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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为确保运道畅通,山东运河沿线的自然河流、泉源、湖泊均被人为改造后向运河提供水源。会通河犹如一道大坝横断鲁西地区,改变了本区域自然河道流向,水文形势剧烈变动,并引发严峻的泄水问题。会通河的设计施工存在不合理之处。康熙年间,济宁道张伯行指出,明工部尚书宋礼建戴村坝遏汶水至南旺分流济运,只引汶水至南旺分水,未通盘考量运河南北的分水量,造成南旺南北分水量的严重失衡:“南旺以南鱼、沛之间,因泗水全注于南,一派汪洋,甚至济宁以南,尽被淹没;而南旺以北东昌一带,仍苦于水小,每有胶舟之患。”他建议将汶河分水口改于南旺以北十里,开河闸以南分流。于冯家坝以西挑河入运,将挑河之土筑蜀山湖湖堤,则蜀山湖既不至于南泄,又可使泗水接济北运。戴村坝效仿堽城闸坝之制,则南旺岁挑可省,鱼台、沛县之间不致淹没,东昌一带又不致胶舟难行。

会通河南旺分水存在的分水比例失衡,进一步加剧了会通河南段的水患问题。宋礼重开会通河,将分水口由济宁改至南旺,分水比例以三分往南,七分往北。南旺以南有府、泗、洸诸河,马场、独山、南阳、昭阳、微山诸湖以及彭家口、大泛口二河,以及充沛泉源接济,“三分往南而不患其少”;南旺以北仅安山一湖接济,“七分往北而不患其水多”。入清,安山湖招租起科,南旺以北已无水接济。后来,分水比例却成三分往北,七分往南。遇天旱之年,七级、土桥一带,船只在在浅阻;雨水潦之年,济宁、鱼台一带,皆成巨浸,田禾淹没一空。

在运河畅通的明清时代,会通河沿线区域的水利事业的开展遵循“漕运为上”的基本逻辑。为确保运道畅通,帝制国家在这一区域倾注巨大精力,引数百泉眼济运,修筑维持戴村坝、堽城坝、金口坝等关键闸坝引汶、泗诸水入运,并将沿线蜀山、安山、南阳诸湖辟为水柜蓄水。在维持漕运畅通的政治前提下,漕运至上的治水逻辑阻遏了本区域水利事业的正常开展。沿运州县的泄水活动必须在不妨漕阻运的思路下开展,导致地方水利活动陷入进退失据的尴尬处境。如运河西岸的嘉祥境内河渠众多,地势西高东低,“雨集辄溢,有纳无宣,走而害稼,且东泄则妨漕渠,南委则引黄流,畚锸难施,疏通非易”

国家把更多精力投注在与漕运密切相关的水工上,对于那些与民生相关的水利工程,往往弃之不顾。康熙四十一年(1702)、四十二年(1703),宁阳、汶上、济宁、滋阳、鱼台、滕县、峄县及江南沛县、徐州、邳州连遭水患,“皆由汶河堤岸不修治故也”。宁阳县境汶河南岸的石梁口最称险要,河堤残损严重,“历来各州县被水,皆由于此”。济宁道张伯行建议于汶河石梁口内添筑越堤,并加帮高厚沿河河堤。泗河河堤残损亦严重,每逢水涨,不能捍御,泛滥淹没民田,泗河河堤也应修筑高厚。 由于运河改变了水文环境,山东运河区域城市洪涝问题也非常突出。不同的运河城市大致采取了疏泄、堵截、迁河和迁城四种应对城市洪涝的措施。

围绕泄水问题,各州县间尖锐的水利冲突也随之而来。在没有国家权力介入的情况下,上下游各州县的水利冲突很难得到正常解决,陷入彼此纷争的处境。运河西岸的金乡、鱼台等州县围绕泄水问题引发的数百年的冲突就充分说明这个问题。

咸丰五年(1855)黄河改道后,会通河被黄河截断,运道渐趋淤塞。伴随漕运被火车、轮船等近代运输工具所替代,运河的运输功能日渐式微。作为国家核心地带的会通河沿线地区逐渐边缘化,国家将精力转移至视作核心的沿海地区。曾被朝廷高度重视的会通河南段区域被沿海地区关乎国家主权独立的现代化事业所取代。原本设计周密的运河闸坝近乎荒废,水柜蓄水功能严重退化,牛头河、伊家河等泄水河道淤塞不通,水利建设严重荒弃。在放弃保漕济运的国策后,会通河南段区域的内部纠纷争斗以及河工经费的匮乏成为制约地方水利建设的关键因素,会通河南段水涝问题依然严峻。

明清时期,横亘鲁西地区的大运河对本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文化风俗都产生系统性深远影响。沿运区域经济,因运河而繁荣,涌现出临清、济宁、德州这样的运河城市,是明清时期华北的重要商业区。 然而正如周锡瑞(Joseph W. Esherick)所言:“除对几个大城市外,大运河的影响恐怕一直是消极的。” 的确,大运河带给鲁西光鲜表面的背后,其所带来的不利面,亦不容小觑。运河的开凿直接导致本区水文地理条件发生改变,河流排水问题日益突出。由于护运济漕上升到国家战略,本区地方官府、士民采取的疏浚河道、堵塞洪水的任何举措,只要跟此战略发生冲突,都会被中央严令禁止。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中央政府的强力干预,才使明清时期的鲁西地区断无形成所谓“水利社会”的可能。 HH3up7O9czSboPlyqBYuVoYgTbmF+8xd0tHH4UkMSBuwiDFxHVnFx0CE8tk0Ul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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