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博大精深,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经济、科技、养生、军事等诸多方面,音乐伦理观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创始人老子谈道又论德,道、德一体,所以西汉司马谈称道家为“道德家”。后来,《汉书·艺文志》始称其为“道家”,并将其列为“九流”之一。
道家形成于春秋时期。正如儒家一样,孔子后儒分为八,道家在老子之后也有以杨朱、宋鈃、尹文为代表的其他互不相同的派别,与老庄观点较为相近,被称为道家别派。不过,将老子思想和精神发展到高峰的,还是庄子。庄子学派是道家所谓正统学派,人们素以老庄并称,并冠以老庄之道。另外道又与名、法合流,逐渐形成黄老之学,以慎到、田骈等人为代表。
道家文化并非老子凭空创造,而是对上古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首先,原始道家思想较多地保留了原始母系氏族社会的思想观念,可以说,道家思想是对母系氏族社会贵阴重柔守雌谦下思想的继承。《庄子·盗跖》为我们描述了“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的情景:“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冬则炀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在母系氏族社会,妇女劳动是氏族经济的主要来源,因而妇女在整个氏族公社的社会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掌握着统治整个氏族的权力。这种权力的性质,在研究者看来,更多的是责任和爱,而与父权制社会中的男性权力有极大不同。母系氏族社会以爱、和平为理念,以阴柔、重生为其主要特点。《老子》一书多处体现了这种母系氏族特点。《庄子·盗跖》也称赞母系社会具备最高尚的道德,是“至德之隆”。
其次,道家源于史官,道家思想源于古代巫史文化及帝王治国经验。《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君人南面之术也……”班固的这段话简练地道出了道家思想的文化渊源。道家出于史官,而在古代,巫史不分,这种巫史不分的历史,一直持续到西周。夏商时期已有史官制度,史官工作有两大显著内容:一方面主要记录帝王统治经验,另一方面保留和记录原始宗教文化的较多内容。而道家思想与这两点都有渊源。作为史官的老子广泛披阅历代史书,熟悉各种典章制度,通晓历史,见闻广博,观历代祸福兴亡,因而对宇宙和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老子》有二十六句提到“圣人”。这些圣人并不是儒家一脉的理想人物,比如尧、舜、禹、商汤、文王、周公等,而是那些治国经验丰富的道家倡导的圣人。有学者认为,《老子》中矛盾转化、柔弱变刚强和变易等辩证思想与《易经》也有渊源。
虽然道家不同派别的思想各有不同,但总体说来,道家学派“以道为世界万物的本原,以自然无为为万物的根本法则,以柔弱不争为道的表现形式” [26] 。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提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三十七章》),国泰民安的基础是上位者的无为而治。在伦理方面尊道贵德,主张个人去除欲望,自然无为、知足不争,认为“道法自然”,个人应当摆脱人为的伦理制度规范的约束,因顺自然本性,达到至高无上的道德境界。道家还倡导身重于物的人生观、顺世安命的处世态度,追求返璞归真的理想人格和超世游心的自由境界。道家音乐伦理观就是这种自然主义伦理思想的集中体现。
道家音乐伦理观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当时的社会状况。庄子是道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所处的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其时,周王朝已名存实亡,各诸侯为了自身利益,不断发动战争,使黎民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代表不同利益阶级的学者,纷纷按照本阶级(层)或本集团的利益和要求,力图提出救世良方,他们或者对宇宙和现实作出解释,或者提出主张,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当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音乐伦理观主要属于儒道墨三家,面对儒家所提倡的礼乐制度,墨家与道家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批判。而道家所推崇的是没有“习惯性伪善”的社会,这是一种自然的、返璞归真的社会。尤其是《庄子》提出,儒家礼乐及统治者“用乐”对人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而必须对其加以批判。《庄子·天道》认为:“钟鼓之音,羽旄之容,乐之末也。”“礼乐使人异化为非人,要使人性复归,就必须抛弃礼乐。” [27] 对儒家礼乐的批判体现了道家希望粉碎装饰社会与人性的外衣,试图将社会和人性还原到最初的纯真状态的理想。
道家尊道贵德,把道看成人所共有的内在法则和产生世界万物的本体,而德则是道的功用和人们体道悟道的必然结果。而道也是音乐产生的根源和音乐的本质及内在法则之所在。
殷周之际,金文中已见道字,有道路的意思。《易经》中的道,也是在这个原初意义上使用的。《尚书》中的“道”已有规律、原则、规则和方法之意。《诗经》引申为道理和方法。《左传》《国语》把道分为天道和人道,以涵盖自然与社会,是道的内涵的扩展和丰富。春秋时期,儒家和道家的创立者,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发展了天道和人道的思想。战国时期,学派林立。“道”的含义在各家各派的思想中各不相同。例如,兵家讲道,指用兵之道,是长期战争经验教训的总结概括;从社会经济、政治、环境、人才与战争的关系,从战争的战略战术抽象出战争的规律,可称为兵道。法家讲道,指以法治国之道。总的来说,“道”主要有本体或本原、本质、规律、运动变化以及原则规范等含义。
道家之“道”包含四种含义。一是本体之道,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老子·二十五章》)的万物之本体,是产生万物的根源和动力。“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在老子看来,道是有具体与抽象、现象与本体之别的,这便是可言说的生灭之道与不可言说的恒常之道:“道,可道,非常道。”(《老子·一章》)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道生万物的本体论观点,“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授,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
二是规律之道,即天地万物运动的法则与规律,《老子》载:“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道是“自然”二字,“自”便是自在本身,“然”是当然如此。“自然”是指道本身,道是“自然”如此,“道的作用是自然而然的,然而没有一件事物不是它的作为” [28] 。它不需要效法谁,道是本来如是,所以谓之“自然”,是万事万物需要效法的规律。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提出:“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庄子·应帝王》)《渔父》篇中曰:“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故道之所在,圣人尊之。”道或者自然即事物与人性的发展规律,庄子认为万物运动都要遵循道。
三是无为而无不为之道,它“听不见,看不到,摸不着,无以名之,不可言说,因而超感性,超理性,是玄虚,是‘无’” [29] 。四是人生之道,即待人处事之人道。《老子·七十七章》言:“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庄子·在宥》亦曰:“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在老庄看来,现实生活中的人道违反了天道,对人有害无益,而真正的人道应当是效法天道无为无私的圣人之道。《老子·七章》言:“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邪?故能成其私。”
老庄尊道却并未忽视德,德字在《道德经》有44处论及,而且道与德不可分离,密切相关。《老子·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个德首先便是天地之德,也就是万物通过道而获得的一种内在属性和规定性,即《庄子·天地》所说:“物得以生,谓之德。”如果说,道是天地万物的本体和规律,那么德就是遵循道后所获得的属性以及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就像“‘道’是万物生存的总原理,‘德’是万物从这个总原理中所得的一理,‘德者,得也’,实指对‘道’的分有。‘道’与‘德’的关系可说是体与用、全与分的关系” [30] 。道家还进一步提出,这种天地之德就是道能“善贷且成”“无为而无不为”的“玄德”,是自然界无意志、无目的的本质属性。《老子·十章》云:“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家之德的第二层含义是就道德生活层面而言的人之德性和品行,即道的内化之德。《老子·三十八章》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在老子看来,仁义孝慈和大伪都是下德的表现,即“大道废”后的恶果。当然,道家的本意并非真正反对道德,而是反对现世的人们以各种伪善手段攫取道德的美名,提倡的是无为之“上德”,而这种“上德”是“唯道是从”(《老子·二十一章》)的。
在此基础上,道家提出,道既然是万物之源、万物之本,那么,同样的,它也是音乐产生的根源和音乐必须遵循的规律和内在法则。“夫道,渊乎其居也,漻乎其清也。金石不得,无以鸣。故金石有声,不考不鸣。”(《庄子·天地》)道是使得金石等乐器发声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道,金石则不能发声,也就没有乐章的存在了,“道”既是音乐产生的原因,也是乐章与音乐的本质所在。音乐需要用阴阳的交合来演奏,用日月的光辉来照临,并遵循一定的条理,才能使“其声挥绰,其名高明。是故鬼神守其幽,日月星辰行其纪”(《庄子·天运》)。因此,音乐所遵循的规律也是“道”。如《天运》篇中还写道,音乐要“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四时迭起,万物循生”。这种音乐本体思想,最终的落脚点不是“人道”,而是自然之“道”和“天道”,把音乐所要表达的人的内在情感转化为与天地合一的空灵境界,如同老子所言的寂静辽远的状态。
“道”论是道家音乐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道也是其音乐思想的终极目标。中西方古代音乐的含义不仅包括声乐、器乐还有舞蹈以及作为歌词的诗歌,道家音乐伦理观涵盖的也是诗、歌、舞等诸多方面。音乐与伦理道德皆是作为上层建筑与社会意识而存在,道德要体现出来,只有通过向社会的各个层次和领域进行渗透。因此,“音乐伦理即道德向音乐领域渗透并表现为对音乐活动的具体规范以及对音乐主体的要求等” [31] 。在道家思想中,将音乐与伦理道德连接起来的桥梁就是道。在道家哲学中,“道既是宇宙万物之总原始,落于现实生活中,就是艺术的人生,以之应用于艺术创作上,则是艺术创作的目标” [32] 。道家之道与艺术家追求的艺术理想和精神,确有其相似之处。甚至不少艺术家的艺术活动,其最高标准与精神就是“道”。在老庄看来,儒家礼乐不符合“道”的规范。“道”作为事物和人性的本然,是人们需要去追求的,而儒家的礼乐却破坏了这种本然而施之以人为的制度。
道家非常重视美和善的关系,二者的关系在其音乐伦理观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且道家论善和美都与真密切相关。
首先,真是美与善的基础。在老子看来,一切真善美和德都是从道所生发出来的,“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信”(《老子·二十一章》)。真、善、美和德都是道本体下的概念,在道统领下的善和美是以真为基础的。《老子·二章》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王弼注解说:“美者,人心之所进乐也;恶者,人心之所恶疾也。美恶犹喜怒也,善不善犹是非也。喜怒同根,是非同门,故不可得而偏举也。此六者,皆陈自然,不可偏举之名数也。” [33] 可见,善恶和美丑是相对而言并相伴相生的,并且都源于道,自道中产生。美和善的观念出现时,丑和恶的现象便已存在。那么,善和美究竟在哪里出现?老子又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老子·七十九章》)即,真正的善和美是和天道相连的,“善和美就在弥漫着道的自然世界里。由于道是‘日损’的,甚至是‘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的,它将穷尽一切经验事实,最后成为‘无为’的‘道’,这就到了理念世界抽象的顶点,成为极善极美的理念了” [34] 。同时,至德之世,就是“真”的社会,“素朴而民性得”的社会。“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庄子·天地》)何为“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庄子·渔父》)可见,在道家那里,“真”就是“天”,就是“道”,就是“自然”。庄子说:“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庄子·渔父》)庄子继承老子的思想,强调真情实感的自然迸发。他深刻认识到了社会文化与社会制度的负面效应,因而对人类文明持批判态度。在他看来,文明的发展不仅无助于人类保持天真美好的纯良品行,反而使人性变得越来越功利,越来越狡诈,人类再也不如原始时期那么纯朴善良了。从这个角度来说,道家所理解与追求的善,其实就是一种“天真”与“纯真”,是一种民智还未开启时期的状态。
道家认为,人们对一个事物进行正面性的评价,无论是道德意义上的,还是审美意义上的,首先要看其是否为“真”,如果不真,则根本谈不上善与美。庄子之所以批判儒家音乐伦理观,原因之一就是他认为儒家倡导的音乐不真,是经过了人工改造并被赋予了伦理含义与政治功能的,这些不是音乐本身具有的。庄子强调,一旦音乐被添加了它自身和本质所不存在的事物或者含义,那么音乐也就不是以其原始面貌而存在,也就是不真,这样的音乐根本就没有道德与审美的价值可言。在庄子那里,无论是美还是善,都以“真”为前提。
其次,道家主张,在美善关系上,善在美中,美在善上。老庄反对世俗之美,否定五色、五音、五味之感官快适之乐与美,原因是它们转瞬即逝容易破灭,而反对的实质就是追求绝对的大美——“天地之大美”,这是具体个别的美之上的本体论意义上的美。《庄子·天下》篇曰:“天下大乱,圣贤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不该不偏,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从这一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美、理、全和纯都是道的体现。《庄子·知北游》中亦云:“圣人者,原天地之美”,“德将为汝美”,因此,德美、圣人美都是因为道美。在老庄看来,真正的美应该是合乎自然之道的自然无为的状态。《老子·四十一章》曰:“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即,道的存在是幽隐无名,是在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矛盾关系中存在和运动的。真正的美就像“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般的自然之“大美”。《老子·三十五章》亦云:“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在老子看来,哪里有“道”,天下人便朝向哪里,大家都向“道”,天下便安和太平。“道”如同美妙的音乐和美食,能够使路人为之止步,但要说出何为“道”,却非常不易,它尝不出,看不见,也听不见,但它的作用却无穷无尽!老庄还提出,在个别美之上的“天地之大美”是永恒不变的、真实存在的、天然纯朴未经加工的美。它不像特殊的“美”会因人而异,而是客观存在、自由生成而又无为无造的,也是至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庄子·知北游》)“天地之大美”是最高级的美,也可以说是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音乐伦理观的终极造诣,善是“天地之大美”下的一个范畴,一切美好的事情都可以纳入“天地之大美”的范围之中。从道家的角度来说,善可以被看作音乐对于人的精神境界提升的效果,是美的组成部分。
音乐是否应当弘扬真善美,反对假丑恶?音乐作品好坏的标准是什么?从美与善的关系出发,道家对此作了详细论述。
首先,道家提倡合道之乐,而最好的音乐则是“大音希声”。老子在“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下,从“无欲”出发,提出“五音令人耳聋”(《老子·十二章》),认为治乱最好的办法是“无欲”,而世俗音乐与道相反,能激起人的欲望,是有害无用的。他认为最好的音乐是无声的,是人的感官感觉不到的,而体现了道并与“道”合一的“大音”,即“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老子·四十一章》)。庄子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发展。他指出,好的音乐是合乎道和自然的音乐,即自然之乐;音乐的法则与最高境界是道的境界,即自然境界。自然之乐也是具有至德的音乐。他还把自然之乐界定为“天籁”。在《庄子》中,音乐有人籁、地籁、天籁三个层次。“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子綦曰:‘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庄子·齐物论》)人籁是由人的乐器所演奏的乐曲,需要人的演奏;地籁是由大自然中的洞穴所发出的声音,需要风的吹动;而天籁则是自己能够发声又能停止的音乐。唯有天籁是合乎本性、合乎规律而不需要依靠外物的,“天籁”不受任何限制地发自心声,是音乐的最高层次。
其次,庄子指出,这种自然之乐又是顺应人性的适性之乐。老子反对现实音乐,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主张取缔有声音乐,否定音乐的社会功能,因为音乐不利于人与社会的发展。而庄子提倡适性之乐,认为音乐要符合人性,这种“性”是从道的自然无为中得到的恬淡朴实的天性。只有符合人之本性的音乐,才是对人有益的音乐,才是真正好的和善的音乐。《缮性》篇中有一段话是把握适性之乐的关键。“夫德,和也;道,理也。德无不容,仁也;道无不理,义也;义明而物亲,忠也;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信行容体而顺乎文,礼也。礼乐遍行,则天下乱矣。”这段话的意思是:德,就是谐和;道,就是顺应。德和而无不包容,则无不兼爱;道理无不随顺,则无不适宜。义理彰明而众人前来亲附,就叫作忠;心中淳厚朴实而且返归本真,就叫作乐;行为讲究诚信、形貌反映心声,且符合自然的节制,就叫作礼。片面推行礼乐,天下定然大乱。道家推崇“尊道贵德”,儒家提倡仁义礼乐,《庄子》对仁义礼乐进行了新的解释,用现在的话解释,即“‘仁’是有德之仁,‘义’是得道之义,即自然自为的,符合道之精神的‘仁义’。‘礼’和‘乐’也是如此,是不含虚假成分的‘礼’和‘乐’。” [35] 《庄子》虽然对儒家礼乐持批判态度,却推崇符合人性的礼乐,认为这样的音乐可以使人保持天性,保养身心,使人平静恬淡,不计较私利,得到真正的快乐。正因为这种音乐合于人性,才会使人心境清明,不被外界环境影响和迷惑。而孔子被困于陈蔡却依然“弦歌鼓琴”,正是因为孔子通达于道,才会不管环境好坏都能快乐歌唱。《庄子》中记载的以鸟养鸟的故事还从反面说明了适性之乐的重要性,“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庄子·至乐》)。万物之性,莫不禀乎自然,能顺自然之性,则各适其性,各安其命。音乐要符合本性,方能起到修养身心的作用,而鲁侯御所弹奏的是人类的音乐,并不适合鸟类聆听,以鸟的本性去契合人的音乐,必定会失败。可见,“庄子的思想是破邪显正之学。所谓破邪,就是破除我执;显正,是显真我” [36] 。庄子提出适性之乐的目的也是彰显人的本质与纯粹的自然。
庄子认为体现人性之真和道是音乐的最高境界。它的功能和价值首先体现在它能使人的精神遨游于尘世之外,达到“逍遥”的境界。“临尸而歌”与“庄子妻死,鼓盆而歌”就说明了该观点。在《庄子》这里,歌曲是道的体现,人本身就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人的死亡正是因为形体回归到了最初的天地间。因此,在他人死后,我们不应该有悲伤的心情,无须大声哭泣,反而应该唱起欢乐的歌曲,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最后,音乐的最终功效与价值是使人达到道与至乐的境界。《天运》篇中,北门成在听到黄帝在原野上演奏《咸池》后,开始感到惊惧,然后放松,最后又迷惑不解,不知所措,他不明白其中的原因。黄帝回答说:“汝欲听之而无接焉,而故惑也。乐也者,始于惧,惧故祟;吾又次之以怠,怠故遁;卒之于惑,惑故愚;愚故道,道可载而与之俱也。”庄子借名于黄帝,指出这种在顺应自然与道的基础上演奏弹唱出来的音乐可以使人的认知与心境一步步加深,最后达到“愚”的境界。大智才能若愚,这样的愚便接近了道的境界。
当然,庄子也继承了老子的思想,在他看来,最好的音乐并不是世俗之乐,而是超越一切感官经验的,宇宙间永恒的“天乐”,或曰至乐无乐。在现实中,人们追求富有、高贵、长寿和美名;喜欢居住安逸、饮食丰美、服饰华丽、颜色悦目和音乐动听;鄙视贫苦、卑贱和恶名;厌恶身体得不到安逸,口腹吃不到美味,外表穿不上美服,眼睛看不到美色,耳朵听不到美声。如果得不到想要的,人就会感到焦虑。“今富人,耳营于钟鼓筦籥之声,口嗛于刍豢醪醴之味,以感其意,遗忘其业,可谓乱矣;侅溺于冯气。”(《庄子·盗跖》)“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贵寿善也……所苦者,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声;若不得者,则大忧以惧,其为形也亦愚哉!”(《庄子·至乐》)世俗中的音乐束缚人性,甚至使人沉迷于其中,因而使人为外物所累,得不到自由,只会损害自己的身体和心灵。而最好的音乐是听不见并契合万事万物的变化法则的,即“至乐无乐”。这样的音乐“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不是在世俗中可以得到的。道家主张无为,反对以人为的事物去干扰自然,因此,自然之乐必定胜过世俗之乐,无声之乐必定高于有声之乐。“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庄子·天地》)由此可见,至乐虽然寂然无声却又能与万物产生共鸣,“最高的音乐是自然的,不是人为的,庄周就用‘天’来反对人,认为人为的一切音乐,如五声六律等都是毫无意义的” [37] 。
“至乐”的欣赏和获得要求主体坐忘一切,用心灵去感受和体验,最后与自然融为一体。在道家这里,音乐的真正意义已不在于声音本身,而在于声音能使人达到的境界。如黄帝咸池之乐能使人近于道,这就是音乐的真意所在。“至乐”的最终目的是使人顺应天道,达到天人合一。天道是一切的基础和法则。这一思想正是对老子“大音希声”思想的发展。这种至乐能包容万物,“圣也者,达于情而遂于命也。天机不张而五官皆备。此之谓天乐,无言而心说。故有焱氏为之颂曰:‘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极’”(《庄子·天运》)。虽然它用耳听不见,用眼看不见,却是充满大地,包容六极的,这样的音乐才可称得上真正好的音乐,就好像没有说话却心里感到喜悦一样,是一种纯粹的、顺应天道的音乐,因此,这样的音乐可以鼓舞人心,使人获得最大的快乐。由此可见,老庄的“空”“无”与“合”实际上是一个整体,享受音乐的空和无,实际上反对的是世俗礼乐的束缚,批判的是现实世界的无情,老庄希望解放人的性情以达到与天道合一,把人置身在宇宙之中,享受自由纯真美好的情感,这才是最好的音乐所追求的境界。
作为道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庄子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批判儒家的音乐伦理观。他从两个方面对儒家音乐伦理观进行了批判。
首先,儒家的音乐伦理思想和其倡导的礼乐制度既非真也非善,是令人失去本性、阻碍人与社会发展的思想和制度。“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者也;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天下有常然。”(《庄子·骈拇》)庄子把儒家的仁义礼乐比作束缚事物本性的钩、绳、规、矩,认为这些仁义礼乐的实行会使天下人失去常态,失去本真。可见,儒家是从“礼”出发来对音乐进行规定的,“《庄子》却从‘法天贵真’,以自然为美、以自由为美的思想出发,认为人必须保存自然无为之‘道’所得到的‘常然之性’,使其自由地发展,反对任何对人性的束缚与扭曲,也反对用音乐去束缚人性、扭曲人性,因此在它看来,儒家所谓的善便不真,也就是不善,理应予以否定” [38] 。《庄子》之谓善,不在于世俗的功利层面,而是一种超功利的对自然和人性本真的顺应,是建立在“真”的基础上的,如庄子认为的“至德之世”,就是一种返璞归真的社会。在此基础上,庄子又追求善与美相统一的境界,即个体精神与人格达到自由的境界,这种境界的实现“不仅是大美,而且是最高的德,是最高的善” [39] 。因此,庄子认为束缚本性的儒家礼乐不仅是不真,而且是不善的。“五声乱耳,使耳不聪”(《庄子·天地》),在庄子看来是丧失本性的表现之一,音乐损害了人的本性与天生的听觉。因此世人应该摈弃这种音乐,才能求得大道,这里的“五声”并不是指一切有声之乐,而是特指儒家的礼乐。人性本是素朴纯真的,但是“一旦有了仁义礼乐这些魔方来开启人们的智巧,人们素朴纯净的赤子之心就会丧失殆尽,天下就会充满罪恶” [40] 。《在宥》云:“说聪邪,是淫于声也;说仁邪,是乱于德也;说义邪,是悖于理也;说礼邪,是相于技也;说乐邪,是相于淫也。”庄子将儒家所提倡的仁、义、理、智、声、乐等一并给否决掉了,认为这些是使人性堕落,沉迷于世俗声乐与功利的重要原因。同时,人性的扭曲反过来又更加推动了礼乐制度的流行。《庄子·马蹄》亦云:“性情不离,安用礼乐。”天下人的本性已经丧失是礼乐盛行的主要原因。《庄子·胠箧》曰:“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即,世人摈弃这种世俗之乐,毁坏各种乐器,方能保持原有的听觉和天性。这种批判是庄子思想中追求自由和平等,希望解放人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其次,儒家礼乐扰乱国家与社会的安宁。庄子倡导君王无为而治以保持民性,而儒家礼乐以外在的强制规范百姓,因此,庄子认为,这不仅使“民失其常性”,而且会导致民不能安居、国不得安宁、天下混乱的局面。“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庄子·马蹄》)《缮性》篇又说:“礼乐遍行,则天下乱矣。”《庄子》指出:“仁、义、礼、乐的兴起是浑全素朴的自然之道的逐步丧失,衰落的过程,礼乐的出现尤其是社会动乱的开始。” [41] 可见,庄子认为,人为制定的礼乐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都是一种损害。如果上位者不懂得无为而治,顺应民性,只是强制实施礼乐制度,那么就将会祸国殃民。
庄子从以上两个方面揭示了儒家礼乐的本质与消极意义,认为其不利于人性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的发展,因此,要“通乎道,合乎德,退仁义,宾礼乐,至人之心有所定矣”(《庄子·天道》)。庄子强调,至人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内心平静,要达到这种境界,就必须摈退仁义礼乐。音乐不能从礼出发,而要从自由与人性出发,才能使人性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放。庄子主张用道家的道与德代替儒家的礼与乐。其音乐伦理观力图使人们的思想冲破禁锢,使音乐成为摆脱精神奴役的工具。庄子不像老子那样主张取消音乐,而是要改造音乐,提倡以自然之乐与适性之乐代替儒家礼乐,最终希望人达到一种朴实纯净的状态,整个社会顺其自然地发展。这种思想反对的不仅仅是儒家“礼乐”,而是一切束缚人性、歪曲人性的等级制度,体现了庄子对现实社会的强烈不满与对权势的蔑视,以及对自由与平等的向往,这种自由是摆脱了社会现实所强加给人们的各种枷锁的自由,是追求心之逍遥的自由。庄子全部哲学的核心目标就是求得人类精神的自由与解放。因此,在楚王对庄子表示“愿以境内累矣”的时候,庄子却说“吾将曳尾于涂中”,相比追求功名利禄,庄子更愿意处于江湖之远。这种处事态度与生活哲学反映到音乐领域就是否定儒家的仁义礼乐,追求纯真的自然音乐。
总之,道家倡导的是一种自然主义音乐伦理观,自然主义将人视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认为人道本于天道,人应该效法天地,反对人为的矫饰。自然主义提倡人保持本性中的自然,主张少私寡欲、返璞归真。因此,自然主义音乐伦理观认为音乐要顺应自然、顺应人性,反对礼乐制度。老庄将整个宇宙的运行比喻成一曲至善至美的乐章,音乐与宇宙遵循同一法则运行,人们可以通过音乐来参照宇宙,也可以通过宇宙的运动发现音乐的节奏,这样的音乐就是自然之乐和天乐,也是大音希声、至乐无乐思想的最好体现。通过他们的音乐伦理观可以发现,他们追求的是与道合一的自由精神,希望通过音乐对人性的适应、解放与超越,促进个体道德的完善和精神的升华,他们将人的生命境界与音乐的自由体验融为一体,这正是对自由的向往和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