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机构有它们的过去,过去是培育它们的土壤,赋予它们现在的意义,脱开过去对它们进行考察,势必会出现大量简单化理解甚至曲解;如果我们要了解它们究竟如何,由此我们又应该如何去应对它们,就不能光靠坐等闻听那些规定其相关形式、制定其组织方式的法律条款。
——[法]涂尔干《教育思想的演进》
法国学者涂尔干(Émile Durkheim)提醒人们,对历史的考察将会赋予我们感受力,这种新获得的感受力将对激情与偏向构成制衡,这样的话,这个问题将不再会陷入武断的过度简化,而会接受一种客观冷静的考察并全面展现它的复杂性。 [1] 对于历史的考察很多时候能够为我们认识事物提供一种独特的视角,只有洞察历史,我们才能对当今社会的构成要素及其复杂关系进行准确的权衡和评价,“对适时的高等教育问题进行讨论是从历史开始的,而不是以历史而终止的,学院与大学都是历史地机构,历史遗产是大学的生命所在。” [2] 大学并非一成不变的教育机构,它每时每刻都与时代和社会进行着多层次、多维度、多方面的交流与互动,其结果就是大学能够不断适应新的环境,从而延续自身800余年的历史。想要理解美国公立大学非终身制教师聘用制度的发展,就必须有一种“长时段”的历史感,要从美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历程着眼,探寻这一制度所托身的组织与文化土壤。
美国大学教师聘用制度的演进与其高等教育系统的发展密不可分,是随着后者的演化而逐渐丰富并完善起来的。与欧洲长达千年的大学发展历程相比,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在三百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落后到领先的过程,大学教师聘用制度在期间不断进行着改革与创新,从而使其逐步适应变革中的高等教育现实需求。伯顿·克拉克(Burton R.Clark)认为,学术职业在美国大学中经历了三次特征不同的发展阶段:殖民地时期的前学科与前专业阶段;19世纪的专业化上升阶段;1960年之后的后现代阶段。 [3] 实际上,美国大学教师职业的发展既与克拉克所划分的三个阶段存在关联,又有所区别,从教师职业生态上看,主要存着在三个取向不同的发展时期:从17世纪早期到19世纪中期(美国内战前后)是痛苦的诞生期,这一时期大学教师受到神权和俗权的双重压制,艰难求生成为这一群体的常态;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中后期是繁荣的发展期,由于终身教职制度的出现,大学教师作为专业人的身份得以制度化,他们成为上层中产阶级的代表;从20世纪晚期以来,随着高等教育普及时代的到来,大学教师群体深刻卷入社会与教育改革进程之中,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教师都在缓慢地适应新的形势,大学教师聘用制度正经历一个艰难的变革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