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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事件结构理论的起源和发展

事件具有内部时间结构,包括事件的起始、持续、终结等,这被称为事件结构(event structure)。事件结构理论是一种新兴的句法—语义界面理论,研究事件的时间结构特性和内部构成关系对谓词句法表现的影响,为解释语义—句法之间的联系提供了新视角。

一 事件结构分析的体模式

对事件结构进行的研究最早从研究动词体特征开始。从体的视角对事件结构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动词的内部语义特性进行分析,二是从体的角度研究语义论元向句法位置投射的机制。

体作为动词的内部语义特性,尤其是动词的时间性特征,被称为aktionsart,后来也称为词汇体或情景体(Smith, 1990)。人们很早就发现,动词的意义包含一定的时间结构。这一问题起初是哲学领域的研究对象。亚里士多德最早在《形而上学》一书中就基于动词的事件类型将动词分为终结性和非终结性动词;Kenny(1963)根据语义蕴涵将动词分为状态、活动和完成动词。Vendler(1967)对动词的四分法将之带入词汇语义学领域,对后来的研究产生重大影响。在Vendler的研究中,动词根据终结性、持续性和同质性等特征被分为状态、活动、成就和完成类。这四种动词类型也被称为事件类型。此后的研究者围绕这一分类提出了各种归纳和修正,如Smith(1990)提出了第五种事件类型:单活动体。“事件”这一术语最早用来指非静态动词,但近年来学者们普遍使用这一概念来指所有这五类动词。

事件结构的体模式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对动词所表征的不同事件类型的内在时间特征以及动词与句子其他成分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分析。研究者们(Verkuyl, 1972; Krifka, 1998; Tenny & Pudtejovsky, 2000;Rothstein, 2004)发现,对体的研究只看动词的时间特征是不够的,而是应该看动词短语甚至整个句子的体特征,尤其是在事件的终结性/非终结性这一体特征上。事件的终结性具有组合型的特点,依赖于动词和句子其他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有无直接宾语、直接宾语的性质、状语的使用等,都可能影响到终结性。关于这一部分内容,本书将在下文详述。

最近三四十年来,语法学家们开始将动词体特征与动词的论元实现联系起来,考察句法实现中体的作用。Hopper & Thompson(1980)最早提出,决定及物性的语义成分中就包括体特征。Grimshaw(1990)提出的事件结构理论中,语义论元向句法位置的投射是事件角色和题元角色共同决定的;但在题元层级外,还存在一个规范语义论元向句法位置投射的致使层级,包括致使原因和被影响者两个体角色,前者永远比后者显著。由于致使原因是致使层级中最突出的论元,因此总是被投射为句子的主语。Grimshaw(1990)的理论可以有效地解释心理动词中语义论元向句法位置投射中的题元颠倒现象,如在动词frighten的致使层级中,客体具有最高的体显著性,因此投射为主语。

将体特征与论元实现系统、明确地联系起来的研究当数 Tenny(1994)。在《体角色与句法—语义界面》一书中,她提出,语义论元向句法位置的投射完全由体角色决定。在语义和句法界面关系中起作用的语义因素是“界定”(delimitedness),即事件在时间上所表现出的清晰、明确的内在终点。它与“度量”(measuring out)这一体特征直接关联,而“度量”在词汇语义向句法的映射中起着核心作用。句法这一端联系着三个论元:外论元、内部直接论元和内部间接论元。联系体特征和这三种论元类型的是三条联接规则:对内部直接论元的量度限制(Measuring-Out Constraint)、对内部间接论元的终点限制(Terminus Constraint)、对外部论元的非量度限制(Non-Measuring Constraint)。

Tenny(1994)认为,内部直接论元是“度量”动词所指事件的论元。直接内部论元能够“度量”事件的动词有三种:渐生体旨(incremental theme)动词、状态变化动词和“路径”动词。渐生体旨动词主要包括eat、drink等消费类动词和build、write等创造类动词,它们所带的直接论元称为渐生体旨,是因为此类动词直接论元的变化往往与事件的进展同步,如eat an apple中苹果被消费的程度体现了“吃”这一事件的进展程度,因此,苹果“量度”了“吃”这一事件。状态变化动词的论元也可以“度量”事件。如ripen the fruit 中,水果越来越成熟,直到整个成熟事件结束。此类动词的意义中包含有内在的状态变化。“路径”动词中作为宾语的路径也“度量”事件,不同于前两类动词的是,“路径”作为宾语在事件中不经历变化或移动。如Bill climbed the ladder中,“爬”这个事件是由梯子度量的,梯子的尽头就是“爬”事件的终结点。

内部间接论元通过为动词所指的事件提供终点而参与到体结构中。对一些“界定”意义模糊的句子来说(如 walk the trail for an hour/in an hour),终点或目标的出现可以使句子具有明确的“界定”含义(如 walk the trail to its end *for an hour/in an hour)。

和上面的两种内部论元不同的是,外部论元不能参与到体结构中,这就是外部论元的非量度限制:外部论元不能参加动词所指事件的量度或事件界限的界定。它不能是量度、路径或终点。由此,Tenny(1994: 2)提出体界面假设(Aspectual Interface Hypothesis):

题元结构和句法论元结构之间的普遍映射原则受到体特征的制约。体特征与句法结构中的直接内部论元、间接内部论元、外部论元相联系,对体特征的限制制约了能够出现在这些位置的事件参与者的种类。只有题元结构的体特征才是普遍联接原则可见的部分。

Tenny(1994)虽然明确了体特征与句子论元实现之间的关系,但体界面假设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动词句法—语义界面分析,还存在很大疑问。如英语状态变化动词表现出独特的论元实现特征(Levin, 1993;等),具体来说,这一类动词的受事论元,即发生状态变化的事物,必须成为句中的直接宾语,不能省略,不能用间接格表达,而且出现在直接宾语位置的论元只能是受事。但该类动词却没有统一的体特征:当状态变化动词后接单数定指宾语时,这些动词可以是终结性的(如freeze等),也可以是非终结性的(如widen等);此外,状态变化动词既表现出瞬时性(如explode等),也表现出持续性(如 cool 等)。这显然违背了 Tenny(1994)提出的“体界面假设”。Levin(2000)认为,终结性和其他体概念与论元实现之间不一定存在确定的联系。事实上,Tenny(1994)也承认,在她的框架和理论下,能够在句法和词汇语义之间的映射上发挥作用的只有较小范围的体特征,主要是动词终结性,不包括瞬时性(持续性)等其他体特征,且这一理论只适用于特定的动词种类,即渐生体旨动词和“路径”动词。

二 事件结构分析的词汇分解模式

继Vendler(1957)关于动词分类的论文发表之后,出现大量关于动词意义结构的研究。这些研究的主要观点是:决定论元实现的语义因素是从动词的语义中派生出来的,因此需要对动词的语义进行分解;动词的意义可以被分析为动词所指事件的结构表征,这被称为事件结构分析的词汇分解模式。

对动词进行分解的方法最早来源于生成语义学中的词义分解。谓词解构将动词意义分解为若干基本动词,并将其表征到句法树中。如在McCawley(1968)的研究中,谓词被认为是由CAUSE、BECOME和 NOT等初始谓词(primitive predicates)构成的。按照这一观点,他将KILL的语义分析为CAUSE TO BECOME NOT ALIVE,如图3-1所示。

Dowty(1979)在生成语义框架内对词汇语义解构做了进一步研究。他注意到了Vendler(1957)提出的不同事件类型之间的关系,将状态动词作为基本成分,加上DO、CAUSE、BECOME这三个基本算子来表征其他三种事件类型。

图3-1 McCawley(1968)的谓词分解方法

在此基础上,他将John broke the window 的语义表达为:

在词汇语义解构的基础上,Dowty(1979)进一步把致使句拆分为致使和结果两个次事件。如上面的句子John broke the window 由致使次事件John did something 和结果次事件 the window broke 组成。这一分析方法后来被普遍接受。

在Dowty(1979)研究的基础上,Pustejovsky(1991)明确提出将事件结构纳入语法研究中。她对事件结构的研究建立在动词语义分解基础上。动词的语义不仅仅由一系列语义特征组成,而且具有高度结构性,因此对动词语义的描述涉及该动词的事件结构。她的事件结构理论包括三部分:词汇的基本事件类型、事件构成规则和从词汇结构到句法结构的映射规则。她提出三种事件类型:状态(state)、过程(process)和变化(transition)。“状态”和“过程”表达单一事件,相当于Vendler(1967)分类中的状态和活动,“变化”事件表达复杂事件,由过程和状态组成,包括Vendler(1967)的成就和完成。她认为,一种语言中的谓词往往表达一种默认的特定事件,但这些基于动词语义划分的事件类型同时也适用于短语或句子。

上面提到的三种事件的结构表征如图3-2所示:

图3-2 Pustejovsky(1991)事件结构表征图示

Pustejovsky(1991)运用以词汇分解为表现形式的词汇概念结构(lexical conceptual structure, LCS)作为词汇语义表征,与Dowty(1979)、Jackendoff(1983)等所用的表征形式类似,她称之为LCS',在词汇概念结构和事件结构(ES)之间,表达事件类型的转换。例如,对 John closed the door这一句的事件结构和词汇概念结构表征为:

图3-3 Pustejovsky(1991)词汇概念结构

Pustejovsky(1991: 44)认为,句子的事件类型并不完全由动词决定,动词和句子中的宾语、副词、介词短语等成分互动关联,共同确定句子的事件类型,这就是事件构成。她重点分析了除动词外对句子事件类型具有明显影响的介词短语(如:Mary ran for an hour/Mary built a chair in an hour)和结果构式(Mary hammered the metal flat)。通过分析句子的事件构成,她还进一步解释了一些含有时间状语和副词(如almost, rudely等)的歧义句产生的深层原因。

在对动词语义以及事件构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Pustejovsky(1991)提出,事件结构中的语义参与者与论元结构表征中的论元之间存在联系,事件结构的参与者通过映射规则投射到句子的论元结构中。和Grimshaw(1990)一样,她认为,致使者和外论元与事件结构中的初始事件的参与者相关联。

Levin & Rappaport(1998)认为动词是对外部世界发生事件的特点的词汇化和概念化,因此提出词汇语义表征对动词语义进行分解,这一表征又称为事件结构表征。他们的语义分解法在表征动词意义的内部结构方面具有广泛影响。

在句法—语义界面研究中,一些研究者试图将动词的语义加以区分:与语法结构相关、在句法层面上表现活跃的那部分词汇语义称为语义结构(semantic structure);在句法层面表现不活跃的那部分词汇语义被称为语义内容(semantic content)(Grimshaw, 1998)。Levin&Rappaport(1998)将前者称为语义变量,后者称为语义常量,或者词根(root)。在他们的事件结构理论中,动词的结构意义由ACT、CAUSE、BECOME、STATE等基本谓词和谓词的论元构成的事件结构模板来体现,动词的词根则按照本体类型的不同表示活动方式、工具、地点和状态等。按照这个理论,活动、状态、成就、完成的事件结构模板表达如下:

词根与事件结构的联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词根作为基本谓词的论元出现,如上面例b、c、d、e中的STATE,另一种是词根作为基本谓词的修饰语出现,如上面例a、d中下标内的MANNER,都用斜体表示,放在尖括号内。结构意义相同的动词具有相同的事件结构模板和相同的句法表现,属于同一语义类型的动词之间的区别在于词根意义。 ARnaeeHCGRuVs6NGnxxWA7P/0hno+mik6EPJe6IdYqYQ/9pTsXaXTJSHzlxro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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