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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 研究背景

消除贫困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面临的共同任务,是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世界性难题,是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遵循《联合国千年宣言》的指导,中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率先完成极端贫穷人口减半的重任,其在全球反贫困事业中的贡献不可磨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增长和贫困减缓方面的成绩斐然。1978年至2020年,人均GDP 从381元增长至72447元,提升近190.15倍。党的十八大以来,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历史性消除。

中国的减贫成效得益于改革开放“制度红利”推动下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党和政府长期坚持不懈的扶贫工作。经济增长产生的“滴漏效应”让富人受益的同时,穷人也间接地获取来自富人的漏出,经济增长带来贫困率下降。然而经济增长惠及穷人的能力有限,增长不能保障富人和穷人同等受益。当收入分配不均的效应足以抵消经济增长的有利效应时,经济增长的表象掩盖不了贫困群体的产生,经济增长效应无法真正惠及穷人,贫困难以有效抑制。据统计,2015年我国农村仍有5575万人尚未脱贫 。贫困人口主要分布于生态环境较差、意识观念落后、基础设施薄弱、资源相对匮乏的山区、少数民族边疆地区、高原区及荒漠区。贫困文化与贫困群体的固化延续,为扶贫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此外,贫困特征也发生较大变化,中国农村贫困已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占主体的趋势转变。生存问题、温饱问题已不是扶贫工作的主要难题,贫困群体收入增长缓慢、增收机会和发展权利缺失成为当代扶贫的主要矛盾。

新形势下解决“贫困难题”,需要创造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需要扶贫资源精准到位地作用于贫困群体,需要构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机制,需要提升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为了满足经济体制全面转型背景下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相继实施,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更是提出“实现2020年农村全脱贫的目标”。这一系列政策与举措把我国扶贫开发事业推向崭新的阶段,国家的扶贫政策与模式也发生根本转变,从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参与式扶贫转向多元化扶贫、精准扶贫,扶贫工作也从“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在此期间,借助农村金融服务与产品,依靠贫困群体的自发参与和努力,金融资源提供了他们所需的资本、技术和投资机会,为打破资本约束下的“贫困恶性循环”起到日益明显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增加农户的借贷机会,培育农户生产投资和自我发展能力,提升贫困群体生产和生活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开启区域经济增长动力,促进贫困状况的改善。此外,农村金融为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本培训和现代化技术引进,也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农村金融减贫伴随我国扶贫开发战略的实施,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与创新。从1986年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银行纷纷设立专项扶贫贴息贷款,为贫困地区农牧业生产,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和贫困县工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到农业发展银行统一经营和管理扶贫贷款,再到1993年试验推广孟加拉国乡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以及《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发布与实施,助力普惠金融的发展以及金融扶贫的全面开展。而2019年《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和2021年《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的发布,又进一步指明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和方向。伴随脱贫攻坚期间金融扶贫的有效推进,微型金融、农业保险、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的大范围推广与设立,金融减贫的功效和模式也被人们不断探索并丰富演化。然而由于我国长期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金融经营成本、金融风险情况和金融供需失衡的特点,金融助力脱贫攻坚面对着许多挑战,如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的优势互补作用,农村多元金融组织竞争格局仍要推进形成,多样化金融工具供给不足和金融服务不充分的局面还需要打破,金融部门从农村向城市工商业抽离资金的情况需要改观,贫困地区金融抑制和金融机构“离农”“瞄准错位”的状况仍需改善。

通过以上背景条件的深思,本书将从农村金融与贫困减缓理论出发,基于审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状况和金融减贫实践,深入探析贫困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困境,以求明晰以下几个问题:农村金融发展是否是减少农村贫困的行之有效的途径?农村金融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减缓贫困?农村金融减缓贫困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农村金融减缓贫困在何种政策机制下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 研究意义

反贫困是世界性难题,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难点。2014年“两会”提出创新扶贫开发方式,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表明了政府消除贫困的决心。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又提出“2020年农村全脱贫,贫困县全摘帽,整体区域贫困全消除的目标”。为响应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2014年、2016年人民银行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因此,研究农村金融在贫困减缓过程中的作用效果以及作用机制,探索巩固减贫效果的政策建议,对创新农村扶贫开发模式,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缩小贫富之间收入差距、维持经济平稳发展既有理论意义,也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理论意义

首先,有利于丰富贫困和反贫困理论。在贫困和反贫困方面,许多学者提出了众多著名的理论和模型,如“平衡增长反贫困理论”“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循环累积因果理论”,以及“赋权”反贫困理论。这些理论虽具有创造性的贡献,但是这些理论集中于从物质资本、文化习俗、人力资本、权利分配等方面讨论贫困的形成机理以及反贫困的战略举措,从金融角度探讨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研究相对不足。但是,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满足贫困地区资金需求、培育贫困地区自我发展机制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贫困与反贫困领域引入金融因素的研究,可拓宽该领域的研究视野,拓展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农村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其次,有利于深化和丰富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视角。20世纪50—60年代,现代金融理论初步形成,经历了“金融结构论”“金融抑制论”“金融深化论”“内生金融增长理论”和“金融约束论”等重要阶段。其研究更多地强调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金融体系功能以及政府在金融市场的作用等方面,而将金融发展和贫困减缓结合在一起,进行系统性分析的学者并不常见。现存研究更多地体现在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关系的实证检验,尚未有直接反映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的经典理论。因此,本书透析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审视金融减贫的作用机制与作用效果,有利于将金融发展的研究扩展到贫困领域,可以丰富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范围。

最后,以贫困地区农村金融经济发展数据为支撑,丰富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的理论研究。以往大部分研究都是以整个国家的时间序列数据,或者不同省份的面板数据为样本,通过选取反映贫困程度的指标来讨论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作用效果。一定程度上,缺乏了直接瞄准贫困地区农村金融经济发展现实的直观分析。而本书的研究则以435个国定贫困县数据为样本,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系统GMM模型、PVAR模型及中介效应分析,讨论了农村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作用效果、作用机制和实践效果。一定意义上丰富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的理论研究成果。

(二)实践意义

一方面,测度并审视了贫困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线性或非线性、长期和短期的作用关系,以及农村金融对贫困减缓的作用机制,总结了金融扶贫战略的实施经验。无论运用 GMM 模型还是PVAR模型,实证结果都显示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存在先抑后扬的“非线性关系”,即在短期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呈现负向冲击,而长期则具有正向影响。而这种负向影响很大程度是由于金融发展造成不同人群收入分配不均、享有金融服务机会不等,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较差,金融改革滞后所引起的。因此,应通过政策措施改善并引导欠发达地区金融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巩固金融减贫成效,发挥金融减贫的长期、持续动力。

另一方面,回顾不同时期我国扶贫政策的演变以及金融减贫战略的推进,考察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状况和金融减贫经验,有利于我们掌握不同时期农村贫困特征与致贫因素的变化,把握我国扶贫开发的阶段性要求和金融减贫的逻辑思路,为制定可行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金融支农模式提供新的思路,为平稳实现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过渡提供理论依据。有利于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以及金融扶贫等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为贫困群体建立自我发展机制和参与反贫困事业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也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与经验借鉴,有效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持续前行。 RuI1R7gFzlGvXWyqnOO1c7DJDW7J6513BpFciRoFe2/j/4K8by75NGC2JvAbAJ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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