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我国的社会转型和城镇化进程带来了社会结构和人们意识观念的巨大变化,传统乡村社会中相对稳定、封闭的农业生产结构和熟人生活场域受到严重冲击,大量在乡村社会流传久远的传统民俗文化在这一过程中逐渐丧失了原有的存在场域。而集风俗、仪式、习惯、信仰、艺术为一体的民俗是我国历经几千年沉淀形成的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载体,优秀传统民俗文化的式微与消解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民众精神文化内涵的空泛。在此背景下,通过理性分析传统民俗文化的当代式微境遇以及其所蕴含的教育教化价值,使之与现代教育系统有机结合,在合力育人的过程中实现互促共赢,是新时代社会文化建设和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
(一)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文化秩序的凋敝
城镇化从一般意义上说,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伴随着人口空间分布格局的明显变化,或者人口从农村不断向城镇地区聚集,或者大片松散分布的乡村地区人口开始在某个乡村特定区域密集化聚居,从而使这一特定区域逐渐转变为城镇。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城镇化发展主要是从19世纪开始的,并以科技发展带来的产业革命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为主要背景和条件。所以,经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在城镇化程度上要远远高于经济落后的农业国家。由此,城镇化程度也被视为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发展水平或者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依据。除了更好地适应和促进科技和产业发展,优化区域的经济结构和提升经济水平,城镇化还可以通过集约高效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技术手段为人类创造更加舒适和便利的生活,同时降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过度消耗与破坏。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个城镇化的过程。我国的城镇化,从晚清时期就已起步,而真正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则是从1978年开始推进,2000年以后发展非常迅速,到2012年年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52.6%。2011年12月,中国社会蓝皮书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中国城镇化率达51.27%。 [1] 而受早期的城镇化发展实际状况的影响,人们对城镇化的理解更多局限于人口的城镇化、经济的城镇化和产业结构的城镇化。在这种传统城镇化过程中,受多种社会因素的变化影响,在城镇建设和尚未城镇化的广大乡村发展方面都出现了很多过程性问题。
在城镇建设方面,经济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长期主导着城镇建设的思路和方向,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工业、能体现繁华和潮流的现代建筑以日新月异的速度不断刷新着城镇的面貌,但同时,城镇中混乱、拥挤、生态恶化的情况也日益突出。身处表面繁华的建筑群中,行走在拥挤甚至堵塞的人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和温暖却越来越少;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自然生态环境却被严重破坏,并开始反噬每一个人;虽然经济收入在不断上涨,人们的幸福感却不升反降。这些城镇化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和危机,折射出的是文化的衰退与断裂和功利主义的盛行。
对于广大乡村来说,城镇化进程带来的问题更加严重和普遍。优质劳动力过度流失、农村人口老化和弱质化、土地抛荒、农村凋敝的现象非常严重。 [2] 千百年来世代传承沿袭的乡村聚落开始没落,很多村庄只有少数老人和部分留守儿童在生态环境恶化、乡村管理无序的状态下生活,空心村现象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乡村中人人都长期生活于熟人社会,在血缘和地缘限定下遵从长老、族长等主持维护的礼治秩序,信守具有私人意义的社会道德的传统已经难以为继。绝大部分优质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大批的学龄儿童也为了获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而进入城市求学,他们深受城市社会文化的影响,与乡村社会文化逐渐疏离。少数乡村留守者,受到经济、能力、体力、人员数量等多方面的限制,也无力维持原有的乡村社会文化秩序。而且受到现代电视、网络等多种现代化媒介在广大农村全面渗透的影响,很多在城市社会背景下产生的流行文化形态,虽然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方面与乡村实际并不契合,却依然被很多缺少明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乡村青少年所推崇和模仿。在这些以城市为主要取向的文化的冲击下,乡村社会原有的文化秩序逐渐土崩瓦解。
综观世界范围的城镇化进程不难发现,城镇化不仅是一个人口流动转移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只涉及科技和工业发展的话题,而是生产力发展、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转型、地域空间布局调整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城镇化过程中,社会生产生活的多方面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些变化不仅包括土地使用功能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生产方式的变化、人口职业的变化、人们居住的地域空间分布和群体关系形态的变化,也包括人们在这些外在显性变化过程中逐渐改变的内隐的生产生活观念、价值追求和思维方式。在城镇化进程的早期,人们重经济轻文化的观念和实践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社会物质发展与传统精神文化之间的脱节,甚至出现严重的冲突,导致城镇化推进的过程,同时也成为忽视和消解传统文化的过程。有些人把传统文化视为城镇化发展的阻碍,有些人虽然不否定传统文化,但在城镇化规划和建设中,缺乏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的意识与统筹把握的能力,使千百年来积淀形成的传统文化秩序在城镇化过程中遭到严重冲击,在很大程度上出现整体凋敝。
(二)乡村嬗变中传统民俗文化的式微
民俗文化是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是普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的积淀。民俗作为一种独特的生活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历史中所创造、传承和享用的风俗、仪式、习惯、信仰、谚语、故事、艺术等的集合体。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内含民众世代传承下来,已经形成习惯的生活模式。民俗一旦形成,就成为特定社会群体文化的重要内容,甚至是这一社会群体生活的独特标志。具有悠久历史、地方或民族特色的乡村民俗,作为一种文化形式,体现、蕴含和凝结了普通劳动人民的智慧与情感。
我国各地域、各民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民俗,丰富多彩,源远流长,是承载人民精神与情感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华文化的根基和重要组成部分。在两千多年前“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孔子曾提出“礼失求诸野”,其中的“野”指的就是民间乡野,“求诸野”就是采集在普通民众当中所流传的乡规乡约、民风民俗、民间艺术等。这些看似平淡、日常的民俗内容,恰恰承载着一个社会群体的文化基因,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为其整体文化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滋养。
然而,城镇化带来了传统乡村社会在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等人类社会整体聚居方式方面的巨大变化,“乡村陷入被工业文明、城市文化和精英文化等强势文化形态所殖民和改造的境地。城市文化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向乡村社会灌输自己的文化理念和精神,改变着乡村文化的价值理念与存在状况” [3] 。这使本身具有突出的地域性、人员的稳定性等特点的民俗文化受到很大冲击,传统民俗文化赖以形成与存在的条件在短期内遭受很大的破坏,从而造成了传统民俗的存在危机,也使乡村文化进一步陷入凋敝虚无境地。
首先,社会人员结构的完整性丧失,造成诸多人际关系民俗文化难以维系。在很多农村,几乎所有的青壮年农民都外出打工,村庄中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少数妇女。不同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导致人们利益需求的多元分化,老年人注重传统,但大部分青年人比较排斥传统的生活方式和节日仪式;而大部分老年人因为在家庭中丧失了经济地位,往往也同时丧失了在家庭中的话语权,不得不放任青年人选择自己喜好的方式。其次,乡村生产方式变化,一些生产民俗不再具有实践需求。农业现代化程度的提升使很多传统的农村劳作方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一些表达对农具、牲口等的重视、感恩、崇敬等的仪式被逐渐抛弃。最后,乡村生活方式变化,一些休闲民俗被更具技术性和简便性的娱乐休闲方式取代。过去在农闲时间开展的一些集体性的闲暇娱乐活动受人员减少和求简求快的现代生活诉求影响而难以组织,电视、手机成为农村民众最普遍的娱乐消遣方式。而乡村民俗的不断式微,使得本来就贫瘠无序的乡村文化更加匮乏甚至劣化,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又开始露头,一些邪教力量也趁机侵入。
(三)传统文化式微下的民众精神空乏
中国在百余年的时间内经历了由封建社会到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快速转变。而在近几十年来,我国社会又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这些不同的转变,关联着不同的社会运作机制和社会文化内涵。正如“文化”一词经常被作为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探讨历史遗迹时的核心词语一样,文化总是具有突出的延续性和内隐性特征。文化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浸润的过程,而我国社会的不断快速跨越式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剥夺了文化浸润的时间条件。在社会转型和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我国历经几千年沉淀的民族精神文化受到严重的冲击,而新的精神文化很难在短时间内深刻稳固地在民众中扎根生长。旧的精神文化难以维系,新的精神文化又没能发扬光大,这一现实造成了中国民族精神文化内涵的匮乏和缺失。于是,文化成为形式的、经济的、流行的,最终成为非文化的。
在我国广大乡村地区,受经济体制变革、城镇化发展、现代性进村等多方面因素的直接影响,优秀传统精神文化的断层与消解状况比城市里更加严重。虽然现代性和城镇化在技术、观念等方面确实具有传统乡村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和进步性,但社会的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也同时伴随着一些具有负面影响的急功近利、重利轻义、享乐至上等不良风气。这些导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或者改变了乡村民众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追求。乡村民众原本生活在熟人社会中,遵照乡村社会公认合适的传统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种规范秩序不靠外在的权利来维护,而是从日常的教化中养成,它们可以使身处乡村社会的每一个成员有效地适应乡村社会生活,并获得心理上的确定感和安全感。但在社会现代性转向和全面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农民生产生活的认识和运行逻辑以及相应的精神追求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个人的忠厚、善良、仁爱、诚信、尊严等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变得无足轻重,物质利益成为衡量人、物、事的最主要标准。乡村民众对物质生活和现实利益的关注与追求成为他们行动的最大动力。他们沉溺于对物质与利益的追逐,把富裕作为压倒一切的生活目标,而这种对物质利益的疯狂追求行为,几乎冲垮了所有曾经维持传统乡村社会有序运转的精神和文化价值。
在这种极端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很多乡村民众逐渐丧失信仰,自私自利的观念和金钱至上的心态开始在乡村社会迅速蔓延。同时,因为很多人目光短浅,只贪图近期利益,不愿意也无能力对未来发展做可持续的长期规划,于是,一些只满足于眼前利益的行为,诸如开山毁林、滥砍树木造成水土流失,滥用农药化肥破坏生态环境,制假造假、偷盗抢劫扰乱社会秩序,贪图享乐、啃老虐老丧失伦理道德等不良现象屡见不鲜。
在传统乡村社会中,特定区域内的人们在生产中合作互助,遵循着同样的是非观念、善恶标准,因而能够结成比较稳固的社群关系。而城镇化进程在凸显每个人的主体性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使传统的社群形态分解为成员彼此孤立的原子化社会格局。每个人以自我为中心,根据个人的利益诉求和主观喜好对其他人和事进行评价,传统乡村社会中相对一致的道德评价标准系统不复存在,在缺乏统一规范和监管的情况下,人们的行为陷入混乱无序的困局。
面对广大乡村社会出现的道德碎片化、精神虚无化的无序状态,国家开始积极提倡和强调传统文化、经典国学的重要性,强调新的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然而,“通俗国学热和传统文化热已经热了几年,但并未能承担起重塑民族魂的历史使命,而只是变成媒体流行现象。一些传统节日受到重视,成为法定假日,但同时也流于片段形式:端午节变成划船节,中秋节变成月饼节,除夕团圆饭变成酒楼宴。这些现象说明,中国民众现在缺乏由深层文化精神构成的民族魂” [4] 。从乡村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难看出,当前出现的众多乡村社会问题,固然受到经济发展不利造成的物质文化水平不高的影响,但更关键的还在于乡村民众的精神文化缺失。超越于感官物质享受,建立一个能够赋予广大民众世俗关怀和人生意义的精神家园,是我国社会发展亟须关注的问题。
(四)新型城镇化对优秀民俗文化价值的关切与弘扬
城镇化和社会转型一方面对传统民俗文化造成巨大冲击,使之不断式微和消解;另一方面又承受着精神文化匮乏的饥渴和焦虑。在此背景下,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理念。针对过去城镇化所采用的依靠劳动力廉价供给、依靠粗放式消耗土地等资源、依靠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压低成本等方式推动城镇化发展的短期化、局部性发展模式所存在的问题,国务院于2014年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强调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城镇化。其中,文化建设是城镇化建设中的灵魂。文化作为一个复杂的概念,涉及从物质到精神、从外观到内蕴、从个体到整体的方方面面,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文化发展与城镇化推进密切关联。一方面,城镇化在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环境的过程中,不断冲击和改变着传统的文化载体和文化观念,形塑着人们的新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积极的文化意识和精神也通过自身的产业化实践和精神熏陶推动着城镇化的发展与提升。在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化进程中,以文化驱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典型案例不断涌现,它们或者以文化战略或文化产业推动旧工业城市的再造和升级,使之焕发出时代特征和创新活力,或者以文化产业项目或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立项要素进行城市近郊地区的区域建设,或者依托文化资源或自然风光为开发基础进行新农村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5] 这些成功的实践经验和人们在文化发展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共同作用,有效提升了人们对文化在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
鉴于文化所具有的突出的历史积淀性,要建设和发展文化事业,就不得不关注和重视传统文化,并基于对传统文化的时代解读和阐释,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弘扬和创新文化。21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和重视程度都不断增强。联合国和各国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号召人们充分重视传统文化遗产,并积极开展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充分肯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能够为特定区域的社会群体提供共时性的认同感和历时性的持续感,同时也能够增强人们对文化多样性的认可和对人类无限创造力的尊重。之后,我国迅速跟进。2004年和2005年,我国相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两份文件均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而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而具体到民俗文化领域,我们会发现,不论哪个民族或国家,在其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体系中,民俗文化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布广泛,内容丰富,影响深远。也正因如此,在我国当下社会发展背景下,新型城镇化建设所带来的社会全方位的变化,不是仅仅涉及少部分乡村民众,而是关乎每一位国民的生活和发展。只有正视和加强对优秀传统民俗文化的研究、保护和弘扬,才能重建我国广大民众的精神世界,进而壮大推动社会发展的实践力量。
(五)教育在优秀传统民俗文化传承中的独特优势
在保护和传承传统民俗文化途径方面,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被公认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选择。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制定向公众开展宣传和培训的教育计划并认真落实,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被认可、尊重和弘扬的重要途径。我国《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也反复强调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可以说,学校传承民俗文化既是因为其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考虑其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为,在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学校教育是绝大多数社会个体成长发展的主要途径,也是一个国家将主流文化传递给所有民众的核心中介。在民俗文化的教育教化价值越来越凸显和受到重视的当下,充分利用优秀民俗文化助推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树立,培育新时期的社会新人,既是学校教育必须思考的问题和无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学校教育应充分发挥的自身优势。
首先,学校教育应具有文化传承功能。综观学校教育的发展历史,学校自创建之日起,就是国家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的重要文化场域,“在我们创造并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世界,学校教育享有正式、正统的文化地位,被赋予广泛的社会合法性和强大的社会公信力。从学校教育同整个社会文化的互动来看,学校教育不仅具有教育功能,还发挥着重要的文化续构、文化形塑、文化分配和文化感通功能” [6] 。可以说,学校是一个文化融合再生的社会有机体,是容纳传统并结合现实从而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社会机制。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对社会发展影响的不断扩展,现代学校教育越来越关注专门化的知识技能的传授,追求通过高效的过程和方法把学生培养成专业型人才。在这一过程中,学校教育逐渐把学生的教育学习与其日常社会生活割裂开来,学校成为封闭性的培养“专业的知识人”的工厂,学校教育应有的文化功能被严重窄化和弱化。而这些“专业的知识人”进入社会后,不仅存在个体的社会适应不良问题,还造成社会精神文化的涣散和国家核心价值观念的空虚。正因如此,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学校教育的文化传承与价值塑造,制定立德树人的基本方针,强调传统文化进校园,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种社会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学校应该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文化价值立场,并积极“引导全校师生不断认同学校的价值追求和发展愿景,形成教育合力,提升教育境界,并通过对核心价值观念的传播和践行引领来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 [7] 。
其次,学校教育的文化影响具有广泛性和系统性。学校生活作为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场域,以一种社会秩序和社会结构制约着个体的行动。换句话说,个体的行为甚至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学校教育这样一种干预培养出来并逐渐形成固定模式的。学校对儿童的教育不是针对单个人的需求来制定的,而是根据社会趋势对如何使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做出的理性判断,这种判断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就可以决定的,它是一种社会组织形态,是由当前的社会结构所左右的。因而学校教育带给个体的是一种全方位的适应社会的引领,学校作为一种类似于传播媒介意义的存在,其所传递出来的文化与社会价值观念会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范型,影响意义深远。此外,学校不仅是影响个体的社会机构,其对社会整体的推动作用也不容忽视。“设想学校成为变革社会秩序所需要的理智的和道德的主要机构是不现实的,而因此否定学校的社会作用和功能也就等于推卸了学校应担负的社会责任。” [8] 学校对于社会而言的确有着影响变革的作用,否则从古至今的国家政府也不会将教育作为传递意识、教化民众的主要手段。学校教育通过所倡导的文化向大众渗透社会主流价值观,其影响深度及广度是其他社会机构无法比拟的。
最后,学校教育的育人方式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作为教育的主体,学校在整个基础教育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为对学生的发展最直接、最真实的教育行为主要发生在学校。学校教育是一种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无法取代的教育模式,其在专业人员以及专业知识层面的优势是家庭教育无法企及的,在关注儿童差异性,以育人为主要目标层面,复杂多样的社会教育同样无法做到。社会活动多种多样,教育方式也层出不穷,但对于专业性的理解,香港学者曾荣光将其核心特质归纳为两个层面,即专业知识上有着被认可的社会地位并有着不可或缺的社会功能,专业服务上参与人员的公正忘我性。学校教育作为承担传播社会主流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念的机构,其教育内容与方式在长时间的探索与经验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模块,是被大众广泛接受和认可的。不仅如此,学校教育为了培养适应未来社会的人,在教育目的上有着长远的设计安排,并对个体的学校生活有着严格的管理与高度的规划,依据每个个体的人格特质提供给他们适合自身的培养方式。“学校教育的职责、目的就是‘成人’‘育人’‘完善人’。所以,学校的着眼点就在探究如何更有效地‘成人’‘育人’‘完善人’。” [9] 在这样的培养模式下,学校教育的高效性是其他教育方式所不能及的。
当前民俗文化传承存在比较突出的代际断层,社会生活层面的民俗文化活动的参与者和实践者主要是中老年人。青壮年人群忙于工作,多缺少时间和精力来专门学习和研究民俗文化。学校恰恰可以通过专业化的民俗文化教育教学活动,有效接续民俗文化的代际断层,在通过优秀传统民俗文化形塑年青一代的文化底蕴的同时,也赋予优秀传统民俗文化在当今社会的时代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