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中国”的建设。2020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经济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进一步指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1] 。2021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2] 。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量子信息技术等数字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数字经济正在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相关研究报告显示,从广义核算口径来看,2020年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了32.6万亿美元,其中美国数字经济位居全球第一,达到13.6万亿美元,中国为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规模达到5.4万亿美元。数字经济占各国GPD的比重逐渐增大,其中2020年美国等国家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了60%,中国数字经济占GPD的比重达到了38.6%;中国是全球数字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同比增长9.6%,位居全球第一。
关于数字经济概念的经典表述是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提出的定义,即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2021年,结合中国特色国情、数字经济实践发展现状与国人思维模式,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其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两种定义都能较好地涵盖数字经济这种融合式经济发展形态所包含的内容,为发展数字经济提供了理论支撑。
数字经济是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人类经济形态由工业化向信息化和智能化转化的新经济形态。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四个主要方向。数字经济正在深刻地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尤其是对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治理等产生了重要影响。
数字产业化主要是指信息通信产业,既包括传统的信息通信产业,如电信、电子信息制造业等,也包括由数字技术广泛渗透融合形成的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型信息产业。与交通运输产业和电力电气产业作为前两次工业革命的基础先导产业部门类似,信息产业是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先导性产业。其率先发展起来,作为基础性产业引领其他产业与数字化技术融合发展,从而带动整体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数字产业直接利用数据要素,以互联网平台等现代网络形式为主要载体实现效率的提升和收益的实现,其能直接反映出数字技术的变革创新,是数字经济的直接表现形式,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层基础。数字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行业的快速进步可以直接拉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同时,由于数字产业的发展往往意味着数字技术的创新与升级,这也能更好地促进数字化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实体经济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促进其完成数字化转型,实现经济增长。
当前我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移动互联网逐渐普及,大数据、云计算、5G技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新型数字产业快速发展起来,使得我国成为产生和累积数据量最多,数据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产业数字化主要是指传统产业与数字化技术融合发展以推动实体经济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数字产业化发展趋于平稳增长之后,产业数字化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实体经济,只有实体经济得以充分发展,才能避免虚假的发展泡沫,实现经济可持续地稳定增长。将数字化技术与实体经济的生产、交换、消费与分配过程相结合,能够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运营、销售、沟通等多种费用成本,并通过打通上下游企业等各种方式,推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创造并实现更多商品价值。
近年来,数字经济加快向其他产业的融合渗透。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模式是当前产业数字化发展的主要方式。线上发展方便快捷,效率高,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限制,极大地节省企业经营成本和消费者时间成本;线下门店能够为消费者提供直观的体验,提供售后服务等,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提升其所享受的服务水平。因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模式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一方面互联网企业积极向线下进行渗透,提升用户的体验感;另一方面,传统产业也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发展线上功能,使用新技术提升产业生产效率,不断推动其数字化转型进程,并在运用大量数据资本引导企业资源要素配置的同时,直接对接消费者需求,发展新零售,以细分市场等方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迅猛增长。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代表着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描述,利用它们能够对相关事物进行分析与预测。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包括图、文、声、像等各种信息,以及将它们转化为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二进制代码的集合。数据的概念需要从三个层次来理解:第一层称为内容层,它封装了人类可理解的信息;第二层是代码层,数据以符号的形式呈现;第三层是物理层,数据通过物理对象本身或对象结构来表示 [3] 。数据通过采集、整理、聚合、分析和处理等,可以转变为对人类具有使用价值的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参与到人类的经济生产活动中成为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就形成了数据要素。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是一种人造自然物,作为关键性生产资料在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数据要素成为创造数字财富的核心生产资料,改变着社会财富的财富内涵。在数字设备的支持下,数据要素作为关键性生产资料投入社会财富的生产,产生对人类具有使用价值的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等。这些产品和服务,除物理设备和知识信息之外,其核心组成部分是数据,如以0和1代码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数据产品。其次,数据要素作为渗透性生产要素,通过采用网络通信、智能设备和数字技术等,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率,提升管理的效率,增加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等。通过发挥数据的渗透性作用,还可以推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最后,数据要素是形成数据资产的基础,而数据资产是重要的数字财富。数据通过脱敏处理,以及加工和转化为就可以形成数据资产。数据资产已经成为超越物质资产和财务资产等,成为数字公司最核心的资产。尤其是一些新闻资讯、短视频、交流平台等的核心资产就是数据及其有数据形成的数据资产。
数字化治理是指利用数字化技术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模式等新型治理方式。数字化治理是数字经济的重要补充,其表现出数字经济发展对社会制度结构的影响,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形成的与之相适应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数字经济时代对社会治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市场参与主体越发多元化与复杂化,单一的政府治理难以妥善解决社会发展问题,需要构建政府、平台、企业、用户等多个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模式。数字经济条件下,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成为常态,跨行业跨区域甚至跨国界的合作与竞争层出不穷,数据安全与专利保护等新问题广泛存在,单独的政府治理难度大且效果不佳,而将平台、企业、用户等多元主体纳入治理范围,可以充分发挥各个主体在不同领域的比较优势,实现自觉监督,高效治理。如将平台纳入治理主体范围能够更高效地处理平台问题。平台化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平台作为中介,其联通多个主体开展大量经济活动,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与新的经济纠纷。将平台作为社会治理的新主体,其对平台上产生的不规范行为更加了解,治理方式对症下药,使之可以比政府成本更低但效率更高地处理平台纠纷与问题,提高治理效能。
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当前社会治理方式的升级与优化。其一,互联网技术使得居民能够直接参与政治生活,形成自组织式民主参与形式。居民可以借由网络平台形成社交网络,从而在社会上形成大量的自组织团体,合法向上的组织形式可以形成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多主体管理模式,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其二,数字化技术的使用可以极大变革政府治理模式,提高政府治理效率,政府通过构建线上的政务服务平台,有效提升了政府处理政务的效率,增强了公民满意度;此外,互联网也能成为政府宣传动员群众的重要平台,既能推动政府治理进一步公开透明,提高政府公信力,又能搭建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的新渠道,促进治理效率的提升和公民的政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