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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产能合作提出及时代背景

产能合作是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3年10月访问泰国,与时任泰国总理英拉商谈“高铁换大米计划”时首次提出的。随后,在201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1] 中对产能合作的概念以及合作的原则与重点进行了阐述。根据《指导意见》,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产能合作是以促进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以互利共赢为导向,以建设生产线、建设基础设施、开发资源能源为主要内容,通过直接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多种形式,优化中国企业生产能力布局,提高合作伙伴国产业发展水平的对外经济活动。这种国际产能合作超越了以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国际技术流动等为代表的传统单一国际分工模式,是一种跨越国家地理边界,包含产品分工合作、消费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跨国合作模式。

《指导意见》还对国际产能合作基本原则进行了阐述,即要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实效、互利共赢,积极稳妥、防控风险”的原则。同时明确产能合作的产业重点,指出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产业为中国进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点行业。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要以境外产业集聚区为载体,聚焦产业、国家、项目、企业、省份五个重点,按照“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政府推动、金融支持”的方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国际产能合作逐步成为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南南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国际产能合作的提出具有特定历史背景。一方面,中国工业增加值规模已经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但工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有限,劳动力成本上升,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另一方面,2013年以来,国内实施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去除了一批低端产能,推进了国内产业的转型升级。 ziRCAF0qAMV9YDqE2oOxr0SR57tbsSin8RHz83C1PK3fKAUOrbEXu3DKqZ6oB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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