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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本与资本逻辑

一 资本

在人类思想史上,“资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人们可以在不同的学科范围和理论语境中对其进行使用,从而形成不同的含义。总体上看,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界定是在政治经济学语境中展开的,我们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对其进行考察。

一方面,资本是可以实现增殖的价值。在通常的意义上,人们总是会将货币或资金称作资本,从严格的学术层面来讲,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不是所有的货币或资金都可以称为资本,资本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货币或资金,“资金只有当它给自己的所有者带来收入或利润的时候,才叫做资本” [15] 。这表明,资本与货币或资金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能够带来价值的增殖。资本的总公式是G-W-G’。G’与G相比,实现了价值增殖,也就是说,在资本循环公式中,通过“以买开始,以卖结束” [16] 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实现了价值增殖,增殖的部分来自工人的剩余劳动。在这一分析框架中,马克思按照资本之于商品价值的形成和实现的不同作用,将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根据资本的不同形态,将资本分为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根据资本周转因素,将资本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些区分都是在资本可以实现价值增殖的意义上展开的。

另一方面,资本是一种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在传统的理解中,人们直观地认为资本以一种物的形式存在着,表现为原材料、货币、商品等。从哲学上看,这属于旧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对资本“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 [17] 。因此,在旧唯物主义理解框架下人们无法深刻揭示出资本的本质,进而也就不能深刻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主体之间的真正关系。马克思通过哲学革命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从实践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不再将资本理解为一种物质存在,而是认为“资本是社会劳动的存在,是劳动既作为主体又作为客体的结合” [18] 。需要指出的是,资本虽然指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它既不同于黑格尔所规定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精神关系,也不同于费尔巴哈理论语境中那种人与人之间的抽象“类”关系。资本是以具体的物为载体的物质生产关系,“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 [19]

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上述两种界说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有机统一的。从价值增殖角度理解资本,才能发现资本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主体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还是自由竞争关系;从社会关系角度理解资本,才能发现资本是如何实现价值增殖以及增加的价值来自何处。需要指出的是,在现代社会,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但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是资本,都表现为资本关系,唯有可以实现价值增殖的那种社会关系才可能被称作资本。马克思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 [20] 可见,只有从“价值增殖”和“社会关系”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才能全面深刻地把握马克思的“资本”概念。

二 资本逻辑

资本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基础性的角色,起着主导性的作用。深刻认识与把握资本在现代社会中的上述角色和作用,首先要了解资本的运行规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资本逻辑。

在改革开放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国内理论界掀起了关于资本逻辑的研究热潮,其中,对资本逻辑进行概念界定是这项研究的重要方面。鲁品越、王珊从物化劳动出发,论述了在社会再生产系统中存在一种由物化劳动运行的客观世界资本化和市场权力放大化的客观物质力量,这种物质力量及其遵循的规律就是资本逻辑 [21] 。张雷声认为,“资本逻辑是资本所呈现出的反映资本主义客观现实活动的内在联系、运行规律、发展趋势” [22] ,它的表现形态是资本追求价值增殖的本性,本质形态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发展形态是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基本矛盾。丰子义从全球化和资本的双重逻辑与双重作用出发,提出资本逻辑简单来说就是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趋势 [23] 。王南湜从生活世界、国家、市场三元结构出发,在生活世界层面的生存逻辑与国家层面的秩序逻辑相对立和补充的意义上提出,资本逻辑是市场或经济活动的内在逻辑 [24] 。仰海峰认为,资本逻辑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支配和统摄力量,正像在人类学意义上“生产逻辑”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一样,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追求价值增殖的资本逻辑统摄了社会物质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25] 。马拥军基于黑格尔的逻辑学语境,区分了资本的逻各斯和资本的逻辑学,“资本的逻各斯就是资本运动在历史上所遵循的道或规律,资本逻辑学则是这一道或规律在思维行程中的再现” [26] ,人们通常所说的资本逻辑,指的就是资本的逻各斯。资本的逻各斯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可以分为资本诞生的逻辑(货币转化为资本与资本“原始”积累)、成长与衰落的逻辑(资本积累的界限)两种类型。白刚认为,资本逻辑是“以资本增殖为最终目的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体性统治力量”,这种力量“在根本上主宰和控制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和命运。在资本逻辑的具体展开和现实运作中,它既体现为‘实体性’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又表现为‘关系性’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呈现为‘观念性’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 [27] 。此外,还有很多论者对“资本逻辑”概念作出了界定和论述,这里不再逐一列举。

从严格意义上讲,对“资本逻辑”进行界定,首先要厘清两个前提性概念:(1)什么是资本?(2)什么是逻辑?关于资本的概念,前文已经基于马克思的相关论述进行了阐释。在这里,我们需要对“逻辑”进行一番说明。

“逻辑”一词源自古典希腊语logos,最初的语义是“词语”或“言语”,后来逐渐衍生出“思维”“推理”等含义。由于逻辑对于人类认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思维具有基础作用,所以在人类思想史上关于“逻辑”概念的界定非常多,可谓数不胜数。不过,从总体来看,人们所讨论的“逻辑”可以归类为两种:一种是指人类精神思维的规律,另一种是指包含人类精神思维规律和自然界、人类社会运动发展规律在内的规律。前者是逻辑的狭义内容,后者是逻辑的广义内容。在当前的学科划分中,逻辑一般是指研究狭义逻辑的学科,或者说是“研究有效推理的学问” [28] ,这种意义上的逻辑通常也被称作形式逻辑。

我们在这里对资本“逻辑”的讨论,是基于马克思的理论语境展开的。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对“逻辑”概念的使用延承了黑格尔的路径 [29] ,因而,马克思所研究的“逻辑”在学科范围和问题域上与黑格尔是一致的。那么,黑格尔所论述的逻辑属于哪一种呢?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呢?通过阅读黑格尔的著作可以发现,从表面上看,黑格尔的确提出过诸如“逻辑的对象即思维,或更确切地说,概念的思维,基本上是在逻辑之内来研究的” [30] 等论断,而且从黑格尔逻辑学的内容和结构上看,逻辑也体现为绝对精神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但是考虑到作为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语境中的精神不同于我们日常所说的“头脑的机能”,而是包含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同时,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概念具有“主体即实体”的辩证意蕴,绝对精神的运动变化发展塑造了整个人类生活世界,它具有无所不包的广阔内容,绝不仅仅是指人的思维形式。可见,在黑格尔那里,作为绝对精神运动变化发展规律的逻辑,虽然具有神秘性而且是“倒立着的”,但其指涉的内容或问题域是广义的。

因此,黑格尔理论语境中的逻辑与弗雷格等人所研究的形式逻辑是有区别的。在有关著作中,黑格尔多次阐述了自己的逻辑学与形式逻辑的区别。在《逻辑学》第二版“序言”中,黑格尔批评了抛开“质料”而仅仅研究“形式”的做法,他说:“把真理放在一旁的这种考察思维的方式,是不完备的;要补充它,唯有在考察思维时,不仅要考察那通常算做外在形式的东西,而且也要考察内容。” [31] 在《逻辑学》导论中,黑格尔明确将“质料”纳入逻辑学,并把它和思维、思维规则一同作为逻辑学研究的对象,他说:“说逻辑抽去了一切内容,说它只教思维规则而不深入到被思维着的东西里去,也不能考虑到被思维的东西的状态,就已经不妥当了。因为思维与思维规则既然是逻辑的对象,那么,逻辑在它们那里就也直接有逻辑的独特内容;逻辑在它们那里也有知识的第二组成部分,即质料,逻辑对这种质料的状态是关切的。” [32] 不仅如此,黑格尔还认为,在探求真理的过程中,思维、思维形式要主动地与“质料”相契合,“真理就是思维与对象的一致,并且,为了获得这种一致——因为这种一致并非自在自为地现成的——思维就须适应和迁就对象” [33] 。这些论述表明,在黑格尔的理论框架中,逻辑是广义的,不仅仅是人类精神思维的规律,也是包含人类精神思维规律在内的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律。

马克思的逻辑学是对黑格尔逻辑学的批判性继承,因而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对“逻辑”概念的使用也是广义的。对于我们所要讨论的资本逻辑而言,既然是沿着马克思的理论语境展开的,那么在这里,资本逻辑也就是指资本的运行规律。在这一论断的基础上,对资本的运行规律的研究,可以称之为资本的逻辑学。资本的逻辑学是人们对资本逻辑的主观把握,这种把握“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 [34] ,因而这种把握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错的。但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资本逻辑本身没有对错之分 [35] ,它是不以研究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对于研究资本逻辑来说,仅仅确定资本逻辑是资本运行的客观规律还远远不够,资本逻辑具体是什么,或者说,资本运行遵循什么样的客观规律,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毋庸赘言,任何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规律都是由其固有的本性决定的,要厘定资本运行发展的规律,首先应该厘定资本的本性;换言之,只有做到对资本本性的深刻理解,才能把握资本的发展规律和趋势。资本的本性也就是资本之所以为资本的内在规定性。正如前文所述,资本的内在规定性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价值增殖的层面,二是社会关系的层面。

首先,资本之所以为资本,主要在于它能实现价值增殖,因而,资本的本性首先体现为资本无限地追求剩余价值以实现自我增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论述货币转化为资本时,明确区分了简单商品流通与作为资本的货币流通的区别,前者的目的在于获取使用价值,而后者的目的在于实现价值的增殖。在简单商品流通发展到作为资本的货币流通过程中,货币占有者变成了资本家。资本家不是简单的货币占有者,尽管他们都具有“绝对的致富欲”,都是“价值追求狂”。他们的根本区别在于,货币占有者占有货币的目的在于当下获取更多的使用价值,或为未来储存更多的使用价值,而对于资本家来说,占有货币的主要目的在于让这些货币一直处在流通领域以不断实现价值增殖。也就是说,货币占有者只有将追求价值增殖作为自己的活动动机并投身于此活动时,其身份才可能转换为资本家。

第二,既然资本的本性在于价值增殖,那么价值增殖的部分来自哪里呢?资本如何实现价值增殖呢?这是需要进一步回答的问题。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对该问题既有理解和界说的基础上,马克思通过艰苦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批判并超越了前者的各种解答方式,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价值增殖的来源和过程。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价值由劳动创造并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在劳动过程中,资本家首先把货币换为“死的对象”(原材料)和“活的对象”(劳动力),也就是用于商品生产的原材料和劳动力。如果没有“活的劳动力”的参与,原材料本身并不会自动生成新的价值,因而也就谈不上价值增殖。在马克思看来,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 [36] ,价值增殖部分就在于价值形成过程中所超过的这“一定点”,而这“一定点”的产生不是原材料本身具有的功能和属性,也不是来源于自然界的“恩赐”,而“只是来源于劳动在量上的剩余,来源于同一个劳动过程” [37] 。通过对资本各种形态的分析,马克思进一步确认,从发生学意义上看,剩余价值的增加不在流通领域也不在其他环节,它只是产生于商品生产过程,由生产商品的剩余劳动创造。

第三,资本的价值增殖在于占有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剩余劳动的行动主体和剩余价值的创造主体是雇佣劳动者,因此,资本占有剩余价值以实现价值增殖的前提条件是对劳动者的剥削,或者说,在于对物化劳动的控制。因此,资本不能仅仅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而必然是一种涵盖资本家和劳动者在内的关系性存在,必然表现出一种强制性和支配性。在传统的阐释框架下,由于受拜物教思想的制约,人们仅仅把资本理解为一种物,虽然也能看到商品的价值来自劳动的对象化和物化,但看不到这种对象化和物化所体现出的一种主体间的强制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大多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将劳动者对资本家的依附以及资本家对雇佣劳动者的控制和支配理解为人性的需要,即雇佣劳动者在资本家提供的生产过程中出卖自己的劳动,换来可以保证自己生存发展的生活资料,这种“等价交换”是公平的,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之间并不存在强制性支配和控制关系。对于这种错误观点,马克思给予了严厉的批判,他明确提出:“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 [38] 在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马克思就已经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他说:“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的或人的特性,而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他的权力就是他的资本的那种不可抗拒的购买的权力。” [39] 在这里,马克思已经将购买力作为资本支配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基础,这说明他已经开始初步突破对资本的“物”的理解,尽管这种理解还达不到在《资本论》及其手稿阶段的成熟度。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基于对资本逻辑的科学考察,准确阐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获得主导地位的情况下,资本必然会发展成为对劳动(劳动力或工人本身)的指挥权 [40] 。这种必然性说明资本成为一种强制性支配关系是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离开历史性就无法深刻理解资本关系的整体性和牢固性。

第四,资本的本性不仅在于通过榨取剩余价值而实现增殖,还在于其总是致力于实现价值增殖的最大化。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剩余价值,资本会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和提高劳动强度的方式来占有更多的绝对剩余价值,也会通过协作、分工和机器生产等方式来占有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同时,对于同一资本而言,它对剩余价值的占有不是一次性的,在每次生产过程中占有的剩余价值量也不是相同的。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是无限度的,一方面,资本总是力图进行无限次的生产,资本的生产总是表现为再生产,或者说,“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 [41] 。另一方面,资本总是力图扩大再生产,资本总是将剩余价值再次转化为资本以不断扩大生产的规模。因此,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也是资本的重要本性。

综上所述,资本逻辑是资本的本性以及资本在其本性驱使下呈现的发展规律,是资本在对劳动力的支配中通过扩大再生产而不断占有剩余价值以实现价值增殖的趋势和规律。对于资本本身来说,它在这一趋势和规律的作用下,呈现出一个产生、发展、衰落和灭亡的运动轨迹。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它在这一趋势和规律的作用下也表现出一个特定的发展过程,此过程我们将在后文中详细讨论。 LjfYqP4YKfIkBFzYIPmsaAZPmoMlAR/R80YaUy2IklO0eT/J7I7ieJzLKN5wBK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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