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美国,迄今已有近180年的历史。其作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背景下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不断发展和分工持续深化的必然结果。目前,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绝大多数规模化经营的企业都已建立了职业经理人制度。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在我国也有着丰富的实践。在新时代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建立和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已成为重要的改革抓手,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有利于激活经营管理层活力,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行和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已成为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适度提高管理层市场化选聘的比例,合理确定国企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待遇。2015年9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强调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国有企业按市场化方式对职业经理人进行选拔及管理,加速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与契约化的管理方式。其后,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就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阐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20年2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明确了“双百企业”在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时的范围和职责,同时指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本流程与操作要点,为规范实施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特别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提出要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与此同时,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已在华润集团、中粮集团、深投控等多个央企和地方国企开展试点,在扩大市场化选聘、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与市场接轨的经理层激励制度和差异化薪酬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求。然而,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实践中仍存在选聘市场化身份市场化还不够、管理契约化有待提升、薪酬市场化差异化还存在差距、退出制度化仍不够彻底、培养与监管机制还需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基于上述问题,本研究将在深入调研分析既有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有益经验,梳理现存问题,结合理论分析构建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总体框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完善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操作导引和政策建议。
在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进程中,职业经理人制度将有利于我国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激发经营管理层活力、更好适应市场竞争要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家队伍和国有企业。
1.有利于激发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活力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源是撬动其他资源的首要资源,是最重要的起着决定性作用的资源。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而言,人才特别是经营管理者的作用尤为关键。激发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活力是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初衷,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内在活力、释放企业经理层积极性、培养企业家精神,同时,吸引更多能人志士参加到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加入企业改革发展大潮。
2.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和组成部分,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于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业经理人制度将进一步改变传统的国有体制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规范和科学的企业治理结构,有助于构建适应市场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于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自主决策、自我发展都将产生根本性的变革作用。
3.有利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意义重大。持续深化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促进国有企业实现速度、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4.有利于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
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提出了“委托代理理论”,提倡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将经营权力过渡给职业经理人,保留对利润的剩余索取权。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易形式和交易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拥有资本的企业所有者,因其自身的专业性限制,更倾向于聘请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管理企业。但在掌握信息的时间和内容方面,委托人对信息获取的便捷程度和全面性都不如被委托人,产生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中,我国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实现了分离,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委和企业经营管理的高管层之间存在两层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不断博弈,为我国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有利于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