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选取什么样的发展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旨趣、发展原则和发展方向。只有确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对发展实践施以引导,才能保证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得到有序合理解决,才能统筹全局减少失误,保证发展实践得以有条不紊的展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理念是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 [26] 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为当代中国发展理念的价值排序提供了丰富而深刻的理论依据。
首先,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统一是发展理念价值排序须遵循的根本原则。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两个基本维度。真理是表示主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真理原则就是指实践主体以客观规律作为实践活动的参照标准,其内涵是要以客观实际为依据。而“‘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 [27] 。这表明,价值是一种以“需要”为媒介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价值的实质是主客体之间“需要”与“满足”的一种建构。 [28] 可见,价值原则即是指实践主体以自身需要作为实践活动的参照标准,其内涵是要以主体需要为依据。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与动物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人能够按照自身的意识和目的进行生产,即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将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相统一的过程。实践观念的形成,既依赖于实践主体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与遵循,又取决于人们自身的需要、愿望与价值诉求。简言之,人们总是在一定的价值愿景和价值理念的指引和驱动下来进行实践活动,没有价值理念作为引导,实践活动就会因缺乏方向而无法展开。
对发展理念进行价值排序,要按照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相统一的要求,从重要性、时间性等逻辑关系出发,对当前乃至很长一段时期内的实践工作及其完成状况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不同发展理念的价值图谱中的序列位次。进行发展理念的价值排序,不仅要研究单个发展理念的序位和作用,而且要厘清不同发展理念之间的逻辑关联。发展理念价值排序的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统一于社会发展实践之中,并实现“由价值转向真理”和“由真理转向价值”的相互转化,既要摒弃片面强调价值原则而忽视真理原则的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发展思路,同时又必须给予主体需要以足够的关注,规避“见物不见人”的发展风险,在遵循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相统一的基础上,明确发展动力,形成发展方法,定位发展目标,引领发展方向,为社会发展实践提供价值指引和精神向导。
其次,“怎样发展”与“为谁发展”是发展理念价值排序须回应的核心问题。“怎样发展”与“为谁发展”是当代中国发展理念价值排序所必须回应的方法论与价值论问题。发展理念的价值排序在坚持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基础上,要对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矛盾、新问题和新需求等进行科学判断,分析当下社会最本质、最核心和最迫切的发展需要,解答在新阶段怎样发展和为谁发展的核心问题。
“怎样发展”内含着对发展动力、发展方法与发展要求等诸多层面的价值排序问题,主要涉及的是发展的方法论问题。其一,“怎样发展”必须要解答发展动力的价值排序问题,即依靠何种力量来推动发展的问题,这是发展实践中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创新从形式上看是一种推陈出新、破旧立新的人类活动,本质上则是一种通过对事物规律、属性、关系的新发现新运用,更为有效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 [29] 与常规实践相比,创新作为求新的开创性实践活动,需要耗费更多的劳动和时间,所创造的社会价值更大,是一种高级形式的实践活动,是人类本质力量的重要体现。在马克思看来,一方面,生产力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决定力量,科技创新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劳动生产力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蒸汽、电力和自动走锭纺纱机甚至是比巴尔贝斯、拉斯拜尔和布朗基诸位公民更危险万分的革命家” [30] ;另一方面,人是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创新实践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同时还可以促进人的社会关系以及素质、潜能的充分与全面发展。创新更能够激发主体改造世界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加深其对客观事物属性、规律、特征的理解和认识,拓展人们认识世界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更加有效地改造世界,使自身的需求得到更高程度的满足。
创新是当今时代的重大命题,其内涵丰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坚持创新发展,必须“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建设全球人才高地” [31] 。中国的发展必须要将创新放在发展动力的首要位置,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以人才资源作为生产力进步的第一支撑,不断推进经济结构创新调整,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形成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文化创新协调进步的新发展体系,让社会发展实践在新动力、新结构、新体制、新战略、新理念中获得质的飞跃,从而实现更加平衡、更加协调、更为充分的发展。
其二,“怎样发展”还内含着对发展方法与发展要求等价值排序问题的解答。我们知道,人在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实践中,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的发展与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三者互为发展条件,在彼此促进、相互协调的动态作用中实现各自的良性发展。这三者中任何一方的发展受到阻碍和限制,都必然会影响到其他两者的健康发展,进而对发展全局造成不利影响。可见,协调性与整体性是发展本身所蕴含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这种属性和要求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人类自身获得发展的同时充分尊重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强调在人与自然的互利互惠中实现永续发展;反映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就是要求经济、政治、文化、人口等因素形成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的发展态势,不断推进各领域、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同步协调发展。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问题,每一个时代都必然会面临发展的诸多难题,而不同时代的矛盾特征又会发生新的变化。强调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就是要在改革实践中既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矛盾的特殊性,同时又要善于运用普遍联系的系统论观点来分析矛盾解决问题,在发展实践中做到协调各方、统筹兼顾、总揽全局,使发展更加充分全面,获得更高质量。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过于强调经济建设在发展体系中的优先地位,而忽视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导致了发展的不平衡与不充分。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今天,必须要着重突出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的价值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更加解放、个性更加丰富,其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向往也不仅仅表现为对物质经济生活的需要,而是更突出地体现为对民主政治、社会事业、精神文化、生态环境等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因此,新时代发展理念就是要在保证经济效益地位的同时,强调民主政治、文化繁荣、生态和谐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突出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方法论作用,在讲原则、讲方法的前提下,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平衡发展与充分发展的道路,加快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2]
“为谁发展”的问题内含着对价值主体与发展目标的价值排序,涉及的是发展的价值论问题。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进步的真正动力,人民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 [33]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是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即“以物为本”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本质逻辑。“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明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 [34] 马克思认识到,这种由资本逻辑所推动的发展,本质上是一种主客观相倒置的发展思路,社会发展应逐步消灭资本的绝对力量,消除物对人的奴役,还人以价值主体的地位。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将人民放在发展主体价值排序的首要位置,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让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改革开放之初,落后的社会现实条件决定了我们必须要把经济建设放在一切工作的中心位置,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贫富差距拉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环境资源恶化等诸多问题,同时还助长了“重物轻人”的思想倾向,相对忽视了人的主体性与多元化需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民的思想不断得到解放,人力资源在生产力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日益突出,人民在发展中的主体性价值得到进一步彰显。因此,在新时代,“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 [35] 。只有切实突出人民群众在发展中的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地位,才能彻底改变将人与物主客体相倒置的发展思路,才能充分激发出广大人民的主动性、创造性与持久活力,为社会的协调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再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发展理念价值排序须坚持的根本旨归。实现人类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目标,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中。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马克思对人与社会的发展及其内在关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形成了丰富而深刻的发展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视域中,实践作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手段,蕴含着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真理性与价值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多维统一。唯物史观将环境的改变与人自身的改变看成是相一致的过程,认为人通过实践活动改造环境的同时实现对自身的改造。一方面,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总是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对客观世界进行合目的性的能动改造,并在实践活动中逐步加深对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掌握,提升自身改造世界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实现自我改变和自我超越;另一方面,环境的改变又总是朝着人的需要所规定的方向而有目的性地展开,经过实践活动改造过的客观世界,便跃迁为带有社会属性与价值属性的“人化自然、为我之物”,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满足人们不断发展的需要。因此,人既是社会发展的实践主体,又是社会发展的价值主体;既是社会发展的手段,又是社会发展的目的。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 [36] 。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发展采取的是一种带有掠夺性与压迫性、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相背离的方式。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辩证否定与扬弃,其优越性不仅应表现在其具有更高的社会生产效率,更应体现在其具有更高的公平正义性和更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方面。“正如人的需要具有无限增多、无限多样的性质一样,各种需要的提出、实施和满足,也就意味着人们趋向于自身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就是人的最高需要,或者说是人的各种需要的总和。” [37] “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决定了人的需要不可能局限于单一的、片面的物质需要,而必然是包含了物质、精神、文化、交往等多层需要。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今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再仅仅表现为对物质经济生活的需要,而是更突出地体现为对民主政治、社会事业、精神文化等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因此,在新时代,新发展理念必须要始终关注人的多维发展需求,更加凸显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不断推进社会发展与人自身发展的有机统一。同时,又必须要看到,社会发展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推动下,由无数具体发展阶段与节点构成的有机整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发展实践必然会呈现出不同的现实样态,产生不同的发展需求与价值取向。新发展理念既要“立足当下”,以当下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彰显时代所特有的价值关注、价值追求,又要做到“不忘初心”,以实现远大理想追求为归宿点,始终坚持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最高发展目标,推进当下利益与长远利益、阶段目标与远大理想的内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