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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代哲学的“实践”概念

西方哲学发端于古希腊。自那时候起,哲学家们就对“实践”问题有了自觉,亚里士多德第一次在哲学的意义上使用了“实践”概念,他是西方哲学史上实践哲学的开创者。亚里士多德的实践观继承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关于“实践”的规定,在政治、伦理的意义上将“实践”理解为有目的的人的活动,这种目的指向一个最高的理念,苏格拉底称为“善”,柏拉图称为“理念”,亚里士多德将其理解为“德性”或“幸福”。古希腊的这种实践观反映了西方哲学原初的思维方式——存在思维。这个时代的人们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倾向于以人的本原存在为立足点来探索人的本质,用人的自然存在来说明人的一切。

一 从苏格拉底到亚里士多德:“实践”概念的提出

苏格拉底对“实践”的最初自觉——实践(行为)即对“善”的认识。西方哲学要面对的首要困惑是“世界的本原”问题,这个问题奠定了西方哲学史的研究方向和内容,此后的所有哲学家都是从这个问题开始了哲学思考。西方最早的哲学家泰勒斯认为水是世界的本原,循着这条思路,苏格拉底之前的希腊哲学家都是着眼于自然界的物质存在来寻找世界之本原,包括水、气、火、土等,面向自然寻找世界本原的哲学家被称为自然哲学家,他们的贡献在于他们摆脱了靠宗教神话来解释世界的方式,诉诸所见的自然来理解世界。与此不同,苏格拉底认为整个世界不只有自在的自然界,家庭、城邦也是这个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构成了这个世界本原的一部分。苏格拉底使人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和思考不仅限于自然,开始回到人自身,面向人的现实生活本身,关注政治、城邦、家庭、道德等与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领域。这样,苏格拉底将人们关注的目光从外在的自然界回归到人本身,突破了古代早期形而上学形态(自然哲学)进入实践哲学的领域 [1] 。苏格拉底使人们开始关注城邦、家庭中的人的具体行为,观照人对于世界存在产生的影响,关注人能够思考自然和自身的理性能力,在“认识你自己”的教化中审视自己行为的善恶美丑等道德问题、反省自己在城邦的政治生活中的角色和责任。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值得人们选择、追求,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好的生活?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即知识。人们要拥有“美德”,必须获得关于“美德”的知识,即获得关于“善”的知识,如何获得关于“善”的知识,苏格拉底利用“反诘法”启示人们不断追问关于“正义”“勇敢”“节制”等这些“善”的知识。只有充分占有了关于“勇敢”的知识,才能做出“勇敢”的行为,享有“勇敢”的美誉。因此,苏格拉底将知识等同于美德,将认识等同于实践,想要过“善”的生活,就要去不断追求关于“善”的知识,只有认识了“善”的知识,才能在生活中实践“善”,过上“善”的生活。难能可贵的是,苏格拉底并不是道德的说教,他本人就是因为恪守心中的道德理想而选择了为思想殉道,成为实践道德理想的典范,垂万世之名。但即便如此,苏格拉底到底没给出“什么是善”的确切定义,他教会了人们不断追问“什么是善”,自己却在这个问题上失语了,他不断驳斥人们关于“善”“美德”的理解,却终究没有给出一个能得到普遍认同、指导现实生活的关于“善”的定义。

柏拉图对苏格拉底“实践”的补充——实践即分有“善”的理念。苏格拉底的“实践观”提示并启发了柏拉图,苏格拉底认为实践(行为)等同于认识,但是却放弃了对确切认识的规定,使现实的活动因为没有明确的标准而陷入迷茫。柏拉图承接老师的问题,“把苏格拉底只是为了主体的道德的反省而提出来的思想发展成客观的东西——理念” [2] 。柏拉图将“善”的理念规定为最高的理念,是能够包含和容纳其余一切理念的“理念中的理念”。苏格拉底未能给出的答案,柏拉图做出了回答,柏拉图将苏格拉底在道德领域里“善”的理念扩展到整个世界,“善”的理念是整个世界的最高实体和终极根据,对理念世界“善”的认识决定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实践,实践的最高理念就是“善”,这样也对理论认识与实践活动做出了区分,理念是统摄行为的最高善。由于道德领域的“善”被扩展到了整个世界,柏拉图也将个人的道德理想置于城邦的政治理想之中,个人仿佛是微型的国家,单个人作为由欲望、意志和理性构成的灵魂的存在,就是一个国家所有组成因素的集中反映。欲望的美德在于“节制”,意志的美德体现在“勇敢”,理性的美德是“智慧”,各个部分拥有相应的美德,整体的个人就实现了“正义”的最高美德;国家作为放大的个人,分别由劳动者、保卫者和统治者逐层拥有节制、勇敢和智慧的美德,三者之间分工明确不可逾越,各自恪守自身的美德原则才能保证国家实践“正义”的理想状态,而哲学家作为智慧的象征,由他来治理国家,才能真正实践柏拉图“理想国”的宏伟蓝图,实现最高“善”。因此,柏拉图对现实生活如何达到“善”做了一番详细的描述,补充了苏格拉底关于“善”的知识,为人们的道德实践和政治伦理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虽然柏拉图在现实的意义上为人们提供了实践的方向,也赋予了实践一定的现实内容,却没有在哲学的意义上明确提出“实践”这个概念。从概念的意义上来规定“实践”,这合乎逻辑的下一步进展由亚里士多德承担并完成了。

亚里士多德对“实践”作为哲学概念的第一个规定——“实践”是有目的的人的活动。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西方实践哲学的开创者,不仅因为亚里士多德在哲学的意义上提出了“实践”概念,而且还在辨析的意义上划定了“实践”的概念范围。亚里士多德将人类活动和知识分成三种:理论、实践和创制。“理论”是在自然界的范围内进行的对大自然的基本原理的纯思想活动;“实践”主要是在伦理道德以及政治领域对人的行为的规定,“创制”主要是在现实生产生活领域对从事生产生活资料劳动的规定。亚里士多德在两种意义上区分了三者。其一,以对象的永恒和可变性来划分,理论的对象都是“出于必然而无条件存在的东西,即永恒的东西” [3] ,而实践和创制都是面对诸如伦理规范、道德法则等“可变事物为对象” [4] ;其二,以活动的目的来界定,理论和实践活动均是以自身为目的,创制活动本身不是目的,产品本身才是目的。根据这两个规定,亚里士多德将“实践”定义为以思考可变事物为对象的、有目的的活动,由于亚里士多德多是在伦理学和人类学的意义上谈论“实践”,因而“实践”是有目的的人的活动。当然,亚里士多德承继柏拉图的问题也谈“善”的理念,但与柏拉图不同,亚氏理解“善并不是由单一理念而形成的共同名称” [5] ,而是行为活动要实现的最高目的,柏拉图只是将“善”的理论活动看作目的性的活动,而亚里士多德将“目的性”的规定扩展到实践领域,这是亚里士多德的一大理论创新。但需要指出的是:受柏拉图理想国中将两个统治阶层的政治活动与第三阶层的生产活动相区分做法的影响,出于价值理想的考虑,亚里士多德将纯粹目的性的活动与纯粹手段性的活动区分开来 [6] ,把人的实践活动和创制活动对立起来,将物质生产活动排除在“目的性”的实践活动之外,因而不能对人的全部行为做总体性的实践思考。 [7] 这虽符合当时的现实,却使“实践”丧失了改造世界的“主体性维度”,不过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下,这样的认识已是难能可贵。

二 古代实践观的思维方式——存在思维

古代哲学对“实践”的理解,其思想特征以一言蔽之,就是用存在论的思维方式去理解“实践”:从人的本原存在中去把握人的本质,用自然存在来说明人的一切。自苏格拉底将目光拉回到人间之后,人自觉到了自身的实践活动,开始面向人的现实生活和现实行为,出于伦理秩序和政治需要,人们需要一种高于感觉的知识来指导现实和生活,而道德的普遍知识不可能基于单个人的意见,因为意见来自主体恒变的动态,毫无确定性和普遍适用性。因而,对于苏格拉底来说,存在着一个高于现实世界、在世界之外的存在指导着我们的行为、思想和生活,这个世界就是知识的世界,柏拉图进一步将这个世界规定为理念的世界,亚里士多德将其发展为由概念、逻辑构成的知识体系的世界。整个物质世界处在由世界之外的理念、逻辑、概念主导的普遍联系中。从隐藏在事物深层的意义中去寻找和把握事物的根源,在事物的表象之下隐藏的本质才是事物的真正面貌,才是事物真正的存在。

柏拉图继承并发展了苏格拉底关于知识的思想,“凭借概念(理念)来获得道德所需要的关于真正而且现实存在的东西的那种知识” [8] 。柏拉图因此认为:形成科学的对象只能是非物质世界——应该在理念世界而非意见世界,在非物质世界而非自然世界中寻求世界背后真实存在的本原。从柏拉图开始,“存在”便有了自然存在与非物质存在的区分,也就是理念世界与物质世界的区分,“现实”除了可感知的现实,还有非物质的现实,它独立于现实而单独存在。柏拉图将那个非物质的纯粹理念世界看成是更基础、更根本、更纯粹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发生的一切才是真实的,那个物质世界不过是对理念世界的拙劣模仿,是对真实世界的片面反映,是不真实、不完满的。自此以后的2000多年至今,如何看待两个世界之间的关系成为哲学永恒的基本问题。

亚里士多德延续了这种两个世界的思维方式。亚里士多德在概念的意义上进一步解决希腊哲学所关注的基本问题——如何在流动不羁、永恒变化的现象背后寻找那个主宰万物的永恒存在。亚里士多德认为,真正的现实是在现象本身中发展的本质。一切现象的出现都是为了实现其本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从脱离了人的自然出发,准确地说,理念作为真实存在,是生成和变化之因,是影响和决定人的思想和行为实践的根源,只有通过它,人的思想和行为实践才能够被理解、被思考、被解说。亚里士多德将“科学”理解为能够用概念认识的“存在”(一般),并以此来解释和论证被感知的“现象”(特殊)的逻辑必然性,从亚里士多德起,这种抽象思维具有了一套专属的逻辑语言体系,哲学从此形成了通过概念范畴来描述事物、现象的科学语言。

这种思维方式的形成与当时古希腊特有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这里的人们在思想中并没有一个外在于人本身的宗教信仰,他们对宇宙的好奇和思考以及对各种自然现象的解释就不依赖于宗教和神话,而是做出了具有实证精神的、世俗的解释,他们并不慑于宗教神力,不受信仰的蛊惑,不接受神学诗人作品对世界的想象叙事,而是提出了一种有关于宇宙秩序的思想。自然哲学家认为宇宙秩序并非传统神谱中所载的那样:在一个主神的统治之下而世间一切因它生、因它变、因它死,而是宇宙本身自有其秩序,宇宙是按其内在规律和分配法则而形成并存在的,这种规律和法则要求大自然的所有组成部分都遵循一种平等的秩序,任何部分都不能统治其他部分。他们把自然世界置于一个具体现实的空间之中,在这个空间中,彼此之间的关系成为评定的唯一标准,而不再是将宗教意义上的“上天堂”或是“下地狱”作为衡量依据。这种对大自然世俗的、实证的、建立在平等关系的秩序构思使希腊理性在形式和内容上都独具一格。

在现实生活中,希腊城邦的诞生极大地促成了这种世俗化、理性化的思维方式的形成。城邦的创造性发明造成了希腊文明中经济、政治、文化的特殊面貌,这种影响同样也发生在思维方式领域。城邦中有一个以公众集会广场为中心的供人们自由交谈、辩论、发表演讲的社会公共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被允许、被尊重的。这种公共生活使每个人的话语权得到充分重视,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自由论辩的形式获得支持和尊重,这种论辩的智慧被运用在世俗生活中,成为当时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政治武器,并且成为国家最高的权力工具。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鸿沟被打破,人们不再把传统看成是必须服从、不能更改的真理,每个人都力求能够突破前人的思想,确立自己的独特性,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享受城邦中的法律赋予的所有权利,每个人为了保证和维护自己的权利,都可以为城邦的建设出谋划策,都可以为建立一种新秩序而建言献策。在其中,君王、贵族都不享有任何绝对权力,城邦就是一个“圆形”的“宇宙”,哲学就在这种所有人都处在平等位置的状态下来营造这个社会的环境,在这种思想自由的环境中,出现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样重视“道德”“理性”“平等”的哲学家,他们都是这种城邦制度下的产儿。

这样的思维方式是西方理性思维的源头,对人的思想和认识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当时的社会,当人们面对外在世界的混沌一片的时候,这样的思维方式使人们没有陷于宗教、神话的想象而回归现实生活,人们不盲目信仰神灵而在世俗生活中进行实证的思考。不盲目崇拜自然、摆脱宗教蒙昧影响的希腊人将精力更多地放在城邦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建设中,更多地面向现实的生活本身而不是仰望天空,陷入对大自然的神秘无尽的猜想和恐惧之中。他集中表达的是人们不能根据“意见”而是“理念”来认识世界。因而,表现在思维方式和行为特征上,就是这个时期的希腊人他们擅长通过理性来反观自身以及他人行为的道德性,他们崇尚美德而不是自然,他们更关注城邦言论的自由、个人的权利、法律的平等……并且通过自身的理性要求城邦达到更符合他们理想的状态,帮助他们更接近美德,过幸福的、有德性的生活。

“理性”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发明,通过理性而达到伦理和政治目的的“实践”是当时的个人和城邦的终极追求,实践必须以理念为最高目的,它集中体现在人们的伦理道德生活中。人的一切实践都指向一个最高的目的,这个目的,或称为“善”,或称为“美德”,或叫作“幸福”,或统称为“理念”。伦理美德来自理性能力的培养,理性能力的培养必须依靠意志力的训练,只有对意志力不断训练,才能使意志力成为人行为思考下意识的反应,在漫长的时间尺度中,伦理美德才得以形成。意志使人在决断中遵循实践理性,也就是遵循他对于正确的、恰当的东西的洞见。只有在正确的理念的指导下,人的实践才能够通向“善”,最终获得“幸福”。另一方面,实践的意义在于人可以通过实践理性来对抗人的自然本能、人的感性欲望,在遭遇事情时,第一时间都能首先调动人的实践理性而不是感性本能,使人成为具有实践理性并且能够按照实践理性行事的理性人,一句话:实践理性让人学会“节制”。只有理性才能战胜人的非理性,战胜人最原始的欲望、本能和冲动,使人获得属人的道德和善。

具有理性精神的古代思维方式在带人走出蒙昧、制约人的行为方面走在了时代前列,但是它最大的问题恰恰在于它制约人而导致忽略了人,失落了人在世界中的角色。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强调,人们应按照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实践,而“理念”强调的是只能通过意识而不是感觉来认识和获得,“理念是思想的对象,不是看见的对象” [9] ,它不是对现实世界的再现,而是高于现实世界、强加于真实世界之上、一个现实世界不懂的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因而,理念的对象在无形中造成了科学以非现实世界为对象,这个世界和现实世界必然独立地并存,正如知识和意见独立地并存一样。现实的感性世界只是意见之路,而理念世界才是通向真理的唯一之途。让-皮埃尔·韦尔南对此一针见血:希腊人发明的不是“理性”这个唯一的、普遍的范畴,而是“一种理性”,一种以语言为工具、可以用来制约人而不是用来改造自然的理性,一种政治的理性。 [10] 理性以语言为工具,以理念为知识的对象,在这样的思维方式指导下的实践,必然是指向抽象的理念,而不是人本身,人们对理念的认识越是逻辑化,就离现实的人和实践越是远,越是失落了人本身。

因而,指向“存在”,开创“理性”的古代哲学,因其存在论的思维特征,仅能在伦理领域来定义和理解“实践”。由于希腊城邦制的建立,人们在城邦中关注政治、社会、道德生活胜过关注大自然,人们对于自身实践理性的要求使人们追求“美德”“善”“幸福”,“实践”在这个时期也突出地具有伦理学意义。 CrU1voA5aTdb6UsPdeWws4NEtv+atI68uOG0pJYfA/MkDXDUiiTqXdBPkO/XHV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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