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并明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
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全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发展理念上来,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要立即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要彻底摒弃。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坚持新发展理念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国家根本法。贯彻新发展理念由此上升为国家意志。2021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时期中国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中央在新的发展阶段确立的立足全局、面向全球、聚焦关键、带动整体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在创新发展理念下,中国正在把握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带来的机遇,并利用新技术创造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继续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协调发展重点在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绿色发展,就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人类活动和经济发展必须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发展趋势,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从本质上看,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因此,强调绿色发展,就是要在发展过程中既要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更要保护好自然,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开放发展必须顺应中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新发展理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当前以及未来更长时期中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是关系中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的思想和实践变革。
首先,新发展理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遵循。全面深化改革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并不断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现在要把着力点放到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上来。
其次,新发展理念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最后,新发展理念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有机整体,能够产生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向前发展的强大合力。只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才能做到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开拓前进,才能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阶段。 (本条执笔:徐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