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语言政策进行比较,需要在第一层次总原则下,设定第二层次的具体比较标准。不同领域语言政策的差异,主要是语言方案设计的差异,在推广途径和效果评估的方法上差异不大。因此,设定第二层次的具体比较标准,主要在方案的制定阶段,围绕科学性的内涵进行探讨,而对于推行阶段和评估阶段,不再进一步设立新的标准,直接将“保障性”和“广泛性”作为具体标准。
文字是书面语言,具有两个最基本的功能:一是用于记录口语的符号系统,二是社会成员之间书面交流的工具。根据这两大功能,文字政策的制定,应该遵守五个标准,即,适合性、标准化、必要性三个文字政策的特殊标准和保障性、广泛性两个语言政策的共同标准(见图2-3)。
图2-3 文字政策的比较标准
(1)适合性
适合性是指制定文字政策,能反映本民族语言的特点,能够准确记录口语,做到言文一致。
(2)标准化
标准化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对文字的使用数量、书写形体、文字读音、书写顺序等方面制定有统一的标准,确保社会成员之间能够进行顺畅地书面交流。
(3)必要性
必要性是指制定文字书写规则,要符合语言规律,对发挥文字记录口语和书面交流的功能具有必不可少的作用。
标准语是为了使社会成员之间能够超越方言阻碍,使用口头语言进行正常沟通,而从语音、词汇、语法等三个层面,人为确定的民族共同语。根据口头交际的需要,标准语政策的制定,应该遵循五个标准,即,代表性、规范性、传承性三个标准语政策的特殊标准和保障性、广泛性两个语言政策的共同标准(见图2-4)。
图2-4 标准语政策的比较标准
(1)代表性
代表性是指确定标准语的基础方言,要选择在语音、词汇、语法方面有较高认同度的方言。该方言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使用或熟悉。
(2)规范性
规范性是指确定标准语的基础方言以后,对自然语言从语音、词汇、语法等层面制定相关的规范标准,统一语言的使用规则,方便社会全体成员学习、使用。
(3)传承性
传承性是指制定标准语政策,要考虑语言的历史继承性和语言习惯的延续性,遵循语言发展的规律,尊重历史习惯,避免社会交际中的沟通混乱。
罗马字表记法是不以罗马字母为书写文字的国家或民族(如中国、韩国、日本、俄罗斯、泰国等),为了与使用罗马字母文字的国家或民族(主要为欧美发达国家)交流,而制定的一套使用罗马字母表记本国或本族语音的书面文字系统。罗马字母表记法具有两大功能:一是用于与使用罗马字母的国家或民族沟通;二是用于标记本国语言的语音。根据这两大功能,罗马字表记方案的制定,应该遵守五个标准,即,融合性、接近性、简便性三个罗马字表记政策的特殊标准和保障性、广泛性两个语言政策的共同标准(见图2-5)。
图2-5 罗马字表记政策的比较标准
(1)融合性
融合性是指制定罗马字表记方案,要在字母的选择、拼写规则、书写习惯等方面,符合罗马字母文字的特点,能让使用欧美国家语言文字的人一看就懂。
(2)接近性
接近性是指制定罗马字表记方案在文字转换原则、音变标记规则等方面都要最大限度接近本国语言口语语音。
(3)简便性
简便性是指制定罗马字表记方案,在字母的选择、拼写规则确定方面,要符合简便、好学、好用的要求,兼顾国外和国内使用者的使用习惯。
外来语是来源于外语,通过翻译的方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表记,被本民族吸收的新词。外来语是本民族语言中词汇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本民族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根据这个特点,外来语表记政策的制定,应该遵循五个标准,即,民族性、一致性、明确性三个外来语表记政策的特殊标准和保障性、广泛性两个语言政策的共同标准(见图2-6)。
图2-6 外来语表记政策的比较标准
(1)民族性
民族性是指外来语的表记,无论是采用音译、意译、音译加意译,都要尽量选择适合本国或本民族语言文字、文化、观念、心理等的表记方法。
(2)一致性
一致性是指制定外来语表记方案,表记规则前后一致,互不矛盾,是一个完善的表记系统。
(3)明确性
明确性是指在用本民族文字对外来语进行表记时,表记的规则明确,形成的新词表达清晰。表意文字能从字面看懂词语意思,表音文字则要与外来语的原地音发音一致或最大限度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