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章部分内容以《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理念价值排序的演进依据》为题发表在《浙江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以及张彦编著《发展观决定发展道路》第一、二章相关内容,浙江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发展理念,是人们长期形成的关于发展的理性观念,是人们在发展实践中形成的某种趋向性自我意识,它与人们致力于发展的行为模式相契合,是发展实践的精神导向。” [1]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理念历经多次价值排序的更迭演进,为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实践提供了方向鲜明的理论与实践指引。在社会发展的每个阶段,一般都会有多种发展理念并存,但在众多发展理念中总是会有一种或几种占据支配地位的“核心理念”引领社会发展,为发展实践提供最基础的价值支撑。对社会发展理念进行价值排序,就是要按照各种发展理念在社会图谱中的优先次序来确定其价值序位,尤其是在面临冲突之时,明确何者居于相对优先的地位,从而确定引领社会发展的“核心理念”。在社会发展中,通过价值排序所确定的“核心理念”不仅能够起到“充任社会整合的精神纽带,承当社会发展深层的合法性根据,并以此凝聚社会资源,规范社会行为,形成社会共识,从而保证整个社会维持一个理性的发展方向并生成一种健康的精神气质” [2] 的作用,同时,还可以有效避免多种价值理念相互分裂、相互冲突的局面,规避发展实践因缺乏明确的价值导向而陷入多重内耗的风险。
在新时代,确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基本内涵的新发展理念具有重要作用和重大历史意义。新发展理念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既是对中国建设与改革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国际社会实践经验与发展理论的合理借鉴,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中国当前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出的理论回应。新发展理念这一理论创新是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际、发展与安全的有机结合,具有深厚的历史依据、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系统解答了在新的历史阶段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价值排序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