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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化存在与发展的精神条件:精神生产

精神生产是指人类通过精神劳动创造精神产品,并以精神产品即文化文本为载体生产个体精神结构和公共精神结构的实践活动。人类所有活动都与自由相关,不仅以获得自由为目的,而且以自由为手段或条件。人类所有实践活动都是人的自由得到实现的方式,所有实践活动的目的都是人类自由的实现、自由的再生产以及自由的增长。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人类社会开始于个体生命的存在,但是它的延续还需要另外两种生产:人口生产和精神生产。人口生产是在个体生命存在时间受限的前提下人类延续种族存在的唯一方式;精神生产是人类确认自身从自然生物到文明主体的根本途径,精神生产的产品即文化,以及文化对于个体精神结构和公共精神结构的再生产以及完善,是人类文明得以存在并呈现加速度发展的动力根源。从自由的角度而言,物质生产的目的在于为生命的自由行动提供物质条件,物质的贫困极大限制了人类的行动自由,物质条件的充足程度与人类行动自由受限程度之间是反比例关系,与人类行动自由扩张程度成正比例关系。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因为科学技术通过提高物质生产力水平而突破人类活动的限制条件,为人类自由行动提供更多可能,科学技术越发达,人类行动越自由,这就是我们尊重科学、追求真理的根本原因。

精神劳动是精神生产的起点。精神劳动是在物质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的分工,是人类文明真正的起点。物质劳动是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即物质相互作用,实践主体改变外在物质某些属性或形态,创造新物质形态,物质资料只是物质生产的对象。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根本差异在于,精神不仅是精神生产的主体,而且是精神生产的对象,精神生产在生产精神产品的同时又被精神产品所生产,精神生产的主体和对象是统一体。当它作为生产主体,它需要外在经验材料作为对象,但目的不是改变物质对象的属性和形状,而是改变自身的内容结构,提高精神生产能力,改善自身存在状态,它通过对经验事实的加工、再现、事实叙述以及重构化叙述,或通过想象与虚构的方式创作生产精神产品。当精神作为精神生产的对象或客体时,它接受已经存在的精神产品或文化输入,文化内容以精神基因的方式内化为个体精神结构的一部分。人们通过文化输入的方式将精神基因内化为个体精神结构的活动,称为个体精神生产;人们以文化认同的方式建构社会精神共同体,以精神基因建构社会公共精神结构,称为公共精神生产。因此,精神生产有两个含义,一是指精神作为活动主体进行文化生产活动;二是指精神作为对象,以个体精神结构与公共精神结构的方式接受文化输入,接受精神基因的建构,形成新的个体精神存在和公共精神存在。

从自由的角度而言,精神生产的目的,在于为人的精神自由提供条件,同时,精神生产本身就是精神自由的体现,精神自由既是精神生产的条件,又是精神生产的产物。如果说物质的贫困极大限制了人类的行动自由,那么精神产品即文化的匮乏所限制的就是人类的精神自由。物质匮乏导致人饥寒交迫,文化的匮乏则导致精神结构的不完善状态和欠发展状态,精神的不完善状态会导致人的生活方式的不完善状态;精神的欠发展状态不仅会减少所有实践活动的自由度,而且会导致整个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受到阻碍。精神生产是人的自由的体现,同时精神生产也创造精神自由所需要的文化条件,而且,精神自由深刻影响物质实践活动以及生活方式的自由度。精神生产的本质,就是人类为增加所有实践活动的自由度而进行的生产活动,它的目的、过程和结果,都与自由密切相关,因此它必须接受“自由的法则”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 9+/9xouiv/LHqxZzpClR0i1l4aYj6IhtiKVjViOcuQwYkqu7Wbh4ovpeNQ1/x9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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