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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法治建设的基本逻辑

1.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依法治国的领航器

依法治国保障国家重大战略的推进和目标实现。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适时制定并实施了不同的国家发展战略,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制定的国家发展战略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制定了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确立了建设富强国家的战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则倡导科学发展的战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在新时代则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新的发展战略包括科学技术创新、深化改革、绿色生态、扶贫攻坚、实现小康等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战略。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人提出的新发展战略目标很明确,并提出了发展的路径,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尤其是在对外开放方面,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逐步扩大中国在国际的正面影响力。这些战略呈现出循序渐进的发展态势,有的目标已经实现,如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虽然局部地区因为各种不可控因素还会出现反复,有的则还在进行中。这些发展战略是中国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标志,其内部具有深刻的理论逻辑和实践价值。

中国的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密不可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就体现了这些战略的各方面内容。国家战略的正当性需要法治予以保驾护航,这也成了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如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民法典、外商投资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使立法为国家重大发展目标保驾护航,为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保证及时对国家战略设置配套立法,使所有的重大改革、对外开放做到于法有据。

此外,各级政府的法治建设、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以及社会的依法治理也都以国家的发展战略为重要目标,除了在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中做到整体性、基础性、根本性之外,还要突出国家战略的法治保障必要性。

2.以人民为中心是依法治国的风向标

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内容,它不同于西方选举形式上的民主,我国的民主体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内容上。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人民不只是守法者和被管理者,而且还是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党和国家的所有意志和目标都必须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的整体意志。在法治建设中,人民共建、共治和共享是重要的民主原则,必须体现在依法治国的全领域。

首先,法治应以民主为基础,人民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公众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主体,其作用体现在各个方面,不仅要体现在民主的法治化方面,如国家政治权力的配置、程序确立;还要体现在法治的民主化方面,如民主立法、民主司法、民主监督执法等方面。 [1] 具体表现为在立法上应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法,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更广泛地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召开更多的具有实质意义的听证会,避免关门立法、专家立法、部门立法的弊端,使立法的质量不断地提升,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在政府执法领域则应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执法信息依法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切实保障公众利益;在司法上应不断完善溯源治理、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等公众参与制度,提升司法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包含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包含全链条的民主实践,这与西式选举民主有显著的区别。全过程民主还特别强调民主参与的结果,所有重大的国家和地方行为,都应通过民主参与保障人民权利。一些地方很早就在探索全过程民主,例如,广东某地就在探索将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制度由每年开会的“3天代表”变为365天代表,即全年每天都在行使人大代表的职权,这就是全过程民主的典型表现。

其次,人民是依法治国的受益者。以人民为中心的依法治国必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依法治国的各项举措都将体现这一根本性的原则,可以说,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立党原则。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主席1944年9月8日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的演讲中提出来的,并最终成为我党最著名的文献《为人民服务》的主题。1944年10月毛主席在接见新闻工作者的时候还提出,为人民服务“三心二意不行,半心半意也不行,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此后,为人民服务被写进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也被写进了中国的《宪法》。

为人民服务在立法中主要体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将人民的意志、人民的利益转化为法律。在政府法治方面,正在进行的政务服务改革也体现了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政务服务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都在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改革的要义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务服务改革之前,政府部门多头管理,门难进、事难办,审批裁量权过大。政务服务改革向审批权运行痼疾开刀,将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起来,探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方式。政务服务改革构建了新的制度、标准、理论、实践体系,有效地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最成功的领域之一。“最多跑一次”改革将人民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为政府依法全面履职提出了新思路和新要求,为新时代全面规范政府权力、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探索了新路径,同时为公众办事提供了最大的便利,是服务型政府的充分体现。

最后,人民是依法治国的校正器。依法治国是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的一种“运动”,从制度设计、规范确立到实施运行,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进而在实践过程中探索最佳的运作方案。依法治国的操作运行必须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的需求为着力点。因此,保障人民的利益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人民的监督则是保障依法治国不偏离轨道的重要路径。

监督可以助力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法院监督等构成。人大监督是内部监督中的最高层次监督,人大代表是选举产生的,是各族人民参政议政的代表,人大监督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监督。人大监督主要是监督“一府两院”依法履职情况。检察监督则是检察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为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力量。检察监督不仅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可以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建设法治社会、平安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外部监督有新闻监督、社会监督、个体监督等。在现代社会中,新闻舆论监督是依法治国的主要监督模式,也是社会监督的形式之一。新闻监督是通过强化公民的知情权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新闻监督可以使依法治国各项措施更加合理合法合情,更加公开透明。公民个人监督则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其植根于人民当家做主原则,现行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公民监督既是权力,也是权利,更是义务。公民个人监督体现为以权利制约权力,在依法治国的制度中有较为全面的设计,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信访或其他形式对依法治国进行监督,如公民可以以行政相对人、复议申请人、诉讼原告、当事人等身份对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提起陈述、申辩、异议、复议、诉讼等,对政府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公民个人监督出现了一种新形式,那就是自媒体监督。自媒体鱼龙混杂,但不排除其对公权力的运行确实具有监督作用,因此不能因噎废食,现实中不少案例都是先由自媒体曝光,最后成为反腐败成功的经典案例。在实践中,被监督机构应建立快速协调联动反应机制,因为如果反应迟钝,实时舆情就会如同山洪暴发,难以阻挡,谣言也会乘虚而入,造成社会撕裂和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

3.人民的美好生活是依法治国的原动力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增进民生福祉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快有慢,法治建设推进有紧有松,处于不同阶段,社会发展不平衡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短期内加剧,并在信息化时代被进一步放大。一个有如此巨大体量的社会因发展不平衡而出现矛盾,或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认识是正常现象。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那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其出自春秋战国孔子及其弟子的讨论,记录于《论语·季氏将伐颛臾》,原文为“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人们对“不均”的评价一直是负面的,而如今应对此做一个新的解读。古代智慧在今天并没有失去其意义,老百姓不担心财富不多,只担心财富分配不均匀,换言之,人们担心的是分配不公平。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党、政府和司法机关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首先,改革开放已经让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现在需要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只有共同富裕才能真正解决六中全会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问题,才会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消除社会矛盾。共同富裕是我党当前确立的重大国家战略,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中央选择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的试点地区,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省已经组织完成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首批试点遴选工作,确定了六大领域28个试点,并编制了三年行动计划。浙江希望通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发挥良好的示范效应。可以说,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在进入新时期后做出的最符合民意的选择之一。

其次,法治政府建设应该以人民的美好生活为尺度。政府应严格依法行政,在重大决策方面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在政务服务方面站在被服务对象的立场办事,在执法时严格遵守法律,将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中。只有这样人民才会踊跃地参与依法治国的宏大事业,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原动力。此外,人民的美好生活并不是说社会一定不能存在矛盾,但是政府依法执政肯定能消除一些社会矛盾,因为有些矛盾的产生往往与政府的依法行政不到位有关。如果个别政府不以人民的美好生活为尺度,在一些重大事项上决策不公开、公众参与度不够、执法不规范,这都将是社会矛盾出现的诱因。此外,当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政府缺位、反应迟缓,也会使平等主体调转方向,从依法治国的参与者变为质疑者,将矛头指向政府,使政府处于被动局面。

再次,公正司法是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底线。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目标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便利人民群众获得相应的司法服务,提升司法裁判执行的可预期性,让人民法院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坚实依靠和支柱。司法机关要平衡公正和效率的关系,法院案多人少,司法效率便会打折扣。法院可以借助新科技,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向纵深发展,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及时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按规律运行,资源按规则配置,才能使更多的人就业,创造更多的财富,使更多的人享受发展的红利,使人民美好生活成为现实。司法应当为市场运行提供有效的保障。一是推动司法案件高效办理,保障涉案当事人权益,为各行业行为规范提供司法指引。二是加大对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大型企业的司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防范垄断和地方保护,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三是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宣传教育,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示风险,提升民营企业保护产权的意识和水平。四是公检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规范民营企业涉案财物处理程序;弄清民营企业涉案财物权属、性质;注重区分企业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企业合法财产与违法财物;查扣冻遵循落实比例原则,以能够实现财产保全目的为限,及时纠正超范围查扣财物的情形。

最后,充分利用现有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如生态环境保护、医疗纠纷、物业纠纷、道路交通等调解机制,优化诉前调解、在线调解机制,提升纠纷化解成效。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可能出现的矛盾风险点,找出高频风险事项,提前介入分类处置,将矛盾消灭在萌芽阶段。司法机关应依据审判执行态势对社会治理中的风险点进行研判预警,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明确各类规则,指引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严格依法办事、规避法律风险,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多方发力。各级党委应该有危机意识,积极领导联动组织各部门搭建平台,共享数据,协调治理,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

4.创新发展是依法治国的生命力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变化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同时也给依法治国创新发展带来了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四个“新”: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目标、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新发展理念包含了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的重要内容。科技赋能、数字赋能极大地推动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创新了法治建设的举措,拓展了法治建设的空间。

以行政体制改革为例,行政体制改革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改革成效以体制机制是否更加科学合理、管理服务水平是否符合群众需求、群众是否得到改革实惠为判断标准。各地政府都在创新行政体制改革,在政府服务方面成效尤其显著。宁波江北区的改革就是一种全新的思路和实践。江北区将过去分散于各部门且流程要求各不相关的事务,按照群众企业办成“一件事”的需求进行了流程再造、职责重塑、数据共享,为新时代政府职能的调整、融合提供了重要的试验素材,为政府机构重塑提供了依据。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江北区实现了不同业务事项专网之间、不同办事系统之间数据共享调用与数据推送对接,为“一件事”高效服务提供了“源动力”,避免了群众企业重复提供各类材料。在具体应用上,江北“一件事”政务服务改革实现了制度设计、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和场景式系统协同。例如,以个人、企业和城市管理全生命周期活动规律为参照标尺,在全国首编《江北区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服务办事一本通》,系统性推出了“我要出生”“我要上学”“我要工作”“我要退休”等16类主要“一件事”办事场景,共涵盖1167个事项;《江北区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服务办事一本通》设计了“我要开办企业”“我要市场行业准入”“我要企业注销”等12个“一件事”主要办事场景,共涵盖3345个事项,并创新制作了“一扫可查、一扫可办”的事项二维码。江北区建立数字赋能机制,是数字赋能推动法治建设的鲜活创新实践,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

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创新也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公平和效率相得益彰是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社会矛盾出现增长快、错综复杂、种类形式多样的态势。大量社会矛盾进入司法程序,给人民法院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借助信息化的东风,实现了审判、服务和管理质效的飞跃。各级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焦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技术,在互联网司法、司法人工智能、司法大数据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全球“网络覆盖最全、业务支持最多、数据汇聚最大、协同范围最广、智能服务最新、透明程度最高”的智慧法院。 [2] 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巩固拓展了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有效地满足了互联网时代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实现了审判能力和水平的现代化,为依法治国保驾护航,守住了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为世界司法文明交出了中国方案。

5.中国共产党是依法治国的坚强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能不能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党是依法治国的领导核心,党在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有较强的领导力、动员力、协调力、组织力。可以说,在中国语境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力和权威性是任何组织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正因如此,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首先,在立法方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的核心力量,健全党领导立法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将使立法按照正确路径行进。凡涉及重大立法问题,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社会准则,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3] 其次,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坚持党的领导,可以保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在完善行政制度方面,如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定、修改时,各级政府都必须向党委请示汇报。同时,党支持政府严格执法,以确保其执法行为符合法律和程序。在司法方面,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接受党的领导,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各级党委带头依法办事,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在社会法治方面,党领导各级部门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推动普法守法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解决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法治社会。 0mIRM7fddQAwL6+XQcxBG1cnv6g6uOOmXmusMWnrCNQTy9Nqp2JZe2LRiWYEZw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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