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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思想解放与理性回归

早在1976年,中国对外友好协会和中国建筑学会就曾举办了“瑞典家具、灯具及室内装饰展览会”,向国内介绍了北欧现代风格的弯曲木家具和可拆装的钢管家具,以及具有工业特征的室内灯具。8年后,由境外设计机构负责设计的北京建国饭店正式开业,这是全国第一家合资饭店,由北京市旅游局与香港中美旅馆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建造。随后,北京的长城饭店、香山饭店,上海的金陵饭店等一大批具有国际标准的涉外酒店相继落成,其在室内设计方面,采取了先由境外设计师主创、后由国内设计师参与协作完成的设计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1983年9月,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马克西姆西餐厅”在北京正式开业了。这个带有法式宫廷风格的室内设计由法国设计师主导设计、由日本工人施工的工程,无疑给当时国人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装修范式及认知冲击。

1983年4月,由中国建筑学会设计委员会与城乡建筑环境保护部设计局联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第一届“建筑室内设计经验交流会”,同时举办了“室内设计成果及新产品展览会”,来自全国40余个单位的相关人士到会,并带来了40余篇业已完成的室内设计工程经验材料和研究文章,涉及室内设计概念、设计理论、装饰、住宅空间、家具、技术和地方特色等诸多方面,从不同的角度,较为系统地开拓、探索并营建了室内设计学科的相关理论,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室内设计思想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转折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会议的讨论中,同20世纪50年代末期所使用的概念完全不同,人们很少再使用“室内装修”“装饰”等概念来阐释室内设计,而是用“室内设计”进行全新的阐释。由此可见,经过20多年的努力、反思、探索与实践,室内设计的理论已经建构起了符合现代工业社会以及人们生活需求的属性和特征。而这一概念的转化,也恰好表明此时的室内设计界,其学术的理性回归正在影响着设计实践与室内设计教育。

1980年第1期《建筑学报》刊发了《由西方现代建筑新思潮引起的联想》等文章,一些久违了的国外设计思潮的重要信息被介绍进来,标志着“现代主义”的建筑设计新思潮在普遍意义上影响国内建筑设计的开始,事实上,早在20年代末期留学日本的美术家陈之佛于《东方杂志》上发表的《现代表现派之美术工艺》,就介绍过西方现代艺术及现代主义建筑思想。1954年《建筑学报》创刊,作为中国建筑学会的会刊,之后曾陆续发表过一些介绍西方现代主义建筑理论和设计作品的文章和图片,并通过当时“我们要现代建筑”的话题,对现代建筑创作进行过一定的研讨。“尽管当时北京仍有从功能出发而用现代的设计手法创作的建筑作品出现,但在远景上也希望社会主义的建筑拥有新技术、新材料,成为大工业相联系的现代化生产” ,以及符合现代生活的设计模式。1957年,刊物又对密斯·凡特罗、格罗皮乌斯等大师的现代主义设计理论和作品进行了介绍。但在当时,人们探索“民族形式”以及模仿“苏维埃风格”的热情,远胜于对“现代主义”的接受,再加之政治的原因等,这一学术的思考及设计实践(北京的儿童医院、和平宾馆等)并没有真正地发展起来。只是到了80年代初,种种以“后现代”思潮为代表的各类学术思想,同其他设计风格与理论、哲学与美学、心理学与人机工程学等众多学说,才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纷至沓来,并因恰逢国人思想意识的大胆解放,成为一种强大的推动力,极大地促发了设计师的创意思维。

改革开放以来,因新、旧思想与体制之间的对立和斗争,艺术始终肩负着批判与重建的双重任务。打破旧体制、旧思想,“新文化”的主体需要寻找新的思维来适应新的社会历史条件,更需要这一主体营建起符合时代发展与艺术规律的文化环境和运营机制。20世纪80年代中期,“虽然已经经历了两次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运动,但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却也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新旧体制与新思想的矛盾日益加剧,当这种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便以外部剧烈冲突的形式体现出来” 。这些矛盾主要呈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们现代艺术运动的主体思想尚缺乏理论的支撑,只是具有长期被压抑之后的迸发于感性激进主义的表现。二是开放带来冲击使大部分人思想尚未得到转化,思想准备明显不足,解放思想还需待以时日。三是新的不一定总是好的和对的,因为发展都是来自西方化现代性的参照,我们需要理性的过滤,沉渣泛起,泥沙俱下,不能盲目崇拜,或建立在个人的经验之上。” 或者说,“80年代的中国向世界敞开大门的时候并不是按照年龄顺序逐级开放的,几代人几乎是同时面对汹涌而来的现代艺术大潮:老艺术家多是愤怒与困惑,中年人是沉默与宽容,新生代则充满着兴奋,以他们天生的逆反心理与对新知识的敏感,迎接新时代的来临” 。其间在美术界的“星星”画展、“85新潮美术运功”等“新”与“旧”的冲突,在抵制与接受、反对与肯定的对立中,进行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艰难尝试,并在思想、知识、价值观念与语言的重构中,改造和选择着我们的思维空间和审美视野。

尽管室内设计由于它自身所具有的工程性质,并没有像美术家们那样以感性和个体的方式来完成设计工作,但同样也在各种开拓性的探讨中,以及西方设计思潮的影响下,开始了它思想解放和理性回归的历程。

从室内设计的性质上来看,室内设计一部分内容原本属于建筑设计,向来也是建筑师的设计行为目标,但随着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化,社会分工开始有了更加细致的目标和内容,室内设计开始成为建筑设计之后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室内环境营建的一个职业类别。

从中国建筑发展和室内设计的角度来看,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的室内装饰装修,标志着中国“室内设计”的“职业化”开始。以此为起点,在20多年的努力中,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的架构,影响着改革开放以后的行业发展:一是强化了艺术的认知与作用,培养相关“设计”人才于国家高等教育院校中;二是称作“建筑装饰”或“室内装饰”的概念,从属于“工艺美术”下的对工艺和审美趣味的设计,在美术与艺术的光环下,通过“设计”方案与施工实现“美”的室内环境;三是建筑设计院所成立的“室内设计”机构,表达了室内设计是附属于建筑设计的,“建筑”在前,“室内装饰”在后,“室内设计”界定的性质较为明确和清晰;四是锻炼了行业从业人员。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反映出来的学术研究来看,“室内设计”的概念是得到了教育界和建筑界的普遍认可的,然而在1987年后全国高校中相关专业统一更名为“环境艺术设计”,但在政府话语及大众接受的层面,还是普遍采用建筑装饰或室内装饰以及室内装修概念加以定位。

无论怎样,80年代之前,室内设计、室内装饰(装修)均服务于官方,其中所反映的并不是为普通大众服务的性质,而是政治文化的需要。因此,这类空间的设计有两个明确的精神表征:一是中国文化中权力与象征的符号意义;二是精神意义须被塑造成形式主义,让群众性意志作为模仿升华的体验和设计模式的崇拜,使象征性和程式化变成设计的公式,来符合社会之需要。而在改革开放以后,人的主题被重新确立,“民主”意向超越了为官方服务的界限,现代设计开始走向大众、走向生活空间,室内设计也在这种转变中被重新认识,在“适用、经济和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指导下,开始走向“大众化应用”。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发展重新给予了室内设计师崭新的动力,室内设计的理性思考已不仅限于应用技术和工艺美术的范围,而是进入了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以及人体工程学等诸多学科层面。设计的目标被提升到除了满足人们生产、居住、休息等各种活动的需求外,还应该考虑更好地满足人们精神的需求,创造出新时代为人民所喜爱的人工环境的层次之上,从而使室内设计或室内环境设计,远远超越了装饰装修的界限。如潘昌侯所说:“室内设计,严格来讲,它应该完整地理解为:是为了人们室内生活的需要,而去创造、组织理想生活时、空的环境设计。” 同时他进一步指出:“就设计对象的本质讲,所探索和创造的应是一个服务于人们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的理想时、空环境的创建和组织。……由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现代,手工业生产已逐渐地为工业化生产所代替了。机械的工业时代也已在默默地向电子的工业时代过渡了。……我们是置身于工业设计快速变革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中,我们既被工业设计资本主义世界所包围,又不能再去走资本主义老路。因而,就我们的处境,决不能是被动的适应论者,而应该是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的室内设计创造论者。我们肩负开拓的责任,肩负伟大历史转折时期创建者的责任。” 这种深入的研究与理性的反思,反映了一个室内设计师与室内设计教育家的睿智,也反映出一种设计艺术思想的时代共识。罗无逸也对室内环境设计的一般概念进行了较为翔实的阐释,他说:要把建筑、环境和人的生活当成一个互相关联的整体去设计,才能卓有成效地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这里面包含着一个不可忽视的美学问题,因此设计美学就成为决定生活质量的关键”,同时他认为,“室内环境设计涉及社会学、民俗学、生理学、人体工程学、构造学、材料学、声学、热工学、光学与照明工程、经济学、市场学、设计美学等领域” 。这是从室内环境设计学科层面上对室内设计所给出的一种理性思考,与传统的“室内装饰”的认识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同时他还强调:“室内装饰”作为一种局限于表面美化的手段,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生活多方面的需求,因此,室内环境设计包括的内容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依附于建筑实体的,如室内空间处理、装修、装饰、壁画、雕塑、色彩、照明、绿化以及各种建筑设施的处理等;另一类是依托于建筑实体的,如家具、灯具、家用电器、卫生洁具、炊具、日用器具、装饰织物以及各种观赏陈设品等。后一类相对地具有独立性。对于这样一项涉及多学科、多工种、多内容的综合性设计,最好是采用“系统论”的观点去推动它的开展,才能求得最优先的整体设计方案

就室内设计的任务与目标而言,龚德顺在《建筑室内设计要创新》一文中指出:建筑室内设计任务是合理的组织空间,运用建筑技术和建筑艺术的规律、构图法则等,寻求具体空间的内在的美学规律性,创造人为的环境,改善人们工作生活条件……人为环境的创造,应该从总体意义来理解其价值,将室内外环境做绝对的区分,是机械研究环境的方法,室内、室外是不能分割的统一体,不同功能的室内空间与建筑外形相互渗透、密切相关 。龚德顺的这种空间处理主导因素理论,强调在室内设计中,要科学、有效地掌握空间,“使空间合理化,并给人以美的感受”,打破了人们原有认知的装饰装修的框架,让人们看到了设计不只是依附于界面之上和依托于建筑的室内陈设物化在装饰装修艺术的处理上,它拓展了工艺美术的操作范围与建筑空间的联系,强化作为室内设计应能动地“使空间合理化”,成为建筑设计之后的人室内生活空间环境的营建。同时,龚德顺还对室内设计的诸多因素如色彩、光影、装修艺术,构件、设备,家具陈设、室内绿化等除空间之外的装修、陈设与建筑技术等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思考,用独特的视角重新审视室内设计,打破了原有“设计”理论的模式,为自由地驾驱现代设计艺术和深层次的文化思考树立了一个样板,指明了一条路径。

随着室内设计的理性回归,人们对室内设计的定义、性质、特征、本质的思考也就愈加深入。在室内设计与传统的室内装饰或室内装修的认知界定上,蔡德道曾明确指出:“室内装饰或室内装修只是室内设计的手段及部分工作。现代室内设计不单纯是满足视觉要求的室内装饰,而是综合运用技术与艺术手段组织理想的室内环境。现代室内装修也不是在结构物及构造物上,附加在功能上可有可无的装饰性附加物,而是与结构、设备及构造浑然一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建筑空间艺术是不同于建筑形式与建筑装饰的较广阔范畴,它应特别注意满足功能要求适用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室内建筑空间主要由建筑及结构部件组成,其美感应主要由本身形体产生,可以适当装饰,但只宜画龙点睛,而不宜用繁琐装饰去‘涂脂抹粉’。在现代建筑中,构成室内空间的墙壁、地面及层面也不单纯是防止日晒雨淋的围蔽结构,它应用有声、光、热等方面的技术性能。例如天花设计,就包括照明、送风、回风、散流、音响、消防报警及自动淋水灭火和声学设计等功能。” 而黄德龄、王荣寿结合旅馆的室内设计,将室内空间的内容总结为八个方面,即“功能空间、采光与照明、材料的选择与运用、色彩、装修与装饰、陈设、绿化与水和潮流和风格”,同时指出:“多数人的大部分时间是生活在室内环境中。室内环境是与人们关系最为密切、丰富而细致的环境。如何创造理想的室内环境是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也形成了关于室内环境设计、创造的深刻见解。

1984年,台湾李琬琬的《室内环境设计》(东大图书公司印行)进入大陆,其室内设计的定义——安排建筑物内部的实质与非实质环境,以满足使用者在生活上或工作上的基本需要,进而提升使用者在心理及生理方面上的舒适程度,以加强生活品质或工作效率的一种综合性创作过程——为当时的建筑界、艺术界、设计界的人们参与室内设计带来了理性的参考价值。1985年,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第一本室内设计专著——霍维国的《室内设计》一书出版,将室内设计的内容确定为三大部分:“一是空间的处理;二是室内陈设;三是室内装修。” 尽管内容阐述不多,但颇为精练,高度概括。1990年朱小平的《室内设计》理论所包含的内容从空间设计、室内建筑构件的装修设计、室内陈设品的陈设设计到室内照明和室内绿化,丰富了设计内涵。后来张绮曼又将这种室内设计理论进行了概括:“室内设计乃是从建筑内部把握空间,根据空间的使用性质和所处环境,运用物质技术及艺术手段,创造出功能合理、舒适美观、符合人的生理、心理要求,使使用者心情愉快,便于生活、工作、学习的理想场所的内部空间环境设计,而室内设计内容应为四个部分:一是空间形象的设计;二是室内装修设计;三是室内物理环境设计;四是室内陈设艺术设计。”

1986年,北京电视台播出《环境艺术》电视系列片,专门介绍“20世纪80年代中国现代艺术潮流促使环境艺术设计的兴起,受到建筑设计家关于环境设计讨论的影响” 。而这时的环境艺术,则已经包括了室内环境设计在内的壁画艺术、城市雕塑,将公共艺术扩展到大环境中来,成为现代艺术的一部分。1987年,“环境艺术设计”被国家确定为该“专业”名称。霍维国的《室内设计》、朱小平的《室内设计》、张绮曼主编的《室内设计资料集》、郑曙旸的《室内设计》等先后出版,均作为新时期“思想解放”以来“理性回归”的初步成果,成为室内设计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室内设计教育及理论发展的理论支撑。 olM9p8U4dPvA+e5wez8fNyBZHT7m39pp5lD2nrZoEcc1mIpDCI3ZZCj0QgLJE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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