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在1999年10月13日以51票反对、48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否决了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omprehensive Nuclear-Test-Ban Treaty,简称CTBT)的决议案,导致世界舆论一片哗然。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是1996年9月10日在联大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印度、不丹和利比亚)、5票弃权(古巴、黎巴嫩、叙利亚、坦桑尼亚和毛里求斯)的压倒性多数票表决通过的一项禁止所有核试验爆炸的全球条约。条约规定,缔约国将做出有步骤、渐进的努力,在全球范围内裁减核武器,以求实现消除核武器、在严格和有效的国际监督下全面彻底核裁军的最终目标。所有缔约国承诺不进行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并承诺不导致、鼓励或以任何方式参与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条约生效的条件是:经签署国按照各自宪法程序批准后,条约将从所有44个裁军谈判会议成员国(包括五个核大国及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等有核能力的国家)交存批准书之日起的第180天生效。美国是世界上核试验次数最多、拥有核武器最多的国家,也是全面核禁试条约的积极倡导者,美国批准条约对推进禁核进程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