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又叫思想库,英文名为“Think Tank”。人们习惯于将智库称作政府(决策者 [1] )的“外脑”,一是表明智库区别于政府;二是表明智库能够为政府提供智力支持,或者说能够帮助政府思考。智库也不同于企业,智库的目的不在于追求利润,而在于影响政策过程和促进公共利益。如果将政府和企业分别称作第一部门组织和第二部门组织,那么智库则属于第三部门组织,并且在第三部门组织当中,智库也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集中体现在智库是从事政策研究 [2] 的第三部门组织。
第三部门组织内部具有显著的异质性,作为第三部门组织的智库也有着自身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如果将智库的标准界定得过于严格,就可能忽略掉智库之间存在的多样性;如果将智库的标准界定得过于粗疏、宽泛,那么则可能忽略掉智库所具有的独特性。因此,要对智库给出一个十分精确的定义,并非易事,人们很难把握智库定义的宽窄尺度。 [3] 国内外学者给出的一些有代表性的智库定义有的简洁,有的详细,但都试图呈现智库的实质。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与公民社会项目(Think Tanks&Civil Societies Program)的主持者麦甘(James G.McGann)在《全球智库报告》( Global Go To Think Tank Index Report) 中对智库作出了这样的定义:智库是政策研究与政策参与组织,它们对国内外议题开展以政策为导向的研究、分析并提供建议,以使决策者和公众能够对公共政策作出明智的决定。 [4]
英国的鲍茨(Hartwig Pautz)给出了一个更为详细的定义,他指出,智库是非政府的正式组织,它们从事智力活动,财务独立于政府、政党及利益团体,目标在于影响政策,没有正式的政策制定权力,声称政治中立但时常又不隐瞒自己的意识形态立场,智库的研究能力有强有弱,但它们都不是通过幕后的游说来改变政策,而是通过观点与思想上的辩论。 [5]
以上两个定义指明了智库的行为特征(从事政策研究和智力活动、开展政策参与和思想辩论),智库的独立性(不开展游说活动、区别于政治组织与利益团体),智库的目标(影响政策、为决策者和公众的政策活动提供服务),等等。对于这些,我国学者给出的一些有代表性的定义也都有所呈现。朱旭峰认为,智库是具有稳定性和自主性的政策研究和咨询机构,其目的在于影响政策过程。 [6] 孙志茹和张志强认为,智库是以公共政策分析为主要工作内容,以政策决策者及广大公众为服务对象,以影响公共政策为工作目标,思想独立、形式稳定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研究机构。 [7]
综合以上分析和国内外现有的智库定义,我们对智库作出如下界定:智库是从事政策研究 [8] 与政策参与活动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作为政府的“外脑”存在,具有正式性与稳定性,以影响政策过程和服务公共利益为目的。
具体来讲,智库具有这样几个鲜明的特质。
智库既不同于政府和企业,又不同于民间商会、志愿者组织等其他第三部门组织,智库也不是“秘书班子式的机构” [9] 。智库能够独立运作、自主研究,并且在此基础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智库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主要是表现在研究上的独立自主、思想上的独立自主,智库的研究活动与研究结论应遵从客观、理性、科学的原则,不应受到利益因素或外界压力的干扰。有了独立性与自主性,智库才会有定力、有静气,明确研究的定位,发展研究的特长,而不陷入人云亦云、盲目跟风的境地。当然,智库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并不意味着智库要孤芳自赏,把自己与其他的政策主体(policy actors)隔离开来,更不意味着智库要与政府唱反调 [10] 或者与其他的政策主体相对立。独立不是对立更不是对抗,智库之所以要保持独立性与自主性,是为了与政府等其他的政策主体更好地进行互动与互补。与其他政策主体的正常交流和联系不会破坏智库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智库也不需要为了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而刻意拉开与其他政策主体的距离。
智库有着自己合法的身份、正式的组织结构,在组织运作和功能发挥上具有持续性、稳定性。智库的正式性与稳定性意味着智库对自身的发展有一个长远的预期,智库不仅注重短期的绩效,更注重长期的发展。为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智库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必须在资源吸引能力、资源配置能力、政策研究能力以及政策参与能力等的提升上作出不间断的努力。
智库是知识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组织,研究活动是智库一切活动的中心与基础。斯通(Diane Stone)指出,智库之所以不同于利益团体,是因为利益团体首先关注倡导(advocacy),而智库则有研究。 [11] 通过研究活动,智库生产出思想产品(又称知识产品或智力产品),这种产品作用于人们的观念与认识,能够满足人们在认知等方面的需求。智库思想产品的生产又离不开具有某方面知识优势与专业特长的研究人员,缺乏长期的知识积累和专业的深入研究,便很难产出高质量的思想产品。
智库从事的是政策研究,提供的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产品。智库的思想产品属于政策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政策关联度。纯学术研究是为了知识的创新与积累、学术的传承与发展,智库的研究则是为了使公共问题 [12] 能够通过公共政策的途径得以更好解决,从而促进现实状态向理想状态的转变。纯学术研究是以理论为导向的,表现为范式研究和学理研究 [13] ;智库的研究则是以应用为导向的,是“直面真实世界”的研究 [14] ,强调在“格物致知”基础上的“经世致用” [15] ,研究成果的价值主要体现为该成果所具有的政策意涵和政策意义。另外,智库不仅是一种政策研究组织,还是一种重要的政策主体和政策参与组织,通过研究活动产出思想产品并不是智库的最终目的,智库除了要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还要通过有效的政策传播、政策推介等政策参与活动,让自己的研究成果对政策制定和政策过程产生影响作用,实现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
智库是智慧之库而非金钱之库 [16] ,智库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营利不是智库的目标,即便智库在运营中产生了一定的收入,这些收入也只是智库运营的副产品 [17] ,而不是智库运营的目的所在。智库追求的是影响力 [18] ,致力于通过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来服务于公共利益。智库的公共性从美国第36任总统林登·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对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所作的评价中也可以反映出来:“布鲁金斯学会……50年来不断为政府出谋划策,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私人研究机构……它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构,以至于如果它不存在,我们将不得不找人把它创造出来。” [19] 智库的公共性与公益性 [20] 也决定了智库不应当具有营利性,营利性与公共性往往是互不相容的,前者意味着“为己”,后者意味着“为人”,一旦智库以赚钱作为自己的运营目标,那么其公共性必然受到严重侵蚀,这对于智库而言是得不偿失的。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智库都同等程度地具备上述特征,由此也形成了智库之间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