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翻译和研究视角的差异,目前国内外关于“媒介素养”的认识尚未统一。在欧洲,媒介素养一般被等同于“媒介教育”,在美国和加拿大则被译为“媒介素养”。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多被称为“媒体识读”或“媒体素养”,但我国的香港地区则习惯性译为“传媒素养”。尽管关于媒介素养的译名各不相同,但其整体上差异性不大,且以“媒介素养”的叫法最多。本节将对“媒介素养”及相近的概念进行阐述,并加以区分。
“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是个舶来词,起源于英国,是素养尤其是文化素养概念的延伸。根据英国的《剑桥国际英语词典》,“素养”(Literacy)被解释为“具有读和写的能力”;在美国的《韦氏英语词典》中,关于“素养”的解释则是“读写能力的高低”。无疑,“素养”一词与“读和写的能力”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传统书写和文字印刷时代,“素养”被视为读书看报、书写撰文的能力。但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素养”被赋予了新的内涵。1933年,针对报纸、电影、电视等大众传媒对精英文化的冲击,英国文化批评家李维斯和汤普森率先提出了“媒介素养”的概念,希望公众可以一起抵制大众传媒及其带来的低俗文化。进入21世纪,在互联网技术的冲击下,为了更加适应激变的媒介环境,“素养”的内涵得以补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读写能力,而是包含人们对各种各样媒介信息的理解能力、辨别能力、反应能力和利用能力的综合能力。张一蕃就认为,信息时代的素养是“个人与外界做合理而有效的沟通或互动所需具备的条件” 。
根据素养及媒介的内涵和外延,媒介素养可以被划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基础的读写能力和思考能力,也就是传统的文化素养;二是生活中人们必须用到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能力。正如传播学家麦克卢汉曾说,环境通常是看不见的,对人们的影响也是潜移默化的。但媒介素养却能让人们带着质疑或批判的眼光接触并使用媒体,使媒介环境得到清晰地反映。
英国媒介教育学者大卫·帕金翰将媒介素养定义为:“使用和解读媒介信息所需要的知识、技术和能力” ,并认为媒介素养可分为使用和解读媒介信息两个层面。
1992年,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也对媒介素养给出了定义:媒介素养就是指人们对于媒介信息的选择、理解、质疑评估的能力,以及制作和生产媒介信息的能力。
中国台湾政治大学传播学院媒体素养研究室则认为:“媒体素养指大众能解读媒体、思辨媒体、欣赏媒体,进而利用媒体来发声,重新建立社区的媒体文化品位,并了解公民的传播权利和责任。”
2001年,美国媒介素养联盟对媒介素养的定义进行了补充:“通过利用越来越广泛的图像、语言和声音等媒介信息,使人们能够成为具有批判意识的思考者和具有创新性的创造者。” 。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普及,研究者们接连提出了计算机素养、信息素养和网络素养等概念,媒介素养的内涵和外延被进一步拓展。在信息时代,媒介素养不仅包括信息利用能力,还包括有效创造和传播信息的能力。
在社交网络和移动互联网革命的背景下,李·雷恩尼和巴瑞·威曼在著作《网络化:新的社会操作系统》中提出了“新媒介素养”的概念。他们认为,在“网络化个人主义”时代,人们应该具有的新媒介素养应包括:图像处理能力、导航能力、信息的组织和联通能力、专注能力、多任务处理的能力、怀疑精神以及道德素养。 [1]
彭兰教授在社交化媒体时代的背景下,对媒介素养进行了重新定义,认为“在新的媒介环境下,受众不仅是消费者,更是内容的生产者,是媒介活动的参与者。因此,她将媒介素养的内涵总结为:媒介使用素养、信息消费素养、信息生产素养、社会交往素养、社会协作素养、社会参与素养。”
中国传媒大学张开教授则认为可以从多学科角度对媒介素养进行思考和界定。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媒介素养是一种使用传播工具的技能,是新媒体时代社会生存能力的体现;从社会学视角看,媒介素养是一种公民权益;在教育学学者的眼里,媒介素养是培养的过程和成果。”
这证明,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中国学者对媒介素养有了更深的探索,他们结合中国传播环境的变化和不同的学科背景,拓展了媒介素养的内涵和外延,使其发展成了多学科、多内涵、多角度的概念。“对媒介素养的基本要素也形成了基本共识:一种方法,通过媒介观察世界的方法;一种手段,利用媒介认识世界的手段;一种技巧,掌握媒介、使用媒介的技巧;一种能力,解读、鉴别信息的能力;一种观念,批判、驾驭媒介的观念” 。
与“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不同,“媒体素质”(Media Competence)起源于德国,由德语“Medienkompetenz”翻译而来,是欧洲德语国家学术界广泛采用的一种概念。
“素质”一词最早源于生物学,最早是指胚胎细胞对发育刺激产生反应的一种能力。被引入语言学后,引发了学者们的普遍关注。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在关注到“人人相同的思想”和“素质”的概念后,形成并提出了“交流素质”的概念。他认为,交流素质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人们可以借助这种能力来实现与他人的交流。
但是,哈贝马斯“交流素质”概念主要强调人的语言功能,并不涉及表情、行为等非语言表达方式。
受哈贝马斯“交流素质”概念的影响,1973年德国媒体教育学家迪特·巴克在其博士后论文《交流与素质——交流教学及其媒体基础》中,第一次将“交流素质”的概念引入了教育学领域。在对哈贝马斯“交流素质”概念继承发展的基础上,巴克最早提出了“媒体素质”的概念。他认为,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交流能力,借助这种素质,人们学会说话、交往、使用媒体,并学会影响他人的行为。而这种“媒体素质”是人们借助媒体进行的非面对面的媒介交流,借助媒体信息的使用和处理进行社会交往和互动的素质。巴克认为,“媒介素质”可以分为媒介批判、媒体知识、媒体使用和媒体创作能力四个部分, 这与媒介素养的层次划分大致吻合。20世纪90年代,“媒体素质”概念在德国教育学及欧洲德语教育学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沿用的均为“Media Competence”而非“Media Literacy”。
总结来看,“媒介素养”与“媒体素质”最大的区别在于:“媒介素养”强调后天的学习能力,即强调学校、社会及个人对媒介知识的掌握、媒介批判性使用能力的学习和培养。而“媒介素质”的内涵则更广,既包含人类与生俱来先天性的能力,也包括后天的学习能力。从一定程度上看,“媒介素质”的概念要大于“媒介素养”。笔者认为,不管是对媒介知识的理解,还是对媒介信息的批判性使用和参与,都是在人类社会化的过程中习得并培养的,不可能是在人出生时就可以与生俱来。因此,本书采用“媒介素养”这一概念,在研究中主要侧重于人们后天所学习或培养出的对媒介的认知、使用、评价及参与能力。
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是从图书馆检索发展并演变而来,最早由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泽考斯于1974年在美国提出,指利用信息工具和信息资源使问题获得解答的技能。 [2] 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ALA)下设的“信息素养总统委员会”在其年度报告中对信息素养的含义进行了重新概括,“要成为一个有信息素养的人,就必须能够判断自己的信息需求,懂得如何有效地获取、评价和使用所需要的信息”。 简单来说,信息素养包括文化素养、信息意识和信息技能三个层面。1992年,美国国家图书与信息科学学会将信息素养的概念进一步简化为“识别、检索、评价、组织、有效创造、利用、交流信息处理问题的能力” 。
近年来不断有学者将媒介素养和信息素养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试图对它们的区别和联系进行深入的探讨。有些学者认为,从教育发展的意义看信息素养属于综合概念,是涵盖了媒介素养的“全能素养” ;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信息素养主要强调技术和技能的掌握,而媒介素养不仅关注媒介技术的认知,还重视公众的媒介信息批判意识,因而信息素养是媒介素养的一部分 。但不可否认的是,两者无论是概念的起源、内涵和价值,还是培养的方式、内容和所需条件,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从起源来看,“信息素养”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是对人们图书馆检索技能要求的新变化,也就是将图书检索技能和计算机技术结合而成的一种综合性能力。而“媒介素养”提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抵制大众传播媒介和流行文化,以保护传统精英文化。从学科背景上看,“信息素养”与计算机、图书情报、教育技术等学科高度相关,主要关注信息的选择、检索、利用及评价;而“媒介素养”则是融合了传播学、新闻学、社会学、教育学等诸多学科的理论,涉及的能力更多更广。从对人的价值上来看,“信息素养”的价值在于能够帮助人们利用信息技术或工具快速解决信息社会中遇到的问题;而“媒介素养”旨在帮助人们更有效且理性地使用并传播各类媒介信息,提高人们的媒介生存质量,其本质是培养人们主动批判性的鉴别赏识能力。从培养方式上来看,“信息素养”主要借助于计算机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来实现,目前各国基本上均已进入实施阶段;而“媒介素养”的培养方式则更复杂,涉及的学科和领域也更广,各国的培养方法也并不统一,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从培养所需要的条件来看,“信息素养”对硬件要求较高,毕竟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设仅需要计算机和网络;而“媒介素养”类课程的开展,不仅需要网络等硬件支持,还需要政策、人才等软性条件的支持和投入。
可见,“信息素养”更加侧重于信息技术时代信息的利用能力,而“媒介素养”则是一种综合性的文化素养。笔者认为,与“信息素养”相比,“媒介素养”拥有更深的内涵和更广的外延,它对人们能力的要求更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信息素养和媒介素养均在20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但两者的发展现状却很不相同。目前,国内中小学校均已全面普及信息技术课程,信息素养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同,但开设媒介素养相关课程的却寥寥无几。
综合分析以上概念定义,笔者认为,媒介素养不仅仅包括对媒介信息的选择和接触能力,还包括对信息的质疑、批判和评估能力及对媒介信息和媒介产品的创造和传播能力。它侧重于大众自身的创造力及独立意识的培养,目的是让人们成为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思辨批判能力的优秀个体。因此,本书引用了张开教授对媒介素养的定义:“媒介素养是指人们面对媒介的各种讯息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思辨性应变能力,以及创造和制作媒介讯息的能力” ,并将媒介素养分为媒介理解认知、媒介接触使用、媒介反思批判、媒介参与互动四个方面。
[1] Lee Rainie and Barry Wellman, Networked : The New Social Operating System ,London:The MIT Press,2012,pp.272-274.
[2] Behrens Shirley J.,A Conceptual Analysis and Historical Overview of Informatin Literacy, College and Research Libraries ,1994(4),p.30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