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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慈善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思想传统,在古今中外的历史发展中经历了不断的转折和变奏。作为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导和开展慈善活动的国家,先秦诸子百家中关于慈善的论说为中国社会的传统慈善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晚清以降,1840年鸦片战争后全面拉开了西学东渐的大幕,此后百余年间,中西两种文明在中华大地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与融合;与之相对应,中国传统的慈善思想及理念也在这一变动不居的历史进程中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嬗变,并最终形成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近代慈善理念,慈善主体多元化、慈善内容多样化、“教养并重”的慈善理念开始萌芽,慈善组织的制度化发展,以及慈善合作的国际化趋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前30年,我国慈善事业可谓“命运多舛”,历经调整改造、停滞衰熄、复兴发展等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08年以来,在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芦山地震等灾害中,全社会的慈善热情和捐赠行动再次向世人展现出当代中国社会向善的优良品格,我国慈善事业开始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在中华民族历史上,2008年是非常特殊的一年,它开启了中国慈善史的新纪元。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汶川地震导致的巨灾引发海内外空前的慈善高潮,慈善捐助刷新纪录;二是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引发中国志愿服务高潮;三是此后慈善政策和法律进一步完善;四是慈善事业协调指导机制有了重大突破;五是慈善组织数量持续增长;六是慈善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得到极大推进;七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慈善事业。 [1] 此后,仅仅过了三年即2011年,凭借移动互联网和数字支付技术的迅猛发展,慈善领域有了重要的社会创新,微博、微信、公共论坛等逐渐演进为全民媒体,进而创造出以人人慈善、全民慈善为核心理念的“微公益”这种现代公益慈善的新形态。从“微博打拐”到“大爱清尘”,从“爱心衣橱”到“免费午餐”,越来越多的“微公益”不断丰富着人们对慈善的认知,诠释着“友善”的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低门槛、透明化、方便快捷且高效互动的网络互动平台,微公益快速集聚了公民的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同时让慈善理念得到了迄今为止最为广泛的社会传播。这种具体而微的慈善,正是慈善的真谛和力量所在——慈善需要的不仅仅是“富人之力”,更需要“人人之力”,把慈心善行落实到日常生活当中,使之成为公民的情感表达、社会责任和生活方式。到了2015年,随着“互联网+”上升到国家战略,各网络主体开始统筹自身资源,并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及平台优势,不仅让“随时、随地、随手”成为网络公益慈善的新趋势和新常态,而且积极探索网络公益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网络公益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扶贫式公益与能力建设式公益相结合的创新路径。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行业协会的推动、互联网平台的助力与广大网络用户的积极参与等凝聚起来的合力作用下,网络公益慈善开始成为慈善领域令人瞩目的焦点,也创造了一系列惠及社会及公民个体的成果和奇迹:于社会而言,网络公益慈善因便于践行与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有助于建设一个以民为本、多元合作的和谐社会;于个人而言,网络公益慈善因拓展了公共空间而有助于公民个体的社会化成长。这些新业态和创新成果为整个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创造力和行动力。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浓厚、慈善组织不发达以及慈善捐赠渠道不畅,我们的慈善事业还没有从传统的“熟人慈善”“大灾慈善”走向现代的“公民慈善”“日常生活慈善”。与此同时,一系列公信力危机事件也使得网络公益慈善的发展频频陷入困境:2016年上线的“水滴筹”社交筹款平台屡次因筹款信息的真实性审核问题而深陷公众信任危机;2017年9月9日,腾讯“99公益日”的捐赠明细中出现单个账户进行高频小额捐赠的异常现象,疑似“机器刷单”;2017年12月23日,北京零分贝科技有限公司和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联合推出“分贝筹”微信应用发布了“同一天生日”网络筹款活动,也因各种错误导致“孩子的信息是否真实”“是否真的贫困户”“善款最终进了谁的钱包”“募捐主体是否有募捐资质”等引发网络质疑不断,严重损害了网络募捐在社会大众心目中的形象;2017年12月初,原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同梦慈善基金创始人刘建利用个人账户收白血病患者“救命钱”并承诺“配捐善款”,但刘建收款千万元后去向不明,“骗捐”“诈捐”事件的频发让广大网民对网络募捐望而却步……

这些都说明,网络公益慈善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存在诸多不成熟而亟须完善的地方:一方面,我们满怀期待地拥抱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希望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社会的实践者和受益者,祈祷公益慈善可以借助“互联网+”这一国家战略,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添砖加瓦;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在连接、传播、赋能、聚合和协同等方面对公益慈善展现出巨大的推动力和创新力时,慈善行业的自律与监管问题、现有监管规范与标准的漏洞与不足、技术伦理的界定与守持、捐赠暴涨与公众慈善意识提升之间的张力与不平衡等 [2] 都是信息技术背景下互联网公益慈善无法回避的困难和挑战。

当前的困难,怎么破?微公益的未来,怎么走?这便是本书着力思考的问题。有鉴于此,我们认为需要追本溯源,从思想史的视角探寻“慈善”的本义和真谛。唯有如此,才不会在纷繁复杂的幻象中丢失“慈善”的初心和使命。

通过学术史的梳理,我们知道无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文化语境中,“慈善”都是一个历久弥新的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慈善侧重于“仁慈、善良”,而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则关注于“博爱”。虽然因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对“慈善”一词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阐释,但两者皆与“爱”密切相关,有了爱,施善的人才会将自己的“爱心、良知”“怜爱、仁慈”转化为出于“自愿”的“善行”,即“慈善”是出于人的慈爱之心而产生的代表主观意愿的实践活动。这是我们理解“慈善”概念的逻辑起点。根据国内外学术界的诸多解释,慈善的内涵及外延十分宽泛,慈善可以理解为慈善活动、慈善行为、慈善组织、慈善志愿者、慈善资源、慈善项目、慈善文化和慈善精神,以及慈善事业等概念的集合。基于此,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我们需要综合理解和把握慈善的理论内涵:首先,慈善是一种发端于慈爱善心和社会责任的道德实践活动;其次,慈善也是一项包括慈善组织、慈善资源募集、慈善志愿者的招募与管理以及慈善项目运作等在内的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最后,慈善通过造福于人和社会的价值追求彰显着慈善精神和慈善文化。我们相信,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的不断深入,慈善在关注民生、整合社会资源、增进公共利益、提升公共道德、完善个人品格、实现自我价值等方面都将会起到积极作用。因此,本书拟在对国内外慈善发展史和各国慈善事业实践进行系统梳理和客观审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互联网发展方兴未艾的实际,剖析一些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例,从价值引领、社会支撑、法治保障和文化培育四个方面就微公益时代如何实践公民慈善提出一个总体性的实施策略。

在价值引领方面,主要关涉作为价值共识基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微公益的价值引领功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现代转型,我们时常会面临因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进一步分化所导致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善之间的冲突与挑战。这一问题如若得不到解决,不仅会引发社会的道德危机,也会影响微公益时代公民慈善的良性发展。以24个字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了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不同层面,通过体现当代中国社会的多元价值诉求,而被公认为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从国家层面到社会层面,再到公民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私人领域的“私德”与公共领域的“公德”实现融通并达至和解提供了可能和保障。如果说这仅是一种理论层面的融通,那么,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微公益则在实践层面为打通私人道德领域与社会公共领域提供了一条可能之径。基于微公益的“微”特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的实践进路的高度契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微公益的良性发展不仅可行而且必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功能的发挥在于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但是,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绝非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需要遵循其认同形成的利益机制和过程机制:利益机制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需要关注“人的需要”这一维度,并以改善民生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基本路径和动力;过程机制则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需要经历三个阶段或三个层次,其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是基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是重要环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认同是最终目标和归宿。

在社会支撑方面,主要关涉支撑微公益发展的社会信誉。公信力是现代公益慈善发展的生命力所在,但由于网络世界中的数字化背景和诸多不确定性,微公益领域发生了一系列引发公信力危机的社会事件,并影响到网络公益慈善的社会口碑。当人们很容易把骗捐、诈捐、套捐等网络骗局与网络公益慈善联系在一起时,微公益未来的发展空间将会极大地受限。慈善信息透明度和网络公益慈善自身的专业程度也是影响网络公益慈善公信力的主要因素。对于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颁布及相关政策的发布带来了我国慈善信息透明度提升的向好趋势。但加大慈善信息透明度只是提升网络公益慈善社会信誉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提升社会大众对网络公益慈善的认可和支持还在于其自身的持续性和专业性发展。草根性和灵活性的特征极易导致很多微公益项目最后仅表现为一种随手公益,这会极大地浪费微公益理应发挥的效能。因此,如何逐步系统化、组织化并走向专业公益是网络公益慈善的大势所趋。对此,中国狮子联会的组织化发展以及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在“梦想课程”中所体现的专业性可以给我们提供相关的实践经验。但就目前国内的总体情况而言,在专业人员培养及引入存在大量缺口的情况下,加大志愿者服务培养的规模和力度也许是另一条值得尝试的实践路径。

在法治保障方面,主要关涉如何以完善的法治建设为微公益保驾护航。伴随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几经沉浮,我国的慈善立法也历经曲折。这一曲折进程不仅说明了立法这一行为本身的不易,也反映出党和政府对于慈善立法的慎重。《慈善法》的正式实施对于规范当前的慈善事业行为、推动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不仅表现在集中立法的形式有效弥补了之前分散立法的不足,使得慈善活动的全面实施与开展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且“大慈善”概念的设定,也体现了社会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于提升整个社会的公民慈善意识大有裨益。但当我们聚焦微公益领域就会发现,落地实施的《慈善法》的实际效果与我们理想中的期待尚有一定差距。比如,公民慈善的主体资格受限问题、慈善组织的网络募捐平台规范问题,以及对网络慈善行为的监管缺乏可操作化细则等在已颁布的慈善法律法规中并未得到妥善解决。对此,我们不仅需要重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制度的顶层设计,还需要加快完善法律配套制度及法治文化建设,需要加强制度有效性的监督体系建设,努力改善微公益发展的制度环境。

在文化培育方面,主要关涉以慈善教育塑造微公益时代的公民慈善文化。良好的公民慈善生态应是公益慈善精神及其理念融入并落实到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这实为一个社会成员不断体悟、内化慈善文化,并将慈善文化外化于行的柔性过程。慈善文化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但均指向人们在长期的慈善活动中所形成的慈善价值观念和慈善行为准则。优秀的公民慈善文化的塑造离不开慈善教育。以培养公民慈善意识、增进公民知晓慈善运作机制、养成公民慈善行为自觉为使命和价值的慈善教育不仅可以在“人人慈善”的理念基础之上实现慈善事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而且可以通过对公民实施道德层面、知识层面以及实践层面的立体培育对培育微公益时代的公民慈善文化助一臂之力。基于慈善教育与慈善文化的完美契合,我们可以通过提升慈善教育的实效性来塑造优良的公民慈善文化。但就目前而言,不论是慈善普及教育,还是致力于专业人才培养的慈善专业教育,慈善教育并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此,我们不仅要积极推动慈善普及教育,实现慈善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而且要积极探索在以国内部分高校招收慈善专业或方向的硕博研究生作为理论研究奠基的基础上,适时推进高校与公益慈善行业的双赢合作策略与途径。

质言之,现代慈善能够发挥社会稳定器的功效,承担提升社会文明、凝聚道德和社会价值的积极功能。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这样说,现代慈善就是公民慈善,它的主角是公民以及由公民自组织起来的自治和独立的各类社会组织,它的主宰或行事准则是公民精神——以社会集体性的自我意识来支持公民认可并自觉遵循的各类基本的人类价值。它包括宽容、同情、志愿者精神和公民之间的互助友爱,这也是现代人需要承继并发扬光大的品格。 [3] 有鉴于此,本书从价值引领、社会支撑、法治保障和文化培育四个方面就如何构建互联网时代的公民慈善提出一个总体性的实施策略,这一战略框架还只能说是在理论层面对互联网时代应该如何通向公民慈善的一种初步探讨,实践层面具体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的考证以及理论自身的不断完善。


[1] 杨团、葛道顺主编:《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0页。

[2] 徐会坛、杨团:《中国慈善在过渡期负重前行的一年》,杨团主编:《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3页。

[3] 杨团、葛道顺主编:《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95页。 SXSnDjTsKHyLspOH9oz9E63MScZdGjXsaiT5rMF6L/2zH5KRyNlKF8//gDlI4d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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