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是一种主体化创作的表现形式。传统中国画创作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艺术家在绘画创作中,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情感心性甚或是对人生及社会的反省,以一种主观的方式,通过笔墨所立之象,表现于绘画作品中;而艺术主体的主体性便体现于艺术形象之中。由于徐渭对绘画艺术超然的认知,使他将艺术主体的主体性(或曰主体精神)直接体现在其笔墨语言上。
所谓笔墨的主体性,就是指笔墨能充分反映绘画主体的主观意识和主观情感,以及主体的精神境界。长期以来,笔墨作为中国画的工具材料,承担着描绘客观物象的任务,笔墨的价值是通过笔墨本身所塑造的艺术形象来体现的,绘画中的笔墨可以说只是形的附庸,笔墨隶属于“形”;从这个意义上说,笔墨无主体性可言。徐渭在继承传统绘画(特别是文人画)艺术的基础上,将原本无法以主体意义发生作用、只是作为“立象”手段与技法的笔墨转化成为艺术主体心迹的表达,他将原本依附于艺术形象的笔墨从“形”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并赋予其主体精神性。徐渭绘画不是以对客体的再现为旨归,而是通过笔墨语言直接呈现自己的主体心性,其艺术主体性亦即其笔墨主体性的根源。
徐渭笔墨的主体性集中体现在他的“本色”论与“真我”说上。
“本色”论作为徐渭重要的艺术理论,贯穿于他所有的艺术创作中,他的绘画创作亦以“本色”为旨归。在徐渭的绘画中,笔墨正是其主体“本色”的呈现,是他主体精神的物化。
“本色”一词最早出现于刘勰《文心雕龙·通变》:“今才颖之士,刻意学文,多略汉篇,师范宋集,虽古今备阅,然近附而远疏矣。夫青生于蓝,绛生于蒨,虽逾本色,不能复化。……故练青濯绛,必归蓝蒨;矫讹翻浅,还宗经诰。斯斟酌乎质文之间,而隐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 在这里,“本色”是指事物原本的颜色——“蓝”“蒨”,刘勰以颜色的递变,来说明“才颖之士”在“学文”时,“略汉”而“范宋”所带来的弊端;但细究则不难发现,刘勰实质是用“本色”喻艺术本源,希望学人从艺术的本源上去学习,才能学到艺术的真谛,进而可灵活变通。唐人卢肇的《金钱花》:“轮廓休夸四字书,红窠写出对庭除。时时买得佳人笑,本色金钱却不如。” 很显然,卢肇的“本色”是同“真”相通的。宋代诗人陈师道在其《后山诗话》中用“本色”来评论韩愈与苏轼的诗:“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舞,虽极天下之功,终非本色。” 陈师道的“本色”是指某种艺术形式的固有特征,就是说诗与词各有自己的本色,但韩愈的诗不具备诗之本色,而苏轼的词亦不具备词的本色,皆不是本色之作。南宋严羽《沧浪诗话》有:“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 严羽的“本色”就是禅家的“妙悟”,严羽将本色由最初指文体语言及创作的规范性转变为一种艺术意境,而且指出这种艺境与禅家对体性妙悟之悟境是统一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本色即成为一种至高的艺术境界。
明代,“唐宋派”的主将唐顺之,在《与茅鹿门主事论文书》中,以“本色”来喻那种“直据胸意,信手写出”,“绝无烟火酸馅习气”之诗文的本来面目。他说:“但直据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虽或疏卤,然绝无烟火酸饀习气;便是宇宙间一样绝好文字……此文章本色也。即如以诗为喻:……未尝较声律,雕句文;但信手写出,便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何则?其本色高也。” 他在《与洪方洲》中说:“近来觉得诗文一事,只是只写胸意,如谚语所谓开口见喉咙者,使人读之如见真面目,瑜瑕具不用掩,所谓本色,此为上乘文字。” “本色”即是瑕不掩瑜的“真面目”,是与“本质”“真实”相贴近,而同“仿”“假”及“造作”呈相反的意旨。
在明代特殊的时代背景中,徐渭深受心学“百姓日用即道” “学当以自然为宗”及“洗去脂粉,嘘见本来面目” 等思潮的影响,他在吸收唐顺之“本色”论基础上,将“本色”作了形而上的思考,使其与艺术主体的本体心性相观照,从而使“本色”论具有本体论意义。他在《西厢序》中说:“世事莫不有本色、有相色。本色犹俗言正身也;相色,替身也。替身者,即书评中婢作夫人终觉羞涩之谓也。婢作夫人者,欲涂抹成主母而多插带,反掩其素之谓也。故余于此本中。众人啧喷者,我煦煦也,岂惟剧者,凡作者莫不如此。嗟哉,吾谁与语?众人所忽,余独详;众人所旨,余独唾。嗟哉,吾谁与语。”
学界对于徐渭“本色”论有多种诠释。由于艺术家及文艺批评家生活的时代不同,所处的文化场域有别,以及他们的哲学思想、艺术观念、审美趣味的差异,这就形成了他们对徐渭艺术“本色”的认识与解读亦各不尽同。李吟咏认为:“(徐渭的)本色论内涵有明确规定性,就是要求艺术家尊重自然包括外部环境与艺术家真情实感。” 孙崇涛则认为:“徐渭的本色论包含文辞浅近易晓”,同时也不排斥其中有艺术家对戏剧艺术语言的加工与艺术提炼。 ……研究者往往只是从徐渭的文艺思想入手,对徐渭“本色”论从自己的学术视野出发进行解读,而缺乏深层次哲学层面上的阐释,从而与徐渭“本色”论之本意相去甚远。要解读徐渭本色论的实质,应该从徐渭的哲学思想,从本体论的高度加以分析,才能厘清徐渭本色论的渊源,认识徐渭本色论的内涵。
徐渭“本色”论深受中国文化“天人合一” 思想的影响。禅家的“中观”,儒家的“中庸”,以及易学“处中以制外”的思想对徐渭也有很大影响。他作《论中》七篇,全面阐释了他以致“中”为本的思想。他在《论中·一》中言:“语中之至者,必圣人而始无遗,此则难也。然习为中者,与不习为中者,甚且悖其中者,皆不能外中而他之也。似易也,何者,之中也者,人之情也,故曰易也……不为中、不之中者,非人之情也。鱼处水而饮水,清浊不同,悉饮也,鱼之情也。故曰为中似犹易也,而不饮水者,非鱼之情也,故曰不为中,难而难者也。……虽然,鱼有跃者化者,时离水而彻饮者,有矣,似难而易也,鱼不化不跃而不离水也,而饮必无不清者,有之乎?似易而难也。” 徐渭认为“中”是万事万物的自然本性,人有人的自然本性,鱼有鱼的自然本性,“中”是无“人为”痕迹的自然本色之呈现。“中论”的思想落实于艺术语言上,则表现为无雕琢痕迹的本色之语。徐渭在《题昆仑奴杂剧后》中言:“语入要紧处,不可着一毫脂粉,越俗越家常,越警醒,此才是好水碓,不杂一毫糠衣,真本色。……锦湖灯笼,玉镶刀口,非不好看,讨一毫明快,不知落在何处矣!此皆本色不足,仗此小作以媚人,而不知误入野狐,作娇冶也。” 又说:“凡语要紧处,略着文采,自为动人,不知减却多少悲欢,此本色不足者。……点铁成金者,越俗越雅,越淡薄越滋味,越不扭捏动人越动人。务浓郁者如脔杂牲而灸以蔗浆,非不甘旨,却头头不切当,不痛快,便须报一食单。” 徐渭所说的“俗”“家常”是指无人为修饰、“不杂一毫糠衣”的“本色”;正如心学所主张的“百姓日用是道”。只有“本色”的语言才能将事物的本性呈现出来,否则,如果语言“略着文采”,饰以“脂粉”,便如“锦糊灯笼,玉镶刀口”,不明不快,失去本色,也就难于传达主体的真性情。
总之,徐渭的“本色”论是强调事物的自然本性,“本色”即“自然”,亦即“真”。徐渭认为,“本色”与“相色”是事物不同的两种呈现形态,“本色”区别于“相色”,是无人为造作与修饰的“正身”,是事物的“本来面目”,亦是真身;而与“本色”相对的“相色”,是带有人为“涂抹”与“插带”后的“替身”。正如徐渭所比喻的,“夫人”与“婢”皆各有其“本色”,如果“婢作夫人”,只能通过“涂抹”与“插带”等人为修饰来以“假”扮“真”;那么,婢就会“反掩其素”,失去了自己的本质的特性。徐渭的“本色”是指世间万物内在的、最本质的东西,而“相色”只是外在的、非本质的现象。在“莫不有本色、有相色”的“世事”中,艺术家最终所要呈现的就是这世事皆有的“本色”,而非“相色”。然而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中,人们缺乏对客观事物(以及主体自身)本来面目的洞察与感悟力,往往被事物的外在表象所迷惑,取“相色”而失“本色”,所以徐渭才有“众人啧喷者,我煦煦”,“众人所旨,余独唾。嗟哉,吾谁与语” 之感叹。
徐渭的绘画以本色为旨归,在绘画实践中,他正是以本色的笔墨语言体现万物本有的自然意蕴。徐渭的本色是根植于其主体心性,他对笔墨本色的追求,正是其主体“本色”在绘画艺术中的投射。
徐渭的“真我”说同他的“本色”论一样,亦是其艺术观的核心。徐渭的“真我”说是与其“本色”论是相通的。徐渭“本色”论的实质即是其“真我”的主体呈现,亦是主体“真我”的外在形态。而“真我”的本质就是忠于主体的心性。他认为艺术当以“信心胸” 为期,主张在艺术创作中求真绝伪,表现“己之所自得” 的主体“本色”之“真我”。
徐渭在《涉江赋》一文中说:“量大块之无垠兮,旷荡荡其焉期;计四海之在天地兮,似礨空之在大泽……物体纷立,伯仲无怪,目观空华,起灭天外。爰有一物,无挂无碍,在小匪细,在大匪泥,来不知始,往不知驰,得之者成,失之者败,得亦无携,失亦不脱,在方寸间,周天地所。勿为觉灵,是为真我。觉有变迁,其体安处?体无不含,觉亦从出。觉固不离,觉亦不即。立万物基,受古今域,失亦易失,得亦易得。” 从这段文字可知,徐渭“真我”说是其主体精神与天地精神相统一的理念或曰理想境界。他把自己化入天地造化的无垠之中——“在方寸间,周天地所”,在无垠之中确立了真我。付琼在《徐渭创作实践与“真我”理论的离合》一文指出:“徐渭‘真我’说是独立的、永恒的、无限的生命整体……‘真我’的本质特征是其‘个体主体’性。” 陈望衡在《徐渭和他的“真我”说》中说:“‘真我’说运用到文艺创作,则表现重真、重情、重个性、重本色。” 徐渭的艺术始终以呈现“真我”为旨归,既注重艺术“真我”本色的呈现,也注重“真我”之“情”的表达。
徐渭所说的“情”是“真我”所生发的“本色”之真情,是主体心性的“流行发用” 。他在《书季子微所藏摹本兰亭》中题跋:“非特字也,世间诸有为事,凡临摹直寄兴耳,铢而较,寸而合,岂真我面目哉?临摹《兰亭》本者多矣,然时时露己笔意者,始称高手。予阅兹本,虽不能必知其为何人,然窥其露己笔意,必高手也。优孟之似孙叔敖,岂并其须眉躯干而似之耶?亦取诸其意气而已矣。” “优孟之似”,亦即“优孟衣冠” 之典故,其意是指:假装故人,模仿他人,喻外在的东西是死的,而内在的因素才是决定似与不似的关键所在。
无论是书法还是绘画,外形之似是由内在“意气”之神似而起作用的。徐渭主张艺术要有“真我面目”,他崇尚自然天成,他的绘画剔除一切人为痕迹,毫无修饰与装点,以自由的精神状态呈“真我”于“本色”的“笔墨”之中。徐渭的“真面目”亦即“真我”,带有明显的主体性色彩,具有哲学上的本体性特质。“真我”发“真情”;“真我”之情亦是“本色”之情,是主体心性的“流行发用”。对于“性”与“情”的关系,徐渭在《答人问参同》一文中说:“性情者,坎离入而为情、出而为性也。” 《参同契》云:“坎离者,乾坤二用。” 就是说,“坎离”二卦是“乾坤”二卦之用。徐渭所说的“坎离入”,即“乾坤”之用显,那么“乾坤”之体性则隐于“坎离”,情则显露;“坎离出”,即“乾坤”之用隐,即性体显露,则情隐不显。很明显,在徐渭看来,性是内在的、本质的;情是外在的、生发的。“情”既与人的心理活动相关,又具有本体表现与本体之用的意义,这与心学“心通性情”的主张相一致。他在《书滤水罗汉画》中说:“彼诸有物。大小动植,体则不同,所含生性,等无有二。” 情为性用,触景生情,情因境变,但性体不二。徐渭的“真我”指的正是其心性本体,他所说的“情”,是从“真我”心性中流露出来的、不染“人为”色彩的真情。《礼记·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 “情”是“性”之本体生发之用;换言之,“性”为体,“情”为用,情由性成,性由情显。
徐渭对情的认识深受其恩师王畿 的影响,王畿曾说:“直,是心之本体。人情世事,皆此心之影迹,绕有毁誉利害,夹带其间,始不能直,始有许多委曲计较。若能忘得毁誉陪奉,厉害体态,直心以动,自有天则” 。王畿所说的“直”即是“真”,是具有本体意义的“心之本体”之“真”,那么本体之心即“真心”;而“情”是“心之本体”的“影迹”。如果只计较“毁誉利害”之“迹”,则心“始不能直”,也就失去本体心性的真心本色;只有“忘得毁誉陪奉”“利害体态”才能呈现“真我”的“心之本体”,即所谓“直心以动,自有天则” 。王畿在这里提到的“情”是“真心”之“影迹”,是“真情”,是“真我”的流行发用。王畿“体用一体”的思想极大影响了徐渭艺术观念的形成(详见第二章)。
徐渭以“体用不二” 的立场来看情与本体心性,认为二者亦“等无有二”。他所说的“情”是由“真我”生发的本色“真情”。他在《肖甫诗序》中说:“古人之诗本乎情,非设以为之者也。是以有诗而无诗人。迨于后世,则有诗人矣。乞诗之日,多至不可胜应,而诗之格,亦多至不可胜品,然其于诗,类皆本无是情,而设情以为之。夫设情以为之者,其趋在于干诗之名。干诗之名,其势必至于袭诗之格而剿其华词。审如是,则诗之实亡矣,是之谓有诗人而无诗。有穷理者起而救之,以为词有限而理无穷,格之华词有限而理之生议无穷也,于是其所为诗悉出乎理而主乎议。”
徐渭认为“古人之诗本乎情”,此“情”乃为“真情”,并不是为了作诗而专门“设情以为之”。在徐渭看来,“设情”乃是人为之情,由此情生发所作的诗,即便是“诗之格”“不可胜品”,“诗之目”“不可胜应”,但由于诗之“情”不是出乎“真我”之真情,皆是“设情”而为之的假情,有作诗之人的主观“人为”色彩,而无诗之所以为诗的“真情”在,所以被徐渭称为:“有诗人而无诗”。如此,则“诗之实亡”矣!与此相反,古人之诗是“有诗而无诗人”。所谓“无诗人”,是指古诗中无“人为”的“设情”,诗中无“人为”的造作痕迹,诗中之“情”皆是由“真我”体性中的自然流露与生发的“真情”。
对徐渭而言,笔墨就是其真情的物化,是他的心迹。徐渭的笔墨语言,随其情感的自然流露而自如挥洒,毫无雕琢之习气。当他以一片枯竹、一丛枯木表现自己超逸、自由的主体精神之时,此刻,枯竹、枯木就是这“超逸、自由精神”的主体本身。他在《墨竹》一画中题:“醉墨淋漓沥麝香,垂梢劲筱入云长。成都摆凤萧娘影,好试栖鸟御史霜。” 无装点的“醉墨”正是徐渭“真我”的本色呈现。他在《竹染绿色》中言:“我也狂涂竹,翻飞水墨梢。不能将石绿,细写鹦哥毛。” 在《雨竹》言:“急捣元霜扫寒叶,湿淋淋地墨龙托。” 徐渭多次提到他的笔墨以“涂”“扫”“拖”来呈现,“狂涂”“狂扫”等方式,意在祛除人为雕饰,其目的是追求一种“醉墨”的笔墨效果。“狂”与“醉”是强调一种“无我”的精神状态,主体在这种状态中,笔随心运,滤去一切人为雕琢,无矫无饰,将由主体心性中自然生发的真情物化为笔墨,笔墨就成为徐渭主体心性的印迹。正如他的题《菊》诗言:“一香千艳失,数笔寸心来。” 笔墨亦即他超越的主体“心印”。
付琼在《徐渭创作实践与“真我”理论的离合》中说:“徐渭的这个具有‘个体主体性’的‘真我’与现实人生中为‘声利’所羁绊、身为‘天地’所牢笼的那个微不足道的‘实我’相比……‘真我’是生于内心(即‘方寸’)却具有‘周天地所’的高度自由和‘立万物基,收古今域’的强大时空统摄力的精神主体。” 其实,还不仅如此,徐渭的“真我”更体现在其对主体自我的超越上。
深受心学、禅家与道家思想熏染的徐渭,其“本色”论、“真我”说源于“儒、释、道”对他的启示(对此本书在第二章将作详细论述)。他的“本色”论、“真我”说,具有形而上之哲学意义。徐渭的“真我”——“在方寸间,周天地所”“无挂无碍”“来不之始,往不知驰”“体无不含,觉亦从出,觉故不离,觉亦不即” 。很显然,这种无限、永恒的“真我”,其实质是徐渭主体自我超越后“无我”状态下主体心性的显现,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如同庄子所说的“无己”“吾丧我” 后的物化境界;禅家所谓的“佛性”“真如” 以及徐渭的老师王畿所说的“无念” 之境;总之,是主体超越人为“妄念”后“无我”——“真我”的“本色”呈现。
上文所说的“设情”,是具有“人”的主观色彩的幻我之情;而“真情”则是“吾丧我”后呈现的“真我”之情。如果将这两种情感落实到艺术创作中,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艺术境界——“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也就是说,主观自我的隐现,不仅体现着主体对世界的态度,亦由此制约着不同艺术境界的创造。
徐渭的绘画以“写情”、“摹情”、抒发“性灵”为宗旨,在艺术创作上主张“师心”独见,自出机轴,提倡“天机自动,触物发生” ,在笔墨形式上突破了古人的藩篱。他说:“果能如冷水浇背,陡然一惊,变是兴、观、群、怨之品” ,就是强调艺术主体心性的“触物发生”之用(这虽然是针对诗词而言,但在艺术生发的本源上,诗画别无二致)。徐渭在《与两画史》中说:“百丛媚萼,一干枯枝,墨则雨润,彩则露鲜,飞鸣栖息,动静如生。悦性弄情,工而入逸,斯为妙品。” “悦性弄情”的绘画义旨与传统文人画提倡表现所谓“士气”“逸气”的绘画义旨不同。“士气”与“逸气”既见于主观,又见于客观,而徐渭“大写意”绘画则是主体超越主观与客观后,“天机自动,触物发生”的心性呈现。这正是徐渭绘画艺术精光所聚之处。有人往往将徐渭“悦性弄情”说的重点偏向主观一侧,认为徐渭绘画一味强调主观情感的无限制的宣泄,这种认识显然是低估了徐渭画艺,也与徐渭的艺术理念不符。其实,徐渭所说“情”的概念非同寻常的主观情欲之“情”,正如他所说的:“中也者,人之情也。” “中”是儒家经典《中庸》特别强调的概念,被称为“天下之大本” 。前人历代论艺术者也曾强调“情”,但多指人的主观经验之“情”;而徐渭将“情”解为“中”,就使得“情”的内涵发生质的变化。对徐渭而言,“情”乃“天下之大本”,具有“形而上”的意义,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之“情欲”有本质区别。徐渭的“悦性弄情”是同其“天机自动,触物发生”的认知观念相契合的,这种观念是心学浸染的结果,强调的是主体对主观与客观实现双重超越后,从本体心性生发的“流行发用”,也即本体生发的“妙用”。徐渭“悦性弄情”说,折射出“心学”的色彩,有突破思想禁锢的意义在。实际上,这是明代“心学”取代“理学”后,心学思想在艺术上的反映。明末进士谢肇淛对彼时绘画艺术的见解与徐渭绘画义旨相契合,他在《五杂组》中说:“今人画以意趣为宗,不复画人物与故事,至花鸟翎毛,则辄鄙视之。” 如果说“以意趣为宗”是文人画共同的艺术义旨,那么,“不复画人物与故事,至花鸟翎毛,辄鄙视之”,则超越了这个文人画的义旨,使得笔墨挣脱了“人物与故事,至花鸟翎毛”的桎梏,直接与艺术主体心性对接,笔墨就不再只是冰冷的物质材料,其中还凝聚着艺术主体的色彩,成为主体心性意绪的物化;由此,笔墨便有了生命、有了精神,笔墨也因此逐渐走向审美独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徐渭绘画与彼时画坛画家及传统绘画相比,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体现着绘画艺术思想上的质变。这种质变也是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思想影响的结果。
徐渭将中国传统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作为其艺术创作的精神追求,这种精神追求充分体现在他的书画创作中,特别是他的大写意绘画中。他的绘画以“墨戏”表现手法,呈现的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无我之境”。王夫之在《诗广传》中说:“君子之心,有与天地同情者,有与禽鱼鸟兽同情者,有与女子小人同情者,有与道同情者……悉得其情,而皆有以裁用之,大以体天地之化,微以备禽鱼草木之几。” 钱锺书在《谈艺录》中说:“鸟语花香即秉天地浩然之气;而天地浩然之气,也流露于花香鸟语之中。” 他们都强调创作主体把自身隐然融入自然大化之中,实乃“与天地同情”“与万物同脉”。如庄子《齐物论》中所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正是这种人生超然的精神境界,使得艺术家将自己无我地融于天地造化之中,秉天地之精神,传天地之真情,创作出超然“无我”的艺术境界 。
徐渭的“绘画”不仅是呈现(或讲述、阐明)艺术意旨,同时也就是艺术意旨本身。深受禅学影响的徐渭,在绘画中用抽象的笔墨语言呈现一种禅家体悟式的“空镜”。无论是笔墨语言还是其绘画意境,皆体现出“禅”的意味。徐渭将对“禅”的体悟,转化为单纯的笔墨形式,坦诚地呈现于他的画面之中。徐渭与其前辈以及同时代的画者不同,他的绘画并非对某一物象或景象作描述性的呈现,并且在其画面中似乎也没有对象性的具象客体,有的只是看似无序的、非描述性笔墨痕迹。徐渭绘画笔墨境界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在《符号帝国》(繁体版书名《符号禅意东洋风》)中所说的“不言之境” 。
罗兰·巴特 在《符号帝国》中有一段话,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徐渭绘画笔墨的这种“无我”的艺境。他说:“这(写作)情境甚至震动了作者的心灵,推翻以往所阅所读,意识动摇、撕裂,直到衍生出无可取代的虚无……总而言之,书写成为悟境(satori)。开悟(禅修境地之一)乃是一种颇为强烈的震荡(完全不正式),摇撼知识与主体:它创作一种‘不言之境’。正是这种脱离语言的境界,构成了书写;从这空无之中化生出许多特点,禅宗便籍以描写庭园、姿态、房舍、花束……进而掏空一切意识。” 对罗兰·巴特的这段描述,詹伟雄在其《符号帝国》的导读《使用罗兰·巴特》一文中,作了如下诠释:“在对日本禅的领悟里,巴特体认到书写就是一种‘开悟’(satori),‘是一种颇为强烈的震荡,摇撼知识及主体:他创造一种不言之境(an emptiness of language)’这种脱离西方语言特征的书写,掏空了物件的意识,却反而让物饱含着单纯的魅力,这是种照耀着他的缤纷光华,促使作者尝试以一种‘开悟’的理解,模拟着禅,来书写他旅次所见的庭园、姿态、房舍、花束……”
罗兰·巴特在这里所说的“书写”并非指“书法”艺术,而是指写作主体的创作状态。罗兰·巴特对“庭园、姿态、房舍、花束”等对象的“书写”,是指“剔除”主体后客体的真实呈现,其中作为“书写”(亦即写作)的主体,被“搁置”于客体之外,甚至也被“搁置”于“书写”之外,而处于一种“虚无”之境——“掏空一切意识”。主体的这种被“搁置”,实则是主体对自我的超越,进而主体融自身于“虚无”之中,这“虚无”便是一种“悟境”。
需要指出的是,罗兰·巴特在这里并不是指“书写”过程中一般意义上的“主客”交融,或者说并不是指客体被主体“经验化”了,而是指主体对自身超越后,在更高层次上无我地与客体融合;这是一种主客双泯的体验状态,而不是“客体”被“主体”化的过程。主体所呈现的是客体,也是超越后的主体自身,亦即“书写”本身。“书写”将“主体”与“客体”乃至与“书写”本身,在更高层次上各自无我地融为一体,主客双泯而相融,所呈现的是最为真实的“悟境”——“不言之境”。
罗兰·巴特的“不言之境”与徐渭笔墨的“无我之境”皆源于对禅宗的“悟”,在艺术义理或者说是艺术境界上,应该说是同构的。就徐渭的笔墨语言而言,显然不是“描述性”的,这种非描述性的笔墨语言因超越了语言的“能指”与“所指”(语言是“能指”,而其“所指”即语义),所以其“不指涉任何所指”,而是呈现一种“空无”之“艺境”(也即罗兰·巴特所说的“不言之境”)。一般而言,主体是语言的核心,在语言中强调和突出的是主体的地位,而作为一种交流的工具与符号,在某种程度上,语言的主体性反而使语言具有了局限性。对此,罗兰·巴特认为只有使主体在语言中隐退与缺席(其实质是主体对语言与语意乃至主体自身的超越),“能指”失去“所指”,使意义走向空无,打破“能”“所”之界限,才能使语言本身指向(或呈现)本体。罗兰·巴特说:“语义层面的表达也遵循着某种特殊的策略,即对待所指的策略,语义意指着空无,语言层面什么也没说:他不指涉任何所指……它表达了严格意义上的语义和美学的乌托邦世界。” 语义的“空无”并不意味着语言系统的失效,而是指“没有凭借物的语言,而只是得到存在”,其实质是主体超越“能”“所”的界域与“主”“客”的桎梏,而趋向形而上的“空无”。“空无”并不是没有,而如同禅宗的“明心见性”、道家的“坐忘”,实质是主体超越“主体”与“客体”——“掏空一切意识”后本体真我的呈现。
徐渭笔墨的“无我之境”得之于其对“禅”的体悟。对于这种禅境的体悟,日本著名禅者铃木大拙 曾做过如此描述:“真我表现乃是如此:表现的是被表现的,是经由它来表现,是将它做表现的。” 这种体悟与庄子在其《齐物论》中所讲的,“吾丧我”(即“坐忘”)后所呈现的“物化” 境界是相通的。当主体泯灭了一切情识,亦即罗兰·巴特所说的“掏空一切意识”,无我地融入大千世界,这种精神境界正是艺术家所呈现的艺术意境。正如宗白华所说:“所谓艺术,就是人生忘我的一刹那,即美学上所谓‘静照’。静照的起点在于空诸一切,心无挂碍,和事务暂时绝缘。这时一点觉心,静观万象,万象如在镜中,光明莹洁,而各得其所,呈现着它们各自的、充实的、内在的、自由的生命,所谓万物静观皆自得。” 唐代文学家司空图亦有这种忘我的艺术体验,他说:“生气远出,不著死灰。妙造自然,伊谁与裁。” 南朝诗人陶渊明的《饮酒》诗也表达了这种“忘言”的“不言之境”:“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老子论述道的形象时也有如此描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老子所描述“道”的这种“无状之状” “无物之象”与罗兰·巴特的“掏空一切意识”的“不言之境”以及徐渭绘画的“无我之境”相吻合。总之,这种境界是主体对自我主体性超越后“真我”的“本体”呈现,亦是纯粹的主体自身。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想成为纯粹的认识的主体,就意味着要摆脱、忘记自身,但因为人们通常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一般来说,他们没能力获得这种造就艺术家天赋的对事物纯粹客观的认识本领。” 就是说,只有艺术家在艺术界域中,才能实现这种对自身的超越,进而使自己进入一种超然的、自由的、无我的精神境界中。也只有在这种境界中,显现的主体才是纯粹的主体,因为主体一旦“掏空一切意识”(主体实现了对主体自身的超越),便无主体与客体的相对(消泯了主、客的对立),客体即是主体,主体即是客体,正如铃木大拙所说的“表现的是被表现的,是经由它来表现,是将它做表现的” 。此时,所呈现出来的艺境,便是朗彻的“无我之境”,也就是罗兰·巴特所说的“不言之境”。
“无我之境”是徐渭的绘画创作的哲学底色,而他的大写意创作的笔墨则是这一哲思的有形呈现。徐渭的绘画艺术并非简单地属于是他主观情感的宣泄,而更是一种“无我”状态下“真我”的“本色”呈现,是主体对内在的主观情感与外在的客观物象双重超越后,所形成的“无我之境”。中国传统哲学中“体用圆融”的思想使得徐渭将笔墨语言与绘画本体作等量齐观,绘画即是笔墨,笔墨即是绘画。徐渭笔墨正是其主体“掏空一切意识”后“无我之境”的“真我”之“本色”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