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研究者认为,事件的内部结构与动词的论元实现之间存在密切联系。Pustejovsky(1991, 1995)、van Hout(1996, 2000)等人最先提出“事件复杂性”这一概念。基于 Vendler(1967)等人对动词的分类,Pustejovsky(1991)认为存在三种事件,即状态、过程和转化,转化包括成就和完成事件,为复杂事件,包含过程和状态两个子事件。在她看来,事件的复杂性指的是事件引发的状态的改变,等同于终结性(culmination)。对事件内部结构的分析可以比较合理地解释一些副词在表达完成事件的句子中的歧义现象,比如带almost的完成事件句子可以有两种解读,而在非完成事件的句子只有一种解读。例如:
(1) a.John almost built a house.
b.John almost ran.
例1这两个句子都可解读为一种未实施的行为,但例1a还可以解读为这一行为已经开始但没有完全结束。这是因为例1b只有一个过程事件,而例1a包含两个次事件:一个是过程,一个是状态,当almost修饰不同次事件时,就产生了不同的意义。
事件结构与句子论元之间存在映射关系。Pustejovsky(1991)认为致使性、施事性等概念一般与事件结构中的第一个次事件相联系,事件结构中的第一个次事件的施事性参与者被映射到词汇结构的外论元的位置(相当于深层结构中的主语);每个次事件必须与词汇结构中至少一个论元位置相联系。比如在下面的句子中:
(2) a.Mary laughs herself silly.
b.John hammered the metal flat.
例2的句子都包含两个次事件,第一个次事件表达致使性和施事性,由于每个次事件必须与至少一个论元位置相联系,因此句a中出现一个假自反代词,以满足这一映射条件。
Rappaport& Levin(1998)认为,论元实现的模式反映了事件的复杂性,并明确提出了关于子事件对论元数量要求的条件:与事件结构每个子事件对应的句法结构中必须至少有一个论元。由于复杂事件往往都是致使性事件,包含两个次事件,因此表达致使关系的句子中的动词必须带两个论元。这一假设可以解释英语表面接触类动词(如 wipe、rub、scrub、sweep)和状态变化动词(如 break、dry、open)在论元数量上的差异。例如:
(3) a.Leslie swept(the floor).
b.Kelly broke the dishes.
c. *Kelly broke.
表面接触类动词的句子表达的是简单事件,虽然可以带两个论元(施事和表示平面的名词),但在非惯用法的语境中可以只带一个结构论元,另一个论元不表达出来(例3a)。相比之下,外因状态变化动词表达复杂事件,包含两个次事件,因此必须带两个论元(例3b、例3c)。也因此,表面接触类动词可以出现在结果构式中,这时句子表达的是复杂事件,因此需要增加一个论元表达结果次事件,而状态变化动词由于满足了“一个事件必须与至少一个论元相联系”这一条件,因此不能增加论元。例如:
(4) a.The child rubbed the tiredness out of his eyes.
b. *The clumsy child broke the beauty out of the vase.
关于每个子事件对论元数量的条件还可以解释为什么英语中有的动词需要一个反身代词作为直接宾语:
(5) They yelled themselves hoarse.
Levin&Rappaport(1999)、Rappaport&Levin(2001)等进一步的研究还发现,定义复杂事件的条件除了致使性关系外,还有次事件之间在时间上的联系。通过对结果构式中的光杆XP 结构进行分析,他们认为,事件是简单还是复杂还应该考察次事件的时间段是否重合。例如:
(6) a.The clothes steamed dry.
b.Terry yelled himself hoarse.
虽然例6a存在两个事件:蒸汽烘衣服和衣服变干,但这两个事件在时间上同步发生,是一个简单事件。例6b 中也存在两个事件:Terry喊叫和嗓子变哑,但前者在后者之前发生,因此是两个事件。根据子事件对论元数量要求的条件,例6a只要求一个论元,例6b则要求两个论元。根据时间性的要求,像 read、eat、drink 这样的渐生题旨动词虽然被Pustejovsky(1991)等人视为表达复杂事件,但由于这些动词和书的阅读、饮料的消耗在时间上同步,因此Levin&Rappaport(2004)认为它们不表达复杂事件,且它们可以只带一个论元,如:John read/dr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