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的提出主要来自对两个方面的观察和思考。第一,国家建构过程中分离主义问题的普遍性;第二,多民族国家走西式政治发展道路的风险性。
分离主义是国家建构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和普遍现象。从历史上看,在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俄罗斯帝国三大帝国解体之前,分离主义问题便开始凸显,并经过“一战”“二战”,特别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等重大事件,形成分离主义浪潮,成为影响世界政治格局的重要因素,其影响力和破坏力持续至今。比如,1985—1999年全世界至少有52个国家存在分离主义问题;1990—2007年,国家解体和分离主义催生了25个被国际承认的新国家。 [1] 在这一过程中,暴力冲突、战争、恐怖主义肆虐,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在1994年发生的23场战争中,就有18场战争是由于种族冲突或民族对抗引起的,造成了2700万人流离失所,约占当年难民总数的2/3左右。 [2] 1983—2009年,斯里兰卡泰米尔分离问题引发的内战造成了近10万人死亡,上百万难民流离失所。北爱尔兰分离主义在历史上曾制造了1万余起爆炸事件,造成数千人死亡。
从地理范围上看,至今仍存在较严重分离主义问题的国家遍布亚洲、欧洲、非洲和美洲,包括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亚洲,有菲律宾的摩洛分离主义问题、印尼的巴布亚分离主义问题、斯里兰卡的泰米尔分离主义问题、巴基斯坦俾路支分离主义问题、泰南马来穆斯林分离主义问题、缅甸少数民族分离问题、中东库尔德人问题等。在欧洲,有英国的北爱尔兰分离主义问题、苏格兰分离主义问题,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分离主义问题、巴斯克分离主义问题,法国的科西嘉分离主义问题,俄罗斯的车臣分离主义问题,乌克兰的东部民族分离主义问题,格鲁吉亚的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分离主义问题等。在美洲,有加拿大的魁北克人独立问题。在非洲,有苏丹的南北分离问题、马里的图阿雷格人分离问题、尼日利亚的伊博族分离问题等。
可见,分离主义问题已成为世界性难题,对它的认识和解决也因此成为学界探讨的重点,并产生了大量学术著述,如对分离主义的概念和表现形式、分离主义问题产生动因及解决措施、分离主义问题在各国的具体案例以及分离主义理论等做出了有意义的开拓与研究。本书将在学界已有研究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分离主义问题的探讨,以期做出较有价值的工作。这一工作来自对多民族国家走西式政治发展道路的风险性的思考,即将西式政治发展道路的风险性与国家建构中的分离主义问题联系起来研究。
将两者联系起来首先是基于对20世纪西式民主化浪潮和民族主义浪潮的观察。关于西式民主化浪潮的研究,国际公认的经典作品便是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的《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关于对民族主义浪潮的概括,中国民族学者郝时远的《20世纪三次民族主义浪潮评析》更具代表性。
1991年,美国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出版了《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一书,在书中,他将现代世界历史上的西式民主化浪潮分为三波。第一波民主化:1828—1926年,在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影响下,产生了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新西兰、瑞典、瑞士、英国、美国等33个民主国家,大部分是欧洲国家。第二波民主化:1943—1962年,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新增加了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印度、韩国、巴基斯坦、菲律宾、土耳其、缅甸、印度尼西亚等26个民主国家,大部分是亚非拉国家。第三波民主化:1974年以来,始于葡萄牙军事独裁统治的终结,从南欧国家开始,包括葡萄牙、希腊、西班牙;20世纪70年代末民主化浪潮转移到拉丁美洲和亚洲,包括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阿根廷、乌拉圭、巴西、菲律宾、韩国等;在80年代,民主化的浪潮也侵蚀了共产主义世界和部分美洲国家,包括匈牙利、苏联、波兰、东德、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智利、巴拿马等国家。
1996年,中国民族学者郝时远在《世界民族》杂志上发表了《20世纪三次民族主义浪潮评析》,在文中,他将20世纪人类社会的民族过程划分为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第一次民族主义浪潮:“一战”后,由奥斯曼帝国、奥匈帝国、沙俄帝国解体而诞生了土耳其、伊拉克、亚美尼亚、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第二次民族主义浪潮:“二战”以来在亚非拉殖民地半殖民地上诞生的独立国家,如从英国殖民地独立出来的斯里兰卡、缅甸、马来西亚等国家,从美国殖民地独立出来的菲律宾,从荷兰殖民地独立出来的印度尼西亚等。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冷战”结束以来,从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解体而诞生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马其顿、南联盟、捷克、斯洛伐克等22个国家。
将上述两位学者所划分的西式民主化浪潮和民族主义浪潮做一对比,会发现,在涵盖的历史节点、国家范围上,三波西式民主化浪潮与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多有重合。比如第一波民主化浪潮涵盖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所产生的新国家范围;第二波民主化浪潮几乎与第二次民族主义浪潮的时间和国家范围重合;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更是直接促成了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在《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一书的最后,亨廷顿写道:“第三波,这场20世纪晚期的全球性的民主革命,将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随之而来的,很可能是威权主义的沉渣泛起,从而形成第三波回潮。然而,这并不能排除在21世纪的某个时候出现第四波民主化的可能。” [3] 历史证明了这位政治学家的敏锐洞察力,阿拉伯之春的到来形成了西式民主化的第四波浪潮,2011年在阿拉伯国家局势动荡的背景下,南苏丹根据公投结果正式从苏丹分离,成为新的民族国家。这些现象相应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即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和民族主义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关系。
事实上,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口号往往同时出现在一个民族争取建立民族国家的努力中。前两次,尤其是第二次民主化和民族主义运动,通常被称之为“民族民主解放运动”,而第三次民族主义运动,则被称为分离主义运动。因此,在探讨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的关系前,有必要先对民族(民主)解放运动与分离主义运动做出厘清和界定,说明两者并非一回事。
西式政治发展道路,简言之,指的是现代民族国家从非西方民主政体转向西式多党竞争政体的政治发展。而民族主义运动,则包含了民族解放运动和分离主义运动,两者是不同的。民族解放运动是近代以来以反抗帝国殖民、建立独立民族国家为目标的政治活动,针对对象是西方殖民体系,核心是“反殖”,且独立国家受到现有国际法和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
分离主义,尽管其概念界定有所差别,但在某些方面尚能达成共识。 [4] 比如分离的主体是某一民族(族群、主体民族、少数民族)或地区,分离的对象是原属国(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分离的目标是从政治上脱离原属国(建立民族国家或合并到其他国家中)。总之,分离主义运动是某一民族集团或政治共同体以脱离现有民族国家、建立一个新国家或合并进另一个国家为目标的独立活动,针对对象是现代民族国家,核心是“分离”。它并不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时才出现的现象,而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早已有之的现象。比如当时的分离运动有挪威与瑞典的和平分离、匈牙利与奥地利的分离等。
区分民族解放运动与分离主义运动是必要的,尤其对于本书要探讨的问题来说。因为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对于分离主义问题的刺激作用,与摆脱殖民统治、追求现代民主的民族解放运动是两回事,即使两者存在着一定关联。厦门大学陈衍德教授对于两者做了较好的区分。他将民族解放运动与分离主义运动视为民族主义的两种角色表现。以东南亚的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缅甸三国为例,他认为,一方面,民族主义在三国反殖民斗争、争取建立民族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中起到了凝聚各民族的黏合剂作用,促使在殖民地分散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地方民族主义和族群民族主义被统合进更高层次的民族主义当中;另一方面,随着三国独立,即民族解放运动历史使命的完成,民族主义这时纠缠着错综复杂的政党政治、社会经济等因素开始发挥分离作用,如菲律宾表现为主要民族宗教区域与异质民族宗教区域的矛盾,印度尼西亚表现为中央区域与外围区域的矛盾,缅甸表现为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的矛盾,三国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分离主义运动。 [5] 因此,本书要研究的问题虽然会涉及民族解放运动的历史,但它并不是分离主义问题的一部分,这对本书的研究边界事实上做出了界定和限制。比如,一些学者将东帝汶的独立视为印度尼西亚的分离主义问题,但从历史和法理上看,东帝汶和印度尼西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政治实体,从历史文化、两者的合并方式以及东帝汶的公民意愿来看,东帝汶的运动更倾向于反殖的民族解放运动,而不是分离主义,因此本书不将东帝汶问题列为研究对象。
在厘清和界定研究问题的边界后,进一步要说明的问题是为何要将国家建构中出现的分离主义问题与西式政治发展道路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
第一波西式民主化浪潮发生于欧美国家,形成了英式民主、法式民主和美式民主等多个民主模式,尽管各个民主模式在政体上有所差别,但有着共同的民主要素,如“一人一票”的自由选举程序,竞争性的多党制度,代议制的政府架构等。相对于封建制度、君主专制制度等,西方民主政治无疑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进步,它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和殖民扩张,掀起了亨廷顿所总结的三波甚至四波西式民主化浪潮。然而,西式多党竞争式的政治发展道路在许多国家引发了分离主义甚至国家解体的风险。
第二波西式民主化浪潮主要发生于亚非拉国家,斯里兰卡和缅甸其政治发展开始都是由英国主动将议会民主制度输入,并花费了较大精力对其进行培育,然而两国独立后都爆发了严重的族群冲突与分离主义运动;美国将美式民主体制照搬到菲律宾后,打造出来的也不是一个“亚洲的民主橱窗”,而是一个曾深陷军事独裁与至今受分离主义恐怖活动威胁的国家;在泰国和印尼,民族精英们主动学习西方民主制度,并分别在立宪革命和独立后推动国家的政治发展,期望能够像西方国家一样实现国家的安定和繁荣,但现实是,泰国陷于频繁的军事政变和马来穆斯林的分离运动,印尼则遭受了马鲁古、亚齐、巴布亚等多个民族和地区的分离主义叛乱。
第三波西式民主化浪潮主要发生于南欧和东欧国家,在西班牙,“以埃塔为代表的巴斯克民族分离主义恐怖活动30多年来已造成约900人死亡”,“随着西班牙民主化进程的进行,并没有消灭埃塔恐怖主义活动。一个可悲的事实是,西班牙政府在发展民主方面的步骤总是伴随着埃塔新的暴力活动的出现” [6] 。而西班牙另一个分离问题——加泰罗尼亚分离问题,尽管它基本没有巴克斯分离主义的暴力特征,但其利用西式民主和公投实现独立的愿望是强大的,比如它在2012年组织了100万到200万的民众举行要求独立的游行示威,2017年举行了非法的“独立公投”等。20世纪八九十年代,苏联和东欧国家纷纷进行政治转型,走上西式政治发展之路,但转型的后果是:苏联、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总共分裂成22个国家,紧接着在新独立的国家内又引发了分离主义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带头脱离苏联的俄罗斯遭遇了车臣分离主义运动的严重威胁,脱离南斯拉夫的南联盟最终一分为三:塞尔维亚、黑山、科索沃。进入21世纪以来,以“颜色革命”和“阿拉伯之春”为名在东欧、中亚、西亚和北非部分国家进行的政治发展,带来的是格鲁吉亚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民族分离问题的恶化,乌克兰东部哈尔科夫、卢甘斯克、顿涅茨克等俄罗斯族地区分离运动的爆发,埃及等国的民族分裂、教派冲突、内战。
一般而言,西式民主化与分离主义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即西式民主化不必然产生分离主义,分离主义也不必然阻碍西式民主化。然而,上述政治现象表明,在某些条件下,西式民主化要求会导致分离主义诉求,这样,西式民主化与分离主义之间就有了一定的相关性。这就提出了相应的问题:为什么西式政治发展道路会对这些国家的国家建构造成负面影响,引发和恶化分离主义问题,而在其他一些多民族国家中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澳大利亚、瑞士等?分离主义问题对这些国家的政治发展有何影响?这些国家的问题带给我们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
带着这些问题,本书选取了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四国作为研究对象,对其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的关系展开具体研究。之所以选这四个国家,主要与研究的出发点有关,即研究成果能够为我国的发展和安全提供借鉴。具体来说,选取四国的理由是:
第一,地理上,东南亚四国地处我国周边,其在政治和经济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如政权更替、分离主义、经济危机等,都会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环境有重大影响和直接冲击。如缅北战事、1997年的东南亚经济危机以及我国极端分裂分子经常将东南亚四国作为前往中东参加“圣战”和培训再回国实施“暴恐”的主要中转基地等。
第二,文化上,四国与我国存在相近性。我国民族文化丰富多彩,其中主要有儒家文化、佛教文化、伊斯兰文化、基督教文化等。在泰国、缅甸,佛教文化盛行,两国主体民族泰族、缅族大都信奉佛教。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盛行伊斯兰文化,大多数民族信奉伊斯兰教,但它并非沙特阿拉伯或伊朗式的政教合一的纯伊斯兰国家,而是一个存在不同宗教和教派的世俗国家。菲律宾盛行基督教文化,其主要民族大都信奉基督教。同时,四国境内也生活着人数众多的华人华侨,儒家文化的影响亦不容小觑。
第三,经济上,四国与我国同属后发国家,在经济发展阶段上尚都处于工业化阶段。在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四国与我国都面临着一些相似问题,如环境问题、资源开发问题、偏远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问题等。
第四,四国也是当前我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沿线国家。考察这些国家的政治发展困境与国家建构问题,了解这些国家的政治局势是否稳定和经济发展环境是否有利,对于加强与东南亚的沟通与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比如说在论证“一带一路”某一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中,本书所研究的问题可以当作风险性评估中的一部分,从而为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行性提供参考。
第五,四国的民族与宗教情况复杂、问题突出,在我国周边的东南和西南方向已经形成了一条分离主义势力和国际恐怖活动高发的弧形地带。缅甸的北方少数民族武装与政府军的冲突、泰国的马来穆斯林分离主义问题、印度尼西亚的巴布亚与马鲁古分离问题、菲律宾摩洛民族分离问题等,都直接或间接地成为危及我国安全的热点问题。
第六,历史上,中国与四国之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比如缅甸是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亚洲非社会主义国家,泰国是东盟成员国中第一个与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国家等。此外,东南亚国家是中国人南下移民的主要目的地,四国境内居住了大量的华人华侨,他们跟当地的民族关系曾经历了一些波折,同时也影响着与中国的关系。
第七,我国周边国家众多,之所以选这四国,除上述理由外还因为四国同时符合本研究的两大限定:一是国家类型都属于“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二是政治发展道路都选择了西式政治发展模式。
综上,与我国在地理、文化、经济、民族等方面同时存在相近性的东南亚四国,其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可为我国妥善解决分离主义问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参考。
1.理论意义。社会科学研究中,有些理论就是方法,提出一个新的理论,就意味着一个新的方法。在民族政治学界,有种观点认为民族主义、民族国家等理论是解释西方民族问题的,不适合分析西欧以外,如亚洲国家的民族问题。如果用西方民族理论来解释东方的民族问题,就有可能缘木求鱼,不得要领。 [7] 如“一族一国”相关学说。如果这种观点成立,那么在西方之外,如亚洲的民族问题,就需要有新的理论框架来解释。这一新的理论框架必须能反映自己问题的特点,即非西方的民族问题特点。就本研究来说,东南亚四国的民族问题是和殖民地问题连在一起的,因此,借鉴的就不仅有西方的民族理论,更需要以马克思的民族理论,尤其是列宁的民族殖民地理论为指导。列宁的民族殖民地理论或许对亚洲民族问题的解读有部分的功效,但不是全部。现在看来,这一理论也有其局限,它是列宁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理论的一部分,而民族分离主义不一定与帝国主义问题有关。
在民族政治学中,分离主义运动被认为一个国家内部少数民族与掌握政权的主体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即与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是否能够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权、享有政治权利、维护和发展本民族利益的问题。 [8] 这种理论观点需要进一步深化。因为这种不平衡的民族关系问题必须在某种条件下才会被激发成分离主义运动,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存在民族问题的国家都会产生分离主义问题,这取决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分离主义倾向的潜在因素。在这方面,我国民族政治学者马戎教授的研究具有代表性。他将关注的主要影响因素集中在四个方面:语言、宗教、群体的历史和居住的地域。语言,即该族群是否使用与周边族群不同的语言;宗教,即该族群是否信奉与周边族群不同的宗教;历史,即该族群在历史上是否形成过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地域,即该族群是否拥有长期聚集居住的传统地域或领土。任何一个单独的因素都有可能产生分离倾向,而当某一族群同时拥有四个因素时,最容易出现分离主义。此外,这四个因素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和相互影响:长期聚居在一个地域在历史上容易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或政治单元;在共同聚居的地域里语言相互融合或互通;宗教团体和语言群体都曾努力使自己成为某种“自治”的实体,并可能在历史上得到某种成功;语言是宗教传播的主要媒介;宗教的传播也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从一个地区逐步向周边地区发展。 [9] 在马戎的另一篇文章中,他又总结了导致国家内部解体或分裂的三个必要前提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某一族群形成了独立和排他意识的群体政治和文化认同观念,第二个条件是这个群体的聚居地(也许是历史延续下来的传统居住地,也许是集体迁移后逐步形成的聚居地)在国家体制中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划单位,第三个条件是这个族群中已经形成自己的领袖人物(群体)即政治和文化精英集团。 [10]
第二,潜在分离主义倾向转变为政治现实的条件。在这方面,出现分离主义问题的国家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既有民主国家,也有独裁国家,因而涉及民族分离的现实原因多种多样,似乎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框架。以学界关注较多的苏联解体为例,美国政治学家布热津斯基认为潜在分离倾向转变为政治现实的条件在于国内的某种危机,它指的是“某种重大事件,如领导的瘫痪,使它不能在国内事务上进行有效的活动,甚至迫使它放弃或丧失控制。这意味着政府机构内部的冲突,如警察、军队等关键性机关之间的冲突、整个社会上层的分裂、是非混乱、思想败坏、进退失据,无所适从” [11] 。
本书将通过建构“聚居型多民族国家”这一理论框架,将分离主义倾向的潜在因素及其转变为政治现实的条件放在同一框架内,以东南亚四国为案例,观察和分析不同因素在分离主义问题产生或恶化过程中的作用,从而对西式政治发展道路与国家建构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做出统一解释,这对于拓展民族政治学研究视野具有重要意义。
2.现实意义。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到颜色革命,再到阿拉伯之春,西式民主化在一定条件下造成了相关国家的动荡与冲突,甚至国家解体。
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中,苏联、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分裂成22个国家,紧接着在新独立的国家内又引发了民族分离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带头脱离苏联的俄罗斯遭遇了车臣分离主义运动的严重威胁,并爆发了两次车臣战争,造成数十万人的伤亡,经济损失不计其数,大批难民流离失所 [12] ,时至今日,车臣分离恐怖活动仍在继续。在波黑,塞尔维亚族、穆斯林族和克罗地亚族三族围绕独立问题爆发了历时三年半的战争,往日的兄弟以各种借口展开厮杀。据统计,在持续了43个月的波黑战争中死亡人数约25万人,造成难民200万。 [13] 在南联盟,塞尔维亚族和阿尔巴尼亚族的武装冲突引发的科索沃危机引来西方国家的武装干预,最终导致南联盟一分为三。 [14]
在颜色革命中,格鲁吉亚与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两地区的冲突日益加剧。乌克兰2004年至2005年的颜色革命激化了东部俄罗斯族和西部乌克兰族两大民族地区的矛盾,加剧了东西分裂;2013年的第二次颜色革命,更是造成近千人伤亡,更严重的是,引发了东部哈尔科夫、卢比斯克、顿涅茨克等地区的分离主义运动,乌克兰陷入国家分裂的严重威胁中。吉尔吉斯斯坦的颜色革命同样加剧了南北地区的民族矛盾,颜色革命后南方支持的总统上台,北方地区的俄罗斯人将此次革命称为“落后的、民族主义南方人民的叛乱” [15] 。阿拉伯之春是颜色革命的继续。在叙利亚,截至2016年12月13日,内战造成的死亡人数在31万到43万之间。 [16]
事实上,当我们把视线从东欧、中东转移到南亚东南亚时,会发现:斯里兰卡,从1931年便开始走上西式政治发展道路,但不管是学习英式民主还是后来借鉴法式民主,其国家局势一直被民族矛盾所左右,最终爆发了一场持续26年的内战。泰国,自1932年立宪革命便开始了西式民主化转型,但期间除了频繁的军事政变外,还有严重的泰南穆斯林分离问题,且持续至今。菲律宾,1935年在美国“帮助”下开始自治和西式民主化,但严重的阶级冲突和摩洛分离运动曾使得民主制度崩溃,军人上台;美式民主制恢复后,菲南摩洛地区日益恶化为恐怖动荡地带。印度尼西亚,1945年宣布独立后便建立议会民主制,但众多的民族地方叛乱和马鲁古、亚齐、巴布亚等分离主义运动曾使印尼的国家建构岌岌可危。缅甸,1947年开始西式民主化,但直到今天,缅甸仍在为民族武装割据而头疼,国家经常处于分崩离析的危险中。
综上分析,从苏东到中东,从中东到南亚东南亚,本书的研究对于认识当前世界和平发展困境、认清西方颜色革命危害和西式政治发展道路风险、维护我国统一和安全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学术研究中,研究方法就如同一个工具,研究对象的不同,选择的工具也就不同。就本文来说,需要用到的方法有。
1.“聚居型多民族国家”概念的提出和运用。这是贯穿本书主要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一个概念或许就是一个方法,每个概念及其理论会对同一种现象做出不同的解释和判断。如马戎用“族群”来界定56个民族,得出了少数民族去政治化的理论,而朱伦用“nation”来界定中华民族,用“nationality”来界定民族,得出了民族共治理论。再比如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构建起了诸多民族,后来的中亚五国就是以此为基础建立的。
聚居型多民族国家的概念在对多民族国家所做进一步分类基础上提出来的。 [17] 在迄今为止的民族政治学中,从民族角度划分国家形态,仅分为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两类。本项研究对多民族国家作了进一步分类,分为“散居型多民族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和“聚居型多民族国家”(如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如同生物分类学中新的分类对于认识生物属性所具有的意义,就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分类,对于认识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发展同样具有方法论意义。
以此新范畴为分析工具,可以更透彻地观察当代世界的政治发展。自二战结束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进行政治转型,走上了西式政治发展道路。经验表明,转型比较成功的仅限于单一民族国家(如日本、韩国)。而聚居型多民族国家的这类转型,大多导致社会长期动荡。比如,以此来观察和分析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四国的政治发展进程,会发现,聚居型多民族国家走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可能会导致或恶化分离主义问题,阻碍现代国家建构的顺利完成,而国家建构中分离主义问题的产生与恶化则可能会进一步阻碍民主巩固的实现,造成民主倒退、政治动荡等问题。
不言而喻,作为一个全新的范畴和研究方法,它本身的合理性和内容等,也需要进一步研究。一方面是开展对影响此分析框架的各种参数的研究,如:聚居的民族是如何形成(兼并还是迁徙)的,人口规模,聚居地在地理上是否自成单元,对聚居区外的经济依存度,是否是跨界民族,与分裂势力有无国际联系及联系的紧密度,国家结构(单一制还是联邦制),有无自己的语言、文学和宗教,历史上是否曾独立建国,等等。另一方面是开展已经建立起西式多党政体的聚居型多民族国家的典型个案研究,观察和分析上述因素在政治发展和国家建构关系中的不同作用。
2.唯物史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作为方法论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有一段经典的论述:“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 [18] 也就是说唯物史观作为一种认识工具,是用来指明政治和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为何变迁的研究方向。举个例子,为什么早期资产阶级拥护君主专制?欧洲十五世纪是君主专制主义时代,它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建立的,王权是资本的产物。资本与王权的结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王权需要由“虚君”变为“实君”,要求实现权力的统一;另一方面,资本要求自由流通,要求实现统一的货币、税收等,于是,两者在反对封建领主的利益上和目标上是一致的,这也就不难理解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拥护君主专制的主张,并不是所谓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所导致的。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四国的政治发展和国家建构问题,四国政治发展历程中形成的西式民主都各有本国的特点,这些特点的形成和四国不同的经济结构息息相关。如泰国的民主政府为何会频繁地陷入“黄衫军”与“红衫军”的街头争斗?菲律宾的美式民主制为何会受大家族的控制?另外,四国分离主义问题的产生都或多或少与经济相关,但为什么各国政府单纯用发展经济的办法很难解决分离主义问题?唯物史观给我们指明了研究这一系列问题的方向。
3.归纳分析方法。这一方法是:搜集同类的事实,研究它们是否有可较的同点,如果有可较的同点,就设一个经验的定律来统辖他,然后,再从这些事实的本性,推求一个理性的解释出来。 [19] 就科学研究而言,归纳对于形成类型学的结论十分重要。从大量的相似事实中抽象出某种类型学的结论,并对此类现象的内部结构和成分进行条分缕析,概括出一般性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推衍,形成“具体——抽象——具体”的分析架构。如在本书中,对东南亚四国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问题的案例分析就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分析架构。
4.案例研究方法。这一方法是综合运用历史数据、档案材料、访谈、观察等多种收集数据和资料的技术与手段,对某一背景下的特定社会单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的背景、过程进行系统地、综合地描述和分析,从而在此基础上进行解释、判断、评价或者预测。 [20] 在论证部分,本书选取了泰国、菲律宾、缅甸、印度尼西亚四国作为案例,通过对这四国政治发展和国家建构进程进行梳理,说明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与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这四个案例具有代表性,分别对应了不同类型的多元民族聚居结构,其政治发展困境的表现也各不相同。通过梳理、对比、分析,能够完善本研究的理论架构,为我国的发展和安全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引以为戒的教训。
5.本文还是一项多学科交叉研究。一方面,本文需要做大量的历史史料的分析和整理,主要涵盖范围为东南亚四国的古代史、殖民地历史、民族解放史以及现代史;另一方面又需要用到政治学、民族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概念及理论。
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研究是学界关注的两大热点问题,将两大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无疑是一项颇具挑战性的学术任务。本部分首先将学界目前关于此类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这涉及几个方面,一是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对国家建构影响的研究,包括对民族关系、民族政策、分离主义等方面的影响。二是国家建构中出现的族群冲突与分离主义对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影响的研究,包括对西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和国家治理等方面的影响。三是东南亚四国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问题的个案研究。依据这三个方面,本书将相关研究成果梳理如下:
为何西式政治发展道路会导致或恶化族群冲突,甚至民族分离,其间的内在逻辑是什么?这是首先要弄明白的问题。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值得我们关注。塞缪尔·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提到政治现代化容易引发政治动乱,其发生逻辑是“在大多数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流动机会的缺乏和政治制度化的低下导致了社会颓废和政治动乱二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21] 。西式政治发展道路是政治现代化的表现之一,然而“由于现代社会规模较大,其疆界又往往是由地理和殖民历史上的偶然事件所划定的,故而现代化社会往往是‘多元的’社会,兼容并蓄众多的宗教、肤色、种族和语言群体” [22] ,在这类社会中走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实行多党竞争,扩大政治参与,是在加剧冲突和分裂,因为“在一个竞争性政党体制下,客观上存在着强大的刺激使每一个政党都去讨好某一特殊集团;对群众的动员煽起了种族和宗教仇恨,政党间的竞争则加深着原有的社会分裂” [23] 。不过,亨廷顿在《第三波:20世纪晚期的民主化浪潮》中一改强调权威主义会带来政治秩序的观点,转而推崇西式民主,强调一些国家出现“背景性”问题并不是西式政治发展道路所带来的,而且“强调民主的降临本身并不能带来解决该国所面临的重大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办法” [24] 。
土耳其学者德梅·雅尔琴·莫赛(Demet Yalcin Mousseau)研究了民族分裂背景下的西式民主化是否是一些国家冲突的根源问题。作者指出,在学界,资源动员理论、族群竞争理论都揭示出西式民主化和经济现代化容易引发族群竞争,增大极端政治暴力的可能性。文章通过对1948到1982年126个国家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多民族国家确实比单一民族国家更容易导致极端政治暴力。然而,研究显示与以往的经验相反,没有证据显示民族异质性与极端政治暴力之间存在必然关系,单纯的民族分裂不足以引发政治暴力。政治发展是一个触发因素,但其影响是复杂的,在多族群社会,民主与极端政治暴力的关系呈现为“倒U型”曲线,且曲线波动较大,说明在多族群社会中,民主对极端政治暴力的抑制作用相对较少。 [25]
土耳其加济大学教授图兰(Kürᶊad Turan)也研究了多民族国家内的族群暴力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作者认为,在多民族国家,政治体制的重大变化意味着两件事情。一是一种新的政治体制的到来必然意味着原有社会平衡的打破,不同群体都会要求维护和提高自身地位。二是政治改革的第二个结果是一种新的民主体制取代传统体制后所带来的不稳定环境,至少在最初阶段,这些制度对于人们来说不仅是陌生的,而且也缺乏必要的成功经验来增强信心。在这种不确定的环境中,人们只能自力更生。结果是他们更倾向于依托自身的民族身份来组织和动员。这样,不同民族之间就为了在新的政治体制中的地位而展开激烈竞争,进而很容易转变为民族间的暴力冲突,因为政府没有必要的维稳手段。为了论证上述观点,他使用了一系列方程式和包含284个国家的测验,结果证实了上述观点。 [26]
在多民族国家实行西式政治发展模式容易引发族群冲突与暴力的风险研究中,上述三位学者的分析较具代表性。但他们都尚未具体展开研究西式民主与多民族之间的矛盾,而这种矛盾是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对国家建构产生负面影响的主要原因。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社会学教授迈克尔·曼(Michael Mann)在《民主的阴暗面》中,探讨了在多数民主制下存在着至少是合法式的种族屠杀和民族清洗等极端犯罪现象。作者分析道,民主意味着人民当家做主,而在多民族国家,民主即意味着大族群的多数统治。在多民族国家,西式民主的自由选举和多党竞争成为民族清洗的导因。在那里,选举成了族群普查 [27] ,大族群通过自由选举实现统治,并“合法地”对抱有敌意的少数族群进行打压和清洗。政党是通过族性组建的。在这种情况下的政党竞争则会鼓励种族关系紧张和暴力。 [28] 西班牙学者达尼埃莱·孔韦尔西(Daniele Conversi)在两个方向上扩展了迈克尔·曼的思路:其一,多元社会中的西式多数民主制提供了一种能够放大冲突、民族主义和极端排外的制度机制。其二,当这种体制摇摇欲坠之时,当权者便会采取某些爱国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措施作为维持其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作者认为,依据迈克尔·曼的观点,在多数民主制下,少数基本没有表达话语的途径,甚至都没有存在的合法性,这含有种族歧视的极端主义种子,这反过来会促使政府采取一步步消除多样性的措施,直至失去控制。然而,这不能仅归咎于民主本身,西方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所采取的特定的民主形式亦要承担责任。他认为迈克尔·曼的《民主的阴暗面》应该重新修改成《民族国家的阴暗面》。这是因为出现阴暗面的主要原因不仅仅在于民主的特定形式,更重要的是民族国家同质化的政治架构和历史实践造成的。 [29]
“多数人的暴政”是诸多学者在分析西式民主缺陷时常提到的一个问题,比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就表达了对“多数人暴政”的担忧:“我最挑剔美国所建立的民主政府的,并不像大多数欧洲人所指责的那样在于它软弱无力,而是恰恰相反,在于它拥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我最担心于美国的,并不在于它推行极端的民主,而在于它反对暴政的措施太少。” [30] 保守主义的创始人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更是直接揭露“多数人暴政”的危险性:“我能肯定的是每当一个民主制的政体出现像它所往往必定要出现的分歧时,公民中的多数便能够对少数施加最残酷的压迫;这种对少数人的压迫会扩大到远为更多的人的身上,而且几乎会比我们所能畏惧的单一的王权统治更加残暴得多。在这样一种群众的迫害之下,每个受害者就处于一种比其他任何的伤害更为可悲的境地。” [31]
当“多数人的暴政”与多民族国家结合时,正如迈克尔·曼和达尼埃莱所指出的,就会异化成为“大族群的暴政” [32] ,造成族群冲突,甚至种族灭绝。耶鲁大学教授蔡美儿在《起火的世界》中将这种“多数族群的暴政”与自由市场结合起来观察全球性的种族仇恨和暴乱兴起的根源。她认为,在非西方世界中,市场和西式民主的全球扩展是集体仇恨和种族暴乱的一个首要的、使之恶化的原因。在世界上存在着主导市场的少数族群的许多社会里,市场和西式民主并非相得益彰。由于市场和西式民主在这样的社会中施惠于不同的族群,少数族群主导着市场掌握了经济,多数族群通过西式民主掌握了政治。在此情况下,对自由市场民主的追求便造成了极不稳定、极易摩擦走火的状态。 [33] 这一矛盾正在一个国家接一个国家地上演,从印尼到塞拉利昂,从津巴布韦到委内瑞拉,从俄罗斯到中东。
国内学者如柴宝勇、佟德志、李红杰等也分别对“多数族群的暴政”做了相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柴宝勇认为,在民主制度的多数原则下,一些少数民族的利益完全可能被以各种正常的民主程序堂而皇之地轻视乃至忽视和伤害。比如选举会以多数至上的形式运行,国语会以多数民族的语言为标准,多民族国家现行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在具体决策过程中被处于主体、优势和支配地位的族体的自我中心主义所左右。而受到伤害和忽视的少数民族为了保护本民族的利益不得不联合起立形成新的政治势力,对整个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政治秩序造成威胁。 [34] 天津师范大学教授佟德志认为,多数原则作为民主政治的内在规定,在法治秩序没有建立起来,尤其是西式民主化处于早期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复杂的民族关系常常会造成一个“永远的多数”,而这样一个多数存在,一定会带来多数的暴政,从而使得原本脆弱的族际关系发展为族际冲突。 [35] 李红杰将民主的多数原则与民族国家的同质性结合起来研究。他认为,近代民主学说存在着一个基本的盲点,那就是对“族裔”少数人的漠视,甚至是歧视。在种族、民族差异十分突出的社会,正是以这种“民主”为幌子,“多数原则”堂堂正正、名正言顺地将“少数”固定化,并将它们排除在社会整合进程之外。 [36]
不过也有部分学者并不认同西式多数制民主会造成“大族群的暴政”。美国著名政治思想家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在《民主新论》中对“多数”做了一个动态的定义,认为“多数”所指的是某种有形的、有内聚力的运作单位。如果涉及的是上述大范围的、分散的集体,“多数”一般而言便是指一个短命的集合体。选民的多数基本上只是选举中的人为现象,它们倾向于问题的变化,不断地解散和重组自身。实际上,公民中的多数——群众多数——是无数团体和个人不断集合和解体的一个过程。这并不是否认,群众多数可以像运作单位那样,在相当时间内结为一体发挥作用。但是,群众多数,当且只当它具备一定的稳定性和相当时间内的内聚力时,才能成为“运作的多数”。要想发生这种情况,人口中的多数必须是由强大的政党、阶级或种族认同者组成。在西方的民主制度中,鲜有这种情况发生。在大多数时间,具体的群众多数也是周期性地变动,它不可能在任何严格的意义上维持或产生“多数的统治”。因此,就群众多数而言,没有多少理由担心多数的专制。 [37]
钱德拉(Kanchan Chandra)和布莱特(Cilanne Boulet)两位学者与萨托利持同样的观点。他们对那种认为民主的多数原则会产生一个永久性的多数和少数的观点表示质疑,因为这种观点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即个体拥有固定的民族身份认同,并在政治竞争中维持不变。而这是民族认同原生论的典型表现,并一直受到建构论者的质疑,建构论者认为民族认同会在政治过程中做出某种程度地改变。因此,作者认为在民族分裂政治化和民主不巩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关键的变量在于组成民族类别属性的潜在分配:一些属性能够导致不稳定的多民族民主,而另一些属性则没有。这些属性包括肤色、出生地、移居还是本土、人口规模等。 [38]
仅从理论和逻辑而言,三者学者的论述显得不无道理。然而,从现实例子来看,在聚居型多民族国家,西式民主的“多数原则”确实很容易造成“大族群的暴政”问题。三位学者认为选举的“多数”是一个短命集合体,是一个动态可变的“多数”,从理论上看,这是正确的,在一些单一民族国家(日本、德国)和散居型多民族国家(美国、澳大利亚)的制度实践中亦可得到证明。因为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度运行更多依托于“阶级”身份。而在一些以“民族”身份运作西式多党民主制的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中,“多数”将变得更为“固定”和“持久”,这主要是因为大族群的精英很容易利用这种成本低廉、容易煽动的民族情绪获取选票,进而强化民族身份、加强民族认同;反过来,精英们又会利用选票的多寡加强大族群的权利,削弱少数族群的权利,从而造成一个“相对永久的多数”,并对少数民族形成压迫。这一类型国家的西式民主政体可被称为“主体民族控制型民主”。即在一国内,主体民族单独控制国家政权,拒绝与少数民族妥协与分享国家权力,并试图创立一个单一民族国家。 [39]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少数民族的民主诉求和民族分离的倾向便结合在一起。因为争取民主是为了摆脱强权,当这个强权是一个外来者时,摆脱强权的努力就首先成为摆脱异族控制的努力,在这样的国家,民族分离、争取独立就必然成为民主诉求的第一步。
西式民主对国家建构的负面影响除了选举中的多数原则容易导致的“大族群的暴政”问题外,政党的族群化、多党竞争的民族主义倾向等也是加剧民族分裂、造成族群冲突,引发分离主义的重要原因。左宏愿认为在断裂型多族群国家中 [40] ,竞争性政党制度与断裂型族群结构的结合形成了族群性的政党竞争制,其特征一般表现为选民投票以族裔标识为基础,族群政党进行族群动员,获胜政党易于形成族际排斥和霸权。在自由化、西式民主化过程中,族群性政党竞争制将族群分歧高度政治化,历史上和现实中的民族矛盾将会立即被激化,从而导致严重的族群暴力和冲突。叶麒麟认为在缺乏同质化和法治的社会,政党竞争会演化为社会群体之间的分歧,如在泰国演变为阶级冲突,在乌克兰演变为民族战争,在埃及演变为教派冲突等,从而造成这些国家国家建构的失败。 [41] 事实上,在民族分裂较为严重的多民族国家中,一些政党很容易演变为民族政党,政党竞争也就容易演变为民族竞争。周平、高永久、唐纳德·霍洛维茨(Donald.L.Horowitz)等学者都对此做了相关研究。
云南大学教授周平对民族政党的定义和作用做了相关研究。民族政党是以某个民族为基础、代表某个民族利益,并以实现本民族的利益为根本目标的政党,是一种族体化的政党。 [42] 南开大学教授高永久进一步将民族政党与民族主义政党做了区分。他认为,将民族政治互动或竞争引入政党政治的主要因素是民族建党,其主要支持者几乎全部来自同一民族,并服务于该民族利益,在利益追求上具有排他性,这使它区别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族主义政党。民族政党与民族主义政党在政治纲领、成员组成等方面存在较大不同。民族主义政党的政治纲领一般都把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争取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其成员包含了各民族、各阶级、阶层的力量,构成一个政治大联盟或统一民族战线。 [43]
相对于前两位学者,美国民族学家唐纳德·霍洛维茨的研究更具系统性。他对民族政党产生的基本原理、民族政党体制、与跨民族政党、非民族政党的区别等都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他认为,当政党边界与民族边界重合时,可以认定该党为民族政党。民族政党将狭隘的民族集团利益等同于全体共同利益,这使得民族政党虽然在整合民族内部诉求方面十分有效,但它既没有整合也没有采取非党派做法将其他不同民族利益纳入进其考虑范围,它的基本原理是不同利益的不兼容——完全不兼容。因此,民族政党使得不同民族利益的调节变得困难,这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民族政党体制是如此的易于冲突。此外,还有一种我们经常遇到的原因。一般来讲,政党是选民表达意愿的工具。这种观念倾向于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即任何政党的支持将会和任何单一社会群体的边界相连,尤其是由出生决定范围的群体。但是诸如政党边界和群体边界相吻合的情况则会对选民的选举造成不利影响,这种政党选举结果的可预测性加剧了冲突。 [44]
在梳理了学界对政治发展及其多党民主对多民族国家造成负面影响的表现和原因的理论研究后,我们可以简单概括出本部分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何以西式政治发展道路会导致或恶化族群冲突,甚至分离主义,其间的内在逻辑是什么?这主要是因为西式选举制度的“多数原则”容易形成主体民族控制型民主,西式多党竞争政党制度的“民族化”使得多党竞争异化为多族竞争,西式民主化带来的自由化使得政治参与无序、混乱,中央政府无力控制局面等三大原因。
另一部分学者的案例研究同样值得关注。尼日利亚学者奥莫特拉(Omotola)以尼日利亚的科吉州为例,探讨了西式民主化、身份转变与严重族群冲突的关系。作者认为,西式民主化使得一部分族群失去权力,而另一部分族群获得权力,这种权力的零和博弈加剧了民族间权力的失衡,加强民族的排他性认同遂成为民族间政治竞争的一种手段,民族互信成为奢谈,而这正是尼日利亚西式民主化的突出特点,结果造成族群冲突一触即发,对民主巩固及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45] 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研究员兹拉特科·伊萨科维奇(Zlatko Isakovic)观察和分析了巴尔干半岛国家(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希腊、马其顿、罗马尼亚、土耳其和南斯拉夫)的西式民主化与族群冲突的关系,认为西式民主化、民主和族群冲突的关系是双面的:民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缓和和消解族群冲突,但处理不好却为仇恨、偏见及其冲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那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他认为真正推动西式民主化的集团或势力一是必须意识并承认国家民族的多样性;二是他们必须找到一种能够满足不同民族利益的公平方法。一方面,主体民族应该被剥夺危及和侵犯少数民族民主和人权的权力,这样才能使少数民族独特的身份和尊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也应该被剥夺自决权或“分离权”。因为一旦少数变成多数,新的少数便会产生,如果目前民族国家的数量翻倍,少数民族问题的数目也会相应地翻倍。 [46]
美国学者波林·贝克(Pauline H.Baker)以北非、中东、撒哈拉以南的非洲等一些正在进行西式民主化的“脆弱国家”为例,认为,选举是民主的基本部分,但如果选举举行得太仓促,或是被人为操控,或缺乏透明度,或伴有选举暴力,都极有可能引发冲突。而且,即使选举有效,也可能导致权力转移过程中的族群冲突。肯尼亚、尼日利亚等都存在这种情况的选举。事实上,脆弱国家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危险不仅是有一个新的独裁政体的出现,或者极端势力的产生,更重要的危险在于内战、国家崩溃、大规模的暴行、人道主义灾难、国家分裂等。避免出现这些事件的一种方式在于转型之前进行国家建构。国家建构不仅是起草一部新宪法、举行大选以及提供基本自由,而且还在于一系列核心制度体系的建设:警察、军队、公务员制度以及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体系。总之,国家建构不能被忽视。 [47] 荷兰三位学者通过对巴尔干半岛、高加索地区、中东地区和北美五大湖地区四个地区的西式民主化比较研究,发现西式民主化所带来的政治开放使得中央政府权威遭到削弱,之前受压制的少数族群趁机进行动员,积极参与政治竞争,而竞争的零和博弈容易使某些族群走向极端,从而引发族群冲突与民族分离。 [48] 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史蒂文·维尔克森(Steven I.Wilkinson)以印度为例,同样认为在多民族国家,西式民主化带来的选举竞争会加剧族群冲突。 [49]
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对现代国家建构的影响不只是负面影响,还有一部分学者研究了其积极影响,不过积极影响的产生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北京大学教授李安山在《非洲民主化与国家民族建构的悖论》一文中指出,西式民主化有助于消除地方民族主义,但前提是各民族能够公平竞争、共同参与政治,民主制度从理论上应保证民族自决,要求政府对社会的各种因素(只要不违反宪法)采取相对宽容的态度或政策,政党必须跨民族建立,成为联系不同民族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等。雅克·贝特朗和奥德·哈克莱两位加拿大学者认为,西式民主化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受到制度因素、精英竞争、民族组织、国际影响等四方面因素的调节。 [50]
综上,这部分的文献综述从理论和案例方面重点论证了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对国家建构造成不利影响的表现及原因,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事实基础。不过,大部分研究并未进一步直接展开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对国家建构影响的研究,且相关案例研究仍显单薄,这留下了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在国家建构中出现的分离主义问题及其引发的冲突、内战、恐怖袭击等是阻碍民主巩固的重要因素,甚至在某些时候对政治发展进程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对族群冲突及分离主义问题的分析是政治发展研究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学界关于此方面的研究具体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族群冲突及分离主义问题对西式政治发展道路的影响;二是如何在民族分裂的多民族国家构建西式民主体制。
一般来说,“一族一国”形成的单一民族国家最适合西式民主。为何?英国著名政治理论家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和列宁的论述比较有代表性。密尔从政治方面分析道,“如果人类的一部分由共同感情连接在一起,这种感情不是他们和任何别人之间共同存在的,这部分人类就可以说构成一个民族——这种共同感情使他们比之和其他人民更愿意彼此合作,希望处在同一个政府之下,并希望这个政府完全由他们或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治理。这种民族的感情可能产生于种种原因。有时它是同一种族和血统的结果。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宗教大大有助于民族感情的形成。地理界限是其原因之一。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共同的政治经历;具有民族的历史,以及从而产生的共同的回忆;和过去发生的事件联系着的集体的骄傲和耻辱,快乐和悔恨”,“凡是民族感情有效存在的地方,似乎就证明有把该民族的所有成员联合在同一政府”,但是“在一个由不同的民族构成的国家,自由制度简直是不可能的。在一个缺乏共同感情,特别是语言不同的人民中,不可能存在实行代议制政府所必要的统一的舆论……每个民族害怕其他民族加给它以损害更甚于害怕共同的主宰者,即国家所加的损害。它们之间的相互交恶一般说来比对政府的猜忌要强烈得多……最重要的是,作为防止专制政府的最后手段的主要和唯一有效的保证在那种情况下(多民族)情况下是不存在的,那就是军队对人民的同情……(因为)由各种民族组成的军队除忠于所属的司令旗以外没有任何爱国心”,基于上述理由,密尔总结道:“一般说来,自由制度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政府的范围应大致和民族的范围一致。” [51] 在经济方面,列宁指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需要统一的国内市场,“为了使商品生产获得完全胜利,必须由资产阶级占领国内市场,必须使提着同一语言的人所居住的地域用国家形式统一起来,同时清除阻碍这种语言发展和阻碍把这种语言在文化领域中得到巩固的一切障碍。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的统一和语言的无阻碍的发展,是使贸易周转适应现代资本主义而真正自由广泛发展的最重要条件之一,是使居民自由广泛地按各自阶级进行组合的最重要条件之一,而且还是使市场同一切大大小小的业主、卖主和买主密切联系起来的条件”,而最能满足这些要求的是民族国家。列宁认为,亚洲民族主义运动的趋势就是建立民族国家,“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保证资本主义的发展有最好的条件” [52] 。
然而,现实国家大多是多民族国家,这就给西方民主政治在亚非拉和东欧国家的发展带来诸多问题。唐纳德·霍洛维茨认为,在民族分裂的国家,民主举步维艰。在亚洲、非洲、东欧以及苏联的许多前加盟国,西式民主化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族群冲突。民主涉及了包含与排斥、有权与无权。在分裂严重的社会,民族身份提供了决定谁进入体制、谁被排斥在外的明确标准。由于这一标准看似不可改变,有权者和无权者的圈子似乎也是永久性的。在民族政治学中,inclusion(进入体制)可能影响到重要物质及非物质产品的分配,包括各民族的地位声誉、民族认同感等。久而久之,在分裂社会中,得势民族与政治权力结合得越发紧密,而失势民族在政治上越发边缘化。民族关系的好转有利于西式民主化。一些没有严重民族分裂的东欧国家(如匈牙利、捷克、波兰)西式民主化进展更为迅速,而在一些存在严重民族分裂的东欧国家(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前南斯拉夫)西式民主化则进展缓慢。 [53]
美国学者胡安·林茨(Juan J.Linz)和阿尔弗莱德·斯泰潘(Alfred Stepan)合著的经典作品《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中对这一问题做了详细的论述。文中首先明确,许多国家的政治发展同时伴随着“国家性问题”:国家性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有民主。 [54] 作者将国家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的绝大部分居民都认同一个民族的主观理念时,民族事实上就接近于国家。这样的环境有助于民主的民族国家的创建,亦是民主巩固的一个支持性条件。另一类国家是民族异质性较强的、存在“国家性问题”的多民族国家。这类国家的合法性常受到质疑,主要原因是,其一有很多民族群体寻求民族自决权,主体民族或者(按照苏联术语来说)冠以国名的民族否认国家事实上的多民族特征,拒绝与其他民族进行任何妥协,使其不具有充分的公民权;其二因为他们认识到他们自身是那个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个国家则被想象为民族国家的具体代表。 [55]
耶鲁大学教授罗伯特·达尔(Robert A.Dahl)认为面对严重的两极分化时,竞争性政体就容易崩溃瓦解、发生政变、爆发内战,例如1919—1923年间的意大利、1934—1936年间的西班牙共和国、内战之前十年间的美国等。一个国家里,相当一部分居民感到他们的生活方式或最高价值受到另一部分人的严重威胁时,这种体制极有可能崩溃而导致国内战争,或者被霸权政体所取代,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56] 达尔用亚文化多元主义一词指代种族、宗教或地区亚文化的表现。他认为,种族或宗教的亚文化之间的冲突尤其充满着危险,特别是如果他们又同地域相联系的话。种族集团或宗教与地域亚文化的结合产生了早期的国家,其代言人吵着要自治甚至要独立。所以,许多政治学研究者都同意密尔的观点,即任何实行代议制政体的国家的国界都必须与民族的界线相一致;多民族国家的大量经验对上述观点的支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57] 达尔以“多头政体”这一书中的核心概念将20世纪60年代的国家进行了大致分类,并对其进行了分析。 [58]
与达尔观点类似,日本东方研究所教授阿尔吉斯·普拉扎斯克(Algis Prazauskas)认为,在一个民主的多民族国家,主要通过不同民族间的政治谈判与妥协达成的,而在独裁政权之下,主要通过中央高压政治、强调外部威胁的政策、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或者一个包罗万象的宗教或意识形态来维持。多民族国家从独裁到民主的转型首先意味着监察和控制体系的瓦解。这必然会促使不同民族开始组织、动员起来,表达不满,对政府和其他民族提出要求,从而容易爆发族群冲突。一些国家通过民主实践成功地克服了民族危机,相对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民主巩固,而另一些国家以“国家统一”的名义诉诸强制手段,压制不同民族宗教的利益诉求,并退化为独裁政体。 [59]
从事非洲问题研究的美国学者约翰尼斯·沃尔德马里安(Yohannes Woldemariam)在《非洲的民主:它有机会吗?》一文中分析了影响非洲西式民主化的诸多因素。其中,在谈到历史因素时指出,为实现西式民主化转变,国家的统一和认同感是必不可少的基本要求。从理论上讲,在一个即将实现民主的国家里,公民中的大多数人对于他们所属的政治共同体没有怀疑心理,也不会在精神上有所保留。非殖民化和独立并不必然带来国家共同体意识。新生的非洲国家的边界是在1884到1885年间的柏林会议上由相互竞争的殖民强权国家划定的,但不必然和文化、种族或政治上的边界相对应。因此,大多数非洲国家的公民对其公民同胞们在心理上没有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来自对语言、宗教、民族归属、历史、文化和传统的广泛共享。 [60]
国内学者包刚升专门研究了民主政体崩溃的原因。他的主要观点是: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导致严重的政治冲突,而离心型民主政体无法塑造有效的国家能力,两者的结合倾向于导致民主政体的崩溃。 [61] 在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程度较低的国家,族群间产生严重政治分裂的可能性就会上升。 [62] 这样,族群分裂引发选民的政治分裂,导致严重的政治冲突,在以高度分权、多党制、总统或半总统制为特征的离心型民主政体下难以受到有效控制,从而易造成民主政体的崩溃。
为解决西式政治发展道路与多民族国家存在的某种不兼容问题,一些学者试图对西式民主的某些内容和程序,如“多数原则”“选举制度”“政党制度”“权力划分”等进行修正和完善,以期能构建适合存在民族分裂甚至民族分离问题状况的多民族国家的民主政体。
德国著名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认为,我们今天所生活的多元社会里与一个由同根文化民族构成的民族国家的理想模式越来越远,文化生活方式,民族群体,宗教信仰和世界观等越来越多元化。西式民主化过程能否承担起促使一个分化越来越深的社会走向一体化的任务。 [63] 要完成这一任务,哈贝马斯认为必须通过不同的途径来实现“承认差异”的包容这一艰难的目标,包括联邦制的权力分配、国家职能的转换与分解、特别是要保障文化自主性、特殊集体的权利、平等政治以及为了有效保护少数民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等;共同的政治文化越是把众多的亚文化统一起来,就越是抽象;共同的政治文化必须保持强大的约束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民国家不会四分五裂。 [64]
美国政治学者阿伦·利普哈特(Arend Lijphart)在此方面的研究可谓是领军者, The Politics of Accommodation: Pluralism and Democracy in the Netherlands、《 多元社会中的民主:一项比较研究》《民主政体:21个国家的多数模式政府与共识模式政府》《民主的模式:36个国家的政府形式和政府绩效》等四本著作奠定了他在学界中的重要地位。他主要提出了“协合民主”模式。他认为,在多元社会中,建立和维持稳定的民主政府也许是困难的,但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在协合民主国家,多元社会的离心倾向被各区块领袖合作的态度与行为抵消,精英的合作成为其首要特征。 [65] 协合民主有四个特征:第一,也是最为重要的,由多元社会各重要区块的政治领导人组成大联盟政府;第二,相互否决或协同多数原则,这可以额外保障关键少数的利益;第三,在政治代表、公职任命和公共财政配置方面,主要坚持比例性原则;第四,每一区块在处理其内部事务上高度自治。 [66] 依靠这几个方面,是否真的能够实现族际和谐和民主巩固的目标?事实上,利普哈特自己也并没有多少信心。他指出了协合民主的四个缺点:(1)由大联盟组成的政府,意味着决策将是迟缓的;(2)互相否决暗含着进一步的危机,即决策可能完全瘫痪;(3)比例原则作为招募公职的一个标准,导致隶属特定区块的成员身份相比个人的特长具有更大的优先性,并且可能因此牺牲行政效率;(4)从字面意思看,区块自治的花费不小,它要求增加政府和行政单位的数量,并为不同区块分别设立为数众多的机构,这都使得协合民主成为一种代价高昂的政府形式。 [67]
比利时学者马可·马尔蒂尼埃罗(Marco Martiniello)提出了多民族国家建构是否必然失败的问题。他指出,近二十年来,一些多民族国家,如苏联、南斯拉夫等已经消失,而其他的多民族国家承受着巨大的分裂主义压力,面对这种演变,有时似乎有这样一种占上风的解释:由于内部不同民族群体之间的文化和身份差异客观存在,多民族国家必然失败。这些族群体阻碍着一种牢固的国家身份之形成,使后者无法超越地区和次国家的多层身份。最终,社会和政治体系的稳定将会受到破坏,特殊主义和分裂主义的要求就会被释放出来。人们由此推断,只有威权政体才能强制不同的民族共享一个国家,苏联和南斯拉夫的例子表明,解体只需要迈出一步。 [68] 马尔蒂尼埃罗并不认同这一观点,认为只要民主的模式合适,多民族国家并不必然走向失败。他提出了多元文化主义型民主模式:在尊重法律、尊重司法和政治程序的基础上,由一个拥有平等权利、履行同样义务、分享同样公共空间、致力于一项共同民主纲领、具有积极参与精神的公民体构成;此外,在文化和宗教层面,这些公民可以自愿地在私人或是公共空间展示其身份并参与各种活动。 [69]
罗伯特·达尔在《论民主》中对不同民主国家采取的促进不同亚文化群体融合的政治安排做了介绍。这些不同的政治安排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阿伦·利普哈特所主张的“合作式民主”,一类是唐纳德·霍罗威茨所主张的在选举上精心安排。但是,怎样才能最快达到这个目的,答案就远非那么容易。 [70]
胡安·林茨和斯泰潘在对比了西班牙、苏联、南斯拉夫等国家存在的分离主义问题后,发现选举序列在政治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即如果在转型过程中,首先进行的是地方选举,然后才是国家选举,那么国家很可能走向分离;反之,如果首先举行国家层面的选举,其次是地方选举,那么国家很可能走向民主巩固。 [71]
国内学者在此方面的研究较为欠缺,大多数研究都是复述和借鉴西方学者的研究,主要是从国家建构问题对政治发展影响的角度进行了综述。在不同学者的分析过程中,不难发现,多民族国家确实与西式政治发展道路之间存在着似乎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西式民主的理想与多民族的现实存在较大差距,很容易导致某些国家民主的失败。对此,西方学者提出了多种民主模式来调和这一矛盾,其共同的价值取向是“多元、包容、共享”,然而,正如达尔所说,针对各个国家的文化分裂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并不存在一种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解决方案,不管哪一种解决方案都得与该国的国情相适应。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四国。四国都采取了西式政治发展模式,同时也遭遇了国家建构中的族群冲突及分离主义问题,至今它们的民主尚未巩固,现代国家建构也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在国别研究、政治发展理论、国际政治、民族政治学等相关学科和领域内,东南亚四国研究都占有一席之地。
英国历史学者戴维·怀亚特的《泰国史》,苏联学者尼·瓦·烈勃里科娃的《泰国近代史纲(1768—1917)》和《泰国现代史纲(1918—1959)》,英国学者丹尼尔·霍尔的《东南亚史》,田禾、周方冶编著的《列国志·泰国》,陈晖、熊韬编著的《泰国概论》,段立生的《泰国通史》,陈棠花的《泰国古今史》,余定邦编著的《东南亚近代史》,新西兰学者尼古拉斯·塔林主编《剑桥东南亚史》,贺圣达、王文良、何平著的《战后东南亚历史发展:1945—1994》等史学和国别资料,是对泰国进行案例研究首先要阅读的材料。尽管这些材料基本是以史实叙述为主,但在涉及民族、文化、宗教及政治等方面的材料对本问题的研究有着较为重要的参考价值,是论证泰国政治发展与民族分离问题关系的重要资料,但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梳理、分析和加工。
直接将泰国的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问题放在一起进行分析研究的学术作品较少,大多是分开研究。首先是学界关于泰国政治发展的研究。周方冶的《王权·威权·金权:泰国政治现代化进程》是从政治化社会利益集团的视角,将影响泰国政治发展的社会利益集团划分为:贵族—官僚集团、王室—保皇派、军人集团、自由派—文官集团、曼谷政商集团、城市中产阶级、地方豪强—政客集团、新资本集团等,这些集团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传统等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分化、组合与斗争,并推动着泰国的政治发展从王权政治到威权政治再到金权政治。他的研究对于认识泰国政治发展的特点、困境及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张锡镇和宋清润合著的《泰国民主政治论》从泰国的民主理念、民主历程、民主机制、民主困境、民主前景五个方面较为全面地考察了泰国民主。其中,在分析泰国民主困境时,作者从权力结构的多元化、社会阶层的分裂、政治文化的等级观和庇护制、政治腐败、法治不彰等方面进行了论述,这些困境是泰国对西式民主进行照搬式移植不可避免带来水土不服的后遗症。最后,作者指出,泰国应当寻求一条有序、渐进、稳妥的西式民主化道路,这可以概括为权威主义民主之路。任一雄的《东亚模式中的威权政治:泰国个案研究》着眼点放在泰国的威权政治上,研究了泰国威权政治产生的历史文化因素、基本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发展前景等问题。泰国的政治发展遭遇了频繁的军事政变,军人执政的时间有时长达20年,因此,任一雄的研究对本文亦有参考意义。此外,还有张锡镇的《当代东南亚政治》,房宁等著的《自由威权多元:东亚政治发展研究报告》,朱振明的《泰国——独特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也对泰国的政治发展做了一定程度的分析。
国外学者如巴斯柯克(Van Buskirk)探讨了国王在泰国政治发展中的角色问题 [72] ,邓肯·麦卡苟(Duncan McCargo)则从佛教、民主与认同的关系角度研究了泰国的政治发展所引发的问题 [73] , 2014年泰国的军事政变及军人上台给他的乐观似乎泼了一盆冷水。大卫·莫瑞(David Murray)则单独分析了泰国1995年的大选。 [74] 上述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泰国的政治发展,但不足的是,都没有将困扰泰国政治稳定的民族问题纳入其研究视野。
学界关于泰国国家建构问题的研究。庞海红的《泰国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民族整合进程》将泰南马来人的分离问题纳入泰国民族国家的整合进程中去分析,最后得出结论,认为马来族与泰族宗教、语言、文化相差太大,比较难以认同泰族,因而对马来族的整合进程并不顺利,并产生了马来分离问题。陈衍德等著的《全球化进程中的东南亚民族问题研究——以少数民族的边缘化和分离主义运动为中心》认为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过程中,与主体民族相比,泰南马来族在经济上落后、政治上无权、文化上受歧视,而中央政府过于强调统一的政策,加剧了泰南穆斯林的反抗,最终使泰南穆斯林分离问题难以解决。孔建勋等著的《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政策与族群态度》则从实证分析的视角研究了泰国南北族群的族群意识和政治态度,并对泰南马来穆斯林问题的由来及政府政策做了分析和解读。其他国内学者如庄礼伟的《亚洲的高度》、范若兰等著的《伊斯兰教与东南亚现代化进程》、肖建明的《当代东南亚的伊斯兰教与政治》、许利平主编《亚洲极端势力》等分别从民族关系、宗教与政治、极端分离组织的视角研究了泰南分离问题。
国外学者对泰南分离问题的研究更为具体和详细。温嘉文(Wan Kadir Che Man)在《民主化和民族整合:泰南马来穆斯林》中认为西式民主化有利于促进泰国的国家整合。作者分析道,在对泰南民族进行整合的过程中会发现,当中央政府采取强制性、带有独裁特性的整合措施时,例如1923年到1938年的文化同化政策,以及1921年的义务教育法案,这些都会使结果变得适得其反,很少成功。相反地,当整合措施更加西式民主化时,例如1932年革命后通过西式民主化和政治参与培养泰南民族的国家认同感的举措,其效果更加有效。特别是随着1997年人民宪法的颁布,少数民族正在得到更多的政治权力。这也意味着马来穆斯林将会更加愿意参与到泰国的政治进程中去,促进国家整合。马来穆斯林的例子告诉我们,西式民主化事实上不会阻碍国家整合,反而会促进国家整合。 [75] 在温嘉文另一本著作中,他将马来穆斯林与菲律宾摩洛问题放在一起研究,认为,伊斯兰教在它们的分离运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76] 赛义德·瑟拉朱尔(Syed Serajul Islam)的《泰国北大年和菲律宾棉兰老岛的穆斯林分离运动》也是从这一视角进行的分析。 [77] 阿斯特里·苏尔克(Astri Suhrke)从泰南穆斯林的视角分析了其群体内部对于中央政府和分离主义的不同态度。 [78] 哈里什(S.P.Harish)分析了泰南民族分离问题中的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认为,泰南不安定的根源仍然是泰马民族关系的不合。尽管叛乱群体披上了宗教外衣,但其斗争的核心利益仍然是马来人利益。 [79]
国外其他学者的研究作品还有苏林·比苏万(Surin Pitsuwan)的《伊斯兰教和马来民族主义:泰南马来穆斯林的个案研究》 [80] ,沙姆·舒尔哈克(M.Shamshul Haque)的《影响泰南穆斯林农民与泰族官员接触的文化因素》 [81] ,桥本卓的《泰国南部国境诸府的问题与马来穆斯林统一政策》,差威汶·巴蜀莫、猜瓦·萨塔阿南的《泰国民族紧张关系受到控制下的错杂景况》。
关于缅甸历史研究和国别研究的学术作品有英国学者哈维的《缅甸史》,美国学者约翰·卡迪的《战后东南亚史》,贺圣达的《缅甸史》,钟智翔等编著的《缅甸概论》,贺圣达、王文良等著的《战后东南亚历史发展》,贺圣达主编的《当代缅甸》等。这些作品为开展缅甸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丰富的历史素材。
缅甸的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问题是纠缠在一起的。国内学者如焦佩在《族群冲突对缅甸民主转型的影响》一文重点强调了族群冲突对缅甸政治发展的负面影响,不过在分析缅甸族群冲突的原因时忽略了政治发展的负面影响。时永明的《缅甸民主化转型的特点和影响》分析了2011年缅甸新一轮政治发展以来的积极表现,在分析民族问题时,认为不应该把缅甸的民族问题与政治发展问题画等号。郭继光的《缅甸政治转型过程中的宗教冲突探析》认为缅甸近年来的政治转型激发了高涨的佛教民族主义,从而引发了佛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暴力冲突。
此外,还有一部分国内学者从缅甸的民族关系、民族武装力量、宗教及某一民族的分离等方面研究了缅甸的国家建构问题,虽然未直接涉及政治发展,但对本文研究亦有重要参考价值。这部分的作品有陈真波的博士论文《独立以来缅甸民族关系研究(1988—1998)》,史晋五的《缅甸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李贵梅的《缅甸历史上缅族王朝民族关系治理困境探析》,钟智翔、李晨阳合著的《缅甸武装力量研究》,张学志的硕士论文《缅甸克伦族分离运动的兴起与衰落》,李晨阳的《缅甸的克伦人与克伦人分离运动》,祝湘辉著的《山区少数民族与现代缅甸联邦的建立》,刘务的《1988年以来缅甸民族国家构建》,郑筱筠主编的《东南亚宗教研究报告:全球化时代的东南亚宗教》等。
国外学者如马特·尼尔森(Marte Nilsen)的《民主能为缅甸带来和平吗?》一文分析了统治集团、民主反对派和民族群体之间三角关系的动态变化,因为在任一和平进程中,这三方都是必要的当事者。作者的结论是西方民主本身不能为这个饱受战争摧残的国家带来可行的解决方法。如果没有一个将所有民族都包容进来的政治和解,这涉及宪法中的核心问题,以及未缅甸的少数民族提供真正的政治代表权和民族自决权,那么和平不会持久。 [82] 霍利廷(Ian Holliday)的《缅甸的选举和暴力:国家建构和民主转型》一文将缅甸的政治发展进程归纳为三次:第一次西式民主化过程发生在20世纪40年代晚期,这一过程持续了十多年,直到20世纪60年代早期。第二次西式民主化的尝试始于1988年大规模的游行抗议,第三次西式民主化尝试源于2007年僧侣领导的抗议活动。同时,作者分析道,缅甸有长期族群冲突的倾向。在独立期间,缅甸的国家统一就被民族武装叛乱撕裂。直至1962年政变前,民族问题的严重性使得军队领导人利用这一问题证明其政变的合法性。在此后连续的专制政体下,民族问题一直是缅甸政治局势的核心议题。60年来,民主化和族群冲突就一直主导着缅甸的政治议程。作者引用杰克·斯耐德《从选举到暴力》一文的观点,即反对快速民主化,认为民主化之前必须考察其社会背景。政治发展的不合时宜,会带来持久的生理缺陷。同时,斯耐德也反对过早地通过联邦制或协商民主等机制将民族分裂予以制度化。他认为这些措施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来使用,因为它们很容易带来政治风险,并将敌对的文化差异固定下来。同样地,民族清洗不应该是一个起点,更应是一种最后的权宜之计。他也认为快速建立一种自由媒体可能会适得其反,因为开放的媒体很容易就变成民族主义的工具。总之,所有为转型成功而使用的方法都应该用来抑制族群冲突。同时,创建一个能够消除激进民族主义动机的包容各民族的亲密的民间关系网络。只有在这个安全网建构起来之后,精英才能安全地进行政治转型。这些建议,作者认为对缅甸的政治转型很有用。 [83]
尼古拉斯·法雷利(Nicholas Farrelly)的《合作,争论,冲突:缅甸现在的民族政治》认为,管理民族政治利益是缅甸最重要的挑战。一位缅族的缅甸高官对民族问题的看法是,“问题的根子在于我们60%的人民生活在40%的土地上,而60%的土地是40%民族的故乡”。人口统计学,分配难题向缅族这一主体民族灌输了这样一个观念:民族利益的协调很明显受到次民族主义的影响。2008年宪法对少数民族利益和主体民族利益之间的协调做出了一种努力,使得少数民族能够在主体民族文化政治占尽优势的情况下维护自身利益。历史表明,除非政治精英能够找到一种可行方法,跳出族群冲突和暴力镇压的恶性循环,否则,缅甸这个美丽而又深陷麻烦的国家将会进一步遭受更大的痛苦。 [84]
国外其他学者如大卫·威廉姆斯(David C.Williams)的《缅甸的族性、选举和改革》 [85] ,曼貌(Manung Maung)的《缅甸1988年民主运动》 [86] ,李·乔内萨(Lee Jonesa)的《解释缅甸的政治转型》,马修·沃顿(Matthew J.Walton)与苏珊·海沃德(Susan Hayward)合著的《激辩佛教故事:缅甸的民主化、民族主义和公共暴力》 [87] 等也都对此问题有所涉及。
专门对印度尼西亚历史和国别进行研究的学术作品有澳大利亚学者梅·加·李克莱弗斯的《印度尼西亚史》,印度尼西亚学者史蒂文·德拉克雷的《印度尼西亚史》,厦门大学历史系编写的《印度尼西亚简史》,武文侠、陆春林编著的《印度尼西亚》,梁敏和、孔远志编的《印度尼西亚文化与社会》,唐慧等编著的《印度尼西亚概论》,北京大学东语系编的《印尼民族解放运动简史》,张肇强的《战后印度尼西亚的政治与经济》,王受业、梁敏和等编著的《列国志·印度尼西亚》,孙福生的《印度尼西亚现代政治史纲》,澳大利亚学者莱格著的《苏加诺政治传记》。在以东南亚为整体研究的学术作品中也包含了对印度尼西亚政治、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论述。比如覃圣敏主编的《东南亚民族——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卷》,梁英明等著的《近现代东南亚》,梁志明主编的《殖民主义史·东南亚卷》,史昌的《东南亚史》,贺圣达等著的《战后东南亚历史发展(1945—1994)》,温北炎、郑一省的《后苏哈托时代的印度尼西亚》等。这些学术作品为开展对印尼的案例研究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实证资料。
与泰国类似,学界关于印尼的政治发展研究与国家建构问题研究是两个领域,将两者联系在一起的研究尚不多见。首先,关于印尼政治发展的研究。国内学者杨晓强的《后苏哈托时期的印尼民主化改革研究》对印尼的民主化进程做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梳理了印尼“议会民主制的尝试——有领导的民主——政治发展”三阶段进程,对印尼的政党政治、伊斯兰与印尼政治的关系、地方分权改革等分别做了较为细致的考察,但正如作者所说解析一国民主化是一个宏大的叙论工程,其研究内容有所侧重,不可能面面俱到。房宁的《自由威权民主:东亚政治发展研究报告》认为在印尼这样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域广大而分散的国家,在实现政治转型的过程中,没有出现国家分裂,没有出现极端主义政权,经济社会总体平稳。
国外学者如奥勒·托恩奎斯特(Olle Tornquist)的《印度尼西亚民主化错在哪?》认为印尼的西式民主化正处在危险的边缘。印尼要走向正确的路,包括实现经济金融体系的重建,合适的政府、地方分权、公民社会和权利、自由,自由公正的选举,再加上“稳健的当政者和现实的改革者”。然而现实是:(1)在选举方面,印尼的重大问题在选举中就变成了无关紧要的事。只有军队、政治和宗教精英及其党派才有公正的机会。民主运动及其学生团体尤其处于边缘化的角色。印尼地方选举中没有当地党派的活动空间,也没有新的基于社会利益的党派出现;(2)在政府方面,除了一些非正式的联系和网络,国家和政治上的大部分事务都处于封闭状态,而且政府被认为在权力下放和分散的过程中没有效率。政府已经被有大量追随者的宗教和民族领袖、商人和官僚、军队接管;(3)在公民的政治权利方面,公民的政治生活的自由是一个伟大的相对的成功,但是仍然局限于部分人口。政治暴力是地方化的、半私有化的,被民族和宗教团体所操纵的。社会和文化权利的缺失是该问题的一部分;(4)在公民社会方面,民主文化及其自由解放思想都淹没在几十年实行的大众政治和封建文化的潮流中。 [88]
唐·布兰卡蒂(Dawn Brancati)的《分权:是为族群冲突和分离主义加一把火还是灭一把火?》探讨了分权和分离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当今世界,政治分权被认为能够减少族群冲突和分离主义。然而,分权在某些国家减少族群冲突和分离主义问题上更为有效,而在其他国家并没有产生同样的效果。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作者使用了从1985年到2000年三十个民主国家的统计分析,来证明分权或许能够直接通过使政府更加贴近人民以及增加人民参与政治的机会来减少族群冲突和分离主义。但是分权也有可能间接通过鼓励地方政党的发展而增加了族群冲突和分离主义。地方政党通过加强民族和地区认同,制定有利于某些团体的法律,动员这些团体去从事民族分离活动,从而增加了族群冲突和分离主义。 [89]
关于印尼国家建构问题的研究。张洁的《民族分离与国家认同:关于印尼亚齐民族问题的个案研究》是目前国内研究亚齐民族分离问题最为系统和详细的作品。作者将亚齐的民族分离问题放在与印尼国家整合的互动关系中进行考察,研究了亚齐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在不同时期的变化,比较了历次亚齐分离运动的进程、特征,并分析了国家政治转型与族群冲突的相关性。庄礼伟的《印度尼西亚社会转型与族群冲突——亚齐民族分离运动个案研究》一文中指出,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内部的族群分离运动一般是在以下条件发生的:这个国家本来就有许多人为建构的分离因素;相对于主体族群,力图分离的族群保持有鲜明的异质性;长期的不公平待遇为分离主义运动积蓄了巨大的动力,而社会转型时期国家秩序的溃散则为分离运动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台湾的学者萧新煌、邱炫元主编的《印尼的政治、族群、宗教与艺术》收录了塔菲克·阿卜杜拉(Taufik Abdullah)《苏哈托下台后的印尼:对于一段激烈过程的再审视》、戴万平的《后苏哈托时期印尼地方自治回顾与评析》、王远嘉的《印尼政党制度民主化转型之困境》,三位学者分别从政治发展史、地方自治、政党制度研究了印尼的政治发展与地方民族的关系。其他学者如张训谋的《马鲁古宗教冲突与印尼国内政治社会问题》,丁润霆的《巴布亚分离主义评析》,陈金的《印尼马鲁古和巴布亚地区民族分离主义研究》等则分别探讨了马鲁古、巴布亚地区的分离主义问题。
国外学者如井上治在《走向分裂的印度尼西亚》一文中,提出印尼爆发分离独立运动的主要原因不是经济原因而是西式民主化的观点。作者认为,1998年5月以后,即随着苏哈托下台后的西式民主化浪潮,各地的独立运动明显地扩大了。如果民主化的结果是导致印尼走向分裂,那本来就不应该消极地以“国家分裂的危机”这句话来形容,而应该积极地理解为各地“走向民族自决的道路” [90] 。
爱德华·阿斯皮诺尔(Edward Aspinall)和马克·伯杰(Mark T.Berger)发表的《印尼会分裂吗?“冷战”后东南亚民族国家的范围与非殖民化后的民族主义》认为,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伴随着苏哈托政府的垮台,印尼政治危机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卷入了更大程度上的印尼民族国家危机之中。这个危机主要表现为印尼一系列地区分离主义运动的加强,这些分裂行为是对印尼国家界线的严重质疑,而现有边界是荷兰殖民时代的遗物。他们通过分析三个分离主义势力最强的地区——东帝汶(已经成功从印尼独立出来)、伊里安查亚省、亚齐(坚持时间最长的分离主义运动)等,来考察印尼民族国家建构中的张力。他们认为,每一个分离运动都遭受了国家野蛮的、不分青红皂白的暴力对待。同时,每一分离运动很大程度上受到来自全球非殖民化、冷战及其余波的影响。特殊的时代、不同地方的传统、并入整个印尼国家架构过程,都对每一分离运动的特点、诉求以及寻求国际社会的支持等产生了深远影响。 [91]
普里亚姆布迪(Priyambudi Sulistiyanto)的《亚齐何去何从?》主要论述了后苏哈托时代亚齐持续的冲突过程,展示了从荷兰殖民时期到今天,这一区域一直在经受战争和冲突。此文认为亚齐冲突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印尼早期独立时期。正如此文所展示的,亚齐人民的反雅加达情绪在苏哈托时代急剧增长,并产生了自由亚齐运动。印尼军方和自由亚齐组织都应该为哈比比过渡政府时期的人权侵害事件负责。而且由于政府对亚齐人权的忽视,造成了越来越多的亚齐人诉诸公投要求独立,就像东帝汶做的那样。 [92] 爱德华·阿斯皮诺尔则从自然资源的角度分析了亚齐分离主义的原因,认为印尼国内冲突不能仅归咎于不满,而更应该是贪婪导致。这种“贪婪说”将自然资源和冲突的关系建立在将自然资源输送给叛乱者的利益基础上。 [93]
专门对菲律宾历史和国别进行研究的学术作品有菲律宾学者格雷戈里奥·赛义德所著的《菲律宾共和国:历史、政府与文明》(上下册),阿马多·格雷罗所著的《菲律宾社会与革命》,苏联学者奥·格·巴雷什尼科娃等著的《菲律宾经济概况》,我国学者金应熙主编的《菲律宾史》,中山大学历史系编著的《菲律宾史稿》,马燕冰、黄莺编著的《列国志·菲律宾》,李涛、陈丙先编著的《菲律宾概论》等。在以东南亚为整体研究的学术作品中也包含了对菲律宾政治、经济、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论述。如新西兰学者尼古拉斯·塔林主编的《剑桥东南亚史》,余定邦的《东南亚近代史》,梁志明主编的《殖民主义史·东南亚卷》。这些史料为开展菲律宾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历史素材,特别是金应熙主编的《菲律宾史》史料丰富,论述翔实,对本专题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
学界关于菲律宾政治发展的研究多注重从家族政治、天主教、精英互动、多党政治、国际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如复旦大学唐睿的博士论文《体制性吸纳与二战后东亚国家政治转型——韩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的比较研究》、李路曲的《菲律宾多党政治面临的挑战与民主的发展》等。关于菲律宾国家建构问题与政治发展互动关系方面的研究几乎没有,在分析菲律宾民主选举所带来的社会分裂时,几乎都指的是以菲律宾家族政治为代表的阶级分裂,这与泰国类似。因此,笔者在研究菲律宾时更多借助了一般论述菲律宾政治的学术作品,如邱普艳的《西属菲律宾前期殖民统治制度研究:从征服到17世纪中期》,中国台湾学者陈鸿瑜的《菲律宾的政治发展》和顾长永的《东南亚政府与政治》,张锡镇的《当代东南亚政治》,房宁的《民主与发展:亚洲工业化时代的民主政治研究》等。在梳理、分析、论证过程中,又将其与摩洛民族分离问题研究结合在一起。
首先提到的代表学者及其作品是厦门大学陈衍德教授及其所著或主编的三本书《对抗、适应与融合——东南亚的民族主义与族际关系》《全球化进程中的东南亚民族问题研究——以少数民族的边缘化和分离主义运动为中心》《多民族共存与民族分离运动——东南亚民族关系的两个侧面》,在这三本书中,陈教授对菲律宾、泰国、印尼这三个本文的研究对象都有重点论述。在第一本书中,陈教授认为,在东南亚民族解放运动中,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民族关系类型。菲律宾代表的是主要民族宗教区域与异质民族宗教区域矛盾这样一种类型;印尼代表的是中央区域与外围区域的矛盾这样一种类型;缅甸代表的是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的矛盾这样一种类型。这三类国家在独立后都形成了多民族国家,上述三种矛盾成为日后这三个国家主要的民族分离因素。在第二本书中,作者通过对印尼亚齐分离主义运动研究、泰国少数民族的边缘化研究、菲律宾摩洛反抗运动研究,发现经济上的贫困只是少数民族边缘化的显性特征和民族动乱的表层原因,文化自主权的丧失才是少数民族边缘化的本质特征和民族动乱的深层原因,因此,全球化时代东南亚的贫困与反叛的关联,便主要表现为围绕文化自主权的民族抗争。在第三本书中,作者进一步从民族文化的接纳性与排斥性将东南亚的民族主义分为聚合性与离散型两种类型。而东南亚许多民族文化的核心是伊斯兰教,“在东南亚5.09亿人口中,穆斯林有2.02亿,约占40%。东南亚的穆斯林又占全球穆斯林总数的约20%,印度尼西亚则是全世界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 [94] 。伊斯兰教的本地化呈现出多元的特点,有的比较世俗、有的比较包容、有的比较偏执与极端,各种分离势力背后都有伊斯兰政治组织的参与,如印尼的吉哈德组织与自由亚齐运动;泰国南部的穆斯林分离主义组织,以及菲律宾的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等。以上梳理既包括了菲律宾,也是对前文泰国、印尼专题学术综述的补充。
其他国内学者如彭慧所著的《菲律宾穆斯林的“摩洛形象”研究》主要以东西方文化冲突为背景,论述了菲律宾南部穆斯林“摩洛形象”的形成过程,以及摩洛民族通过这一形象建构了本民族的“摩洛认同”。罗圣荣、王跻崭《菲律宾当代摩洛分离组织的发展及和谈历程》主要从分离组织的视角对摩洛问题进行的解读。
国外学者如赛义德·瑟拉朱尔(Syed Serajul Islam)的《泰国北大年和菲律宾棉兰老的伊斯兰独立运动》对两国分离运动兴起的原因、过程进行了对比和分析,他认为最终的结果是摩洛穆斯林实现了部分自治,取得了一定成果;而马来穆斯林则没有。为何?第一,受剥削程度的不同。泰南受剥削程度远低于菲律宾受剥削的程度,因此泰南穆斯林受剥削的感受也就远没有摩洛穆斯林的强烈,表现在其斗争中就是,摩洛分离斗争更具主动进攻性。第二,领导力量的不同。泰南领导组织相对于摩洛组织更为弱小和分散。第三,大众动员的不同。 [95] 叶加·莫什(Moshe Yegar)进一步将缅甸纳入进来,分析了泰南、缅甸西部、菲律宾南部穆斯林群体在分离和整合之间的摇摆。 [96] 雅克·伯特兰(Jacques Bertrand)则分析了与政府达成和平协议的摩洛民族解放组织为什么又与政府决裂,对这一过程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探讨。 [97] 托马斯·麦肯纳(Thomas M.McKenna)则分析了摩洛分离运动中精英与民众之间的不同角色,以及互动过程。 [98] 丹·兰迪斯(Dan Landis)和罗西塔·阿尔伯特(Rosita D.Albert)合著的《族群冲突手册》对菲律宾分离运动中的冲突过程、伤亡人数、负面影响等做了较为详细的叙述。 [99] 其他相关研究还有塞萨尔·阿迪布·马朱尔(Cesar Adib Majul)的《菲律宾的摩洛运动》 [100] ,乔治(T.J.S.George)的《棉兰老岛上的叛乱》 [101] 等。
本书的研究思路:以案例研究为主体,以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的关系为研究主线,把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东南亚四国列为研究对象。以导论入题,以结论结尾。正文共划分为五章。第一章围绕“聚居型多民族国家”这一核心概念建构本文的理论框架,并对相关概念做出界定。第二章到第五章分别以泰国、菲律宾、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四个国家案例为研究主题,每章探讨一个国家。
依据主体民族与分离民族的聚居规模、聚居分布、聚居程度等标准,这四国的聚居型多民族结构可以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两族对峙”为主的多元聚居结构 [102] ,如泰国和菲律宾。泰国,形成了主体民族泰族与分离民族马来穆斯林南北对峙的聚居结构。马来穆斯林人口200多万,占全国总人口的3.5%,主要聚居于泰南马来半岛五府区,聚居区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4.1%,主要信奉伊斯兰教,说马来语,历史上曾独立建国,属于跨界民族(马来西亚有900多万马来人)。菲律宾,形成了主体民族基督教民族与分离民族摩洛民族南北对峙的聚居结构。摩洛民族人口512万,占全国总人口的5.57%,主要聚居于菲律宾的棉兰老岛和苏禄群岛上,信奉伊斯兰教,说摩洛语,历史上曾独立建国,不属于跨界民族。
第二种类型是“多族对峙”为主的多元聚居结构,如缅甸和印度尼西亚。缅甸,形成了主体民族缅族与七大少数民族的多元聚居结构。克伦族、掸族、若开族、孟族、克钦族、钦族、克耶族七个主要少数民族,其总人口超过了1600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32.4%,聚居区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55%,七个主要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化、宗教等,历史上也曾独立建国,属于跨界民族。印度尼西亚,形成了主体民族爪哇族与分离民族马鲁古、亚齐、巴布亚族的多元聚居结构。马鲁古、亚齐、巴布亚三族总人口为901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3.8%,聚居区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7.7%,三族各有其语言、文化、历史、宗教等,不属于跨界民族。
具体的研究路线:第一,描述东南亚四国“聚居型多民族结构”的特征,包括主要民族的地理分布、行政区划、语言、宗教、文化、历史等,回顾和总结四国现代民族国家的初步构建过程及其民族关系特点。第二,梳理四国政治发展的历程及其特征,分析聚居型多民族结构对西式政治发展道路的影响。第三,具体探讨四国西式政治发展道路和分离主义问题之间的相互影响,总结四国民主倒退和国家建构困境的原因。第四,论述四国最新一轮政治发展以来,中央政府推动民族和解和现代国家建构的努力和效果。最后,对东南亚四国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的关系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思考。
本书的创新点:首先在于方法的创新。通过对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分类,本文以“聚居型多民族国家”为核心概念,建构起一套方法体系,这一体系包含了诸多变量因素:如民族聚居的规模如何;聚居的形式是原有民族聚居而成,还是外来民族聚居而成;不同聚居民族的历史、经济、语言、文化等发展程度如何;是否跨界等,这一方法为分析和认识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具有方法论意义。
其次在于内容的创新。政治发展和国家建构的关系问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如学界在分析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等苏东国家分裂问题时常会提到西式政治发展道路的因素。然而,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四国,学界关于它们的政治发展研究和国家建构研究大多是分开的,两者似乎是不相关的两个领域。本书将东南亚四国的政治发展与国家建构问题研究放在同一框架内,进行了系统性的比较、观察和分析。
最后在于理论的创新。对于国家建构中出现的分离主义问题,本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的解释框架。不同发展程度、不同地理环境、不同历史文化的国家,如西班牙、尼日利亚、缅甸、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菲律宾、泰国等国为何都曾在西式政治发展过程中面临族群冲突和分离主义的风险,目前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大多是“具体国家具体分析”,很难做出一个较为统一的令人信服的解释。本文拟通过建构一个新的理论——聚居型多民族国家理论,将分离主义倾向的潜在因素及其转变为政治现实的条件放在同一框架内,观察和分析不同因素在分离主义问题产生或恶化过程中的作用,从而对西式政治发展道路与国家建构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做出统一解释,这对于拓展民族政治学理论研究视野具有重要意义。
[1] 杨恕、李捷:《分裂与反分裂:分裂主义研究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5页。
[2] 杨曼苏、张家栋:《民族分离主义及其影响》,《国际观察》2002年第1期。
[3] [美] 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欧阳景根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96—297页。
[4] 杨恕将其定义为“现存国家的一部分人口在所属国家的反对下,力图将其居住的领土从现属国家脱离,建立一个新的独立国家或并入其他国家的系统思想和行为”。王建娥认为“就是集聚和生活在特定地域上的民族将其政治诉求与脱离现有政治共同体相联系的一种民族主义的特殊形式”。郝时远认为“是指在一个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的国家内部,由于民族问题在内外因的作用下激化,进而造成通常表现为非主体民族或少数民族中某些极端势力要求建立独立国家的政治诉求、暴力活动甚至军事对抗行动”。参见杨恕《分裂主义界定研究》,《国际政治研究》2010年第3期;王建娥《民族分离主义的解读与治理——多民族国家化解民族矛盾、解决分离困窘的一个思路》,《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郝时远《民族分裂主义与恐怖主义》,《民族研究》2002年第1期。
[5] 参见陈衍德《从民族解放运动到民族分离浪潮——20世纪东南亚民族主义的角色转换》,《东南学术》2003年第5期。
[6] 杨恕、续建宜:《巴斯克民族分离主义的历史由来及其发展》,《国际政治研究》2004年第3期。
[7] 参见 [英]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世纪出版社2006年版;朱伦、陈玉瑶编《民族主义:当代西方学者的观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美]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增订版),吴叡人译,上海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
[8] 高永久等:《民族政治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9页。
[9] 马戎编著:《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99—600页。
[10] 马戎:《21世纪的中国是否存在国家分裂的风险》(上),《领导者》第38期。
[11] [美] 布热津斯基:《苏联民族问题的政治含义》,陈观胜译,《世界民族》1979年第2期。
[12] 从1994年到1996年爆发了第一次车臣战争,据估计,在不到两年时间内,造成大约3万—10万人死亡,20万人受伤,50万人失踪。从1999年到2009年爆发了第二次车臣战争,据估计造成大约2.5万—5万人死亡或失踪。相关数据参见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rst_Chechen_War;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cond_Chechen_War,访问日期:2015年10月25日。
[13] 参见郝时远《帝国霸权与巴尔干“火药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27页。
[14] 科索沃于2008年宣布独立,但未获国际社会普遍承认。
[15] 李兰:《独联体国家“颜色革命”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2013年,第70页。
[16] “About 450 thousand were killed and more than two millions were injured in 69 months of the start of the Syrian revolution”, SOHR, 13 December 2016.
[17] 这一分类尝试首先是由我的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王建民教授建议并提出的,这里特别感谢导师在学术上的无私和对后学的提携。我的工作在于把这一概念系统化、理论化,并将其应用于观察和分析东南亚四国政治发展和国家建构的关系。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54—655页。
[19] 王星拱:《科学方法论科学概论》,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46—47页。
[20] 王建云:《案例研究方法的研究述评》,《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13年第3期。
[21] [美] 塞萨缪·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2页。
[22] [美] 塞萨缪·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32页。
[23] [美] 塞萨缪·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55页。
[24] [美] 塞萨缪·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欧阳景根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2页。
[25] Demet Yalcin Mousseau,“Democratizing with Ethnic Divisions: A Source of Conflict?”,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 Vol.38, No.5, 2001, pp.547-567.
[26] Kürᶊad Turan, Political Change in Ethnically Diverse Societies: Democratization and Ethnic Violence, Degree Awarded: Spring Semester, 2005.
[27] [英] 迈克尔·曼:《民主的阴暗面:解释种族清洗》,严春松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87页。
[28] 参见 [英] 迈克尔·曼《民主的阴暗面:解释种族清洗》,严春松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551, 563—594页。
[29] Daniele Conversi,“Majoritarian Democracy and Globalization Versus Ethnic Diversity?”, Democratization, Vol.19, No.4, 2012, pp.789-811.
[30] [法]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下卷),董国良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26—327页。
[31] [英] 柏克:《法国革命论》,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65—166页。
[32] 大族群的暴政,指的是大族群硬性剥夺和损害少数族群合法权益的行为。
[33] 参见 [美] 蔡美儿《起火的世界》,刘怀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1页。
[34] 柴宝勇、牛晨曦:《民族与民主的冲突初探》,《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5年第3期。
[35] 佟德志:《民主化进程中的族际冲突研究》,《民族研究》2015年第4期。
[36] 参见李红杰《从自决到自治——当代多民族国家的民主政治经验教训》,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6—58页。
[37] [美] 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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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Neil De Votta,“Control Democracy, Institutional Decay, and the Quest for Eelam: Explaining Ethnic Conflict in Sri Lanka”, Pacific Affairs, Vol.73, No.1, 2000, p.57.
[40] 断裂型多族群国家:这些国家的市场经济经济发展程度低,族群的居住格局总体上是各自聚居而非相互嵌入的杂居型,历史上族际关系紧张,并已经有了基于族群边界的政党,甚至准军事组织;或者,是近期发生过严重的族群暴力冲突的国家,可以归入断裂型多族群国家。在这样一种社会类型里,族群分歧激化,并极端政治化。参见左宏愿《选举民主与族群冲突:断裂型多族群国家的民主化困局》,《民族研究》2015年第2期。
[41] 叶麒麟:《西式民主化的“国家建构悖论”及其超越》, 《学习与探索》2015年第6期。
[42] 周平:《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67页。
[43] 参见高永久等编著《民族政治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6页。
[44] Donald.L.Horowitz, Ethnic Groups in Conflict,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 pp.291-332.
[45] J.S.Omotola,“Democratization, Identity Transformation, and Rising Ethnic Conflict in Kogi State, Nigeria”, Kasarinlan Philippine Journal of Third World Studies, Vol.23, No.1, 2008, pp.71-90.
[46] Zlatko Isakovic, Democratisation, Democracy and Ethnic Conflicts in the Balkans, Southeast European Politics, Vol.1, No.1, 2000, pp.1-14.
[47] Pauline H.Baker,“The Dilemma of Democratization in Fragile States”, Journal of Humanitarian Medicine, Vol.XIII, No.1, 2013, pp.4-6.
[48] Vorrath Judith, Lutz F.Krebs and Dominic Senn,“Linking Ethnic Conflict & Democratization: An Assessment of Four Troubled Regions”, National Center of Competence in Research, Challenges to Democracy in the 21st Century, Working Paper 6, 2007.
[49] Steven I.Wilkinson, Votes and Violence: Electoral Competition and Ethnic Riots in Indi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50] [加] 雅克·贝特朗、奥德·哈克莱:《民主化与少数民族:冲突还是和解?》,赵彩燕译,《国外理论动态》2015年第8期。
[51] [英] J.S.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31—235页。
[52]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列宁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314页。
[53] Donald.L.Horowitz,“Democracy in Divided Societies”, Journal of Democracy, Vol.4, No.4, 1993, pp.18-38.
[54] [美] 胡安·J.林茨、阿尔弗莱德·斯泰潘:《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孙龙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
[55] 参见 [美] 胡安·J.林茨、阿尔弗莱德·斯泰潘《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孙龙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7页。
[56] 参见 [美] 达尔《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谭君久、燕惠荣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8页。
[57] 参见 [美] 达尔《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谭君久、燕惠荣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20—121页。
[58] 在达尔的定义中,多头政体就是高度自由化、高度包容性的民主政体。参见 [美]达尔《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谭君久、燕惠荣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34—135页。
[59] Algis Prazauskas,“Ethnic Conflicts in the Context of Democratizing Political Systems”, Theory and Society, Vol.20, No.5, 1991, pp.581-602.
[60] 参见 [美] 霍华德·威亚尔达主编《民主与民主化比较研究》,榕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2—170页。
[61] 民主崩溃或民主政体的崩溃是指一国从民主政体向非民主政体或无政府状况的逆转。详细界定请参见包刚升《民主崩溃的政治学》,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16—18页。
[62] 参见包刚升《民主崩溃的政治学》,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91—94页。
[63] 参见 [德] 尤尔根·哈贝马斯《包容他者》,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7—138页。
[64] [德] 尤尔根·哈贝马斯:《包容他者》,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7—168页。
[65] 多元社会是指一个社会被埃克斯坦所言的“区块隔阂”所分割。埃克斯坦写道:“政治分化紧沿着区块隔阂产生,而且特别关注社会分殊化的客观界限,尤其是那些在某一社会显得非常显著者。”区块隔阂在性质上可能是宗教的、意识形态的、语言的、地域的、文化的或民族的。在埃克斯坦的界定中,还隐含着更进一步的特征:沿着区块隔阂而组织起来的,是政党、利益集团、传媒、学校和志愿性团体等。而被这些区块隔阂所划分开来的人口群体,也就是多元社会中的区块。参见 [美] 阿伦·利普哈特著《多元社会中的民主:一项比较研究》,刘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页。
[66] [美] 阿伦·利普哈特:《多元社会中的民主:一项比较研究》,刘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页。
[67] [美] 阿伦·利普哈特:《多元社会中的民主:一项比较研究》,刘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0—41页。
[68] [比利时] 马克·马尔蒂尼埃罗:《多元文化与民主:公民身份、多样性与社会公正》,尹明明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9—40页。
[69] [比利时] 马克·马尔蒂尼埃罗:《多元文化与民主:公民身份、多样性与社会公正》,尹明明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22页。
[70] 参见 [美] 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2—165页。
[71] 参见 [美] 胡安·J.林茨、阿尔弗莱德·斯泰潘《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孙龙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88—401页。
[72] Van Buskirk and Elizabeth A.,“the Role of the King in the Democratic Transition in Thailand”, 2012, CMC Senior Theses, p. 476.
[73] Duncan McCargo,“Buddhism Democracy and Identity in Thailand”, Democratization, Vol. 11, No. 4, 2004, pp.15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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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W.K.Che Man, Muslim Separatism: The Moros of Southern Philippines and the Malays of Southern Thailand,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p.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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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陈衍德主编:《多民族共存与民族分离运动——东南亚民族关系的两个侧面》,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7页。
[95] Syed Serajul Islam,“The Islamic Independence Movements in Patani of Thailand and Mindanao of the Philippines”, Asian Survey, Vol.38, No.5, 1998, pp.441-456.
[96] Moshe Yegar, Between Integration and Secession: the Muslim Communities of the Southern Philippines, Southern Thailand, and Western Burma, Lanham: Lexington Books, 2002.
[97] Jacques Bertrand,“Peace and Conflict in the Southern Philippines: Why the 1996 Peace Agreement Is Fragile”, Pacific Affairs, Vol.73, No.1, 2000, pp.37-54.
[98] Thomas M.McKenna, Muslim Rulers and Rebels: Everyday Politics and Armed Separatism in the Southern Philippine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8.
[99] Dan Landis and Rosita D.Albert, Handbook of Ethnic Conflict, Springer US, 2012.
[100] Cesar Adib Majul,“The Moro Struggle in the Philippines”, Third World Quarterly, Vol.10, No.2, 1988, pp.897-922.
[101] T.J.S.George, Revolt in Mindanao: The Rise of Islam in Philippine Polit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102] 民族对峙,指不同民族间关系紧张、甚至发生冲突的民族关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