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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众声和鸣:巴蜀汉族丧葬仪式音乐

丧葬仪式音乐不但有“通神”“娱神”的功能,同时还有抒发情感、表达审美追求的娱人作用。《礼记·乐记》:“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如果说状物、叙事是语言强项,那么揭示情感、释放心灵则是音乐的特长。通过音乐为丧葬仪式创造出一种“热闹”的气氛,并把仪式的参与者不自觉地吸引其中,有悲、有喜,使人的情感得到宣泄、释放。

丧葬仪式与音乐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先秦时期,音乐与礼仪同等重要,它们均是统治者用来巩固政权的工具,具有区别君臣、嫡庶、尊卑的功能。乐往往与礼相辅相成,而丧葬仪式作为“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仪式中是否用乐,也被纳入是否符合“礼”的讨论中,如《礼记·曲礼上》载:

居丧之礼……临丧不笑。揖人必违其位。望柩不歌,入临不翔,当食不叹。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适墓不歌,哭日不歌。

由此可见,临丧不歌方合礼,类似的记载也见于《庄子·大宗师》:

莫然有间而子桑户死,未葬。孔子闻之,使子贡往侍事焉。或编曲,或鼓琴,相和而歌曰:“嗟来桑户乎!嗟来桑户乎!而已反其真,而我犹为人猗!”子贡趋而进曰:“敢问临尸而歌,礼乎?”二人相视而笑曰:“是恶知礼意!”

由于丧葬用乐与礼相悖,因此为君子所不为。这种情况作为一种礼之规范一直延续到唐宋时期,这在各朝正史的“礼志”中多有记载。但民间是否完全遵循此规定,则难以考证。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明清时期的巴蜀地区,丧葬用乐已经成为一种习俗,在丧葬中不仅有唢呐、锣鼓等演奏的器乐,而且还有以丧歌为代表的人声。人声宣泄内心情感,器乐烘托现场气氛;甚至在同一场丧事中邀请多个乐班,乐班与乐班之间往往还存在同台竞技的现象。更为重要的是,音乐尤其是器乐往往镶嵌在仪式中,成为仪式的一部分,甚至出现了仪式的操演者与乐器的演奏者合二为一。丧葬仪式人声以哭、吟为主,是丧葬仪式内容、情感传达的重要载体。法师和祭奠者通过吟诵、歌唱,把人们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有时伴以锣鼓或唢呐,构成一种歌、乐、舞相应和的综合表现形式。人声贯穿丧葬仪式的整个过程,其不仅是丧葬仪式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不可或缺的情感宣泄的载体。

丧葬仪式与音乐的关系不仅在当下的田野调查中能够发现,而且在清代至中华民国的巴蜀方志中已有记载,如光绪十一年(1885)《大宁县志·风俗》:“开吊日,陈设牲牢、鼓乐。赴吊者悉颁白布缠头。有姻亲瓜葛者,或赠以孝衫、孝褂,均款以酒食。” 有意思的是,方志编纂者认为这些习俗与古礼不合,因此在按语部分加上了价值评判:

临丧用鼓乐,颁客孝,宴吊宾,三者均非古礼。昔司马温公及来矣,鲜先生尝讥之矣。然历宋、元、明至今,积重亦难遽返。特为注出,要使居丧者,知此原非古礼,即不得已,狥俗为之。宁减毋加,勿再踵事增华,显背圣人丧奢之训,益长里党蔑礼之风。是所厚望于仁人孝子也。

部分卫道者虽以是否符合古礼、是否有悖于圣人之训作为评判民俗的依据,但普通百姓往往并不以卫道者的言辞而改变。实际上,丧葬仪式中的音乐从类型上而言也并非单一。其中由仪式主持者——道士或端公所操持的锣鼓往往与仪式合二为一,成为仪式的一部分;而由逝者亲属或哭丧者以人声为主的丧歌多为逝者亲属悲伤情感的自然流露,或主家为了彰显丧事的悲戚氛围而请专业哭丧者进行的具有表演性的丧歌演唱,此类音乐与仪式本身关系不大;所谓“坐堂锣鼓”则是帮助主家表达对前来吊唁客人的欢迎,同时在仪式的间歇期、送葬过程中均扮演重要的角色。除以上类型外,还有在常规仪式结束后的深夜,为了缓解人们的疲劳而登场的打围鼓等,因此笔者认为,严格意义上的丧葬仪式音乐(狭义的)主要为第一类;广义的丧葬音乐则包括以上诸种类型。而旧时的卫道者对丧事用乐之批判,并未对此作认真辨别,往往只看到以打围鼓等形式通宵达旦上演的以娱人为主的俗乐。这类音乐由于演出时间为深夜,目的之一在于为守夜的人们缓解疲劳,因此多夹杂低俗的语言以引人发笑,这便成为卫道者批评丧葬用乐的主要原因。中华民国十三年(1924)《江津县志·风俗》载:

邑俗,成服之夜,礼极繁琐,盥沐、进献、升降、拜跪之度,歌乐燎望之事,拟于上祀。冠服履杖,用赞大宾讲书,成服有文,家奠有文。家奠之文则辞述死者生平行事,纤细必尽……礼毕而戏乐作,不扮演而坐唱之,俗名“唱围鼓戏”,金鼓、丝竹,相间并作,达旦乃已,谓之“坐夜”。

由此可见,中华民国时期的江津在丧葬过程中的成服之夜,不仅礼仪极为繁琐,而且在完成“盥沐、进献、升降、拜跪、家奠”等仪式后,还有通宵达旦的围鼓戏。我们检索100余部清代民国巴蜀方志发现,此习俗并非江津所独有(见表2-4)。

表2-4 巴蜀方志所载巴蜀汉族丧葬仪式音乐

从上表可知,此习俗主要集中在川东地区。虽然诸多方志对此均持批判态度,但也由此可见丧葬围鼓之盛。

当然,打围鼓并不能涵括巴蜀汉族丧葬音乐的全部;在常规的仪式过程中,音乐也十分重要。以重庆巴县的五天佛教请荐仪式为例,该仪式包含了三十二个主要环节,因此有“三十二坛法事”之称,程序如下(见表2-5):

表2-5 巴县五天佛教请荐仪式

以上仪式环节除“告宿”外,均有不同形式的音乐伴随始终,而“打擂”和“绕佛”又最能体现音乐与仪式的紧密关联。请荐仪式不仅在重庆巴县民间流传,在四川的宜宾、泸州,以及达县、巴中等地,个别仪式环节虽稍有差异,但仪式过程以及与之相关的音乐却与此相似。

总而言之,巴蜀汉族丧葬仪式音乐十分丰富,贯穿丧葬仪式始终,音乐是仪式中的音乐,仪式是贯穿音乐的仪式。它不仅有人声和器乐之分,而且有娱神和娱人之别。同时在地域上也存在较大差异,这在锣鼓曲谱等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它们与丧葬仪式共同造就了巴蜀汉族丧葬文化的丰富性。 +mZQi4zS/hGxiAZx8GMnIdTxwoCUkAUjIJUdc78BobJTvZDcwn8ETZGzhWrlY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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