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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引言

一般而言,企业内一项事务或工作的决策权可以分解为提议、许可、执行和考核四个方面(Fama & Jensen,1983) 。给定围绕某项事务而形成的上下级关系,上级如何设计绩效考核和报酬支付方式以对下级在执行任务中的努力投入形成有效激励,经典的委托—代理理论已有较充分的研究。然而,关于事项的提议和许可权在上下级之间应该如何进行配置,尚无明确一致的答案。

名义上,所有权人拥有企业各项事务的最终决定权。不过,受限于时间、精力和专业知识,尤其是通常缺乏具体事项的相关信息,所有权人不可能由自己来决定所有相关事项,而势必将其绝大部分进行分门别类,交由不同的部门分别予以完成。各部门负责人在类似条件的限制下,又可能将部分事项的提议和许可权继续下放。此过程在企业组织内逐层进行直至末端,既包括各项事务的决策权在同层级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又包括给定事项的决策权在部门内的向下授予 。前者对应于平行各部门之间的分工,由一个共同的上一层级负责人进行综合协调;后者则对应于上级对下级的授权(delegation),与其他部门的活动相对独立(Holmström,1984)。

上级将某事项的提议或决定权授予下级,便意味着控制权在某种程度上的让渡或削弱。尽管如此,上级却能节约自身的时间和精力等资源,也能更有效地利用下级可能拥有的私人信息。但是,由于下级对事项结果的偏好往往与上级不同,如果获得授权,其实际选择就可能偏离上级的利益。委托人在授权的这种收益和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决定了事项的提议和许可权在组织中的纵向均衡配置。沿着这个思路,依据事项结果在事前和事后是否可缔约,可以将相关研究大致划分为完全合同框架下的机制设计和不完全合同框架下的最优授权这两大类。

机制设计研究领域关于组织内权力配置的文献通常假设事项结果在事前事后均可缔约 ,于是委托人可以对代理人进行状态依存的激励性转移支付。根据显示原理(Revelation Principle),委托人可以激励代理人如实报告其私人信息所对应的事项结果。在此基础上,如果委托人选择代理人所希望的行动,就可以复制分权的结果,集中签约因而弱占优(weakly dominated)于分权(Melumad et al.,1995)。于是,委托人的任务是设计一份最优的激励相容合同。而若要解释在现实世界中大量存在的分权现象以及更为丰富的组织结构设计,必须从显示原理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入手,例如不允许再谈判、不允许合谋以及信息交流无障碍等(Mookherjee,2006,2013)。

现代最优授权文献则假设事项结果在事前和事后均不可缔约,委托人因而无法对代理人实行状态依存的转移支付。这样,讨论的焦点就从最优激励支付合同转移到如何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合理配置事项的提议和许可权。给定其他条件不变,当信息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对称分布时,委托人可以考虑将这两项权力都保留在手中,从而完全保留事项的控制权(集权),但只能依据自己的先验知识预先制定行动(status quo)。委托人也可以将事项的提议和许可权都交给代理人,亦即授权。当信息在双方之间的分布不对称,代理人拥有私人信息时,委托人除了集权和授权可供选择以外,还可以将提议权交给代理人,允许其根据收集得到的信息就事项处理提出建议,然后由自己行使许可权,这被称为信息交流(communication)。委托人在这三种方式之间的选择取决于分别从中能够获得的预期效用。其中,授权如果被证明有价值,则还须进一步探讨其具体的最优形式。

本章旨在对不完全合同框架下的现代最优授权文献进行综述。在理论上,该领域的文献有两方面的基础。一方面,授权在早期曾经被视为一种解决委托人决策动态不一致的方式,被应用于如企业的两权分离(Vickers,1985)、中央银行独立性(Rogoff,1985)乃至代议制民主(Persson & Tabellini,1994)等多个问题。另一方面,在研究方法上,现代最优授权理论则可被视为新产权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新产权理论文献假定事项结果事前不可缔约但事后可缔约,为企业内的正式权威或产权的事前最优分配建立了一个框架(Hart,1995)。然而,对于正式权威的拥有者为什么还会往下授予决策权,新产权理论没有进行分析。现代最优授权理论则假设事项结果在事前和事后均不可缔约,在排除转移支付的同时,也排除了正式权威的转让,从而将注意力集中在事项决策方式的选择上。

在实践中,由于多种原因,无转移支付的情况在企业中十分常见(Alonso & Matouschek,2008),更是政府组织的一项典型特征(Tirole,1994)。现代最优授权理论讨论无转移支付条件下组织内各事项的决策权从层级顶端往下的层层授予,对于理解企业和政府的组织结构、权威分配及治理绩效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已被广泛应用于政府行政过程、立法程序以及公司治理等多个领域。与企业相比,此时政府组织唯一重要的不同之处在于,各项事务或政策的最终决定权由对选民负责的政治家或政府首脑拥有。

与本章主题最为接近的是Gibbons et al.(2013),该文广泛综述了关于组织内决策权配置的讨论,授权也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但是其思路和框架与本章有较大差异。本章余下部分安排如下:第二节描述授权问题的基本分析框架;第三节讨论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对称的情况下授权的可能性;第四节则讨论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授权;在此基础上,第五节进一步讨论不对称信息条件下授权的最优形式;第六节介绍了最优授权理论在几个方面的扩展;最后是本章小结。 A2m9KNMWeUSPPWKwQBdVYkqrALRekLWFI1FflBuoyZhSh9WpH/tNhx1MN1c4xv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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