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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雅俗交流视域中的宋代谣谚传播

在宋代通俗文艺的传播中,尽管市民化、通俗化成为主流方向,但在很多情况下雅与俗并非截然分开,彼此对立,而是相互依存,彼此借鉴。由于雅文化与俗文化彼此融合,有大量的文艺作品介于雅俗之间,两者兼具。比如俗话雅韵,宋元以后杭州兴起的通俗小说,如“卖油郎独占花魁”、“金玉奴棒打薄情郎”等西湖小说,充满了文人的情感和趣味;再如雅诗俗趣,如杨维祯首创《西湖竹枝词》(九首),引得天下人竞相唱和,其二云:“家住西湖新妇矶,劝郎休唱金缕衣。琵琶比是韩朋木,弹得鸳鸯一处飞。” [116] 民俗意味的竹枝词以文人的口吻出之,这本身就是雅俗相融的典型方式。而本节内容主要讨论的就是宋代文人如何参与创作和传播通俗文化中的谣谚,以及由此如何和民间文化密切互动的话题,简言之,也就是讨论雅俗交流视域中的宋代谣谚传播问题。

谣谚,通常被称为民谣民谚,是典型的民间文化。论及谣谚的传播与接受者一般被笼统地定义为“民众”,通常与文人的精英文化相区别。如果从文化程度角度将谣谚的创作、传播、接受群体作一定的划分,大体可分成两个层面:文人层面、民间层面。而文人层面有上层士大夫文人与中下层文人之别;民间层面的情况更加复杂,自耕农、佃农、新兴市民以及各行各业的手工业者、大小商人,各色人等。但这一划分并非绝对,各阶层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处于互为依托的动态流动系统中,而且“民众”本身包括部分非官员身份的文人,在讨论谣谚传播与接受现象时,这一界定只是相对而论,但这对于从社会群体角度将谣谚划入民间文化的探讨却意义重大。同样,对于揭示文人在文化创造和传承中的特殊地位和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文人的作用不仅适用于精英文化,而且亦体现在民间文化。本节试图通过谣谚传播方式的探讨揭示宋代雅俗交流视域中文人传播谣谚现象,揭示容易被忽视但又切实存在的文人在民间文化创作、传播中的重要作用。

一 文人与谣谚传播

从保存至今的文献看,谣谚虽若隐若现散落于各处,但系统辑录将其汇聚,留存于纸质的谣谚总量还是不少的,可想而知,谣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绝不低。谣谚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确切创作者却很难还原。即使最初有具体作者,这些作品在随后的流传中,通常因为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种种元素的加入,使得作者身份模糊化,通常冠之以“民众”。好奇尚异是人们的普遍心理,不分阶级、阶层、身份、贵贱、性别、长幼,作为社会成员常在不自觉间成为谣谚传播链中的一员。但毋庸置疑的是,文人无论在谣谚创作还是传播中皆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按社会学理论,群体背景不同的人,他们制造言论、接受舆论、进行传播的强度、表现、影响度是不一样的。个人、群体属性不同,也就意味着社会化的条件、社会地位、文化背景、价值观念、立场看法以及心理特点等都存有差异,而且对于舆论传播的需求,接触和反映社会的方式也是千差万别的。人们的文化程度、智力水平、见识能力永远不可能处于同一水平,因而对现实问题的评价、意见、反映以及表达方式存在很大差距。通常而言,文化素质低的个体,在表达意见时不占优势。而文化素质高,意味着具备对公共意见做出较为系统、深刻、准确、简洁概括和提炼的条件,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个体往往能成为舆论传播中的核心人物,因而对舆论的传播更具影响力。他们的意见一旦在街谈巷议中出现,就能吸引更多人的接受、模仿、传播。文人显然是社会知识文化的代表群体,在社会意见的表达,舆论的传播中更具优势。口耳相传的谣谚是民众意见表达的典型形式,其社会影响力的扩大与提升,与文人参与休戚相关。

另外,口头传播的谣谚立于文字无疑更需要文人的参与,人们盛传的谣谚进入文人视野,经由他们记录、传述、整理,这是谣谚实现二次传播和再创作的必要条件。保存于书面的谣谚,一般是经过文人记录或加工,无论加工得好还是不好,都足以说明在谣谚的流传过程中文人的参与行为。有些谣谚还有可能是文人假借民间谣谚宣传其个人或某一部分人的政治见解、主观愿望和思想感情。举“二十四史”选录的谣谚为例,这是历代官定的“正史”,内容经过一再审查,文字经过辗转修改才能保存下来这是无疑的。不过,要评判那些谣谚思想性的强弱高下,以至探讨它们的作者究竟是劳动人民还是文人学士,情况会是很复杂的。分析谣谚得以保存在文献中的原因,难以一言概之,有的是文人在创作著书时书面引用,或为增强说服力,或作为情节过渡,或以俗谚作为引子继而进一步阐述其观点,有的则是记录谣谚、谶谣的创作、传播和接受状况,还有的是作为奇闻异事,激起文人的好奇之心得以记载。而文人有感于时事“故作行路谣” [117] 亦是常见,正如诗云:“阳春白雪真难和,泚笔惟书道路谣。” [118]

谣谚与文人的关系还不尽如此。从另外的角度观察,民众自然要受到主流意识、主流文化的影响,受到文人思想意识的影响。对于民众而言,最典型的影响莫过于受到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主流意识文化的熏习,在思想与行动上,它成为一种潜在的精神向标。这种影响必然会渗透到他们的口头创作中。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民众的感悟多来自生产生活的实践经验,而实践经验往往是感性大于理性,如果脱离了特定的环境甚至容易变成片面的知识。而在民谣民谚中,难免夹杂着带有片面性的实践经验。这一缺点的克服,文人的参与显然十分必要。经过文人周密地推敲和改造,使之更加完善,然后再反馈给民众社会,这是理想化的构想,但确实是谣谚传播与再创造过程中现实存在的。

一位竹枝词撰者曾指出:“夫郡有志,邑有乘……其中或以地僻见遗,或以世远无载,轶事遗文,为乡党所乐道者,文人学士搜罗放失,传述而咏歌之,此輶轩之采,所以及于下里巴人也。” [119] 历史上散布于社会各角落的口头民谣转变成文字得以保存,进而又“及于下里巴人”,不能不说是文人的功劳。在文人的记录活动中,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民谣不可避免地要经过他们的润色和加工。尽管文人的志趣与大众有着明显的距离,但鲜活而生动的民谣的确打动了他们。知识阶层经常有意识地模仿或利用谣谚的形式写诗作歌、论事说理,也使民谣元素在正统文学作品中得以表现。与此同时,文人也借谣谚这种形式,把他们的观念和意识散发到下层社会。另外,诸多蛊惑人心的谶谣既不能太过高深,也不能过于直白,编造起来还要费一点心思,显然不会出于贩夫走卒之类的普通民众之手,而只能记在文人的账上。如此看来,所谓的“造谣”“编谣”,发明权多半应该归之于文人。

当然,文人在改造、酌定谣谚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接受着谣谚文化的影响与渗透。文人一方面与统治者发生着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与民众有着难以割舍的接触。在接触中,文人一方面会极力宣扬他们的思想主张,民众在其影响下,难免在自己的口头创作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出文人的意识。另一方面,有大批文人关注广大民众的愿望、理想和利益,聆听民众的呼声,体察民众的疾苦,成为民众的代言人并自觉地吸收民众的口头创作精华,丰富自身的艺术创造力。从客观上讲,他们不但指导和丰富了民众的口头创作,并使之得到进一步提升,而且使民众的精神财富得到了很好的保存和弘扬。正所谓“必无使荛童灶妾之得拄其颏而后可,在学士大夫,披览及之,亦可以省其宿读而悄然矣” [120]

二 口传风谣,推波助澜

宋代大兴科举,在“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 [121] 之时代性政策推动下,文人群体日趋庞大,这成为探讨宋代谣谚文化繁荣的时代背景与前提。对宋廷庞大的文官群体的描述史不绝书。他们登于庙堂之上,会于宴席之间,流连勾栏之中,云游四方名胜,加之具备文化知识,无论是创作还是传播都具备良好条件。宋廷倡行采听风谣,文官群体借谣谚之制作、采集、传播,试图影响当朝政策调整、人物品评的努力在两宋乃是常见现象。宋代各地方官员有观风谣的职责,上任官员有责任和义务巡采各地民风,察听风谣,道路之言,上报朝廷,所谓“道逢田间叟,时访以耕牧”。 [122] 谣谚被视为各地民情的浓缩,“公于里谚民谣,最能体察” [123] 。歌谣、民谚可“识时变,观风土”,自然成为官员搜集民情舆论的对象。欧阳修认为,“古者惧下情之壅于上闻,故每岁孟春,以木铎徇于路,采其风谣而观之。至于俚言巷语,亦足取也”。 [124] 基于这样的认识,文人采录风谣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演变为一种自觉行为。

代表着雅文化的宋代文人其实包含了诸多层次,除了庞大的文官群体,还包括寓居各州县的地方乡绅,即所谓“地方精英”。他们有的致仕回乡,有的待任在家,有的长期活跃于乡里,或经营或耕读,他们往往在乡里拥有较广阔的活动空间,通常能够左右当地的舆论,成为基层社会中颇具影响力的群体。他们关注时事,关心吏治,与地方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令推行、教化普及等地方事务中占据重要地位,因而成为中央使者观风谣的重要信息来源。他们的意见往往成为特定区域内士人群体的代表性见解。无论是地方官员还是朝廷使者对这部分人尤其重视,礼遇有加。这部分人在民间谣谚传播中自然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大小官吏在日常言谈中,引用、巧用俚语俗谚实乃司空见惯。据载:“有小官为贵人客,醉中误涂改贵人所为文,明日皇恐,以启谢曰:‘昨朝醉去,巧儿作事拙儿嗔;今日醒来,大人不责小人过。’” [125] 士大夫作语相戏,传戏谑之语,和酬唱之辞,屡见不鲜,营造出一幕幕文人相戏的景象。例如,“王文康公苦淋,百疗不瘥,洎为枢密副使,疾顿除,及罢,而疾复作。或戏之曰:‘欲治淋疾,惟用一味枢密副使,仍须常服始得不发。’”又如,“梅金华询久为侍从,急于进用,晚年多病,石参政中立戏之曰:‘公欲安乎?惟服一清凉散即瘥也。’” [126] 即使在宋廷官场中,官员之间以语相戏亦司空见惯,成为观察民间谣谚在文人群体中生发、传播的一个基点。据记载,宋时吏部有一胥吏,好滑稽,“有董公迈参选,失去官诰,但存印纸,遂投状给据。一日,侍郎问其胥曰:‘此事无碍否?’胥曰:‘朝公大夫董公迈,失一官诰印纸在,也不碍。’侍郎觉其谑侮,杖一百,罢之。”与此语形式相类,俗有舞十般癞云:“一般癞来一般癞,浑身烂了肚皮在,也不碍。” [127] 实在是戏谑之作。像这样的下层官吏,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在日常生活中以戏谑的口吻创作类似口头禅的俗语,与民谣民谚类似。诸多俗谚,一经文人巧用,至情入理,自然增添了语句的生动性和感染力。

太学、州县学中的生员,年轻的学子们是文人中非常活跃的群体。学堂集中了大量的年轻人,嬉笑怒骂自然是常事,故各类官私学堂也就成了谣谚传播的渊薮之一。谣谚就在学员们随意的日常言谈中产生与传播。就读学员一方面是谣谚吟咏的对象,同时也是谣谚的创作者、传播者和接受者。诸如淳熙太学诸生为陈贾云:“周公大圣犹遭谤,伊洛名贤亦被讥。堪叹古今两陈贾,如何专把圣贤非。” [128] 此语亦雅亦俗,引古论今,褒贬之意明了,源于太学诸生,自然为士子们传唱。太学诸生如此,可以想见各地州县学生员亦大同小异。全国各地数十万待考的举子,是一支有文化的谣谚创作、传播、接受的流动大军。比如至庆历后有“文选烂,秀才半”一语。南宋建炎以降,尚苏氏文章,因而又有“苏文熟,吃羊肉;苏文生,吃菜羹” [129] 之类。文献中明确指出此“乃士子语”,从内容上亦可分辨科举考试的文风转向自然是应举士人关注的热门话题。

刚健、清新的语言是最鲜活、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在农民和不识字的市民生活中却处处可以找得到,它从本质上讲绝不是书斋里的创造物,但却被保存在文人作品中,不过,其大多数是从民间语言中借用或深化而来的 [130] 。民谚虽为俚语,但有些词句比经典之作更贴切生动、简洁流畅。欧阳修曾指出,《论语》所谓“驷不及舌”就不如俗谚“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形象而有韵味 [131] 。所谓“虽俚字俗语不能离俗,而得古风人遗意。其辞亦有可采者” [132] 。基于这样的共识,文人逐步接受俗语言的影响,到宋代已呈现明显化趋向。

谣谚吸引文人的一大魅力在于“理”,所谓“世间俚语,往往极有理者” [133] ,“言虽戏,皆深致于理也” [134] ,古往今来的文人学士论述不少。《诗筏》有云:“盖圣贤事境圆明,风谣工歌,无不可以入理。” [135] 李如箎指出:“俗谚有云:‘人能变火,龙能变水。’此虽俗说,细详之亦甚有理。” [136] 徐度认为“等人易得久,瞋人易得丑”一语“虽鄙,亦甚有理” [137] 。罗大经谈“吃拳何似打拳时”时指出:“此言虽鄙,实为至论。” [138] 谣谚的价值和闪光之处在于“理”,这也是俚谚被文人关注、引用、评述、传播的一大原因。面对谣谚的恰到好处,文人似乎很难抗拒,日常生活中,引俗谚说事理、论人情,一切都在自然地进行。所谓“吾谓善用者,虽鄙语恒言,俱臻妙境;不善用者,虽经史所载,但觉尘腐而已” [139] 。俚语俗谚一经文人点化,进入文人视野,其价值便得以进一步提升。

谣谚除了言简意赅,理趣丰富之外,还具有鲜明的时效性。宋代文人参与时政谣谚的创作与传播亦能从文献中找到依据。靖康初年,金兵大举攻宋,因军民抵抗,汴京未被很快攻破,但当进犯金兵刚退去,朝廷却专注于一系列不得人心之事。《鸡肋编》有云:“靖康初,罢舒王王安石配享宣圣,复置《春秋》博士,又禁销金。时皇弟肃王使虏,为其拘留未归,种师道欲击虏,而议和既定,纵其去,遂不讲防御之备。”因此,太学学子为之语曰:“不救肃王废舒王,不御大金禁销金,不议防秋治《春秋》。” [140] 一语道破了当时宋廷应敌的态度与政治的腐败。

宋代谣谚中人物品评谣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中离不开文人的参与。嘉祐年间,富弼、欧阳修、包拯、胡翼之皆朝廷重臣,“富韩公为宰相,欧阳公在翰林,包孝肃公为御史中丞,胡翼之侍讲在太学,皆极天下之望”。于是士大夫作谣语相传:“富公真宰相,欧阳永叔真翰林学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 [141] 文人作谣,赞颂官吏,一经传播,终将转变为民众对当事人的称颂,进而转化为民意。

除了褒扬人物的谣谚之外,更多的是对反面人物的贬抑,作为民意的传达与提炼,一经士大夫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事人的仕途。在宋廷风闻言事的制度下,一方面可以将反映吏治的民间谣谚传达于上,起到褒善抑恶的效果;但另一方面也难免有部分人利用民间言论制造“莫须有”罪名为政治阴谋服务。谣谚赋予官员的褒贬,进而影响政治人物命运沉浮,这种影响力的发挥亦与文人的参与密不可分。

口头传播的谣谚最终还是通过书面记录得以传承,不过从记录的文字中我们不难发现,宋代文人除了在口头交往中广泛引用谣谚,还参与谣谚的创作、传播,助推谣谚舆论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三 载于文字,强化传播

谣谚历时传承,除了口耳相传,主要靠文字载录,同时也存在口耳相传与文字保存兼有的现象。谣谚载于文字,这不得不归功于文人。在文化的传承上,掌握着文字的文人具有天然的社会责任。古代谣谚文字传播大致可分碑铭雕刻、题壁印证、典籍记载等传播形式,而谣谚的这些传播形式无疑要打上文人印记。

(一)碑铭雕刻

这是谣谚传播的常见途径。谣谚是伴着人类文明的起源而发展的,关乎社会政治的内容出现在先秦,甚至更早,在没有纸张的情况下,以刻于实物的方式保存和传播,与文明保存和流传的主体方式保持一致。这种记述人类文明的方式一直被保存,直至纸张的出现,但是这种传谣的方式却并未消失,反而发生了传播效能上的转化和深入。因为以碑铭雕刻的方式传谣比普通的纸质传播方式更具有神秘性,较之口头传谣的神秘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口头传谣还可见到传播者,而碑铭传谣则更难捕捉源于何处、由何人所作等信息,所以更增添了传播的神秘性。两宋之际有诸多碑刻传谣的现象,兹举数例。据《宋史》记载:“建炎三年四月,鼎州桃源洞大水,巨石随流而下,有文曰:‘无为大道,天知人情;无为窈冥,神见人形。心言意语,鬼闻人声;犯禁满盈,地收人魂。’金石同类,类金为变怪者也。” [142] 显然,石刻文字并非天成,乃是人为作品。其实,众多石谶并不能与现实相吻合,往往因文人好奇加上个人意愿而被记录。《侯鲭录》有云:“南京人家掘得一石,上有字可考,云:‘猪拾柴,狗烧火,野狐扫地请客坐。’不知是何等语也。” [143] 这样的石谶以模糊的语言流布,一旦遇到可作解释、附会的现象、事件或人物,则往往会成为社会舆论的中心而广为流传。谶语模棱两可的语句得以流传,其动力并不在于与事实的吻合度有多高,而是为人们解释、附会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此类语句留于文字,无疑需要文人参与。

(二)题壁印证

谣谚的另一种传播方式为题壁印证,这得益于题诗的传统。把谣谚题写在建筑物墙壁上,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得以保存,有机会让更多的人浏览、传诵,从而提高谣谚流传的范围和速度。寺庙道观的墙壁,是传谣者的首选。因为寺庙道观本身就给人以神秘之感,同时又是人来人往之地,所以将谶谣题于寺观庙宇之壁,可以借人们对佛祖、天师、神怪的崇信之念,为谣谚内容增添神秘色彩。显然,谶谣预言的创作、解读、书写,不识字、不具备书写能力的人是无法做到的。王铚《默记》记有一则故事:

(宋哲宗绍圣三年,1096)时彦举进士第一人,后为江东小漕。因按部舟行于大江,阻风系舟僻左港汊一山下。因与同载二三举人尽却从者,上山闲步。山甚峻,披荒以行。及转山背,忽一小寺出于山顶,已有一老僧下山迎问曰:“岂非时状元乎?”彦既讶:“了无从者,且非当路,何以知其至也?”僧曰:“此寺佛殿后有人题壁曰:‘某年月日,时状元到寺。’某志之有年,今日乃其所记之日时也。某及时晨起,相望久矣。”彦始吐实,而未之信也。相与至佛殿后,旋扫去积尘,始见其字,皆如僧言。而别有题年月,则彦尚未生之前也。观其旁又曰:“此去十三年,官终四品。”彦录之以归,常以语于人。至大观初,彦以吏部尚书卒,正四品。距见题字时,适十三年矣。 [144]

此神秘故事的情节真假姑且不论,但却为我们展示了谶谣、诗谶题于寺观舍壁现象的真实存在。

除了寺庙道观的墙壁,各种建筑物的墙垣都有可能成为谣谚的传播载体。据《宋史》记载:“绍兴二年,李纲帅长沙,道过建宁,僧宗本题邑治之壁曰:‘东烧西烧,日月七七。’后数日,江西盗李敦仁入境,焚其邑,七月七日也。” [145] “淳化中,崇文院西序直庐绝高处,有人题两句诗云:‘秋风送炎去,庭树叶齐落。’是年立秋日,史馆检讨宋炎罢职。来年立秋日,叶齐黜。” [146] 此类亦诗亦歌谣的形式,常常题写在人们关注的建筑物上,一经传播,从而起到独特的社会效应。题壁谣谶,无论是否被证实,或者说是否应验,即使是附会之说,人们也宁信其有不信其无,这是被披上神秘外衣之后产生的特殊传播力。题壁传谣与石刻传谣,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在传播效果上不相上下,显然都离不开文人的参与。

(三)典籍记载

谣谚留于文字的几种传播形式,最终要通过典籍记载才能为更多人所见并提高流传于后世的可能性。典籍记载属于二次传播,是记录一次传播的符号,后人又通过它来认识一次传播的内容,这一过程得以实现的媒介则是文人群体。谣谚被文人保存于典籍,情况又分多种。文人撰写历史著作,在介绍、评述人物时常借用谣谚,以富含褒贬的民间谣谚来评判其功过得失,将其作为社会舆论再冠之以民意,言简意赅,同时又非一家之言,效用独特。文人在笔记、日记、文集中也好引谣谚,特别是笔记中保存了大量原生态且富有社会价值的谣谚,记录了民间社会丰富多彩的一面,成为谣谚保存、流传的重要载体。另外,谣谚亦引起部分对社会文化具有敏锐感、敢为风气之先、具有创新性精神文人的关注,他们以专书收集、载录,从而使谣谚作为独立文体得以更好保存。如果从文献史料分类的角度谈谣谚的典籍传播,类型众多,诸如:正史、奏章、笔记、文集、家训、类书、诗话等。本书以臣僚奏章与笔记小说作为谣谚向上传播与向下传播的两种典型载体,展现文人在谣谚典籍传播中的作用。

在宋代官员奏章中引用谣谚的现象十分普遍,其类型又可以分为若干。最常见的是朝廷官员引时政谣谚以及论理民谚知人论事,借以表达对时事的见解、对人物的品评、对现实形势的阐发,增强行文的说服力。官员采集风谣,其目的是向最高统治者提供民间社会的时事、信息以观民风,调整时政,考察吏治,正所谓“入奏风谣受圣知” [147] 。除了口头上奏之外,最常用的便是通过书面奏章向上传达,因而使诸多反映时事、品评人物的谣谚得以载录。宋廷倡行台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宋代人物品评谣谚繁盛,保存在宋代官员奏章中的人物品评谣谚数量之多、出现频率之高为宋以前罕见。这类例子不胜枚举。

建中靖国元年(1101),“用丞相章惇言,举蔡京为翰林学士。满朝上下,皆喜谀佞,阿附权势,无人敢言其非”。而殿中侍御史龚夬则上表奏言:“臣伏闻蔡卞落职,太平州居住,天下之士,共仰圣断。然臣窃见京、卞表里相济,天下知其恶。民谣有云:‘二蔡二惇,必定沙门;籍没家财,禁锢子孙。’又童谣云:‘大惇、小惇,入地无门;大蔡、小蔡,还他命债。’”“百姓受苦,出这般怨言。但朝廷不知之耳。” [148] 民谣作为百姓怨言的集中体现,通过朝臣上传至徽宗,在朝廷内外舆论压力下,迫使徽宗不得不重新考虑对章惇等人的任用,之后章惇罢相,差知越州(今浙江绍兴)。而在徽宗初立时,崔鶠就曾上书指出当朝宰相章惇:“狙诈凶险,天下士大夫呼曰‘惇贼’。贵极宰相,人所具瞻,以名呼之,又指为贼,岂非以其孤负主恩,玩窃国柄,忠臣痛愤,义士不服,故贼而名之,指其实而号之以贼邪。京师语曰:‘大惇小惇,殃及子孙。’谓惇与御史中丞安惇也。” [149] 虽然不能说章惇罢相是民谣舆论直接作用的结果,但毋庸置疑的是,通过朝臣上奏民谣承载的咒骂之声无疑触动了当朝最高统治者徽宗的神经,面对“民谣如轰霆”的舆论形势,使其不得不对当事人任用作出调整,以免激起更大的民愤和民怨。

朝臣有奏章云:“京有反状,陛下何从而知?臣是以知京必反也。”进而引其家乡“(今福建莆田)谶云:‘水绕壶公山,此时方好看。’京讽部使者凿渠以绕山。日者星文谪见西方,日蚀正阳之月,天意所以启陛下聪明者,可谓极也。奈何陛下略不省悔,默悟帝意,止于肆恩赦,开寺观,避正殿,减常膳,举常仪,以答天戒而已。然国贼尚全首领,未闻枭首以谢天下百姓,此则神民共愤,祖宗含怒在天之日久矣。” [150] 谶语“水绕壶公山,此时方好看”成为参奏蔡京谋帝位意图的诠释和依据。在台谏官的奏章中,常借品评官员的民谣民谚作为民意的再现,不可否认,这背后承载着纷繁复杂的政治因素,不能一言以概之。

皇祐中,汾河流域有谣云:“汉似胡儿胡似汉,改头换面总一般,只在汾州洲子畔。” [151] 此谣意图是用以攻击狄青。狄青为汾州西河(今山西汾阳市)人,因为平定侬智高有功而任枢密使,招致朝臣嫉妒,欲以谣言中伤之。谣言扩散,“士大夫无贵贱相与语于亲戚朋友,下至庶民无愚智相与语于闾巷道路”,最终势必传达至最高统治者。欧阳修于至和三年(1056)(时为翰林学士)《上仁宗乞罢狄青枢密之任》云:“然则青之流言军士所喜,亦其不得已而势使之然也。臣谓青不得已而为人所喜,亦将不得已而为人所祸者矣。为青计者,自宜退避事权,以止浮议。而青本武人,不知进退。近日以来,讹言益甚。或言其身应图谶,或言其宅有火光。道路传说,以为常谈矣,而唯陛下犹未闻也。……未有显过,但为浮议所喧,势不能容尔。……但武臣掌机密而为军士所喜,自于事体不便,不计青之用心如何也。伏望圣慈深思远虑,戒前世祸乱之迹,制于未萌。” [152] 宋廷奉行重文轻武的国策,对武将设防。很显然,欧阳修上书以应图谶的传闻达于仁宗,希望以此引起仁宗的戒备而达到罢狄青的目的。

在宋臣奏章中,民间谚语作为论据亦是十分常见。宋代士大夫引用谚语作为论证理据,深谙以其论事说理可恰到好处、深入浅出之理。诸如,吏部尚书宋琪上书言边事,“刍粟储畜,率皆有备”,“缘路五七程,不烦供馈,止令逐都兵骑,裹粮轻赍,便可足用”,进而引“磨镰杀马”一谚点明“劫一时之力”的效用,“旬浃之余,固无阙乏矣” [153] 。绍兴间,张浚引“筑舍道旁,三年不成”一语论君王“听言之难”,进而引“机不可失,贼不可纵,时不再来” [154] 论时势。刘平于宝元二年(1039)闰十二月呈《上仁宗乞选用酋豪各守边郡》,引“寇不可玩,敌不可纵”论如何利用西夏内讧之机,做好鄜延、环庆、泾原、秦陇的军事布防 [155] 。王禹偁引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乞望当朝君主能对“边上骁雄之士”,采取“多署赏赐,高与官资”的方式进行诱导,认为“继迁本是匹夫,偷生假息,苦无财利,以结人心”,只要“明数罪恶,晓谕蕃戎及部下逼胁之徒”,则“使贪使愚”的兵法则可以奏效,所谓“言贪者利其财,愚者不计其死也” [156] 。王禹偁引民谚言简意赅地向君主揭示了用人之法。绍兴三年(1133)七月丁卯,湖南安抚司奏状引谚“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157] ,说明“决之贵早”的道理,从而引出“今日之事,臣愿陛下以时果断而行之,毋惑谗邪之言,毋沮忠鲠之论傥” [158] 的论谏。范祖禹引“贵不与骄期而骄自生,富不与奢期而奢自至”乞崇俭戒奢 [159] 。司马光引“御寒莫如重裘,弭谤莫如自修”乞益致孝谨 [160] 。苏轼反对王安石变法,引古语“有病不治,常得中医”论不治之治、无为之为的治国方略 [161] 。诸多民间谚语在朝臣奏章中频频使用。很显然,这类民间语言在不经意间已经幻化成引用者自身的意识,在论理时往往信手拈来。民间谚语的理不仅为普通平民接受,亦为各阶层官僚接受,从而使最高统治者亦在潜移默化中成为接受者、传播者。

谶纬、图谶之类虽经隋唐禁毁,到两宋时期失去了汉唐时期的鼎盛,一度消陨,但并没能从根本上肃清谶应思想的影响,反而使其从社会上层向更广泛的社会基层演进。随着市民文化的兴起,在文化的通俗化趋向中,由传统谶应思想结合谣谚形式而幻化成更为丰富的谣谶,行之于下,在社会各阶层广泛流传。“谣谶之语,……前世多有之,而近世亦有焉。” [162] 众多谶语频频出现在宋人笔记中,并呈现出史无前例的繁盛景象,而且很多出自文人之手。宋代是笔记小说这一文体的大发展时期,并具有一个突出特点,其创作出发点多是为补正史之阙。各类谶谣随同各类奇闻逸事保存在笔记小说中,而民谣谶语又随着笔记小说的传播实现二次传播,进入更广领域的传播。诸如洪迈志怪笔记小说《夷坚志》是宋代记录谶应故事的代表性著作,初成,“士大夫或传之,今镂板于闽,于蜀,于婺,于临安,盖家有其书”,“人以予好奇尚异也,每得一说,或千里寄声” [163] ,往往是“群从姻党,宦游岘、蜀、湘、桂,得一异闻,辄相告语”,“非必出于当世贤卿大夫,盖寒人、野僧、山客、道士、瞽巫、俚妇、下隶、走卒,凡以异闻至,亦欣欣然受之,不致诘” [164] 。诸如《夷坚志》之类的著作,收录较多口传谶谣,并随着人物故事的流布引人注目,为世人接受。民众看了笔记小说之类的著作后,于是又开始新的“街谈巷议”,又有了新的受众,笔记小说的传播亦带动着谣谚的二次、多次传播与接受。

诉诸文字的诸多谣谚已经过引用、传播、记录等环节之参与者——文人的筛选、提炼,尤其是鞭挞时政的谣谚是在统治者对社会舆论进行控制的夹缝中保存下来,实属不易。通过谣谚文字传播途径的分析,文人的影响与作用得到具体呈现,在谣谚载于文字的过程中无疑体现了文人对谣谚的接受。

四 余论

宋代雅文化与俗文化的交流互动颇为微妙,谣谚之传播与接受即可见一斑。文人作为有一定的思想和见识,能明确表达思想、观点的群体,是一个可以实现较广范围的相互交流,与官僚阶层交叉并能同官方沟通的群体。除此之外,又与“民”有着水乳交融、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宋代,文人中“民”的因素进一步增强,但文人又往往将自己放在民之上和民之外,这一矛盾对立,为谣谚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特殊的视角。我们注意到文人对谣谚的关注、认识,显然夹杂、渗透着这一矛盾心理、态度和立场。文人特殊的身份角色,使其自然地成为下情上达的媒介,这是谣谚能得以影响最高统治者并达到影响政策调整、人物命运转迁等效果的至关重要的群体。另外,民间谣谚得以诉诸文字,能上升为人类的知识经验得以世代流传,无疑与文人的关注、引用、记载、提炼和升华息息相关。不可否认,具有民间鲜活力量的东西,一旦被文人学士采用,进入正统,任何文艺形式都难逃被修正甚至篡改的命运,在谣谚的传承中显然亦不可回避这一现象。民谣处于文人文化之外,但又与文人群体保持着密切联系。

文人在自觉与不自觉中与谣谚发生着不容忽视的社会互动,谣谚得以立于文字、载于典籍实现传播离不开文人,即使是口传谣谚亦留下了文人参与创作与传播的史据。在分析、探求谣谚的创作源头、传播过程、接受效果时,将文人作为一个单独的考察对象列出,深入考察谣谚与文人群体的关系,揭示文人在民间文化传播中的作用,无论对加深谣谚研究还是民间文化传承、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的融合与变迁问题的探究都是十分有意义的。文人对民谣的传播、接受、记录、创作以及由此对谣谚带来的种种影响,是以往谣谚研究和民间文化研究中被忽视的命题。事实上,以社会群体为划分依据的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分别代表了雅文化和俗文化,两者并非泾渭分明,而是互相渗透、相互传播、互为影响,通过谣谚传播载体的分析论证文人在民间文化创作、传播中的作用,为这一认识的进一步确立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1] 有关学术界围绕中国古代市民阶层的讨论情况,参见吴铮强《中国古代市民史研究述评》,《云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2] 这方面的研究情况,参见吴松弟《中国大陆宋代城市史研究回顾(1949—2003)》,[日]《东洋史论丛》,第14号,2005年3月。

[3] 本节内容所说的江浙地区,是指南宋时期的两浙东、西路和江南东、西路一带。

[4] 佚名:《西湖老人繁胜录》《诸行市》,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18页。

[5] (宋)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卷上《海道》,《钦定四库全书》,史部,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版,第42页。

[6] (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十八《恤贫济老》,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162页。

[7] (宋)朱熹:《晦庵别集》卷六《措置赈恤粜籴事件》,《四库全书》本,第1146册,集部,第641页。

[8] (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四十一《田赋志》,《宋元方志丛刊》,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2册,第2003页上栏。

[9] (宋)谈钥:《嘉泰吴兴志》卷二十《物产》,《宋元方志从刊》,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5册,第4859页上栏。

[10] (明)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三九,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第7册,第6565页上栏。

[11] (宋)洪迈:《夷坚志》支庚卷九《无锡木匠》,《全宋笔记》第九编第6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89页。

[12] (清)董世宁、卢学溥:《乾隆乌青镇志》卷四《坊巷》,上海书店1992年影印本,第164页。

[13] (宋)洪迈:《夷坚志》支乙卷六《合生诗词》,《全宋笔记》第九编第5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159页。

[14] (宋)周密:《武林旧事》卷六《酒楼》,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120页。

[15] (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第六册食货二十一之二——食货二十一之三,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5145页上下栏。

[16]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八,绍兴三十一年正月壬辰,《钦定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影印本,史部,第3册,第327—681页下栏。

[17]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〇,绍兴三十一年八月十一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下册,第1656页下栏。

[18] (宋)洪迈:《夷坚志》丙志卷十六《王省元》,《全宋笔记》第九编第4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165页。

[19] (宋)洪迈:《夷坚志补》卷九《童蕲州》,《全宋笔记》第九编第7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94页。

[20] (宋)洪迈:《夷坚志》丁志卷十六《黄安道》,《全宋笔记》第九编第4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355页。

[21] (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五,元丰七年四月辛酉,中华书局1990年点校本,第23册,第8290页。

[22] (宋)洪迈:《夷坚志》支戊卷六《天台士子》,《全宋笔记》第九编第5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449页。

[23] (宋)洪迈:《夷坚志》三志己卷七《周麸面》,《全宋笔记》第九编第6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260页。

[24] (宋)刘宰:《漫塘文集》卷三三《孙府君行述》,《嘉业堂丛书》第10册,1918年影印版。

[25] (宋)洪迈:《夷坚志》支甲卷五《灌园吴六》,《全宋笔记》第九编第5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56页。

[26] (宋)周淙:《乾道临安志》卷二《城南北厢》,《宋元方志丛刊》第4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3223页下栏。

[27] (宋)范成大:《吴郡志》卷三十《土物下》,《宋元方志丛刊》第1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922页下栏。

[28] (宋)范成大:《田园杂兴》,《范石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72页。

[29] 梁庚尧:《南宋城市的社会结构》,中国台湾《大陆杂志》1990年第4期。

[30] (宋)朱熹:《晦庵别集》卷七《审实粜济约束》,《四部丛刊》本。

[31] (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七《申尚书省乞再拨太平广德济粜米》,《四部丛刊》本。

[32] (宋)洪迈:《夷坚志》支戊卷六《王彦太家》,《全宋笔记》第九编第5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452页。

[33] (宋)洪迈:《夷坚志》甲志卷十六《戴氏宅》,《全宋笔记》第九编第3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170页。

[34] (宋)洪迈:《夷坚志》丙志卷十五《虞孟文妾》,《全宋笔记》第九编第4册,大象出版社2018年版,第153页。

[35] (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四十一《田赋志二》,《宋元方志丛刊》,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2册,第2003页上栏。

[36] (明)吕祖谦:《东莱吕太史文集》卷十二《分水县徐君墓志铭》,《钦定四库全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影印版,第12页3a。

[37] (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第7册,食货68之84、68之89,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6259页下栏、第6298页上栏。

[38] (宋)蔡戡:《定斋集》卷六《乞赈济札子》,《钦定四库全书》集部,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版,第112页。

[39] 陈国灿:《宋代江南城市研究》,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99页。

[40] (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第7册,食货68之138,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6322页下栏。

[41] (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二十三《城阙志四》,《宋元方志丛刊》第2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1688页上栏。

[42] (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四十一《田赋志二》,《宋元方志丛刊》第2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2001页上栏。

[43] (宋)吴潜、梅应发、刘锡:《开庆四明续志》卷十八《民俗》,《宋元方志丛刊》第6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5930页。

[44] (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二十三《城阙志四》,《宋元方志丛刊》第2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1686页上栏。

[45] (宋)袁毂:《多福院记》卷一,《全宋文》第39册,巴蜀书社1994年版,第554页。

[46] (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团行》,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104—105页。

[47] 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参见戴静华《两宋的行》,《学术研究》1963年第9期;杨德泉《唐宋行会制度研究》,《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魏天安《宋代行会制度史》,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48] (唐)李玫:《纂异记·刘景复》,《纂异记·甘泽谣》,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0页。

[49]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三,绍兴二十六年七月辛亥,《钦定四库全书》史部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影印本,第327—441页上栏。

[50] (宋)耐得翁:《都城纪胜·诸行》,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51] (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文集》卷七《申御史台并户部照会罢黄池镇行铺状》,《四部丛刊》本,第28、29页。

[52] (宋)吴自牧:《梦粱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61、115页。

[53] (宋)陈亮:《陈亮集》(增订本)卷十二《四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40页。

[54] 王毅:《明代拟话本小说之文化理念与历史哲学的发生——拟话本作为平民社会伦理小说的成因》,《文学遗产》1999年第5期。

[55] [美]罗威廉(William T.Rowe):《晚清帝国的“市民社会”问题》,载邓正来、[英]J.C.亚历山大主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418页。

[56] (宋)耐得翁:《都城纪胜》之《瓦舍众伎》,《东京梦华录》(外四种),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86页。

[57] (宋)罗烨:《醉翁谈录》卷一《舌耕叙引》,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5页。

[58] [美]施坚雅:《中华帝国的城市发展》,载施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译,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3—26页。

[59] (唐)李肇:《唐国史补》,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93页。

[60] (唐)王定保:《唐摭言》,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597页。

[61] (唐)刘沧:《及第后宴曲江》,《全唐诗》卷五八六,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791页。

[62] (宋)李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359页。

[63] (唐)康骈:《剧谈录》,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495页。

[64] (宋)王钦若:《册府元龟》,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05页。

[65] (宋)王钦若:《册府元龟》,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752页。

[66] (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013页。

[67] (清)舒其坤修,严长明纂:《西安府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第3814页。

[68]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332页。

[69]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376页。

[70]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331页。

[71] (明)余象斗:《万锦情林》,《古本小说集成》第四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203—204页。

[72]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375页。

[73] (唐)康骈:《剧谈录》,《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校点本,第1495页。

[74] (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校点本,第1738、1742页。

[75] (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校点本,第1738页。

[76] (唐)王定保:《唐摭言》,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595页。

[77] (宋)李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468—1469页。

[78] (唐)孙棨:《北里志》,《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校点本,第1413页。

[79]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98页。

[80]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117页。

[81]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378页。

[82] (清)缪荃孙:《京本通俗小说》,古典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第22页。

[83] 转录自释际祥《净慈寺志》,杭州出版社2006年版,第226页。

[84] (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第275页。

[85] (宋)李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713页。

[86]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253页。

[87] 法国地理学家潘什美尔语,转引自梅新林、赵光育《现代文化学》,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页。

[88] (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五百九十七,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034页。

[89] (宋)李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184页。

[90] (清)缪荃孙:《京本通俗小说》,古典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第35、33、18页。

[91] (清)丁丙:《武林坊巷志》第八册,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40、742页。

[92] (清)缪荃孙:《京本通俗小说》,古典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第33、36、41页。

[93] 石昌渝:《清平山堂话本校注》,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45页。

[94] (明)熊龙峰:《熊龙峰四种小说》,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9页。

[95] 傅惜华选注:《宋元话本集》,四联出版社1955年版,第298页。

[96]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436、441页。

[97]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262页。

[98] [英]迈克·克朗:《文化地理学》,杨淑华、宋惠敏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3页。

[99] [美]理查德·利罕:《文学中的城市——知识与文化的历史》,吴子枫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页。

[100] 参阅钱南扬《戏文概论》,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3页。

[101] 曹楝亭本《录鬼簿》卷下《施惠》条载:“一云姓沈。惠字君美,杭州人,居吴山城隍庙前,以坐贾为业。公巨目美髯,好谈笑。……诗酒之暇,惟以填词和曲为事,有《古今砌话》,亦成一集。其好事也如此。”(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二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123页。)

[102] (清)黄文旸:《曲海总目提要》卷四,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39页。

[103] 本节内容所据四大南戏版本为俞为民先生以毛氏汲古阁本为底本校注的《宋元四大戏文读本》,由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2月出版。以下不再另注。

[104] 胡同庆:《〈太公家教〉与〈增广贤文〉之比较》,《敦煌研究》1987年第2期。

[105] 胡同庆:《〈太公家教〉与〈增广贤文〉之比较》,《敦煌研究》1987年第2期。

[106] 关于《事林广记》版本存世及诸本关系问题,请参阅1963年中华书局影印《事林广记》卷首胡道静所撰《前言》及日本学者森田宪司《关于在日本的〈事林广记〉诸本》(收入1982年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宋史研讨会论文选集》一书)一文。

[107] (宋)陈元靓:《纂图增类群书类要事林广记》,元至顺年间(1330—1333)建安春桩书院刻本。

[108] 本节内容中《名贤集》《增广贤文》所采用版本为宋洪、乔桑编《蒙学全书》本,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

[109] [日]沟口雄三:《中国儒教的十个方面》,《孔子研究》1991年第2期。

[110] 李长莉:《十九世纪中叶上海租界社会风尚与民间生活伦理》,《学术月刊》1995年第3期。

[111] 钱南扬:《元本琵琶记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页。

[112] 张建伟、张学强:《宋代科举扩大取士与冗官问题——兼论当代高校招生中的“扩招”现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9期。

[113] 钱南扬:《永乐大典戏文三种校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页。

[114] (明)沈璟:《南九宫十三调曲谱》,王秋桂辑:《善本戏曲丛刊》(第三辑第27册),台北:学生书局1984年版,第191—192页。

[115] 俞为民:《宋元南戏考论续编》,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87页。

[116] 雷梦水等编:《中华竹枝词》,北京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623页。

[117] (宋)真德秀:《浦城劝粜》,《全宋诗》卷二九二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4843页。

[118] (宋)许应龙:《和闽帅之二》,《全宋诗》卷二八三六,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3776页。

[119] (清)陈祁:《清风泾竹枝词》,顾炳权编:《上海历代竹枝词》,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593页。

[120] (清)杜文澜:《古谣谚》卷一〇〇《集说》,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071页。

[121] (清)赵翼撰,曹光甫校点:《廿二史札记》卷二五《宋史·宋制禄之厚》,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第356页。

[122] (宋)孔武仲:《清江集钞·舍轿马而步》,吴之振等:《宋诗钞》,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35页。

[123] (清)刘毓崧:《古谣谚》,《古谣谚》,中华书局1958年版,“序”第2页。

[124] (宋)欧阳修撰,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一二四《崇文总目叙释·小说类》,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893页。

[125] (宋)沈作喆撰,俞钢、萧光伟整理:《寓简》卷五,《全宋笔记》第四编(五),大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49页。

[126] (宋)魏泰撰,李裕民点校:《东轩笔录》卷三,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4页。

[127] (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二五《委巷丛谈》,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67页。

[128] (宋)李心传编:《道命录》卷五《陈贾论道学欺世盗名乞摈斥》,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4页。

[129] (宋)陆游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老学庵笔记》卷八,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00页。

[130] 参见武文《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引论》,《中国民间文学古典文献辑论》,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131] (宋)欧阳修撰,储玲玲整理:《笔说·驷马不及舌说》,《全宋笔记》第一编(五),大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209页。

[132] (明)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七,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070页。

[133] (宋)胡仔纂集,廖德明校点:《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四《宋朝杂记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369页。

[134] (明)郎瑛:《七修类稿》卷四九《奇谑类·谚语至理》,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520页。

[135] (清)贺贻孙:《诗筏》,《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90—191页。

[136] (宋)李如箎:《东园丛说》卷下《天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0页。

[137] (宋)徐度撰,查清华、顾晓雯整理:《却扫编》卷上,《全宋笔记》第三编(十),大象出版社2008年版,第125页。

[138] (宋)罗大经撰,王瑞来点校:《鹤林玉露》丙编卷二《论事任事》,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60页。

[139] (清)吴雷发:《说诗菅蒯》,《昭代丛书》卷三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年丛书集成续编本,第200册,第387页上。

[140] (宋)庄绰撰,萧鲁阳点校:《鸡肋编》卷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3页。

[141] (宋)洪迈:《容斋随笔》五笔卷三《嘉祐四真》,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843页。

[142] (元)脱脱等:《宋史》卷六六《五行志四》,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447页。

[143] (宋)赵令畤撰,孔凡礼点校:《侯鲭录》卷六《南京掘出之石有字可考》,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49页。

[144] (宋)王铚撰,汤勤福、白云松整理:《默记》,《全宋笔记》第四编(三),大象出版社2008年版,第145—146页。

[145] (元)脱脱等:《宋史》卷六六《五行志四》,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447页。

[146] (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四七《崇文院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628页。

[147] (宋)王禹偁:《送丁谓之再奉使闽中》,《全宋诗》卷六七,第764页。

[148] 佚名:《宣和遗事》前集,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页;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〇《去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364页上)记载,龚夬在奏章中指出:“蔡京与卞表里相济,天下共知其恶,播于民谣,号‘二蔡’。又曰‘大蔡小蔡’者是也。”

[149] (元)脱脱等:《宋史》卷三五六《崔鶠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214页。

[150] (宋)王明清:《挥麈录》后录卷三,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

[151] (明)杨慎:《古今风谣·宋皇祐中邕州谣》,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5页。

[152] (宋)欧阳修:《上仁宗乞罢狄青枢密之任》,《宋朝诸臣奏议》卷四六《百官门·宰执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494—495页。

[153] (元)脱脱等:《宋史》卷二六四《宋琪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131页。

[154] (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二〇五《听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700页上。

[155] (元)脱脱等:《宋史》卷三二五《刘平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501页。

[156]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太宗淳化五年春正月”,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71页。

[157] (宋)罗大经撰,王瑞来点校:《鹤林玉露》乙编卷五《断决》,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09页。

[158]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建炎二年五月己丑”,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19—320页。

[159] (宋)范祖禹:《上宣仁皇后乞崇俭戒奢》,《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君道门·恭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99页。

[160] (宋)司马光:《上英宗乞益致孝谨》,《宋朝诸臣奏议》卷九《君道门·慈孝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80页。

[161] (宋)苏轼:《上哲宗论圣人处晦而观明处静而观动》,《宋朝诸臣奏议》卷八《君道门·政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

[162] (宋)吴处厚撰,李裕民点校:《青箱杂记》卷七,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9页。

[163] (宋)洪迈撰,何卓点校:《夷坚乙志·序》,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5页。

[164] (宋)洪迈撰,何卓点校:《夷坚支乙志·集序》,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95页。 s5RBTSwoV3IWdPdNAKPcqjzezTAQw5VJOgH/WGYJGUbH8wIjt0ZxBli8sflhYo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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