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劳动的目的是进行精神生产,精神劳动是精神生产的一个环节或起始阶段。精神生产是指精神产品的生产和精神结构的生产,因此精神生产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精神生产通过精神劳动创造精神产品即文化;另一方面通过文化输入产生或改变人的精神结构和公共精神结构。精神生产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精神产品即文化的生产阶段,二是文化的传播阶段,三是文化的消费阶段。文化资本是存在于精神生产过程中的资本形态。
精神生产各个环节的存在与持续,需要一个基本条件,即连续的资源投入,或精神生产资料的投入。在精神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投入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精神资源等,称作文化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在现象上表现为货币和生产资料,但货币和生产资料本身并不是资本,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前提条件下,货币和生产资料被资本家用来作为剥削雇佣工人的手段时,才转化为资本。因此,资本不是物,而是通过物体现出来的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关系,因此资本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在不同的研究领域,由于知识体系和话语背景差异,资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不相同。《资本论》一书中马克思对于资本的定义方式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在政治经济学知识体系中定义资本,因此资本不仅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学概念,还是一个政治概念,反映了雇佣劳动关系;第二,在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框架内定义资本,资本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才会出现;第三,资本的物质属性是货币和生产资料。
文化资本概念中的资本,是在文化哲学的知识框架内得到定义的。文化资本概念虽然从文化人类学和文化社会学理论发展而来,但是它是以文化哲学作为概念界定的知识基础,以现实生活中的文化实践活动作为感性经验基础。文化哲学范畴中的文化资本,是指以资源或资金的形式体现的、能够作为精神生产必要条件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精神资源。在精神生产的不同阶段,文化资本的存在形态并不相同。在文化生产阶段投入的文化资本称为文化生产资本;在文化传播阶段投入的文化资本称为文化传播资本;在文化消费阶段投入的文化资本称为文化消费资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准确理解文化资本。第一,文化资本的现实基础是精神生产过程,是指在文化生产、文化传播和文化消费三个环节投入的资源;第二,文化资本所反映的不是雇佣劳动关系,而是文化文本与人的精神劳动和精神结构之间的双向建设关系以及精神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第三,文化资本得以出现的社会历史条件,是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开始出现分工,而不是哪一种特定类型的社会,也就是说,文化资本在各种社会形态或各种社会制度中都有可能存在。
文化资本具有多重属性,主要有资源属性、关系属性以及主体属性。文化资本具有资源属性。文化资本首先是资源,各种资源由于自身具备的各种功能、作用或使用价值,能够为精神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各种保障。人力、物力以及资金,以人力资源、生产资料以及货币等形式,构成精神生产与再生产过程所必需的资源条件,从而由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
文化资本的关系属性,是指文化资本只是在精神生产关系中才会出现。文化生产、文化传播以及文化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文化与人之间的关系,称为精神生产关系。之所以称之为精神生产关系而不是文化生产关系,不仅是因为它是与物质生产关系相对应的社会存在,而且是因为文化的来源和目标都是精神生产。精神生产关系由三个环节的文化关系构成,即文化生产关系、文化传播关系和文化消费关系,三者彼此独立且相互关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构成精神生产的循环圆圈,即闭环。人力资源、生产资料以及货币资金并不是天然的文化资本,只有当他们以资源的形式投入精神生产过程才成为文化资本,它体现了两种关系,一是人与人之间的文化关系,二是人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因此文化资本具有关系属性。
文化资本的根本属性是主体属性。文化资本在精神生产各个环节的投入,需要一个前提,即文化资本投入主体的存在。文化资本作为资源,不会自动进入精神生产领域,它需要拥有某种动力因,文化资本投入精神生产领域的动力因或推动者就是文化权力主体。可见,文化资本不仅包括物的因素,还包括人的因素。在《资本论》中,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资金转化为资本的条件,劳动力的买卖产生的雇佣劳动关系才使得货币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文化资本产生的条件是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的分工,人的精神生活的需求、个人精神结构与公共精神结构的发展需求,需要向精神生产过程不断投入各种资源,这些资源不仅有生产资料和资金,还有人力资源。
文化生产资本、文化传播资本以及文化消费资本,分别拥有不同的文化权力主体。那些主导文化资本投入和运营的文化权力主体,称为文化资本主体。依据文化资本主体的文化权力属性,我们将文化资本主体划分为文化资本公共主体、文化资本商业主体、文化资本教育主体以及文化资本个人主体四个类型。文化资本公共主体,是指依据自身拥有的公共权力以投入、运作文化资本的主体,如政府机构等;文化资本商业主体,是指运用自身拥有的商业权力运作文化资本进行文化商品生产或其他文化产业的主体,如各种商业组织;文化资本教育主体是指依据自身所具有的教育权力运作文化资本进行文化生产、文化传播或文化消费的主体;文化资本个人主体,是指以自身人力资源投入文化生产、文化传播与文化消费,从而使得个体人力资源成为文化资本的主体。
文化资本之所以要承担一定的伦理义务,根源在于文化资本的关系属性和主体属性。文化资本的关系属性决定了文化资本运行过程中必然涉及各种价值关系;文化资本的主体属性意味着文化资本的实质不过是文化权力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文化资本需要承担一定的伦理义务,是因为文化资本主体在价值关系中的各种行为,需要遵守伦理原则和行为规则,接受关于“自由的规律”的科学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