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引] 作为马克思哲学立论根基的唯物论,作为马克思哲学理论主体的辩证法,作为马克思哲学理论的本质特征的实践论,以及作为马克思两大理论贡献之一的唯物史观,即马克思的全部哲学理论——他的哲学的基本范畴,由于受他的双重历史使命和双重理论视野的影响,也都体现为双重理论范式。马克思在唯物论方面的双重理论构建,体现为物质生产的唯物论与人类学唯物论;在辩证法方面的双重理论构建,体现为生产力的辩证法与人类学辩证法;在实践论方面的双重理论构建,体现为生活实践论与人类学实践论;在历史观方面的双重理论构建,体现为生产力历史观与人类学历史观。这些表明双重理论思考深入到马克思的基本哲学领域中来了。
[新词] 唯物论的双重构建,辩证法的双重构建,实践论的双重构建,历史观的双重构建
马克思不仅在经济学领域、社会政治领域形成了双重理论构建,在最重要的哲学领域如唯物论、辩证法、实践论和历史观等方面,也形成双重理论构建。在这里,有必要首先对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有所理解。
人类学唯物论是马克思在1845年的《提纲》中提出来的,是针对“整个世界”的。它奠定了马克思对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人的对象世界包括自然界的唯物主义看法。几乎与此同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一步提出了对人类历史的唯物主义观念,这就是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在内的对“唯物史观”的提出,通常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根基,是人类世界一切感性活动中最根本的感性活动即满足人的物质生存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这当然是人的一种感性活动。马克思在这里缩小和集中了观察范围,这就是人类历史的发展问题。如果说,人类学唯物论是从人的存在出发的话,这里则是进一步从人的存在的历史发展出发。在这里,再强调人的感性活动是抓不住关键的。他的人类学唯物主义使他进一步抓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感性活动——满足人的物质生存需要的“物质生产”,并观察这种物质生产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决定性意义,这就进入了历史范畴,从而以这种物质生产为根基创立了唯物史观。所以,“物质生产”是马克思发现的观察人类世界和人类历史等一切问题的唯物主义基点。从这个基点出发深入其生产力,就进入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中来了。这是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重要的创造性思想。它比人的感性活动的范围要小但却更深入,更集中。
马克思强调自己是唯物主义者,更强调自己的唯物主义是“新唯物主义”,所以,如何认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问题。通过文献研究我们发现,马克思从来没有把他的“唯物”直观地与“抽象的物质”或“客观物质世界”联系起来。他称这种唯物主义是客观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并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开宗明义要与这种唯物主义区别开来: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我们知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就是直观地以客观的抽象的“物质”为根基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则是直观地以客观的自然存在物这种具体存在为根基的唯物主义(即通常所说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马克思不赞成这种直观的、以单纯客体的形式出现的唯物主义,他要求新唯物主义要从这种客观的、直观的形式中超越出来,把“对象、现实、感性”即呈现在人面前的客观世界,纳入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中来理解,即要从人的“主体方面去理解”。这种“感性的人的活动”或“人的感性活动”,这种“实践”,是人的感性的物质的身体与感性的物质自然物、自然界发生感性的物质的相互作用,这当然是一种物质性活动,它显然比“物质生产”的范围更广阔,因为它是指人类这种存在物的人类学的本质特征。这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从真实的自然实在出发的自然唯物主义的改造和超越,即从自然界的具体的客观实在性出发的自然唯物主义,上升到从人类世界的人类学的物质特性即人的感性活动这种客观实在性出发的人类学唯物主义。这里也就是要求从人类作为人类的人类学本质特征即人的物质性的感性活动来理解世界,这就是马克思在哲学理论上构建的人类学唯物论。人的感性活动当然包括后面所说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在内,因而这里构建的“新唯物主义”,实则是一种广义的人类学唯物论。它建立在人类的实在性的当然也是物质性的感性活动之中,这是理解人类这种存在物即整个人类世界的唯物主义基点。由感性的人的活动这种“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即人的对象世界,就形成“新唯物主义”的人类学世界观。所以,“人的感性活动”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即人类学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基点。
这种双重唯物论显然是受马克思的双重论域所决定的。看不到马克思的双重唯物论就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
这里,让我们更深入地讨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问题。站在人类的人类学特质——“感性的人的活动”立场上来理解世界的人类学唯物主义,它对“对象、现实、感性”即人的对象世界的理解,就形成人类学唯物主义世界观。换言之,从人的人类的“主体方面去理解”呈现在人面前的“对象、现实、感性”世界,就不能不形成由人的人类学特质所决定的人类学的世界观。这里要注意的是,“对象、现实、感性”,不是抽象的客观物质世界,它不可能直接呈现在人面前,呈现在人面前的只能是对象性的、现实的、感性的存在物。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人类学哲学的世界观的特质:人对世界的任何哲学理解,即人的世界观,不论自觉不自觉,都不能不是人通过自己的感性实践活动这个中介、这个棱镜来理解世界的产物。如果自觉地以人为中介来理解世界,其所形成的哲学世界观,就成了人的世界观,即人类学的世界观。而人类学唯物主义与人类世界观的统一,就为哲学的人类学转向之后所形成的新哲学——人类学唯物主义哲学即人类学哲学奠定了理论基础,这是理解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大前提,新就新在它是人类学唯物主义。这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第一个特征,不认识这一层,就进不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大门,也不理解人的世界观的特质。
这种作为世界观形式出现的“新唯物主义”,在方法论上也发生了变化,它不是思辨地、直接地把握世界,而是通过“人对世界的理解”这个中介来把握世界,这种“人的中介”,就是从人的“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这就转化成了人本方法论,即人类学方法论。这种方法论所形成的唯物主义,就成了方法论的唯物主义。方法论唯物主义在理解世界时,要求在主观的立场、态度和方法上要从客观事实出发,从客观实际出发,因而成了一种立场性、态度性、方法性的“新唯物主义”,即方法论的唯物主义 ,这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现代唯物主义”。
人类学唯物主义、人类学世界观和人类学方法论统一,就为马克思的人类学唯物主义哲学即人类学哲学奠定了理论基础(详后)。
对马克思的生产力的辩证法,人人耳熟能详。即要进行物质生产就要有生产力。而生产力作为人的生产力不是孤立在人的关系之外的,这种约束和支配生产力的人的社会关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组织成一定的生产方式进行物质生存资料的生产。而生产力由于受到人们必须发展生产这一人的需要的推动,因而是一种自身发展的力量;而生产关系由于与所有制、与利益分配相联系,因而是一种相对保守的力量。这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革命与保守产生它们的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的矛盾,这种不相适应迟早要发生冲突,那时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就成了不可避免的。而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建立在它的总和的基础上的经济基础以及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庞大的上层建筑即社会制度也就不能不发生变化。而一过程不是与人无关的,它是建立在因生产关系所决定的阶级关系之上的,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在这种变革中起着支配性的地位,这就是历史发展的内在辩证法根源。
生产力的辩证法显然属于经济学范畴。基于物质生产的唯物论和基于生产力的辩证法的统一,就形成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所以,历史唯物主义是建立在阶级性和经济学之上的哲学理论。此外,马克思更多地谈到的是人类学的辩证法。
至于马克思的经济学辩证法,即《资本论》的辩证法,那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例如从商品到货币、到资本运动的辩证法,资本主义生产的辩证法,等等,一则人们比较熟悉,二则不是这里要讨论的,所以这里从略。
在马克思涉及辩证法的哲学文献中,主要是1844年的《手稿》、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和1867年的《资本论》第一卷,其对辩证法的阐述都未超出人和人类世界的范围,但其基本的人类学辩证法精神却是在《手稿》中奠定的。这特别体现在马克思对人的生命的辩证法本性的揭示。
1.马克思对人的生命辩证法的提示
马克思对辩证法的真正贡献,是把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自我设定、自我否定而自我生展的辩证法,改造成了人的生命本身的辩证法以及人类世界生存发展的人类学辩证法。
马克思不仅指出了人的生命存在,更把人置于他与自然界、与对象世界的辩证关系中考察人的生命本性,因而发现了人的生命的辩证构成,系统地表明了人的生命的辩证本性: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说一个东西是对象性的、自然的、感性的,又说,在这个东西自身之外有对象、自然界、感觉;或者说,它本身对于第三者说来是对象、自然界、感觉,这都是同一个意思。
以这段话为基础,马克思揭示了人的生命的如下辩证本性。
(1)就人的个体生命存在言,是个体性与类本性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在《手稿》中直接指出了人是个体与类的统一;
(2)就人的个体生命构成言,是自然物质性与社会意识性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在《手稿》中既指出了人的自然性和物质性(肉体生命),又指出了人的社会性和意识、意志性;
(3)就人的个体生命特性言,是“主动性与受动性”辩证统一,如前面引文中对人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矛盾的强调;
(4)就人的个体生命功能言,是对象性与属人性的辩证统一,这是马克思在《手稿》中一再强调的人的功能特性,即人既是对象性存在物、又是属人的存在物;
(5)就人的个体生命活动言,是内在本质力量与外在感性活动的统一。马克思一方面强调人的生命的内部的本质力量,另一方面又强调人的活动是感性的人的活动,就是对人的这种活动特征的揭示;
(6)就人的生命的“类特性”即人的生命本性言,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这是马克思在《手稿》中直接表述的基本思想。
上面这六大概括,大都可以在《手稿》中找到踪影。当然,马克思对“人”的这种辩证的理解,到了《提纲》和《形态》中有了更为完善的体现。但是,应当注意到,马克思的关于人和人类世界的全部理论,都是建立在《手稿》对人的生命辩证法的理解之上的。这些辩证本性形成了马克思的辩证人本论,并成了马克思的各种哲学研究的人本理论基础,特别是对人的生命本性是“自由自觉的活动”的发现,为他早就提出的自由解放哲学找到了人类学的本体论根基。
2.从人的生命的辩证本性到人类世界的辩证法
人的个体生命的辩证本性,总合起来就形成了马克思的辩证人本论,从这种辩证人本论出发,就形成了马克思的人类学辩证法、人类历史运动的辩证法。
其一,从人的生命的“个体性与类本性的辩证统一”出发,就既超越了费尔巴哈的以片面的人的“类本性”为根基的“类本位”哲学;又超越了施蒂纳的以孤立个体性即“唯一者”为根基的“个本位”哲学,而上升到以真实的人为根基的人类学哲学中来,因为任何真实的人都不能不是个体与类的统一体;且只有从真实的人出发,才能进入人与自然界、人与对象世界的辩证关系之中;这是使马克思的人本论上升成为辩证人本论和进入真实的人类世界的理论根据之一;
其二,从人的生命的“自然物质性与社会意识性的辩证统一”出发,对人的把握和考察就总要既从自然的和物质的方面出发,又从社会的和意识的方面出发,这样才能完整地把握人和人类世界;这是形成对人类世界进行辩证考察、全面考察的人本理论根据之二;
其三,从人的生命的“主动性与受动性”辩证统一出发,就会进入人与自然界、人与环境的矛盾关系中来,人一方面总是以自己的积极主动性探索他的自然生存环境以实现自己的生存要求,另一方面人又总是受自然界的和社会的环境的制约、限制乃至统治,因而其生存总是处在人与环境的种种生存性矛盾之中,并且正是这种生存矛盾推动人与自然界的和人与人的关系的发展,这是进入人类世界的辩证法的理论根据之三;
其四,从人的生命功能的“对象性与属人性的辩证统一”出发,就既要把人视为对象性的存在物,即他要在改变对象世界中生存;又要把人视为属人的存在物,即他的活动都是为人的生存服务的。从这样一种辩证关系考察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就既要坚持自然主义,即他在改变对象的活动中要尊重和适应自然界;又要坚持人本主义,即人的一切活动不能不是为人的生存服务的。但人本主义的坚持又不能伤害自然界,由于自然界是人的生存根据和生存环境,因而人对自然的伤害就有可能反过来伤及人自身,这就决定了人既要坚持人本主义又要坚持自然主义,以合理地实现人的生存。因而,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就成了人类生存的双重基础,这是马克思在《手稿》中一再强调的思想,并把它与共产主义的本质联系起来。这是进入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的辩证法的人本根据之四;
其五,人的生命活动作为其“内在本质力量与外在感性活动的统一”,是我们理解人的生存发展活动的本质特征的依据。人的活动总要运用他的头脑、心和意志这种内在本质力量,又要通过身体、行动和情感这些外在感性的东西实现出来,并在感性的自然环境中行动。所以,人的感性活动不过是人内在的本质力量的外在显现,是他的生命力、体力和智力、他的目的和意图、思考与计划、意志和愿望在推动他去实行,去展开实际的感性的行动。这是我们理解人和人类活动的最起码的根据;是理解人类学辩证法的理论根据之五;
其六,更重要的是,就人的生命本性言,他总是要进行自由自觉的活动的,但现实的情况无论自然的还是社会的都在限制他活动的自由自觉性,这就总是要出现人与对象世界的尖锐的矛盾,并且正是这种矛盾不断推动人的奋斗和人类世界向自由解放的方向发展。这是理解人类自由解放和人类历史辩证法的理论根据之六。
这些表明,马克思的人本论,不是抽象的形而上学的片面人本论,而是建立在人的生命的辩证本性上的辩证人本论。而这种辩证人本论与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不同,它是人类世界的辩证法的人本根据。这既是马克思理解人和人类世界的直接根据,也是马克思进一步发现人类的社会历史辩证法即人类历史发展的辩证法的人本根据。总之,《手稿》在这诸多方面奠定了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的辩证理论基础。
这里顺便指出:人们都强调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和继承,但是却把这种批判继承理解为把唯心主义理念的辩证法搬到了物质世界,成了“唯物辩证法”,这是缺乏马克思的文本根据的。人们对此缺乏认识的原因,在于没有人类学意识,没有从人类学高度来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和继承。这个问题还需要另外专门论述。
3.马克思“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世界的主客作用的辩证法
重要的是,这样的人类学唯物论,不是不讨论客观物质世界,而是要求把客观物质世界(特别是它的辩证法)纳入人的“主体方面”来理解,从而消除它的直观的、抽象的单纯客体的形式,而以人的“主体方面”的形式展现出来。那么,如何以人的主体方面展现出来呢?这就是把黑格尔所开辟出来的、对象世界的辩证法即本体论特征,纳入人对世界的认识史即认识论中来理解,这也就是要以列宁直接强调过的辩证法(本体论)、逻辑(辩证法的逻辑)与认识论的统一的形式推演出来,即把对象对象世界的辩证法在人的认识史的逻辑中展现出来。这是马克思要求“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世界的真谛所在。因为在人对世界的认识史中所展现出来的世界,特别是它的辩证法,是人类在其历史发展中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世界的历史结晶。
西方古代哲学、近代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对人类的哲学理性进步的最重要的贡献,就是辩证法的贡献。辩证法在黑格尔手里,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形式展现出来,而这种展现的规律就是矛盾的自己发生而导致的矛盾进展;同时,更重要的是,这种矛盾进展,这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它必然地体现为从简单到复杂的矛盾进展,同时也就是人类认识史的矛盾进展的体现。这是黑格尔在理念辩证法中所体现出来的客观本体辩证法以人类主体的认识论辩证法的形态展现出来的基本形式。这一层,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即否认理念本体论的存在而回归客观世界的立场上所接受下来。对这一特征,马克思在其“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中,恩格斯在其“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概念中,列宁在其“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的统一”中,都分别做了肯定。因而应当说,作为对象世界辩证法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形式,在三位经典作家那里都是承认的,存在的。就马克思而言,他一再表示一有时间“就要写辩证法”,应当就是这种“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的、即在人类认识史中从简单上升到复杂、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矛盾进展的形式中展现出来的人对客观世界认识的辩证法。只有这样才是包含了黑格尔辩证法上述合理内核的人类学唯物主义化的辩证法,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世界的辩证法。重要的是,马克思的“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世界辩证法,就其直接的意义上说,只能是人与对象世界相互作用的认识论辩证法,因而属于人类学辩证法范畴。
的确,马克思是讲辩证法的,而且强调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但并没有讲是颠倒进物质本体论之中,而是人(即主体方面)把握世界的辩证方法。请看马克思的原话:
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表面看,这里的“物质的东西”就是指物质世界。但马克思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这样的解释。相反地,马克思表明这里的“物质的东西”,不过是指在人的头脑之外的“现实事物”,即人们所面对的“事物、现实、感性”,亦即相对于主观观念来说的客观现实的东西。这是立场性、态度性、方法论的唯物主义使然,马克思称之为“新唯物主义”或“新哲学”,而不是抽象的物质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因而他的辩证法也不是指物质世界的辩证法,而是外在于人类头脑与客观自然界相互作用的即在认识论中所揭示对象世界的辩证法。另一方面,从马克思大量的关于辩证法的论述来看,其范围都没有超出人和人类世界,因而马克思的辩证法不过是关于人和人类世界的辩证法,即人类学辩证法,而不是物质世界的辩证法,这是极为重要的事实,是卢卡奇已经指出的事实。这些当然属于广义的人类学哲学范畴的理论构建。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生产力的辩证法、经济学辩证法,都属于广义的人类世界的辩证法。
由这些讨论可以看到,马克思的双重理论构建,由经济学、政治学发展到历史观、实践论以及唯物论和辩证法这些哲学领域中来了,因而是一种全面的双重理论构建。
问题的重要性还在于,马克思的这种双重理论构建,实际上形成了他所特有的双重哲学构建:即由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学逻辑而产生的经济学哲学构建;以及由人类学理论和人类学逻辑而产生的人类学哲学构建。对此我们分别以如下两节来讨论。
对马克思实践理论的关注,在西方是葛兰西的《实践哲学》出版之后,在中国则是毛泽东的《实践论》,但这些都是从属于认识论的,而这种认识论又是从属于物质本体论的。对实践的第二个高度认识,是“文革”后的拨乱反正的深入发展,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讨论,而突显了实践范畴在马克思理论中的重要性,从而提出了“实践唯物主义”的新理论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样,实践就走上了马克思哲学的核心地位。如果说辩证法是马克思的一种主要哲学思想的话,那么,实践论则更有马克思主义特色。
马克思的实践思想集中体现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 。在11条提纲中有6条直接谈到实践,其中有3条属于狭义实践理论,有3条属于广义实践理论。这3条狭义的实践理论是: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第2条)
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第3条)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第8条)
这三条都是认识论的、生活实践论的观点,包括作为政治生活的革命实践论。这种认识论、生活论的实践,就是指日常生活的实践以及它对于人们的认识、理论和真理的决定作用。
三条广义实践理论是: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第1条)
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活动,人的感性的活动。(第5条)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第9条)
表面上看,后三条与前三条没有什么区别,也不见有人把它区别开来。但是,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前三条的实践都是有限的、涉及实际生活的行动的实践:一是与理论相对立的实践行为,一是改变环境的实践行为,一是作为社会生活的实践行为,以及作为革命活动的实践行为,即社会生活实践。马克思把它概括为“革命的实践”,“实践批判的”实践,这是指人们通常的、实际的、具体的即有一定意向、一定目的、一定方向、一定手段的具体的社会行为的实践活动,这些表明它是社会学意义的实践,狭义的社会实践,即一种实际的社会行动。
后三条的实践,则是哲学性的人类学意义的实践,它把实践理解为“感性的人的活动”,“人的感性活动”,“人类的感性活动”(在旧译本中)。三个词是同一个意思,它在逻辑上是周延的,即人类的一切感性活动都是实践。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指人类这种存在物特有的有意识的活动(动物的活动是本能,不是经意识规范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三条的核心,是从“人的感性活动”这种人类学特征来理解实践,它是人类学意义的实践,广义的实践,明显与上述社会学意义的狭义的实践不同。这两种意义的实践,在马克思那里不是矛盾的,不是对立的,而是把握住了实践这一范畴的两端:从人类作为人类的人类学意义的实践到人作为具体的社会生活行动的实践行为,这两端之间的理论张力涵盖了实践的一切可能的意义,但两端毕竟不同,即分别属于广义的人类学的实践与狭义的社会学的两种实践。
在同一篇提纲中并且是无意识地表露出来的这两种实践概念再次表明,马克思在哲学的思维方式上,存在着广义思维方式与狭义思维方式的区别,这是他的双重历史使命在思维方式上所引起的深层理念特征。
实践唯物主义以及实践哲学论者,大都没有看到马克思的这种双重实践理论,他们看到的只是第一种意义的狭义实践理论。当然,也有比较深刻的实践哲学论者理解了马克思的后一个意义的实践,称马克思的实践是“人类学实践论” 。但提出者还是就实践唯物主义哲学角度来提的,还没有上升到人类学哲学的实践范畴中来。
在其他地方我们曾经提出:“从马克思的人类学立场考虑,何为实践?马克思表明,实践是人的功能,是人的人类学功能。实践作为人与物、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作为主观与客观的交融,它就是主客两个世界的交界线、交融面、混合物、互渗体。实践就是人(能动的主体)假借外物而进行的物质的和精神的人化创造活动、人的创生活动,即在这种交融互渗中创生出新的属人的、人类学的造物。它出于人,立于人,归于人。在这种情况下,客体通过实践也就转化为人类学的世界,即人化的自然界。由于实践在本性上的这种人类学意义,把世界当作实践来理解,从深层看也就是从人类学视野来理解。”
马克思不研究“与人无关的自然界”和“一切存在”,也不研究作为自然存在的人的“类本质”,但他总是把人与自然界连在一起考虑,这种连接的中介物就是人的实践。这样,马克思就是从人与世界的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中人的人类学生成的高度,来理解实践问题。人的实践在这里对人类和人的对象世界具有元生始创的意义:物质自然界发展出生命意识体(人),生命意识体反过来以自己的需要为根据,实践地改变物质自然界,从而创生出人的丰富的物质生活世界乃至精神生活世界,以及人自身也在这种实践中发展,并根据这种发展,形成自己的以一定制度为体现的生存方式,这一人自身的形成过程就作为人的感性活动的人的实践。所以,它是天地之间、物质与意识之间通过“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而对自然界发生作用的活动,这是实践本身的人类学功能。我们曾从人类学视角把它概括为人的生成的实践本源论和实践创生论。
这种创造生成在于,马克思把实践、把人对世界的实践关系,看作是人的自然历史性的人的生成性、创生性关系。而自然界也是在实践中生成到人类历史之中成为“人类学的自然界”。因而,实践成了人类自我创造的根据:人与动物的不同,在于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 。“人在实践上的自我实现”,在于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自然界,证明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 。
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人“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主要是指人的以意识指导着的实践活动。人通过“自己的意志和意识”使人的生产实践成为自觉意识到的、创造着人和他的对象世界的“生命活动本身”,正是这一点,使人类成为人类。因此,实践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所在,因而是人之为人的存在论根据。只有从这一点出发,才能够把“事物、现实、感性”及一切对象世界,“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这只能是人类学意义的实践论。
马克思重视实践,就在于实践是人的生存世界的存在方式,活动方式,实践是人类学意义的实践。因此,马克思从实践出发理解把握人的生存世界,也就是从人类的生存发展方式理解把握人的生存世界。实践成了他观察理解人的生存世界、创建人类学哲学的基点。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的人类学实践论,是走向人类学哲学的桥梁。它使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得以形成。
总之,只有从这种人类学实践论出发,我们才能从实践的视域回答:人类世界是怎样开辟出来的?人类从自然世界(生物学世界、动物学世界)向人类学世界的转化,是怎样实现的?显然,这不是由于天赐,而是由人类的以智慧为基础的感性实践活动开辟出来的。马克思表明:实践使自然界人化,也使人客观化,实践既创造了人的对象世界,也为对象世界创造了人,人是实践的存在物,人在实践活动中创生自己与创生自己的对象世界,因而,实践活动是人的本源,人类世界的本源,社会历史的本源,从而也是实践的人类学哲学的本源。只有这样从人类学高度来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我们才能创建一种以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人类学哲学。
马克思的双重实践论,是马克思的双重历史使命和双重论域的自然结果。
如果说,我们前面的讨论很少有人指出的话,那么,关于马克思的两种历史观的讨论则是这些年的热点。即相对于传统的狭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人们提出了广义历史唯物主义,表明在马克思那里存在着双重历史观。马克思像黑格尔那样,具有深刻的历史意识。而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与黑格尔的客观理念自身辩证发展的历史不同的是,它首先是建立在人自身的历史发展之是的人类学历史观。进而,它的深入发展,是建立在人类的社会物质经济生活之上的,他特别地称之为“唯物史观”。这是马克思最重要的理论发现。恩格斯把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理论相提并论,认为是马克思一生两大发现之一。
这些年来,一些著名学者看到,在马克思那里,存在着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与广义历史唯物主义两种有不同对象和不同逻辑的历史观。他们看到,一方面,马克思明确表明,他的唯物史观突出地体现为从人类世界的“物质生产”出发。马克思与一切唯物主义哲学家不同的是,他不是去研究的物质世界,而是大量地研究人类世界的物质生产,从物质生产到生产力,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生产关系的变革到上层建筑的变革,建立了他的生产力历史观。在这里,物质生产和其生产力就是历史的本体论,即物质生产本体论或生产力本体论。从人的物质生产本体论出发看待人的历史,这显然是他的“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
但是,实际上,相对于后面要讲的理论构建,这只能是唯物史观的狭义理论部分。可以概括地说,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从物质生产和其生产力出发对历史发展规律的解释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关于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它也可以概括为生产力历史观。对这个问题人们耳熟能详,这里无须多言。
然而,“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提出,在马克思那里也有充分的根据。事实上,“唯物史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产生时,就是从讨论人在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中人的人类学生成开始的,即它是从人与其自然界的关系出发的。它从人在自然界的生成开始,以人的个体生命存在为本体。以下两段话表明了马克思的这种思想:
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的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了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历史的产物。
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即自然界生成为人类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
从人在自然界的生成和生存开始,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起点。而其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则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明确指出: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这里提出的历史以人的个体生存存在为前提,我们称之为“人的个体生命存在本体论” 。它的立足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 。这就是说,它是关于整个人类世界及其历史生成的人类学历史观。其定义是:历史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 。这是以人为根基的定义,是恩格斯后来对它的更为概括的定义。
而今天看来,马克思双重历史观的生成,与他的双重历史使命和在双重理论领域的思考分不开,是它的自然而必然的产物。
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之一,是历史的动力来自何处。对此,马克思也是从双重视野出发的。第一,马克思首先从人的生活需要出发看待历史发展的动力,他指出: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
人们为了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切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这里显然是把人的生活需要、生存需要作为生产的动力,即历史发展的动力。毫无疑问,这是站在人的立场上对于历史动力的观察。但是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把历史发展的动力追究到生产力方面,这就是提出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关系的变革推动经济学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革,从而导致历史的发展变革。这里显然是把生产力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这两者虽然不是对立的,并且后者是前者的深化,但毕竟提出了两种历史动力观。这里要注意到:虽然后人一致地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它概括为历史唯物主义,并且得到了长期的研究,但是,并不能说真正认识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我们应当看到,马克思的双重历史使命和双重理论构建,在这里同样显现出来。
(1)基于阶级性和经济学逻辑的五阶级论。历史的本质在于发展,发展总是有阶段的,阶段性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表现。这当然也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关注的重要方面。但是,既然有两类历史观,也就自然会产生两种阶段论,这就是著名的“五阶段论”与“三阶段论”的并立。我们看马克思是如何直接论述的:
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
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再加上社会主义的乃至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一般被总结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五阶段论。它完全是建立在生产力历史观以及经济学基础上的。
(2)基于人类性和人类学的人的发展“三阶段论”。另一方面,马克思又阐述了与此完全不同的理论,这就是以人的发展解放为依据的三阶段论:
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能形成普遍的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它们的共同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
这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对人的发展阶段的概括。一看就知道,五阶段论是建立在生产力历史观基础上的,是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结晶。而人的发展的三阶段论,则是从人类学高度来看待的人的发展解放的历史进程,是人类学历史观的结晶。并且,作为“个人全面发展”的第三阶段,主要指的是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的人类学共产主义。而“人的依赖关系”则可以延伸到原始社会乃至原始人群时代。它比五阶段论概括得更长,它概括的是人在整个“人类史”中的发展解放历程。
五阶段论为社会主义的必然出现提供了理论基础,三阶段论则为人类解放以及“世界历史”发展方向指明了方向。它也指出了社会主义改革应当有的方向,即向人的独立性、人的自主个性方向发展。这是最为明显的狭义理论范式与广义理论范式的并立。而如果不把马克思理论区分为广义与狭义,就很难讲清二者的关系。
超越表面理解的单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而从马克思自身的双重历史任务出发理解马克思理论的双重性,是我们全面理解和深入理解马克思的关键,是发现马克思理论中与“世界历史”的当代发展需要相一致的东西的关键。可以概括地说,马克思本来就是站在人类学立场上看待人类历史的,这形成了他的人类史观。但是,马克思对西欧阶级斗争的关注,使他发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法,并以此建立了他的生产力历史观,这样可以更好地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所以,他的双重历史观是由他的双重历史任务使然,也是他的经济学立场和经济学逻辑以及人类学立场和人类学逻辑使然。
这里要注意的是,马克思的人类学唯物主义,作为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分析,表现为两种具体不同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其一,是从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生产力出发的狭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它以社会的物质生产为本体;其二,是从人的自然—社会存在出发的广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它以人的个体生命存在为本体。对此,我们在这里略加分析。
1.马克思的双重历史观
首先,马克思的生产力历史观集中体现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这样一段话中:
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在这里,生产力发展是一切变革的基础,因而可以概括为生产力历史观。
其次,马克思的人类学历史观,是研究人类赖生存的基本环节的历史观。这就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人的四种生产论:
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切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
一开始就进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个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
只有现在,在我们已考察了原初的历史的关系的第四个因素、因个方面(原文中此)之后,我们才发现:人还具有意识。 (这就是进行精神生产。)
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物的生产、需要的生产、人的生产和精神生产是人类世界的四大生产,是人类作为人类这种存在物的自身生存的必要生产环节,因而同样是远远高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种范畴之外的人的人类学的生存发展的历史活动。可以说,人类就是在这四种基本生存环节中生存发展的。它不仅有物质需要,也有性的需要,精神需要,和各种复杂的生活与工具发展需要。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谈到生产力历史观的历史作用。这是马克思对更广泛的人类学历史观的构建。
最后,马克思这些历史思想显然与狭义理论的思想不同:狭义理论是从生产力出发解释历史,而这里则是从人类作为人类的生命需要、生存需要出发解释历史。这两种理论在理论视野、出发点、考察对象、核心理念和主导思想上都难以归结到同一个逻辑系统中来,难怪当前有人要以“广义”和“狭义”两种历史唯物主义来区别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所谓广义的与狭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对人类学历史观与生产力历史观的初步认识。
2.马克思双重历史观的互根互张关系
当然,上面讨论的狭义历史观与广义历史观,二者在马克思那里并不是矛盾的:生产力历史观不过是人类学历史观的深化和核心:如下一段话表明了这种联系:
到现在为止,我们主要只是考察了人类活动的一个方面——人改造自然,另一个方面,是人改造人(交往和生产力)。
“人改造自然”讲的是人与自然界的生存关系,属于人类学历史观范畴。而这里的“交往”指的就是生产关系,“交往和生产力”显然属于狭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内容,马克思把它视为“另一个方面”不是偶然的。但是,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深入考察,而直到13年后才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通过“生产关系”这一范畴把它精辟地概括出来。这样,马克思就一方面建立了“人改造自然”的人类史观,一方面建立了“人改造人”的生产力历史观。前者显然属于广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容,后者显然属于狭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容。并且,从逻辑上看,广义统摄狭义:前者考察的是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人类活动”,后者考察的则是人与人的关系中的“生产活动”。它只是“人类活动”中的一部分。
如果上面的讨论是对的,那就是说,在今天,我们既应当看到马克思从人和生产力两个不同的立足点出发而形成的两种历史观,又要看到以生产力为起点的狭义历史观的相对性,站到人类学的立场上把二者统一起来。这样我们就能全面概括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因此,认识狭义唯物史观的相对性并向广义唯物史观方向发展,以广义统摄狭义,是在当代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必要的一步。
概括前面两种历史观之间的张力可以看出,只要把生产力建立在人的创造性活动的基础上,就可以把二者统一起来。但是,通常的做法是否认广义历史观的存在,把狭义理论强调为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并把它绝对化、普遍化为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而完全不顾马克思本人的反对:
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马克思的这一强调表明,狭义唯物史观主要是根据西欧阶级斗争历史所概括的、建立在阶级性之上的“阶级史观”,它既不适用于原始时代(这一点马克思作过直接的强调),也不适用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与此相适应,马克思的以人为根基的广义历史观,则更具有历史普遍性,是适用于全人类历史发展的理论。这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中进一步体现出来。
总之,如同本书一再强调的,马克思由他的双重历史使命而产生的双重理论视野,以及在双重理论视野之下的双重理论构建,不是漠不相关的,而是在互根互张的关系中展开了他的理论世界,因而,其真理不在于任何被孤立割裂的一边,而在两种理论所开辟的理论空间里。马克思狭义的经济学哲学构建和广义的人类学哲学构建也是这样。它既要求在经济学哲学基础上理解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构建,更要求在人类学哲学基础上理解经济学哲学构建。脱离开人类学哲学,脱离开人的理论基础,经济学哲学就会滑向片面性。因而那种一向只知道马克思经济学哲学并奉为圭臬的理论家和实践家,应当对曲解马克思主义造成的恶果负责。
此外,马克思在社会发展的规律论、解放论、价值观等方面也有双重理论构建,这里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