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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骆越人的源流

一 骆越人的来源

“骆”或“越骆”见载于战国时代吕不韦的《吕氏春秋》卷14《义赏篇》和《本味篇》。《吕氏春秋·卷十四 本味篇》曰:“和之美者:阳朴之姜,招摇之桂,越骆之菌,鳣鲔之醢,大夏之盐,宰揭之露,其色如玉,长泽之卵。” “越骆”,在“骆”前冠以“越”,是古代中原人对“骆”人的一种称谓方式。

此后,关于骆越的记载,不绝于书,如:

《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第八》:“索隐表在堵阳。以南越桂林监闻汉兵破番禺,谕瓯骆兵四十余万降侯。” “以故瓯骆左将斩西于王功侯。” “瓯骆将左黄同。” 《史记·南越列传》曰,“岁馀,高后崩,即罢兵。佗因此以兵威边,财物赂遗闽越、西瓯、骆,役属焉,【集解】:汉书音义曰:‘骆越也。 ' 【索隐】:邹氏云‘又有骆越’。姚氏案:广州记云‘交趾有骆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为“骆人”。有骆王、骆侯。诸县自名为“骆将”,铜印青绶,即今之令长也。後蜀王子将兵讨骆侯,自称为安阳王,治封溪县。後南越王尉他攻破安阳王,令二使典主交阯、九真二郡人’。寻此骆即瓯骆也。东西万馀里。乃乘黄屋左纛,称制,与中国侔” 。“且南方卑湿,蛮夷中间,其东闽越千人众,号称王;其西瓯骆裸国【索隐】:裸国。音和寡反。裸,露形也。亦称王。” “谕瓯骆属汉:索隐案汉书,瓯骆三十馀万口降汉。” “瓯骆相攻,南越动摇。”

西汉杨雄所撰、晋人郭璞加注的《方言》谓:“西瓯,骆越之别种也。”

北魏《水经注·卷三十七 叶榆水》引《交州外域记》曰:“交阯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县多为雒将,雒将铜印青绶。后蜀王子将兵三万,来讨雒王、雒侯,服诸雒将,蜀王子因称为安阳王。后南越王尉佗举众攻安阳王。安阳王有神人,名皋通,下辅佐,为安阳王治神弩一张,一发杀三百人。南越王知不可战,卻军住武宁县。” 雒,即骆。

《汉书·高帝纪下》:“五月,诏曰:‘南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今立它为南粤王。’使陆贾即授玺、绶。它稽首称臣。如淳曰:‘中县之民,中国县民也。秦始皇略取陆梁地以为桂林、象郡、南海郡,故曰三郡。’李奇曰:‘欲以介其间,使不相攻击也。’” “陆梁”即“骆”的音转。

《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南粤》,“佗因此以兵威边,财物赂遗闽粤、西瓯骆,伇属焉” 。“粤桂林监居翁谕告瓯骆四十余万口降,为湘城侯” 。“故瓯骆将左黄同斩西于王,封为下鄜侯”

《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湘成候监居翁,以南越桂林监闻汉兵破番禺,谕瓯骆民四十余万降侯,八百三十户。” “下鄜候左将黄同,以故瓯骆左将斩西于王公侯,七百户。”

《汉书·贾捐之传》:“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与禽兽无异,本不足郡县置也。

《汉书·闽粤传》:“故骆越将左黄同斩西于王,封为下鄜候。

《后汉书·马援传》:“条奏越律与汉律驳者十余事,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自后骆越奉行马将军故事。” “好骑,善别名马,于交阯得骆越铜鼓,乃铸为马式,还上之。” “伏波好功,爰自冀、陇。南静骆越,西屠烧种。”

《后汉书·循吏列传》:“又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

南朝顾野王《舆地志》:“贵州(今贵港—笔者按),故西瓯骆越之地,秦属立郡,仍有瓯骆之名。” “交趾,周时为骆越,秦时曰西瓯。”

后晋刘昫《旧唐书·志二十一 地理四》,“驩水在县北,本牂柯河,俗呼郁林江,即骆越水也,亦名温水。古骆越地也” 。“郁平,汉广郁县地,属郁林郡。古西瓯、骆越所居。” “茂名,州所治。古西瓯、骆越地,秦属桂林郡,汉为合浦郡之地。”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贵州郁林县,本西即骆越之地,秦并天下置桂林郡。”

唐杜佑《通典》卷184:“贵州今理郁平县,古西贩骆越之地。秦属桂林郡,徙滴人居之,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六六·贵州》:“郁平县,汉广郁地,属郁林郡,古西既骆越所居,后汉谷永为郁林太守,降乌浒人十万,开置七县,此郁林县也,在郁江之左。”

《岭外代答·乐器门》,“按马援征交趾得骆越铜鼓,铸为马,或谓铜鼓铸在西京以前”

南宋《路史·后纪·高阳》:“有濮氏、高氏、越徇芊姓,是为南越、越裳、骆越、瓯越、瓯雒、瓯人、且瓯、供人、海阳、目深、扶摧、禽人、苍吾、蛮扬、扬越、桂国、西瓯、损子、产里、海癸、九菌、稽余、仆句、比带、区吴、所谓百越也。”

明欧大任《百越先贤志·自序》:“今自南越北届姑胥,尽会稽之地,故夫越也;东自无诸都东冶至漳泉,故闽越也;东海王摇都于永嘉,故瓯越也;译吁宋旧壤湘漓而南,故西越也;牂牁西下邕、容、绥、建,故骆越也。”

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今邕州与思明府凭祥县接界入交趾海,皆骆越也。”

清严观《元和郡县补志》言义州(今广西岑溪县境)为“古西瓯骆越地。”

从这些古籍记载看,骆越人出现于春秋时期,消失于东汉以后。但有学者认为,骆越族称可能在商代就已出现。《逸周书·卷七 王会解》曰,“东越海蛤,欧人蝉蛇,蝉蛇顺食之美。遇越纳□。姑妹珍,且瓯文蜃,其人玄贝,海阳大蟹。……禽人菅,路人大竹,长沙鳖。其西鱼复,鼓锺,锺牛。蛮杨之翟。仓吾翡翠,翡翠者,所以取羽。其余皆可知。自古之政,南人至,众皆北向”。“伊尹受命,于是为四方令曰:‘臣请正东,符娄、仇州、伊虑、沤深、十蛮、越沤,剪发文身,请令以鱼皮之鞞,乌鰂之酱,鲛瞂利剑为献。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文中“路人大竹”之“路人”,即骆人。

尽管骆越见诸于古籍记载最早是商周时期,但其渊源还可上溯。正如有学者通过研究“百越”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后发现,“百越”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上接旧石器时代,下开“百越文化”的先河,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百越”地区诸新石器时代文化是“百越文化”的渊源所在,可以径称“先越文化”,我们不需从传播、迁徙等其他方面去寻找“百越文化”的来源 。骆越的来源同样可以追溯至岭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骆越的诸多文化特征,如稻作农业、干栏建筑、蛇图腾崇拜等,在岭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中常有所体现 。曾有学者将分布于广西南部年代与骆越人活动的年代相衔接的大石铲文化(时代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与骆越文化进行比较研究,结果发现尽管两者因时代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文化面貌,但两者之间仍存在一些相同的文化因素(主要在葬俗和器物特征上),这是二者文化源与流的体现,揭示二者在文化发展方面关系密切,骆越文化是对大石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这说明骆越是起源于本地的土著族群。

西汉中晚期至东汉中前期,汉族文人对岭南越人的称谓则为“骆越”。

东汉班固却分“瓯骆”为“西瓯”和“骆越”两个群体。比如,西汉司马迁《史记》卷30《平准书》载“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班固《汉书》卷24下《食货志》抄《史记》之文却又将“南越”改为“两粤”。在《汉书》卷75《夏侯胜传》中,班固指明所谓的“两粤”:

宣帝初即位(前73年),欲褒先帝,诏丞相、御史曰:“朕以眇身,蒙遗德,承圣业,奉宗庙,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仁谊,厉威武,北征匈奴,单于远遁;南平氐羌、昆明、瓯骆两越;东定秽、貉、朝鲜:廓地斥境,立郡县,百蛮率服,款塞自至,珍贵陈于宗庙……”

所谓“瓯骆两越”,其实是一越。“瓯”是越人的自称,“骆”是越人住地之谓,自称与居地之谓联结以称越人,是为“瓯骆”。所以,唐代师古注《汉书》便说:“瓯、骆,皆越称号。”

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贾捐之说:“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与禽兽无异。”此后,指称岭南越人为“骆越”使盛行起来了。

东汉初,交趾郡征侧、征贰姐妹起兵反汉,攻没交趾郡,九真、日南、合浦“蛮夷”应之。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汉光武帝派遣伏波将军马援率军征讨,平定了征侧之乱。马援在征讨过程中,“所过辄为郡县,治城郭;穿渠灌溉,以利其民;条奏越律与汉律驳者十余事,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自后,骆越奉行马将军故事”。 这说明,从岭南大陆到海南岛、到交趾、九真等郡,西汉中晚期到东汉,当时的人都视此一区域的越人为“骆越”。

此一地区的越人也就是西汉中前的“瓯骆”人。

为什么称他们为“骆越”?

《广州记》称:

交趾有骆田,仰潮上下,人食其田,名为骆人,有骆王、骆侯。诸县自名为骆将,铜印青绶,即今之令长也。

《交州外域记》说:

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有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县多为雒将,雒将铜印青缓。

又沈怀远《南越志》载:

交趾之地颇为膏腴,从民居之,始知播植。厥土惟黑壤,厥气惟雄。故今称其田为雄田,其民为雄民。有君长,亦曰雄王。有辅佐焉,亦曰雄侯,分其地为雄将。

三书对同一件事,各以骆、雒、雄定称,说明骆、雒、雄三字古代音读相近。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川谷平原之地称为“骆田”,民垦食其田,因称为“骆民”,透露了“骆越”一称的缘起由来,但就整体而言,“骆越”之称不因交趾郡的“骆田”而来。因为在人们知晓交趾骆田之前,不仅早在战国时代已见“骆越”之称,东汉初也有了“中庐骆越”之谓。

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臧宫协助征南将军岑彭进讨割据川蜀的公孙述时,“将兵至中庐,屯骆越”。 李贤注说:“中庐,县名,属南郡(治今湖北江陵县),故城在今襄州襄阳县南。盖越人徙于此,因以为名。”所谓的“越人徙于此”,就是汉武帝灭南越国以后,分封投诚和有功的越人首领为侯,比如“喻瓯骆兵四十余万降”的居翁为湘成侯、杀西于王降的“瓯骆左将”黄同为下郦侯、捉住南越国相吕嘉的越郎孙都为临蔡侯,以及越将毕取为瞭侯、南越揭阳令定为安道侯、故南海守弃子嘉为涉都侯等。 这些侯的封地都集中在南阳郡(治今河南南阳市)的地域内。他们北上为侯,必然率其所部进入封地。随着时间的演进以及侯爵的被削,这些越人居地必有变动。他们南下进入湖北襄阳地区,所以,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45《襄州》引唐人《郡国志》说:“襄阳本汉中庐县地,汉初徙骆越之人居之。”

东汉初“中庐骆越”的出现说明了几点。

其一,骆越和西瓯本为一体,即“瓯骆”。比如,杀西于王的“瓯骆左将”黄同、“谕瓯骆四十余万”降汉居翁,他们都是原“瓯骆”的首领,只是后来省了越人的自称“瓯”而仅以越人谓居地之名称谓越人而已。

其二,不仅岭南西南部的越人可称为“骆越”,岭南东部的越人也称为“骆越”。比如,瞭侯毕取、安道侯定、临蔡侯孙都、涉都侯嘉等都是岭南东部的越人首领。他们所率到封地的越人也是岭南东部的越人,后来也称为“骆越”,但五代张昭远等人写《旧唐书》卷41《地理志》说贵州(治今广西贵港市)古为“西瓯、骆越”所居;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61《高州》也说茂名县(今广东茂名市)“古西瓯、骆越所居”

其三,“骆越”的“骆”缘于越人谓山间谷地或川谷平原之音,交趾郡有“骆田”,越人“垦食其田”因名“骆民”只是其例,并不是“骆越”之称缘起于交趾郡的“骆田”

二 骆越人的发展

骆越的发展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先秦时期自主发展阶段;二是秦汉时期逐渐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阶段。这两个阶段各有特点。

(一)先秦时期自主发展阶段

所谓自主发展阶段,并不是说它与别的族群没有交往交流。其实,即使是在史前时期,骆越先民与中原人也有交往交流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广西与内地的联系已经沟通。《尚书·尧典》云:“申命羲叔宅南交。”《墨子·节用篇》亦云:“古者尧治天下,南抚交趾。” 文中的“南交”“交趾”均泛指岭南地区。《淮南子·修务训》曰:舜“南征三苗,道死苍梧” 。此中苍梧已接近广西甚至已深入广西北境。 《史记·五帝本纪》亦曰:舜“践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嶷,是为零陵” 。据考证,舜封弟象于有庳,而死于苍梧。有庳即今湖南道县,苍梧即湖南九嶷山之南,包括宁远、蓝田及广西富川、钟山、贺县、苍梧诸地区 。骆越人进入中原王朝的视野即在汉文古籍出现之时,正是其进入青铜时代之际。此时,骆越人与中原的交往交流更加密切。《逸周书》云:“伊尹朝献商书,汤问伊曰:‘诸侯来献或无马牛之所生而献远方之物,事实相反不利。今吾欲因其地势所有献之,必易得而不贵,其为四方献令。’伊尹受命,于是为四方令曰:‘臣请正东符娄、仇州、伊虑、沤深、九夷、十蛮、越沤,发文身。请令以鱼皮之鞞、乌鰂之酱、鲛瞂利剑为献;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同书又云:“路人大竹,长沙鳖”,“仓吾翡翠”。还说:“自古之政,南人至众皆北向。”“北向”者,北献也。《说文》禾部“禾毛”字注释引伊尹语曰:“饭之美者,玄山之禾,南海之禾毛。”解字云:“禾毛,稻属。”说明中央王朝的势力或影响已波及岭南,“路人”即骆越与中央王朝有了朝贡关系。从考古发现来看,广西兴安、武鸣、宾阳、忻城、荔浦、陆川等地都发现了商周青铜器。桂东北等地新石器时代陶器多饰商周青铜器常见的纹饰。商周青铜文化的传入,不仅使岭南制陶技术有了长足进步,而且催生了岭南越人的青铜铸造技术恭城出土春秋时期的兽首柱形器、扁茎短剑、Ⅱ式斧、靴形钺等与中原同类器迥异 ,武鸣县马头乡元龙坡春秋时期墓中发现有斧、钺、镞、镦等石范及青铜铸品 ,证明由于中原青铜文化的影响、催化,春秋时期骆越人已创造了自己的青铜文化。

然而,在秦汉时期中央王朝将岭南纳入版图之前,此种交流都只能是小规模的、浅层次的,抑或是间接性、偶发性的。骆越发展的相对独立性、自主性,体现在文化上,秦汉及其之前,是骆越文化特点最为浓郁的时期,双肩石器、大石铲文化、几何印纹陶文化、青铜文化、崖壁画文化、铜鼓文化等无不彰显着鲜明的个性。

秦汉之前的春秋战国时期,骆越人已有了贫富不均和阶层的分化。反映在广西武鸣马头墓葬 和平乐银山岭战国墓 中,墓葬规模的大小、形制的繁简、随葬品的多寡优劣均有所不同。另外,此时的一些器物上发现了不少刻画符号,且有一些重复出现,不仅在同一遗址中多次出现,而且出现于不同遗址中,具有了一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这可能是原始文字萌芽的标志。 所以,学者们普遍认为此时骆越人已跨入了文明的门槛。有学者甚至认为骆越人此时已建立了“方国”,武鸣马头很可能是“骆越方国”的都城

此时的骆越人有着较强的凝聚力和族群意识。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平灭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为了巩固秦朝政权,拓展疆土,公元前219年,秦始皇继平定闽越和扬越之后,谴尉屠睢统帅50万大军,分五路进军岭南。“一军塞镡城之岭(今越城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今萌渚岭),一军处番禺之都(今骑田岭),一军守南野之界(今大庾岭),一军结余干之水(今江西余干水上游)。” 五路大军都受到顽强抵抗,特别是第一和第二路军,遭受到西瓯人的奋力阻击。西瓯人在初战受挫,首领译吁宋战死之后,毫不气馁,“皆入丛薄中,……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 ,继续抗击秦军。致秦军主帅尉屠睢被斩,“伏尸流血数十万” ,“宿兵无用之地,进而不得退” 。直至秦始皇增派“尉佗将卒以戍越” ,令监御史史禄“以卒凿渠,而通粮道” ,征调大批中原人民,“丁男被甲,丁女转输” ,并于公元前215年,派名将任嚣和赵佗率兵再度征战,才于公元前214年,打败西瓯、骆越,统一岭南。

(二)秦汉时期逐渐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阶段

秦始皇统一岭南后,岭南遂成为中国中央王朝版图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骆越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中央王朝的统治下,在统一的多族群国家中发展的时期。

汉文化族群和族群关系观的核心是:以中原文明为本,判断其他族群与中原文明的“文化距离”,以“仁政”和“感召”的方式“教化”其他族群是中原文化的“使命”,汉文化对待其他文化的基本态度是“兼容并包”“有教无类”,最终实现“天下大同”。 这一思想在周朝时期就已形成。反映在其以中央王朝与周边民族的关系秩序制定的“五服之制”中。《史记》卷四《周本纪》载:“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顺祀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有不至,则增修于德。于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中国历代王朝都以“五服之制”作为理想的统治目标,来对周围各民族实施具体的统治政策。 对骆越的统治也不例外。

秦始皇统一中国,“废分封,立郡县”,以建立中央集权制。统一岭南后,按照中原地区所推行的郡县制度,在岭南地区设桂林、南海、象郡三郡。据考证,桂林郡治所在布山(今广西贵港市),辖区为东起今广东肇庆,与南海郡西界交错;西抵今广西田东右江以北;北至今广西兴安县以南;南濒南海,包括今广西大部和广东西部。南海郡治所在番禺(今广州市),辖区东、南面滨南海;西抵今广西贺州市,与桂林郡东界交错;北至今韶关、南雄、乐昌一带,主要在今广东境内。象郡治所在今越南北部,辖区东起广东湛江、海康,与桂林郡和南海郡相接;西抵今越南长山山脉以东;北及广西右江一线;南至今越南富安省南境,包括今越南中部、北部和广西西部、云南东部、贵州西南部及广东西部的部分地区。 秦在岭南设郡县虽与中原无异,但岭南三郡,只“置南海尉以典之,所谓东南一尉也”, 而且“南海惟设尉以掌兵,监以察事而无守”。 究其原因,乃瓯骆越虽为秦所败,然势力依然强大,秦王朝为巩固新生之郡县,需强化其军事统治,而岭南地处边远,风俗殊异,需赋予南海尉“专制一方”之特权。

秦亡后,赵佗建南越国,割据岭南,实行“和揖百越”的政策。他把越人中威高势大的吕嘉奉为丞相,把许多越人显贵纳入军政队伍。他还自称“蛮夷大长”,带头“椎结箕倨”,“顺其俗治,全其部落”

汉初,以分封制治天下。其有悖于中央集权、不利于统一之弊端很快显现,因而汉武帝改弦更张,仍实行郡县制。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越后,“遂以其地为詹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 。然汉在边疆或少数民族地区所设之郡为“初郡”,《汉书·食货志》云:汉武帝时,“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粤,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无赋税” 。林超民曾撰文指称,“初郡”有如下四大特征

1.郡县几乎设置于与部族连结的范围内。

2.任命太守、县令、长史掌治郡县,任命少数民族地区的部族首领为王、侯、邑长等,实行土官和流官双重统治,流官掌治土地,土官治理属民。

3.初郡出赋,土长缴纳土贡,无征调。

4.初郡的太守掌管军事,军队由内地派遣,担任武备。

可见,汉代对边疆少数民族包括骆越实行的是间接统治。“以其故俗治”包括以“蛮夷君长复长其民”,少数民族首领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统治者。

汉代的“初郡”制度不仅在三国两晋时期被继承,而且成为唐代羁縻制的先驱。

秦汉中央王朝的统治,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紧密还是松散,不仅将骆越作为多族群国家一员的事实以制度的形式固定化、具体化,而且为越汉文化交流提供了一个制度框架。在这一框架下,越汉文化交流蓬勃发展。首先,历朝历代由中原南下岭南的移民络绎不绝。如果说秦始皇“以谪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 ,并应赵佗之请,遣无夫家妇女15000人南来,“以为士卒衣补” ,是第一次移民浪潮的话,当时汉人的势力也只是局限于少数军事据点。而汉武帝平定南越之后,加强郡县制在岭南的推广,于岭南设苍梧、郁林、合浦三郡,下设27县,并开放中原与岭南的贸易,促成了第二次移民浪潮。因而西汉中晚期之后,广西合浦、郁林、苍梧一带汉墓大量增加。至东汉“元初二年(公元115年),苍梧蛮夷反叛,遂招诱郁林、合浦蛮汉数千人,攻苍梧郡”。 南来汉人不仅已达到一定的数量,而且其势力已深入骆越腹地。

进入骆越地区的中原汉人不仅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方式、生产技术,还带来了精神文化。南来的文人学士和中央王朝在骆越地区建立学校传播中原汉文化。自汉代以来,私学在骆越地区出现并得到发展。一批南来文人先后在岭南讲学授徒,蔚然成风,一些当地文人学士亦起而仿效,成为汉文化的传播者。如东汉桓帝时郡毋敛县(今广西西北部)人尹珍,到汝南(今属河南)师从著名经学和文字学家许慎,学成之后,回乡讲学,影响颇大。 除了私学之外,官学也得到稳步发展,并发挥更重大的“教化”作用。汉平帝时,锡光为交趾太守,教导民夷,渐知礼仪。光武帝时任延为九真太守,“建立学校,导之礼义”。

在先进汉文化的强大影响下,骆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如骆越人的农业在秦汉之后快速发展即与南来汉人带来了先进的铁制农具和耕作技术密切相关。汉初,吕后“禁南越关市铁器” ,为此,赵佗再三派出使者北上谢罪,说明岭南铁器缺乏。汉武帝开放岭南贸易之后,铁器流入岭南增多,反映在西汉中晚期之后,岭南出土铁器数量大幅增多,先进的生产工具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繁荣。再从青铜铸造业的发展来看,秦汉之前,壮族先民早已掌握了制造铜鼓的技术,但铸造铜鼓工艺最精、铸造铜鼓最多则是在秦之后。秦汉之后铜鼓的合金成分与记载中原地区先秦时代手工业品制作工艺的《考工记》所载基本相同的事实说明,骆越青铜铸造业的辉煌是由于汉人大量南迁带来了中原的先进技术。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骆越社会结构、社会形态也发生了变化。

中原汉人进入骆越地区及汉文化的强烈影响还促进了越汉民族文化的融合。秦和汉初,南来汉人规模小,汉人和越人的文化互动和涵化主要表现为汉人“越化”。南越王赵佗尚且自称“居蛮夷中久,殊失礼义”, 普通移民“越化”不难想象。可自汉武帝特别是东汉以后,随着南来汉人规模的扩大,特别是由于中央王朝和南来的文人学士在骆越地区“建立学校,导之礼义”,使之“渐见礼化”, 越汉文化互动和涵化就主要表现为“汉化”了。

三 骆越后裔的延绵

东汉中期以后,“骆越”称谓逐渐形消匿迹,但这不是说骆越人绝灭了或迁徙离开了,只是因为其后裔的称谓变化了。

(一)乌浒、俚、僚

1.乌浒

东汉中期以后,骆越逐渐形消匿迹。当时的汉族文人、官员对于岭南越人以地名人,称为“苍梧、郁林、合浦蛮夷”。 东汉后期,由于汉灵帝建宁三年(公元170年),郁林太守谷永深入越人之中,知悉内情,了解他们自称为“乌浒”,于是“以恩信招降乌浒人十余万内属,皆受冠带,开置七县”。 从此,“乌浒”之称便雀然而起,成了当时岭南越人一个常见称谓。比如,汉灵帝光和元年(178年),合浦、交趾郡的越人起兵反汉,《后汉书》卷8《孝灵帝记》便称为“合浦、交趾乌浒蛮叛”

初见于东汉后期的“乌浒”,经魏晋,至唐宋依然不绝于古籍记载。如东汉杨孚《异物志》载:

乌浒,南蛮之别名也。巢居,鼻饮,射翠取毛、割蚌求珠为业。无亲戚重宝货,卖子以接衣食。若有宾客,易子而烹之。

乌浒取翠羽、采珠为产,又能织斑布,可以为帷幔。

族类同姓有为人所杀。则居处伺杀主。不问是与非,遇人便杀,以为肉食也。

又三国吴国丹阳太守万震《南州异物志》载:

交、广之界,民曰乌浒。东界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恒出道间伺候二州行旅,有单迥辈者辄出击之。利得人食之,不贪其财货也。

地有棘竹厚十余寸,破以作弓,长四尽余,名狐弩;削竹为矢,以铜为镟,长八寸,以射急疾,不凡用也。

地有毒药,以傅矢金,入则挞皮,视未见疮,顾盼之间,肌肉便皆坏烂,须臾而死。寻问此药,云:“取虫诸有毒螫者,合着管中曝之。既烂,因取其汁,日煎之。如射肉,在其内地则裂,外则不复裂也”。

乌浒人便以肉为肴俎,又取其髑髅破之以饮酒也。

其伺候行人,小有失辈,出射之。若人无救者,便止以火燔燎食之;若人有伴相救,不容得食,力不能尽相担去者,但断取手足以去。尤以人手足掌跖为珍异,以饴长老。

出得人归家,合聚邻里,悬死人中当,四面向坐,击铜鼓、歌舞、饮酒,稍就割食之。

奉(春)月方田,尤好出索人,贪得之以祭田神也。

晋南北朝裴渊《广州记》也载:“晋兴(治今广西南宁市——引者)有乌浒人,以鼻饮水,口中进噉如故。”

《旧唐书》卷41《地理志》载:

(贵州)郁平县(治今广西贵港市——引者),汉为广郁县地,属郁林郡。古西瓯、骆越所居,后汉谷永为郡太守,降乌浒十万,开七县,即此也。

乌浒之俗,男女同川而浴;生首子食之,云宜弟;娶妻美,让兄;相习以鼻饮。

秦平天下,始招慰之,置桂林郡,汉改郁林。郡在广州西南,安南府之北,邕州所管郡县是也。

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62《桂林》引唐人《郡国志》载:“阳朔县有夷人名乌浒,在深山洞内。能织文布,以射翠取羽、割蚌取珠为业。” 卷166《贵州风俗》载:

风俗多何、滕、黄、陆等姓,以水田为业,不重蚕桑;生以唱歌为乐,死以木鼓助丧。

又郡连山数百里,有俚人皆为乌浒。诸夷率同一姓,男女同川而浴;生首子即食之,云宜弟。居止接近,葬同一坟,谓之合骨,非有戚属,大墓至百余棺。凡合骨者则去婚,异穴则聘女。既嫁,便缺去前一齿。

2.俚

关于俚人的记载,最早见于《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引者注),九真徼外蛮里张游,率种人慕化内属,封为归汉里君。 ”文中“蛮里”即为一种族称。此后,所谓“蛮里”改为“俚”。从东汉至南宋均有俚人活动的记载。如万震《南州异物志》。该书载:

广州南,有贼曰俚。此贼在广州之南,苍梧(治今广西梧州市——引者)、郁林(治今广西贵港市——引者)、合浦(治今广西合浦县——引者)、宁浦(治今广西横县——引者)、高涼(治今广东恩平县——引者)五郡中央、地方数千里。往往别村,各有长帅,无君主,恃在山险,不用王。自古及令,弥历年纪。

西晋前期张华《博物志》卷9云:“交州夷曰俚子。”

南朝宋始兴郡(治今广东曲江县)太守徐豁遣使巡视郡中各县民情之后,元嘉二年(426年)上书陈奏三事。其三说:

中宿县(今广东清远县——引者)俚民课银,一子丁输南称半两。寻此县自不出银。又俚民皆巢居乌语,不闲货易之宜,每至买银,为损已甚,又称两受入,易生奸巧。山俚愚怯,不辩自申,官府课甚轻,民以所输为剧。今若听计丁输米,公私兼利。

《隋书》卷53《刘方传》说:隋朝开皇二年(602年)交州“俚帅”李佛子举兵反隋,隋文帝杨坚命刘方率军南征。刘方以兵威作后盾,“谕以祸福,李佛子方才投诚”

《新唐书》卷95《高俭传》载:唐朝时“钦州俚帅宁长真以兵侵交趾”

南宋《岭外代答》:“钦(州)民有五种……三曰俚人,史称俚僚者是也。”

3.僚

“僚”初见于记载,写作“獠”。三国时代曾任吴国丹阳郡(治今南京市)太守的万震《南州异物志》载:“獠民,亦谓文身国,刻其胸作华(花)以为饰。” 《三国志》卷41《霍弋传》载:“永昌郡(治今云南省保山县东北)夷獠恃险不宾,数为寇害。”南朝宋时裴松之注《三国志》卷43《张嶷传》也引《益都耆旧传》说:“牂柯(治今贵州省凯里西北——引者)、兴古(治今云南省岘山县——引者)獠种反。忠令嶷领诸营往讨。嶷内招降,得二千人,悉传诣汉中。”这些记载说明从岭南经云贵高原东部到西南部的住民,三国时已称为“獠”。

此后,关于僚的记载常见于古籍。《南史·欧阳 传》却云:“兰钦征夷僚,擒陈文彻。”《隋书·地理志》:“俚僚贵铜鼓,岭南二十五郡,处处有之。” 《旧唐书·王翃传》:“岭南溪峒夷僚乘此相恐为乱。其首领梁崇牵自号‘平南十道大都统’……” 《新唐书》卷147《南蛮传》:“黄贼皆峒僚,无城廓,依山险,各治生业,急则屯聚。” 《明史》卷318《广西土司传》:“璟言,蛮僚顽犷,散则为民,聚则为盗,难以文治,当临之以兵,彼始畏服。”明代之后,僚的称谓才较少见。

4.乌浒、俚、僚与骆越的关系

骆越之后出现的“乌浒”“俚”“僚”等族称,尽管名称不同,其实指的都是“骆越”或“西瓯”之后裔,“俚”“僚”是同一族属的异称。《南史·兰钦传》曰:“兰钦……破俚帅陈文彻。”《南史·欧阳 传》却云:“兰钦征夷僚,擒陈文彻。”同是陈文彻,可说是俚,又可说是僚,“俚”和“僚”实为一体。所以,在古文献中,“俚”与“僚”常常并称“俚僚”。如《太平御览》卷785引裴渊《广州记》云:“俚僚贵铜鼓,唯高大为贵,面阔丈余,方以为奇。” 而据《太平寰宇记》:“贵州(今广西贵县)连山数百里皆俚人,即乌浒蛮。” 可知俚僚亦即乌浒。关于乌浒、俚僚的活动之地,《太平御览》卷786“乌浒”条引《南州异物志》云:“交广之界,民曰乌浒,东界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 同书卷785“俚”条引《南州异物志》又云:“广州南有贼曰俚。此贼在广州之南,苍梧、郁林、合浦、宁浦、高凉五郡中央,地方数千里。” 其活动范围与“骆越”或“西瓯”一致。而且,据学者考究,“乌浒”是“瓯”之慢读,“俚”亦不过是“骆”之异读 。所以,“乌浒”“俚”“僚”均是“骆越”和“西瓯”的后继族称。

(二)壮、侗、仫佬、毛南、水

1.壮

南宋淳祐九年(1249年),李曾伯上奏朝廷称:

近自淳祐八年,经司常行下团结两江诸州洞丁壮。 右江则黄梦应具到名帐共计一万九百六十二人,左江则廖一飞具到名帐共计二万二千六百人,其本州民丁在外。如宜、融两州,则淳祐五年亦有团结旧籍。在宜州则有土丁、民丁、保丁、义丁、义效、撞丁九千余人,其猗撞一项可用;在融州则有土丁、峒丁、大款丁、保丁九千余人,其款丁一项可用。

“撞”,即越人及其后裔谓山间平地或川谷平原为“ɕo∶ŋ 6 ”的汉音译写字。上文说过,越人“ɕo∶ŋ 6 ”,历史上除译作“陆梁”“泷”“骆”或者“ ”,自然也可以近音译写作“撞”。“撞丁”,即住在“ɕo∶ŋ 6 ”中的丁壮。而“其猗撞一项可用”的“猗撞”,即上古称越人为“瓯骆”在中近古的另一近音译写。越人自称“于”,历史上近音译写作 、雩、吁、于、呕、瓯、乌浒或白衣,自然也可以音译写作“猗”。

在汉族文化的长期和深入影响下,俚、“獠”逐渐趋同于汉族。唯偏远荒僻的丛山地区的“獠人”以及桂中、桂西特别是土官治下诸地汉族文化渗入力度较少的地区,仍以“ɕo∶ŋ 6 ”称人,于是有了“撞”的族称。进入元代,“撞”作为特定群体的称谓,涵盖面越来越大,包容的人群越来越多,开始成为一个特定族群。比如,大德二年(1298年)湖广等处于枢密院副使刘国杰平定上思州(治今广西上思县)知州黄圣许(黄胜许)的反叛后,“尽取贼巢地为屯田,募庆远(治今宜州市)撞人耕之,以为两江蔽障”。 至正八年(1348年)特旨迁林兴祖为“道州路(治今湖南道县)总管。行至城外,撞贼已迫其后,相去仅二十里”。 又如,至正十一年(1351年),“广西庆远府有异禽双飞,见于述昆乡(在今宜州市西南),飞鸟千百随之,盖凤凰云。其一飞去,其一留止者,为撞人射死,首长尺许,毛羽五色”。 这些记载说明,“撞”的分布已经包括宜州及柳州、静江二路,甚至到了湘南的道州路等地。

元“撞”在明朝被犬化,清朝继之。如:《明史》卷317《广西土司传序》载:

广西猺、 居多,盘万岭之中,当三江之险,六十三山(在今岑溪县)倚为巢穴,三十六源踞其腹心。其散布于桂林、柳州、庆远、平乐诸郡县者,所在蔓衍,而田州、泗城之属尤称强悍。种类滋繁,莫可枚举。

清初桂林守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载:

粤西山谷奥险阻绝,厥类尤繁。派别支分,则曰猺,曰 ,曰狼,曰狑,曰犽,曰 ,曰狪,曰 ,曰 ,曰蜑,曰土人,曰隆人,曰阳山人;合其类而十分之, 居四,猺居三,狼居二,余仅得一焉。 [1]

民国徐松石先生著《粤江流域人民史》以“徸”代“ ”。徸,《玉篇》读作“昌容切,音冲”,为“撞”的近音字。1949年以后,改徸为僮。1965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改僮为“壮”,音既近“ɕo∶ŋ 6 ”,汉语义又是健壮、强壮、茁壮之义。

2.侗

侗族自称“金”或“更”或“干”。“侗家”“侗人”是汉人对他们的称呼,来源于“峒蛮”“峒民”“峒丁”或“峒人”。唐宋时期,古文献称分布于桂、黔、湘部分山区的少数民族居民为“峒蛮”。“峒”来源于骆越的语言,在今壮侗语中,是一种地貌的称呼,指山间的田野。由于这些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这种环境中,同一“峒”的民众,形成一个组织,有的还几个“峒”联系成为一个组织,所以后来“峒”又成为一种组织名称。唐宋时期,中央王朝在这些地方实行羁縻制度进行统治,建立羁縻州、县、峒,并委派知州、知县、知峒管辖其地。峒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其居民称“峒民”“峒丁”或“峒人”。

大概是在明代,“峒民”“峒蛮”或“峒人”变为族名,成为对侗族的专称。明田汝成《行边纪闻·蛮夷》云:“峒人,一曰峒蛮。散处于牂牁、巫溪之界,在辰、沅者尤多。……男子科头、徙跣、或趿木履,以镖弩自随;暇则吹芦笙、木叶、弹二弦、琵琶、臂鹰逐犬为乐。妇人短裙、长衫,后垂刻绣一方,若绶胸亦如之。以银若铜锡为钱,编次绕身为饰。富羡者,以金环缀耳,累累若贯珠也。……人死以尺帛裹头为服。争讼不入官府,以其长论决之,号曰乡公。”这些描述与侗族风俗习惯是相符的。

3.仫佬

魏晋以后瓯骆越人中分化出“伶”“僚”等族群,频见于史册中。《新元史》中出现“木楼”的族称。明清以后古籍出现了“穆佬”“木老”“姆佬”“怜”“僚”等称谓。“木楼”“穆佬”“木老”“姆佬”等就是“仫佬”这个族称的来源。“仫佬”是汉人对他们的称呼,他们多自称“伶”,少数自称“谨”。“木楼”“木老”“姆佬”的文化,如语言、节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都与瓯骆越人一脉相承,这说明了他们的渊源关系,而元代仫佬族名称的出现可作为其形成的标志。

4.毛南

毛南族自称“爱南”,“毛南”是他称。这个名称来源于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中对居住于今天毛南族聚居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上南、中南、下南的居民的称谓“茅滩蛮”。《岭外代答》卷一云:“宜处群蛮之腹,有南丹州、安化三州一镇、荔波、羸河、五峒、茅滩、抚水诸蛮。” 《宋会要》蕃夷五之一〇二载,绍熙三年,广西经略安抚等司言:“宜州尤为紧要,盖缘西接南丹,北接安化、茅难、荔波、五团,南接蝦水、地州、三旺诸洞。” 可见“茅滩”即“茅难”是一个因地得名的称谓。元明时代,史籍中的“茅滩处”“茆滩团”“茅滩堡”“毛难里”,由地名变为行政区划名称,居住这里的是“茆滩蛮”“毛难人”。清末民国时期,“毛难”“冒南”“毛南”等名称也是上述名称的同音异写。毛南族其实来源于从瓯骆越人后裔僚人分化出来的“苦卖伶”,“苦卖伶”是伶人的一支。伶人是侗族、仫佬族、水族、毛南族的共同祖先。所以,毛南族又曾被称为“伶人”。

5.水

水族自称“虽”,汉族称之为“水”。这个族称最早见于明代王守仁《月潭寺公馆记》和邝露《赤雅》。清代称其为“水家苗”“水家”。据水族古歌传唱,水族祖先最初居住于邕江流域的“岜虽山”,后因为战争向北迁徙,经今河池、南丹一带溯龙江而上,最后辗转至黔桂边境一带定居下来。水语中保留有大量的骆越的语言特征,水族文化中也有很多与瓯骆文化的因子,如“干栏”建筑、“鸡卜”、崇尚铜鼓,等等,说明水族也是瓯骆越人后裔,他们是在北迁过程中,逐渐从俚僚族群中分化出来,形成为一个共同体的。所以邝露《赤雅》说“水亦僚类”。 eNQRkIB1M53vlXydGhXQKEWpiV3XFa9Bwdp57/XHpBsOZbtNLQCoHjTGSZOwJ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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