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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困境与对策研究 [1]
——基于社区照顾理论的视角

韩晶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 济南 250101)

内容提要: 失独父母的养老需求既同于一般老人,也有其明显特殊性。本研究采用访谈法,资料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中国日报》对9位失独父母的访谈;二是研究者对5位失独老人的结构式访谈。通过对访谈资料的归纳分析,发现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照顾困境主要表现为:社区融入困境与社区照顾服务供给困境。在社区照顾理论的指导下,通过有效整合失独父母的正式与非正式照顾资源,在政策层面加大对失独父母养老的经济保障,在社区层面加强社工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对失独父母的心理疏导与养老服务供给,最后结合非正式照顾资源对失独父母的情感与工具性支持,共同应对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照顾困境,最终实现失独父母的养老福祉。

关键词: 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困境

一 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除少数民族以及农村地区的“二孩”政策以外,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在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2009年,我国约有这类家庭1.4亿,占比超过1/3。 据人口学统计,独生子女死亡的风险概率约为万分之四。按照这一数字推算,中国目前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预计到2050年将超过1184万。 学者在探讨“失独家庭”的相关议题时,所引用的概念是指家庭中仅有的一个子女已经死亡,而母亲年龄已超过49岁的生育极限不可能再生育子女的家庭。 根据女性生育能力的年龄限制(以政策规定的49岁为限),大多数政策意义上的失独父母已相继步入老年阶段,失独父母的养老问题开始日益凸显,亟须提上政府的政策议程。

回顾近几年国家出台的相关失独家庭帮扶政策,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的通知》(人口厅发〔2009〕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社〔2016〕16号)、《关于印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管理信息标准和规范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8〕3号)等,可以发现政府对失独家庭的政策偏重于经济帮扶,存在救助方式单一,生活照料、精神抚慰不足等问题。此外,失独父母因失去子女导致其自我认同度较低,难以有效融入社区, 只能依赖其身边同病相怜的人, 他们可获得的社会支持明显不足。陈盼盼通过对广州市10名失独老人的半结构式访谈,将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归纳为四个方面,即经济支持、生活照料支持、精神支持和社会交往支持。 失独父母是一个特殊群体,传统的养老模式如机构养老、政府养老、家庭养老和新兴的民间社会组织养老均难以有效回应他们的多重养老需要。 吴峥嵘、刘太刚基于需求溢出理论,认为失独家庭养老保障设计应基于一般性和额外性相结合的原则,使其在享有与社会大众相同养老服务的同时,还应有额外的符合人道主义的养老服务,而政府在其中应承担直接责任或者间接责任。

由于失独父母不能依靠子女养老,在被迫与中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决裂的情形之下,很多失独父母还是希望今后能在社区养老。研究表明,43.6%的失独老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56.4%的失独老人选择机构养老;选择家人照护的占比为37.4%,选择护士或养老护理员照护的占比为44.6%,选择保姆照护的占比为18%。 实地访谈的5位失独父母也均倾向于社区照顾:“这里是我们熟悉的地方,待在这里养老感觉到安心,护理人员不敢随意虐待老人(20200405F1)”。“未来还是觉得最有保障的是居家养老,依靠社区,到最后不能自理的时候,可以聘请保姆,社区工作人员定期派人上门查看(20200405 M 1)”。也有失独父母表达了对机构养老的担心,“怕自己以后失能了,住到机构,没有监护人被虐待(20200405F3)”。因此,应在社区营造关爱失独老人的氛围,逐步完善失独老人养老保障法律制度。 通过整合社会组织、市场、志愿者等多方资源,向失独家庭提供养老服务。 最后,由于我国养老保障的地域差异明显,农村失独父母的养老困境受经济因素影响更大,有学者认为应从家庭支持层面实现国家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特殊关爱,保障其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论述,本研究提出了针对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照顾模式,以期保障失独父母的养老福祉。

二 研究设计

(一)理论基础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1855—1936)于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最早阐述了社区的概念,认为社区是基于血缘、邻里和朋友关系而建立起来的有机人群组合,具有共同的习俗与价值观念。随着社区共同体理论的提出,社区照顾也逐渐引起了政府和学界的重视。所谓社区照顾,通常是指通过非制度性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照料和安置,它产生的初衷是由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在社区里建立小型化、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设施,以提供更贴近人们正常生活的养老服务。

社区照顾模式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基于三大社会背景:一是对大型机构照顾的反思。住院照顾所产生的问题及一些非人性化的后果开始受到重视并引起人们的反思,促使人们去探索另外一种照顾模式——回归“社区”,即让服务对象尽量在家里或者在社区中正常生活。二是对“正常化”的强调。认为服务对象所生活的社区是正常化环境的最好选择,因此,让福利机构中的住院人士回归社区,是使他们享有“正常化”生活权利的必然且符合人性的选择。三是福利国家的困境。中央政府无力支付庞大的福利开支费用,由此而产生了对国家福利制度的改革,尝试以社区照顾为主,减轻政府公共服务生产、提供的负担,鼓励更多非正规及民间服务的发展,从而弥补西方福利国家所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走出福利国家的困境。 因此,更加强调社区福利与人性化、正常化的社区照顾模式应运而生。

社区照顾的内涵包括长期护理照料、去机构化、减少公共依赖、非正规照顾、选择与参与、需求导向的服务与成本效益。它倡导的是老年人不脱离家庭和熟悉的社区环境接受照顾服务,使其尽可能地过着正常的社会生活。 按照提供社区照顾服务主体的不同,可将其分为正式和非正式照顾服务,两者共同构成了老年人社区照顾的支持网络。其中,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及志愿者等非正式照顾资源在社区照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正式照顾资源中的专业人员则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方案对非正式照顾给予补充和支援。社区照顾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既能满足老年人的照顾需求,增加老年人对服务计划的参与和选择机会,又可以减少其公共依赖,降低长期护理照料成本,从而最终达到老年人社区照顾的目的——“正常化”和“积极化”的老年生活。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使用的是质的研究方法。分析资料共分为两部分:一是来源于《中国日报》对9位失独父母的访谈资料, 内容共涉及八个方面的主题:(1)强有力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发展及影响;(2)失独父母的早年生活;(3)失去唯一子女时的状况;(4)失独父母的精神痛苦;(5)失独父母如何联合起来“抱团取暖”;(6)关于失去子女个人心路历程变化的经验分享;(7)失独父母的养老诉求;(8)失独父母对养老政策的期盼。二是来源于研究者对5位失独老人的访谈资料,访谈内容包括四大主题:(1)失独父母的养老意愿;(2)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融入;(3)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照顾服务供给;(4)失独父母对解决社区照顾困境的建议。对于文本资料主要采用渐进式归纳分析,首先是对访谈文本资料进行转录;其次是在阅读转录文本资料的基础上,对资料进行贴标签,把同一类的概念进行归纳,直到最后归纳出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照顾困境。

(三)访谈样本介绍

《中国日报》访谈文本资料的9名失独父母,分别为3名男性与6名女性。根据一定的编码规则, 对访谈对象的编码分别为:20200303ZTJF、20200303ZWF、20200303RYMM、20200303WRF、20200303FXF、20200303LADF、20200303ZZLM、20200303CAQF、20200303SXRM。关于样本的其他个人基本信息,访谈文本资料涉及的较少,由于其不对整体研究产生影响,故不再一一列举。

研究者个人访谈文本资料的5位失独父母,他们来自济南市的3个家庭,分别为2名男性与3名女性,对访谈对象的编码分别为:20200405F1、20200405F2、20200405F3、20200405M1、20200405M2,编码规则同上。

(四)研究的信度与效度

“信度”主要是指研究结果的可重复性。本研究属于质的研究,是将研究者作为研究工具,强调研究者个人的独特性和唯一性, 所以研究结果有可能会因研究者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述或“类属标签”,难以做到定量研究所强调的信度标准,即研究结果相互对比的精确性与一致性。尽管如此,本研究使用了较为权威的二手分析资料,并辅之以实地收集的访谈资料,严格按照质的研究的分析方法,具有严谨的逻辑分析脉络,所得结论符合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困境的实际情况,因此,本研究结果仍具有一定的效度、诠释性与推广价值。

三 失独父母社区照顾困境

通过对访谈资料的文本分析,本研究发现失独父母面临的养老社区照顾困境主要包括两大维度:一是从失独父母自身来说,他们的养老存在社区融入困境,这极大地限制了失独父母对社区非正式照顾资源的使用;二是在社区层面,失独父母养老所需要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尚难以从社区得到满足,存在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服务供给困境。“失独父母养老社区融入困境”的子类属概念为“心理创伤困境”“社区人际交往困境”与“社区环境排斥困境”。“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服务供给困境”的子类属概念为“正式照顾服务供给困境”与“非正式照顾服务供给困境”。关于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困境的类属关系,详见图1。

图1 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困境的类属关系

(一)失独父母养老社区融入困境

“社区融入”的本质是一个重新适应社会、“再社会化”的过程,涉及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文化心理各方面的转变和重新适应。 失独父母因失去唯一的子女,其心理受到创伤,在社区的日常生活融入和心理融入上存在困境。失独父母的社区融入困境是指失独父母受“无后”“断子绝孙”等“污名”对心理消极暗示的影响,以及在社区日常生活互动中所感受到的来自环境的压力,失独父母被迫中断与社区的联结,以保护自己,避免在互动中受到伤害,进而陷入社区融入困境。“失独父母社区融入困境”的子类属概念为“心理创伤困境”“社区环境排斥困境”“社区人际交往困境”。

失独父母心理创伤困境是指他们因失去子女所表现出来的哀伤、焦虑、愤怒与心理失衡等种种复杂情绪,这些情绪经常会威胁到失独父母的生命意义。失去子女,对中西方的父母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在我国传统文化背景之下,失去孩子的瞬间就足以彻底摧毁掉一个家庭。“因为中国人对这个孩子格外看重,尤其是一个孩子的(20200303ZTJF)。” “等于一瞬间这个家庭就土崩瓦解了,这个世界就对我来说就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了(20200303ZTJF)。”“你说让我们去走出这个痛苦,只能说平常尽量在人的面前,有一点假笑,有一点欢乐,实际上内心没有,我们永远走不出来这个痛苦(20200303 ZZLM )。”失去唯一的子女,带给父母及家庭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比如失独父母自杀、离婚等现象。失独父母承受着痛彻心扉的哀伤与自责,他们经常会处于责问“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在我家,当时要是……就好了”之中,并置身其中难以自拔。失去孩子使父母处于巨大的悲痛之中,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心理疏导,失独父母的所有情感便会固着在失去的孩子身上,无限延长悲痛的时间,并不断强化悲痛的情绪,最终使心理的治愈变得尤为困难。

据2015年《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自杀的失独母亲王玉琼曾在QQ群里留言:“孩子没了,活着就没意思了,将来无人给养老送终。” 究其原因,终是一种心理上对人生无奈的绝望。鉴于当前独生子女家庭数量较多,以及子女就业、生活压力的增大,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日益受到冲击,“关键时刻能出场”是大多数父母对子女履行赡养责任所秉持的理性态度,例如替父母找到合适的照护人员、为父母养老送终、继承父母的遗产等。但对失独父母而言,他们的养老送终、遗产继承以及如何有尊严地离开人世尚缺乏法律以及相关政策的保护。因此,一旦失去唯一的子女,失独父母传统家庭养老的心理保障也会随之消弭,毕竟孩子才是他们在年老体衰时最为倚重的精神寄托。

“失独父母社区人际交往困境”主要表现为失独父母因担心失去孩子的事被小区的人知道,私下里议论,他们会采用“躲”的方式,主动减少与社区认识的人联系,甚至见面的时候都赶快把头扭到一边,假装看不到。有失独父母提道:“后来稍微好一点就离开那个家了。就是隔了六七个月之后就搬出来以后,这个院里的人不知道,她会拿你当好人一样。如果在那个家,就是多少年,我觉得也过不去。现在就是用一个假面具把自己给框住了,所以出去都是在装样子,你觉得你好像是,我就是一个好人,人家还跟你打招呼,问候。回到家就完全不是了,因为你知道你一切都是虚假的形象,毕竟回到家里是这种(20200303ZTJF)。”失独父母一再强调“他们会把你当好人一样”,言外之意是如果他们知道了家里失去孩子的事实,则会以一种异样的目光来与他们交流,这让失独父母感到非常害怕,以至于采用搬家来彻底中断与原来社区居民之间的交往。

“失独父母社区环境排斥困境”是指失独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成为社区居民议论、歧视或可怜的对象,社区环境的排斥加重了他们人际交往的压力,进而出现社会退缩行为。“每次下街买菜时,总会有几个人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也有可能是自己家出了这个事就格外敏感,不管怎么样,以后就开始尽量少出去买菜了(20200405F2)。” “社区里也有一些人觉得我们‘晦气’,见了我们的面就跟躲‘贼’似的,好像我们是一群不正常的人(20200405 F 3)。”“还有一些人,觉得我们太悲惨了,那种同情的眼光让人浑身不舒服(20200405M1)。”“你哭了人家会反感你,你笑了人家会觉得你没心没肺,您看他家都这德行了,你看他还笑得挺那什么的(20200303 ZTJF )。”因此,失独父母更喜欢与同命人抱团取暖,“大家在一块儿的时候,又哭又笑,就是一会儿说着说着,说起孩子的事儿就哭了。我们在一起就是哭也没人说,笑也没有人说。所以我为什么愿意跟这个群体的人在一起,就是因为互相之间特别放松。就是真的,你那天也看到我们了,大家就毫无芥蒂,自己怎么样都行,怎么折腾都行,时间长了,我们几个人就比亲人还亲(20200303ZTJF)。”

(二)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服务供给困境

社区照顾服务主要包括针对老年人的餐饮、文体、健身、日托、全托等方面的服务,具体可分为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医、助行、照料看护等内容。社区照顾服务供给对缓解我国的老龄化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对解决失独父母的养老困境尤为重要。我国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十分重视,从法规与社会政策层面进行了一系列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出:“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社会服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调:“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要求“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倡导老年人互助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调既要有效利用社区正式照顾服务资源,也要充分调动非正式照顾服务资源,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整合的社区照顾网络。然而,我国当前社区照顾服务供给明显不足,满足不了失独父母的养老社区照顾需要。“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服务供给困境”的子类属概念为 “正式照顾服务供给困境”与“非正式照顾服务供给困境”。

“正式照顾服务供给困境”是指社区内的居家照顾服务、日托照顾服务、社区内机构照顾(全托)服务供给不足或缺失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开展社区照顾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少,很多社区目前没有日托或者全托照顾机构。二是社区正式照顾的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社区照顾服务缺乏养老护理员、康复师、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所开展的服务只能满足社区照顾对象的低层次需要。三是社区正式照顾所涵盖的服务内容有限,比如日间照料以提供配餐为主,即使如此,也有一些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流于形式,“虽然有配餐服务,但质量、价格都和快餐店差不多,报名的居民很少,里面只放着沙发、电视,没有做起来(20200405M2)。”四是社区正式照顾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缺乏专业性与体系性,社区照顾服务碎片化现象严重,养老照顾服务供给的核心依然是家庭。五是社区照顾服务人员流失问题严重,社区照顾对象与工作人员较难建立稳定、彼此信任的专业关系。

“非正式照顾服务供给困境”是指失独父母从邻居、亲戚、朋友、同学等非正式照顾系统中获得服务或支持比较困难,导致这一困境的原因有很多。失独父母在失去子女后,往往过着封闭的生活。“邻居基本上不再联系了,最多见面的时候打声招呼(20200405F2)。”“同学聚会也不愿意去,刚开始人家还喊你,后来也都慢慢不再喊了(20200405 F 1)。”失独父母在中断与邻居、朋友之间社会交往关系的同时,也阻断了他们在社区获得非正式照顾服务的可能性。就家庭层面而言,配偶是失独父母唯一可依靠的家庭照顾服务供给者。然而,由于受失去子女的打击,失独父母往往身体状况不理想,需要有人照顾。对于配偶离世或者离异的失独父母,他们则只能依靠自己,或者通过其他正式照顾的方式获得支持。

四 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模式构建

在社区照顾理论的指导下,解决失独父母的社区照顾困境,需要将正式照顾系统的政策保障、社区关怀、社区照顾服务供给与非正式照顾系统的助老帮扶四个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其社区照顾模型构建详见图2。其中,正式照顾系统主要向失独父母提供经济保障和社区照顾服务保障;非正式照顾系统主要向失独父母提供情感支持和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帮扶。

图2 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照顾模型

1.促进失独父母的社区融入

相关研究表明,失独父母精神上最为痛苦的时间段是孩子离世后的第一年,尤其是在前几个月,失独父母容易产生自杀的想法,并实施自杀行为。倘若这个阶段他们得不到亲人、朋友、社区、政府足够的关怀与支持,以后则很难融入社区。因此,从社区层面,在失独父母失去子女的早期阶段即进行介入,有助于促进他们的社区融入。

首先,建立失独父母特殊时段探访与定期探访相结合的制度。失独父母特殊时段的探访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社区正式照顾系统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社区情况,对于失去子女的“失独家庭”第一时间入户探访,及时对其开展情绪疏导与心理安慰。在失独父母情绪稍微平稳之后,向其解释相关扶助政策,并协助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第二,对失独父母的探访还应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传统节假日期间,尤其是中秋节、春节等家人团聚的节日,社区工作人员应入户探访失独父母,进行节日慰问。第三,对高龄或生病期间的失独父母宜每周走访1次,并辅以电话联系,以防失独父母在家发生意外却无人知晓的情况。除上述特殊时段的探访之外,社区工作人员还应定期探访失独父母,比如每月走访一次,以了解、帮助失独父母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其次,建立失独父母危机事件社区照顾“助急”制度。失去子女后,失独父母最担心的就是个人或者老伴身体发生意外,而自身又没有能力到医院接受救治。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设立社区照顾“助急”制度,明确“助急”的内容与联系人,逐渐完善失独父母危机事件发生时的“助急”机制。通常,“助急”责任联系人一般由社区正式照顾系统的工作人员担任。

最后,鼓励失独父母参与社区活动。社区工作人员应以社区社会组织为平台,深入了解失独父母个人及家庭情况,鼓励失独父母积极参加社区社会组织举办的各项服务活动,通过参与活动提升失独父母的个人效能感,促进其社区融合。对于退休或者下岗但仍有就业能力的失独父母,可以优先提供社区公益性就业或志愿者岗位,让他们在无私奉献、帮助他人的过程中,重新找到个人的人生价值。

2.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服务供给政策保障

在社区照顾模型中,政府作为失独父母养老最重要的正式支持系统,应发挥其在社区养老资源调配、政策保障、组织监管、社会服务指导与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其他正式支持主体,如非营利组织、营利性机构等,应在政府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向失独父母提供社区照顾服务。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失独父母社区照顾服务供给的保障措施,以购买专业社会服务的形式为失独父母构建包括照顾支持、心理疏导、组织支持、制度保障“四位一体”的社区照顾政策保障体系。

一是照顾支持。随着失独父母逐渐步入老年阶段,他们对老年照顾服务有着迫切需求,亟需政府在居家照顾、社区照顾等方面出台新的举措。在荷兰、瑞典等一些北欧国家,老人的养老方式大都倾向于社区养老,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到机构养老,因此,这些国家具有遍布居民生活区的专业护理机构或者护理公司。为了拥有稳定的客户,这些护理机构或护理公司均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方式进行竞争,而最终得益的是社区里的老年人。鉴于我国当前老年人的社区照顾现状,在增加社区养老机构数量的同时,还需要提升机构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照顾质量,同时加强服务监管,为选择社区机构养老的失独父母免除后顾之忧。在居家照顾和社区照顾方面,加大对相关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力度,增加其内涵式发展要素,建立一支包括护士、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咨询师等在内的,且能够上门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队伍,让选择社区养老的失独父母能够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是心理疏导。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向失独父母提供心理干预与疏导。如通过个案辅导,让失独父母逐渐接纳失去子女的事实。通过哀伤辅导小组、自强小组、“抱团取暖”小组等活动,让失独父母在小组中体验真诚、关爱、责任、参与等积极的生活质素,增强他们对生活的信心,鼓励他们之间相互关心和帮助。最后,通过社会工作者的社区工作,链接失独父母的社区支持资源,让他们积极参与、重新融入社区生活。

三是组织支持。通过有效转变各地卫健委的管理职能,增加其服务职能。明确卫健、民政部门及社区对所辖区域失独父母养老所承担的职责,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通过“勤走访、勤问候、勤接待”的形式,及时了解、解决失独父母生活中的困难,让失独父母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有组织可依”。

四是制度完善。解决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照顾困境,切实向失独父母提供照顾支持、心理疏导、组织支持,还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如失独父母危机情况联系人制度、失独父母定期探访制度、失独父母养老护理保障制度、失独父母监护人制度、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制度、社区照顾服务供给制度,等等。在制度层面将解决失独父母的社区照顾困境嵌入整个社会养老问题的破解之中,将针对失独父母特殊的养老保障制度融入政府制定的一般养老服务与养老保障政策,最终通过解决失独父母的养老问题推进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保障措施和制度的完善。

3.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服务供给监管

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服务供给涉及多个主体,包括社区居委会、街道、民政部门、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社区养老机构等,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防止“九龙治水”,厘清彼此的职责界限,各负其责,向失独父母提供充足的社区照顾服务,保障各种处境下的失独父母都能够获得所需要的养老服务。而如何有效使用政府养老资金,保障养老服务供给质量,还需要明确各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监管部门,制定有效的社区照顾服务供给监管制度,明确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服务供给的标准与内容,建立失独父母社区照顾动态评估制度,定期对失独父母社区照顾服务供给部门进行服务监察与评估,保障失独父母社区照顾服务供给质量。

4.失独父母养老非正式照顾系统的助老帮扶

相比正式照顾系统,家人、亲戚、朋友、邻居等作为失独父母的非正式照顾系统,更了解失独父母的性格特点与心理状况,具备快速了解失独父母需要的优势,倘若这些优势能够得到有效发挥,则有助于失独父母早日走出失去子女的阴霾。但由于失独父母对自我处境认知的心理困境,社区照顾的非正式照顾系统与失独父母之间很难保持相互支持的互惠关系,进而加重了失独父母的社区照顾困境。因此,失独父母的家人、亲戚、朋友等应设身处地地考虑他们失去子女的痛苦,积极参与到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帮扶中来,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失独父母及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多向失独父母表达关心,支持邻里多与失独父母进行沟通,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区,避免在社区人际交往与社区参与层面出现社会隔离或社会排斥现象。

五 小结与讨论

本研究聚焦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照顾困境,通过质的研究方法,发现失独父母养老社区照顾面临着社区融入困境与社区照顾服务供给困境。失独父母社区照顾困境的存在,表明政府对失独父母的经济帮扶难以有效回应失独父母的多重养老需求。结合失独父母自身的养老意愿,本研究构建了解决失独父母社区照顾困境的社区照顾模型。通过有效整合失独父母的正式与非正式照顾资源,在强调政策层面对失独父母养老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在社区层面加强社工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对失独父母的心理疏导、社区融入促进与养老服务供给,最后再结合非正式照顾资源对失独父母的情感与工具性支持,共同应对失独父母的社区照顾困境,满足失独父母养老对社区照顾服务供给的需求,最终实现失独父母的养老福祉。

失独父母作为政策性失独群体,对依靠政府养老有着强烈需求。然而随着政府服务职能的转变,政府应该从“划桨人”转变为“掌舵人”,将具体事务的实施交由社会来承担。失独父母遭遇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他们对关怀的渴求,对养老社区照顾服务供给的需要,政府难以有效回应这些不同方面的需要。因此,本研究提出了社区照顾模式,将政府政策保障与非营利组织在社区照顾服务供给方面的优势,以及非正式照顾系统的助老帮扶有机结合起来,以期破解失独父母养老的社区照顾困境。

A Study on the Dilemma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mmunity Care for Parents Losing Only One Chil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unity Care Theory

HAN Jing

(School of Law,Shandong Jianzhu University,Jinan 250101)

Abstract: The pension needs of the parents losing their only one child are not only the same as the general elderly,but also have their obvious particularity.This research adopts interview method,and the data are collected from two aspects:one is the interview of 9 parents losing their only one child in ‘China Daily’,and the other is the structured interview of 5 elderly people losing their only one child.Through the inductive analysis of the interview data,it is found that the dilemma of community care for the parents losing their only one child is mainly manifested as:the dilemma of community integration and the dilemma of community care service supply.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community care theory,we should effectively integrate the formal and informal community care resources,increase the economic security for the parents losing their only one child at the policy level,and strengthen the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 and elderly care service supply for the parents who have lost their only one child by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such as social work service institutions at the community level,Finally,the informal care resources should be used to provide emotional and instrumental support for parents losing their only one child,we can jointly deal with the community care dilemma of the parents losing their only one child,and achieve the elderly well-being of the parents losing their only one child ultimately.

Key Words :Parents losing only one child;Pension;community care;Dilemma

[1] 基金项目:教育部基金项目“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邻避事件干预路径与制度分析”(17YJA630026);济南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济南市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需要与福利供给效果的实证研究”(JNSK20B27)。
作者简介:韩晶,女,博士研究生,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社会福利理论与社会工作实务。 TqX3BsUf6ltYeTAGQUkr9AK7LyrvRRmRnnTyUWsLIpw7PUAiIwSI7db+nE20KT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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