在个人的基础上,在最宽泛和最包容的意义上重申个人主义的一些原则,因此“没有对作为个人主义基础的认识论进行根本的重新评价” [28]

国内学界学者对杜威新个人主义思想分析也有一些。万俊人认为杜威的观点确与西方传统伦理学史上的个人主义不同,主要在于其承认了人的社会性和普遍目的的客观存在,承认了社会和普遍化的道德的必要意义。新个人主义是一种价值哲学意义上的个人主义,它既是一种道德价值观,又是一种民主的社会理想。而作为一种共同经验进程,社会为“新个人”的自由和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和机会。 [29] 作为国内个人主义思潮最具代表性的研究者,夏伟东认为新个人主义有两大特征,即理论上批驳个人主义理论和对旧个人主义中绝对主义的肃清,他还清晰地洞察到杜威新个人主义与旧个人主义的本质并未改变,“新个人主义实际上是与罗斯福新政、与经济上的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以及经济的更加规模化、社会化相适应的,是为拯救资本主义于危机之中,而不是放弃资本主义制度;是为了修正和完善个人主义,而不是放弃个人主义” [30] 。孙有中也通过对杜威所处时代、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思想变化的观察,从社会思想发展的角度完整揭示了美国个人主义思想的两个源头——欧洲启蒙运动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进而比较新旧个人主义的个人观、政府观和人生观,指出“杜威的新个人主义对个人社会属性的强调,代表了20世纪美国个人主义的演进方向” [31] 。另有学者认为,杜威率先提出“新个人主义”以期在重新解释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挽救“失落的个人”,这种做法改变了过去将个人和社会看作两种相互独立实体的观念,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社会的进步结合起来,在实践中重新造就新的个人和实现新的个人主义理想。 [32] 针对杜威对个人与社会价值关系的三种理解,宋希仁一针见血地指出其中存在重大的缺陷,即以一般的概念概括特殊的情境。一般概念是理想和完满的,而特殊情境总是不完满的,以概念的完满性掩盖现实生活的缺陷从而导致现实生活中个人与社会对立。虽然杜威试图将个人与社会统一起来的做法为伦理思想的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但因其未能准确、全面地把握现实社会的特征,致使“伟大的共同体”理想成为空中楼阁。 [33] 此外,青年学者李志强通过个体——人性的角度研究杜威的个人与社会关系也颇具特色。他从自我否定说、自我伸张说、自他兼顾说和自我实现说四个方面入手论述如何树立道德上的自我,并对杜威“积极的自我”论进行分析,认为“积极的自我”包括个性的自我、自为的自我和自由的自我三个方面,个人和社会完全是一种互为手段、互为目的的关系,杜威的新个人主义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交流、合作,视角鲜明独特。同时,从方法论意义上说,杜威把传统理论中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问题转换成个人与不同层级的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意义。此外,杜威“民主共同体”的理想仅落实到保障个体获得自由以及个体的全面发展上,忽视了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进步的价值和意义。 [34] 也有学者指出,杜威新个人主义是一种“集体个人主义”,它是在新形势、新背景下形成的,即到了工业化后期,政府开始采用支持集体合作的方式干涉经济,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每个人创造均等的权利和机会,用合作互助来缓和无情竞争。 [35] TmtSaRrPAzUdjZxLi13uFnXK75w6GlaSuSTguT7j308kZwmFnSOvcorunfcvtU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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