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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日本

一 日本立法情况

日本的垃圾处理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从源头分类到终端处理的非常完善、精细化的垃圾减量化管理体系,是亚洲和全球最早实施WEEE回收管理系统的国家之一。目前,日本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方面专门的立法主要有《特定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和《废弃小型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促进法》等。《特定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于1998年6月在日本颁布,2001年4月开始正式实施。最初《特定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基于EPR制度,要求对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和冰箱这4种大型家用电器进行回收再利用,且其回收利用率必须达到一定标准。2008年12月,日本内阁通过了该法律的修订案,修订内容是将液晶/等离子电视机和衣物烘干机纳入回收范围,同时提升了部分电器的回收目标。2015年4月,各类家电回收目标得到进一步提高,如表3-1所示。

表3-1 日本《特定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家电强制回收目标

该法律明确了家电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各利益相关者对家庭废弃家电产品回收利用分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促进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以有助于生活环境的保护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该法律要求制造商主动提高特定家电耐用性,完善特定家用电器维修体系,采用合理的零部件设计和原材料选择来尽可能降低回收废物的成本;经销商应积极为消费者提供长期使用的特定家用电器的必要信息,同时协力合作以确保安全处置废旧家电;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推动废弃家电的收运、回收利用等领域的研究开发,并宣传成果;消费者有义务尽可能延长特定家用电器使用时间并配合回收支付相关费用;地方公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政策,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特定废旧家电的收运和回收利用。

《废弃小型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促进法》是日本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方面的另一部重要法律。该法律于2013年4月起正式实施,适用对象包括除《特定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中指定的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四种特定大型家电外的28类电器电子产品,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收音机、照相机、台灯等小型电器电子产品,几乎涵盖所有的家电产品(徐鹤和周婉颖,2019)。鉴于废弃小型电器电子设备中使用的金属和其他有用物品的相当一部分未经回收而废弃的情况,该法律采取措施促进废弃小型电器电子设备的回收,确保废物的适当处理和资源的有效利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生活环境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该法律同样明确了家电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各利益相关者对家庭废弃电器产品回收利用分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协力合作确保合理处置废弃小型电器电子设备。

除此之外,日本政府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对相关的经济政策进行了完善。为从源头上促进工业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日本政府开始征收产业废物税,对废物处理设备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并设立专项资金,利用日本的非营利性金融机构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企业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胡楠等,2018)。

二 日本WEEE回收管理机制

为了更好地协调WEEE回收整个链条中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日本还明确设立了家电回收券中心(Recycling Ken Center,RKC),建立了完善的家电回收券系统。家电回收券系统包括两种回收运转方式。第一种是经销商回收方式,如图3-1所示。在经销商回收方式中,消费者需要获得回收券,并在将WEEE交给经销商时将回收券粘贴在WEEE上。该券依次跟随WEEE通过回收、运输等环节进入指定的配送中心进行归档,并由专人在相应的系统中记录WEEE的回收情况。RKC根据回收券上的信息向WEEE回收和处理场所发放资金补贴。第二种是邮局转账方式,如图3-2所示,该方式与上述方式不同之处在于,消费者将家电处理基金和家电收集运输的费用分开,处理基金转交给邮局,再通过邮局转交给家电回收券中心进一步对处置者进行补贴,而收集运输费用交给经销商和地方政府。

图3-1 日本家电回收券系统经销商回收方式
资料来源:http://www.rke.aeha.or.jp/text/rprocedure_s.html.

图3-2 日本家电回收券系统邮局转账方式
资料来源:http://www.rke.aeha.or.jp/text/rprocedure_s.html. +VxnGDLCL/lBCYr/me7JRMumGVZSYsx9oRc/TOnLBSYpfSXvMhm/GlnGZ9gnQO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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