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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文化共识及其群体差异

引言:“四十而不惑”,何种“不惑”?

改革开放已历40周年。“四十而不惑”,经过40年的成长,不仅中国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发展已经达至“不惑”之境,而且对于这种不惑之境的把握也应当“不惑”。40岁庆生的“不惑”献礼,不只是震撼世界的经济奇迹和充满生机的万千气象,更深刻的是“蓦然回首”之际精神世界的万古江河中那潮头汹涌澎湃、潮后静水流深的伦理道德,正逐渐由“多元”向“一元”积聚,由“多变”向“不变”积淀。“多”中之“一”,“变”中之“不变”,已经悄然成为中国社会大众精神世界“不惑”时代的生命体征,它是一个社会走向集体自觉、一种文明走向新时代的声呐信号。

40年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发展到底如何“变”,在“变”中有哪些“不变”?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历史境遇下的伦理道德发展到底呈现出何种“多”?在“多”中有哪些“一”?为了揭示改革开放进程中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多”与“一”、“变”与“不变”的规律,自2007年起,本人与江苏省“道德发展高端智库”同人一起,进行了持续十年的中国伦理道德发展大调查,分别进行了三轮全国调查(2007年、2013年、2017年)、四轮江苏调查(2007年、2013年、2016年、2017年),建立了长达千万言的“中国伦理道德发展数据库”。 [1] 调查发现,十年以来中国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经过了三期发展,呈现出“二元聚集—二元分化—走向共识”的精神轨迹。2007年,改革开放近30年,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发展迎来一个转换点和机遇期,其特点是逐渐由多元向二元聚集,在关于伦理与道德状况的满意度、义与利、道德与幸福、生活水平与幸福感等诸多重要关系的事实判断和价值认知中,两种相反的结论呈现出“50%”状态,出现精神世界的“二元体质”。“二元体质”既是高度的共识,也是截然的对峙,它透露出一个强烈的信息: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既不是多元,也不是一元,而是“二元”。这是一种临界的与过渡的生命状况,说明中国伦理道德发展已经走到“十字路口”,进入一个重大转折的关键期。 [2] 2013年的调查结果显示,伦理道德的精神状况已经走过“50%”的拐点或十字路口,由二元聚集向多元分化转变,此后,或是继续向二元聚集,或是由二元聚集向两种相反方向分化,呈现出由“多”向“一”、由“变”向“不变”积累积聚的征兆。 [3] 2016年的江苏调查、2017年的全国调查和江苏调查显示,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发展的一些重要共识已经开始达成。鸟瞰改革开放40年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历程,如果说2007年前后的“二元聚集”是“三十而立”,那么2017年左右的“走向共识”便是“四十而不惑”,“走向共识”成为“不惑”的时代精神气质和生命体征。于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便是:40年的积累积聚到底生成哪些重要的共识?“多”中之“一”、“变”中之“不变”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研究的意义不仅在于现实,更在于未来,因为如果将“而立”之前30年伦理道德发展的主题附会为“有志于学”,那么,“不惑”之后的境界是什么?是“五十而知天命”,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经历巨大历史跨越而凤凰涅槃之后,正继续在文明体系中确证和完成自己的文化天命。

“四十而不惑”,到底是何种“不惑”?如何自觉这些“不惑”?“多”与“一”、“变”与“不变”,归根结底是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共识与差异。所谓“伦理道德发展的共识”,其关键词“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过40年改革开放发展的洗礼,中国社会大众在伦理道德领域达成了共识;二是中国社会大众关于40年伦理道德发展的共识。前者是“发展中所形成的伦理道德共识”,后者是“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共识”。前一种共识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所形成的那些共同价值;后一种共识是对改革开放所导致的伦理道德变化的评价和态度,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改革开放的“伦理道德共识”,因而比前者更具有历史意义,因为它关涉对改革开放的伦理判断和道德信心。寻找和发现这些共识与差异的基本方法是:通过在全国所进行的三轮调查和在江苏所进行的四轮伦理道德发展状况大调查,获得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方法的海量调查数据,从中寻找共同信息,找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不同地域那些集中体现中国社会大众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所形成的伦理道德发展的共识和差异。在整体信息中寻找共识,在同一主题中着力发现那些差异度最大的群体,如职业群体、教育群体、收入群体、年龄群体、户籍群体,甚至党派信仰群体,揭示和呈现出群体的两极。共识与差异从三个维度加以体现:关于40年伦理道德发展的共识与差异;在40年发展中所形成的伦理道德的核心价值的共识与差异;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前沿问题的共识与差异。

综合分析江苏省四轮七次大调查形成的“中国伦理道德发展数据库”所提供的信息,可以得出关于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共识与差异的基本结论:改革开放40年,中国伦理道德状况已经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伦理型文化没有变,中国社会大众正在形成关于伦理文化的新的自觉与自信,伦理型文化的现代中国形态正在生成;以“新五伦”和“新五常”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的现代转型呈现出“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走向现代”的精神轨迹;作为伦理型文化的现实基础和社会大众安身立命的精神基地,家庭、社会、国家三大伦理实体依然坚韧,但亟须破解一些深刻难题。家庭依然是中国伦理道德文化的策源地和神圣性根源,但独生子女与老龄化社会的邂逅使家庭的伦理承载力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以分配正义为焦点的社会公正是社会伦理的前沿课题,社会的伦理凝聚力面临严峻考验,但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已经使它在社会大众的“问题意识”中的位序悄然发生变化;官员腐败是国家伦理实体的前沿课题,也是社会大众忧患意识的“第一问题”,政府的伦理公信力和官员的道德形象在惩治腐败中得到相当程度的提升。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依然是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但伦理优先的表达方式已经不是传统文化中对伦理秩序的直接认同,而是在个体德性与社会公正的互动关系中对公正优先的诉求。总体来说,诸群体在伦理道德发展的重大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方面趋向一致,差异主要集中于诸群体之间,绝大多数是质的同一性下量的差异或局部差异。中国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共识在发展中正逐渐凝聚,一种关于伦理道德的新的集体理性正在唤醒和回归,伦理型文化的现代中国形态正在震荡和激荡的阵痛中呱呱坠地。

一 伦理型文化的自觉自信

中国文化在传统上是一种伦理型文化,在传统和现代文明体系中,中国伦理型文化是唯一不仅与西方而且与其他宗教型文化如印度文化、伊斯兰文化比肩的文明类型。伦理道德,不仅是文化体系的核心构造,而且是文化的顶层设计和终极关怀。由此,伦理道德共识便具有超出自身的广泛而深刻的文化意义。40年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大众在激荡和震荡中形成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文化共识,是关于伦理型文化的共识。这种共识,不只是关于伦理型文化传统的共识,而且是对这种文化类型本身的共识,是对于中国伦理型文化这一特立于人类文明数千年的独特文化类型的未来发展前途的共识。可以说,关于伦理型文化的共识,是伦理道德乃至整个文化的第一共识。40年的积累积聚,中国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共识以关于伦理型文化的自觉自信的方式清晰而强烈地表达出来,它从三个方面得到展现和确证:对伦理道德传统的自我认同与文化回归;现实生活中对伦理道德优先地位的价值守望;对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状况的肯定态度和未来发展的文化信心。生成这一共识的客观基础,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社会大众对生活满意度的提高和幸福感的提升。

(一)伦理道德传统的文化认同与回归期待

在任何文明体系中,传统都是建立社会同一性与文化同一性的最重要的基础,对于文化传统的自我认同,不仅是最重要的社会共识,而且是其他一切共识的基础。40年改革开放,伦理道德尤其传统伦理道德是受激荡巨大和深刻的领域之一,回首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几乎每次都经历甚至发端于对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自我反思与激烈批判,以伦理道德为聚力点的传统批判几乎是社会转型的宣言书。然而,不是激烈的文化批判,而是批判之后的传统回归与文化认同,才是社会凝聚共识、回归理性的标志。近十年来,中国社会大众的集体意识发生的深刻变化之一,就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认知和态度由改革开放初期的激烈批判悄悄走向认同和回归,并逐渐凝聚为社会大众最重要的文化共识。

传统认同与回归释放的第一信号,是关于当前中国社会的道德生活主导结构的认知和判断。

“你认为当前中国社会道德生活的主流是什么?”三次全国调查的轨迹十分清晰。

表0-1 关于中国社会道德生活的主流问题(%)

显然,可供选择的关于当今中国社会道德生活的四大结构要素中,认知与判断呈两极分化:一极是“中国传统道德”,10年中提升了近1倍半,表明向传统回归的强烈趋向;另一极是市场经济道德,10年中认同度下降了近六成。变化较小或相对比较稳定的因素,一是意识形态中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三次调查的数据变化很小,2017年与2007年的数据差异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西方文化影响而形成的道德”2017年虽然比2013年的调查数据翻番,但总体上选择率都很小。可见,在10年间三次全国调查中,传统道德和市场经济道德不仅是变化巨大的两个因子,而且呈相反态势,传统道德在道德生活中的含量及其认同度,总体上呈大幅上升趋势,市场经济道德的影响力和认同度,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二者呈此长彼消的互动态势。而意识形态所提倡的道德和西方文化影响而形成的道德则在变化之中呈现相对比较稳定的状态。

必须说明的是,以上数据既是事实判断,也是价值判断,它们不只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且是价值认同,准确地说,在社会大众对道德生活的客观判断中渗透了主观期盼。而且“市场经济道德”也包括“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所需要的道德”和“市场经济冲击所产生的负面道德现象”两个截然相反的方面。为此,还需要其他信息提供佐证。

“您认为对现代中国社会伦理关系和道德风尚造成最大负面影响的因素是什么?”

表0-2 关于伦理关系与道德风尚的最大负面影响因素(%)

这一问题10年的变化轨迹,同样呈反向运动,“传统道德崩坏”的归因不断上升,而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归因不断下降,二者变化的幅度都比较大。“外来文化冲击”是其中相对比较稳定的因素。表0-2可以作为表0-1的反证,二者相反相成,佐证关于伦理道德传统回归的事实判断与价值期盼。

另一组数据可以更直接地诠释这种价值期盼,即关于“对伦理关系和道德生活,你最向往的是什么”的调查结果。

表0-3 最向往的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

关于这一问题的调查,几次调查问卷的选项有所变化。2007年调查有问卷“无所谓向往,自己认可就行”选项,这一选项的频数居第一位,高于“传统社会的伦理道德”8个百分点。为了增加可比性,这组数据以2013年、2016年江苏两次调查作为对照参考,因为它们都是我们在江苏进行的独立调查,与全国调查在样本及其数量上并不交叉重叠,但在关于西方道德的问题式方面有一个变化,2007年全国调查的选项是“以上都不欣赏,西方道德最合理”,2017年全国调查的选项是“西方道德(如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2013年、2016年江苏调查的选项是“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的西方道德”。选项切换的方向,是对“西方道德”加以具体说明,同时也试图测试对两类西方道德的不同认同和接受度。当然,这也潜在地存在着某种暗示,也许正因为如此,选择频数有较大的差异和变化,在全国调查中,西方道德的选择都处于或接近处于最后,而在两次江苏调查中这一选择都处于第二位,表明社会大众对两种西方道德的不同态度,即对“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西方道德的扬弃,对“自由、平等、博爱”的西方道德的接受。不过,一个轨迹非常明显。在2007年全国调查中,“传统道德”处于第二位,并且与“战争年代的革命精神”只相差约3个百分点;然而在六年以后的其他三次调查中,无论江苏还是全国,这一选项都高居第一位,与其他选项的差异较大,强烈表明伦理道德传统在文化愿景中的回归趋向。

以上三个问卷选项形成一个相互补偿、相互支持的信息链,或立体性的诠释维度。表0-1对当今中国社会道德生活的精神结构或文化构造进行客观与主观判断;表0-2、表0-3分别从否定和肯定两个方面进行补充检测和信息佐证,否定的方面是问题诊断的文化归因,肯定的方面是文化向往的心理情愫。也许具体的数据因时间和调查对象的不同而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但几次调查结果表明,有两个信息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和表达力:一是众多选项排序的质的呈现;二是变化的轨迹。以这两个信息为纵横轴所形成的坐标,可以描绘关于当今中国社会大众对于传统伦理道德的文化态度与价值认同的变化曲线。在关于伦理关系和道德生活的精神构造的认知判断方面,“中国传统道德”从2007年的第三位,上升为2013年、2017年的第一位;在问题归因方面,“传统文化的崩坏”从2007年的第三位,上升为2013年、2017年的第一位;在文化向往方面,“传统社会的伦理道德”从2007年的第二位上升为2013年、2016年、2017年的第一位。可见,无论在精神构造,还是问题归因和文化向往方面,传统伦理道德都处于首位,而且无论变化的幅度,还是与其他因子的差异,都呈几何级数,变化的轨迹不仅稳定,而且几乎是一种跨越式的巨大变化。由此可以肯定,对传统伦理道德的认同和回归呼唤,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大众最为强烈和深刻的文化共识。

(二)对于伦理道德优先地位的价值守望

伦理道德在现代中国人的生活世界中到底具有何种文化地位?这是关于伦理道德的文化自觉的现实确证。与西方文化相比,中国文化最大的特点是伦理道德对于个人安身立命和社会生活的特殊意义,这种特殊意义分别指向精神世界的宗教和生活世界的法律,伦理道德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某种文化替代的价值。

面对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宗教问题是现代中国社会的敏感问题。当今中国社会大众的宗教信仰状况到底如何?调查发现,有宗教信仰的人群不仅是绝对少数,而且呈不断下降趋势。

表0-4 现代中国社会大众的宗教信仰状况(%)

需要说明的是,2007年调查与后两次有所差异,因为这次调查主要在江苏和广西、新疆采样,并且三个地区的样本量相同,但后两个地区系少数民族和宗教地区,因而有宗教信仰的人群相对比例较高。中国文明的根本特点不是“无宗教”,而是“不宗教”。中国有本土的道教,在历史上又主动引进了外来的佛教并使之广泛发展,然而中华民族最终却没有走向宗教的道路,其根本原因,是中国有着强大的伦理道德传统。而且,伦理型文化之“伦理型”,不只是相对于个人安身立命的精神生活中的宗教传统,同时也相对于社会生活中的法制主义传统。

从2007年开始,我们的道德国情调查都延续追问着同一个问题:“如果发生重大利益冲突,你会首先选择哪种途径解决?”结果发现,伦理道德一如既往是首选。

2007年的全国调查,问卷回答的总体情况是:

图0-1 如果发生利益冲突,你会选择哪种途径解决(%)

显然,“直接找对方沟通”与“通过第三方(如社会机构,朋友等)从中调解”的伦理路径是绝对首选。

2013年与2017年的全国调查问卷做了某种改进,将利益冲突的对象区分为四种关系,并且增加了“能忍则忍”的道德路径的选项。结果发现,在家庭成员、朋友、同事之间,伦理与道德路径是绝对选项,“诉诸法律”的选项不到3.0%。只是在商业伙伴之间,法律手段成为首选,但与伦理路径之间的选择差异很小,如果将“直接找对方沟通”与“通过第三方(如社会机构,朋友等)从中调解”两个伦理路径合并,伦理解决方式依然是绝对首选。

表0-5 “如果发生利益冲突,你会选择哪种途径解决?”(2013—2017年比较数据)(%)

伦理道德尤其是伦理路径是化解人际冲突和处理人际关系的首选,不仅表明伦理道德在日常生活中的主导地位,而且隐喻着中国文化的伦理型气质。也许仅仅这一点依然不足以证明现代中国文化所潜在的伦理型气质,如果结合中国社会对伦理道德强烈的忧患意识,便可以理解它在中国文明体系中的特殊地位。自孟子提出“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的命题以来,“近于禽兽”的“失道之忧”便成为中国人的终极忧患。终极忧患的根本原因,是伦理道德对于中国文明的终极价值。每个民族的文化体系都有自己的顶层设计或终极价值,这种终极价值是文化的终极关怀,其否定性文化表达便是对这种终极价值的终极忧患,它在文明发展的不同阶段尤其是文明转型中,以不同的问题式强烈地表达出来。在近代转型中,西方社会是“如果没有上帝,世界将会怎样”的宗教忧患,中国社会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伦理道德忧患。正因为如此,在40年改革开放进程中,激荡最为深刻和巨大的是伦理道德,虽然在多次调查中对于伦理道德状况都有相当的满意度,然而社会大众对伦理道德却给予一如既往的反思和批评,根本原因是基于它在文化体系中的核心价值,其文明逻辑是:因为是终极价值,所以须有终极批评。

(三)对于伦理道德发展的文化信心

调查发现,当今中国社会大众对伦理道德现状的满意度较高并且持续上升,对伦理道德的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但对伦理道德本身保持紧张和警惕的文化心态,呈现出伦理型文化的特殊气质。

在2007年的调查中,对道德风尚和伦理状况,表示满意的占5.3%,表示不满意的占19.4%,表示基本满意的占69.7%,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比例达75.0%。后两次调查对道德状况和人与人之间关系即伦理与道德,以及它们满意与不满意的强度做了区分。

表0-6 对当前我国社会道德状况的总体满意程度(%)

表0-7 对当前我国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状况的总体满意程度(%)

如果进行质的考察,三次全国调查的满意度都在75.0%左右,不满意度都在25%左右,但“非常满意”度有所提高。

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即所谓善恶因果律,既是社会合理与公正的显示器,也是伦理道德的信念基础。善恶因果律的实现程度和信念坚定指数,既表征社会公正,也表征伦理道德对现实生活的终极关怀及其文化力量,因而是伦理道德和伦理型文化最重要的客观基础和信念前提。道德国情调查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持续跟踪。

表0-8 道德与幸福关系状况(%)

数据显示,10年之中,道德与幸福关系的一致度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不一致程度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认为二者没有关系的选择频数下降了一半。结论是:中国社会在善恶因果律的道德规律实现程度,以及社会大众关于善恶因果的道德信念方面,有了很大提升。

正因为如此,社会大众对未来伦理道德发展的信心指数很高。在2017年关于“你觉得今后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会变成怎样”的调查中,有71.2%的人认为“将越来越好”,有10.7%的人认为“不变”,只有5.6%的人觉得会“越来越差”,信心指数或乐观指数超过70.0%。

“伦理道德现状的满意度—善恶因果的实现度与信念指数—未来伦理道德发展的信心指数”三者所构成的系统,不仅诠释出社会大众对于伦理道德的文化信心,而且诠释出对于中国伦理型文化的信心。然而,社会大众对于伦理道德现状的满意态度和对伦理道德发展的乐观预期,从根本上讲来源于现实生活的变化。“你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满意吗?”对此,有12.5%的人表示“非常满意”,有72.7%的人表示“比较满意”,有13.9%的人表示“不太满意”,只有0.9%的人表示“非常不满意”。对生活状态的满意度近85.0%。“总的来说,你觉得目前的生活幸福吗?”对这一问题,有12.3%的人表示“非常幸福”,有61.2%的人表示“比较幸福”,有4.9%的人表示“不太幸福”,有1.3%的人表示“非常不幸福”,有20.3%的人表示“谈不上幸福不幸福”,幸福指数也近75.0%。同时,对自己未来生活的信心指数也比较高。“你感觉在未来的5年中,你的生活水平将有什么变化?”有18.4%的人表示“上升很多”,有64.1%的人表示“略有上升”,有14.3%的人表示“没有变化”,有2.4%的人表示“略有下降”,有0.8%的人表示“下降很多”。生活上升的信心指数超过70.0%。“生活满意指数—幸福指数—生活信心指数”都超过70.0%,诠释了伦理道德和伦理型文化的良好基础。

图0-2 对目前自己生活状态的满意度(%)

图0-3 对目前自己生活的幸福指数(%)

图0-4 在未来5年,对自己生活水平变化的预期(%)

综上所述,对伦理道德传统的认同与回归、现实生活中对伦理道德的文化守望、对伦理道德现状的满意态度和对伦理道德发展的信心,三者从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维度演绎和确证一种社会意向:伦理型文化的自觉与自信。传统回归与文化守望是伦理型文化的自觉,满意态度和发展信心是伦理型文化的自信,而生活满意度、幸福感和对未来的信心指数,则是伦理型文化自觉自信的客观基础。一句话,伦理型文化的自觉自信,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文化共识。

(四)群体差异

然而,必须看到,在伦理道德满意度方面存在明显的群体差异,其特点有三。第一,与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呈负相关,受教育程度越高,不满意度越高;收入越高,不满意度越高,其中与受教育程度的差异最为明显。对道德状况和人际关系的不满意度,受大学以上教育人群最高,表示“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分别以34.3%和32.4%居于第一位,受中专、高中和职高教育人群的不满意度最低,分别为24.6%和24.7%,差异达8—10个百分点。在收入水平方面,月收入在4000元及以上人群对道德状况和人际关系的不满意度最高,分别达到28.2%和27.9%,无收入人群最低,分别是23.9%和23.7%,差异率在5个百分点左右。第二,与职业群体的关系比较复杂。企业家和专业人员对道德状况的不满意度最高,分别为33.4%和31.5%;企业员工和无业下岗人员对人际关系的不满意度最高,分别为30.3%和28.6%。但是,政府官员对社会道德状况和人际关系状况的不满意度在所有群体中是最低的,分别为19.7%和20.6%,反过来说,其满意度最高。第三,与幸福感关系复杂。月收入在4000元及以上人群、专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幸福感最强,月收入1—2000元、无业下岗人员和初中以下学历人员幸福感最低,最高和最低的幸福感的差异在10个百点左右。其中,与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的负相关关系特别值得注意,一方面说明这些人群对伦理道德有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他们的判断可能也更理性,他们的感受对社会的影响可能也更大。同时,政府官员以对它们的最高满意度形成更值得注意的反差,不应只看作一般意义上思维方式和判断标准方面的差异,在深层上也体现了社会群体与社会阶层之间的差异,乃至官员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分离。

二 “新五伦”与“新五常”

伦理范型和社会基德、母德在任何文化体系中都是伦理道德的核心。正因为如此,自2007年开始进行的三次全国调查、四次江苏调查都对当今中国社会重要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规范予以跟踪,根据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五伦”和“五常”的结构,试图展示“新五伦”和“新五常”。调查发现,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大众在伦理道德发展中所达成的最重要的文化共识,就是“新五伦”和“新五常”。在多次调查的结果中,虽然很多信息因时间和对象的不同而有较大变化,然而社会大众所认同的五种重要的伦理关系和五种重要的德性或德目,即所谓的“新五伦”和“新五常”却相对稳定,由此可以断定,现代中国社会关于伦理道德的核心价值已经生成。“新五伦”与“新五常”是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的核心价值,这一文化共识的达成,是现代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的震荡和激荡中伦理关系得以建构、道德生活得以可能的最基本的文化条件,它们是当今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核心共识,既是伦理型文化延续的基础,也是伦理道德现代转型轨迹的文化演绎,是伦理型文化的现代表达。

关于“新五伦”与“新五常”的文化共识及其互动关系所传递的哲学意义,在以前的研究中曾多次论述,这里综合多次调查信息,进一步做出明确结论。

(一)“新五伦”

在现代中国社会,重要的伦理关系是哪些?或者说,“新五伦”是什么?三次全国调查,两次江苏独立调查(其中2013年、2017年江苏调查与全国调查同步,故不做特别说明,但结果与当年全国调查相同),五次调查所提供的信息惊人地相同。排列前三位的都是家庭血缘关系,并且排序完全相同: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第四位、第五位在共识之中存在差异,朋友、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共同因子,只是位序有所不同。

表0-9 “新五伦”

“新五伦”中最需要解释并认真对待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2007年的调查未将“个人与国家关系”明确列入选项,而是将它表述为“个人与政府”,这一选项的频率很低,处于众多选项的末三位。后两次调查明确列入“个人与国家关系”选项,在2013年调查中是第五位,在2017年调查中是第六位;在2013年江苏调查中是第四位,在2016年江苏调查中是第六位。

“新五伦”价值共识中虽然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但可以肯定并做出结论的是:家庭血缘关系在现代中国的伦理关系中依然处于绝对优先地位,社会大众对它们的共识在质的判断和量的排序方面完全一致,这是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共识度最大的共识,可以说是“绝对共识”。后两伦或后三伦虽然在排序方面有所差异,但要素则基本相同,其情形也应了台湾地区学者所提出的关于“新六伦”的设想。在中国传统中,“五伦”不仅是基本的、重要的伦理关系,而且是其他伦理关系乃至社会关系的范型。在现代转型中,传统的“君臣”之伦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所取代,“五伦”之外的新的伦理关系,便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亦即海外学者所表述的所谓“人群”关系,它在广义上也包括朋友关系,以及同事同学关系等。“新五伦”所释放的重要信息是两大共识:一是家庭血缘关系的最大和最普遍的共识,二是关于“新五伦”或“新六伦”要素的共识。第一个共识表明中国文化依然是伦理型文化,因为家庭血缘关系依然是伦理关系的自然基础、神圣根源和策源地;第二个共识表明传统伦理型文化正处于现代转型中,转型的两个新元素是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鉴于这一问题对于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在几次调查中都设计了其他支持性问题,另外两个信息可以为这一判断提供佐证。

“你认为哪一种伦理关系对社会秩序和个人生活最具根本意义?”2007年和2013年的调查结论排序完全相同:家庭血缘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与国家民族的关系。

表0-10 对社会秩序和个人生活最具根本意义的关系(%)

2017年的全国调查以及2013年的江苏调查对“社会秩序”和“个人生活”做了区分,得到不同信息:对社会秩序而言,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居首位,家庭血缘关系其次;对个人生活而言,家庭血缘关系高居第一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居第二位。相同的是,个人与国家民族的关系分别处于第三位和第五位。

表0-11 对社会秩序具有根本意义的关系(%)

表0-12 对个人生活具有根本意义的关系(%)

表0-12 对个人生活具有根本意义的关系(%)续表

显然,“新五伦”与对个人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的关系二者之间可以相互诠释和相互支持,五次调查得到的信息基本一致,即家庭、社会、国家分别是当今中国社会重要的三种关系。家庭关系在“新五伦”中的绝对地位,以及对社会秩序和个人生活的意义,不仅说明现代中国社会依然是家庭本位的社会,而且说明中国文化依然是一种伦理型文化,因为伦理型文化与宗教型文化的最大区别,是以此岸的家庭伦理实体为个体的终极关怀,为伦理关系的根源和策源地,也为伦理道德神圣性的根源,而不像宗教型文化那样,必须到彼岸的上帝或佛主那里寻找终极关系和合理性根源。正如梁漱溟所说,家庭本位即伦理本位,中国文化最大的特点是以伦理为本位,“以伦理代宗教”。家庭的本位地位对中国伦理道德乃至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像一般所批评的那样所谓缺乏现代性,而是伦理道德以及个人安身立命的世俗神圣性基础,正因为家庭具有绝对和神圣地位,所以现代中国文化依然是入世的伦理型文化而不是出世的宗教型文化,这也可以部分解释宗教信仰为何未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居主流地位。

“新五伦”中最具前沿意义的课题和难题是国家伦理意识。在五次调查的信息中,“新五伦”中“国家”与“社会”都在第四伦和第五伦或之后,其中,国家、社会还有朋友一伦位于第四位、第五位、第六位各一次,同事同学位于第四伦一次,“朋友”关系之所以被列入,是为与传统的“五伦”相对应,如果将朋友、同事同学归于广义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那么,“新五伦”的位序应当是: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当然,也可以像台湾地区学者所主张的那样,将人与社会的关系独立于“朋友”一伦,成为“人群”关系之“第六伦”,将传统的“君臣”关系转换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在这一排序所传递的文化信号和精神密码中,“不变”的是,家庭血缘关系依然是整个伦理关系的本位和范型,家庭依然是现代中国伦理道德乃至中国人精神世界坚韧的文化长城;“变”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的伦理地位下降了;二是夫妻关系的伦理地位提升了。夫妻关系的提升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独生子女时代家庭结构变化所导致的夫妻关系在家庭中的轴心地位,以及家庭伦理关系的文化重心和价值重心的某种位移,甚至家庭功能的某种潜在变化,但无论如何父子、夫妻、兄弟姐妹的前三地位及其所共同演绎的伦理原色是伦理型文化最重要的文化气质,也是文化传统最重要的标识。

“新五伦”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在传统五伦中被人格化为君臣关系,在现代话语中这种人格化表达已经被消解,这种状况也可能影响人们对个人与国家关系的认知与表达,就像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具体化为朋友关系、同事同学关系将对个人与社会关系一伦的排序产生影响一样,但无论如何这只是一个学术上的细节,应该充分注意的可能是改革开放所导致的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以下信息可以辅佐对这一问题的探讨。

“你认为国家对于个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2017年全国调查和2007年全国调查的结果基本相同,国家处于绝对地位:

图0-5 国家对个人的存在意义(2017年全国调查,第一位序)(%)

但当将国家与家庭、社会相比较时,其差异就体现出来:“对于个人而言,你认为家庭、社会、国家三者的重要性如何?”

图0-6 家庭、社会、国家对个人的重要性(2017年全国调查,第一位序)

可见,中国社会大众已经建立起关于个人与国家关系的伦理理性,但当国家与家庭权衡时,家庭还是先于国家,“由家及国”的价值路径没变,并且家庭、国家、社会重要性第一位序的选择率都相差8个百分点左右,呈等差数列。

(二)“新五常”

“五常”是传统社会中关于道德的核心价值,自轴心时代开始,中国传统道德所倡导的德目虽然很多,但是自孟子提出“四德”,董仲舒建立“五常”之后,仁、义、礼、智、信,不仅成为传统道德的核心价值,也是重要的道德共识,即便在传统向近代转型中,“五常”之德也在相当程度上被承认,人们所集中批判的往往是它们被异化而形成的虚伪或伪善,而不是“五常”之德本身。40年改革开放,社会生活和文化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社会大众认同的五种德性或德目即“新五常”是什么?调查同样进行了持续跟踪。

表0-13 “新五常”

表0-13 “新五常”续表

五次调查结果虽然在排序上有所差异,但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息:现代中国社会大众关于最为认同的德性或德目即所谓“新五常”的价值共识正在生成或已经形成。综合以上信息,“爱”(包括仁爱、友爱、博爱)是第一德性;“诚信”是第二德性,“责任”是第三德性,“公正”或正义是第四德性,“宽容、孝敬”可以并列为第五德性,但考虑到问卷设计的差异,以及这三种德目之间的重叠交叉,第五德性可能以“宽容”来标识更为合宜。由此,“新五常”便可以表述为:爱、诚信、责任、公正、宽容。其中,“公正”与“正义”可以看作同一内涵的两种不同文化表达,西方话语是“正义”,偏重道德;中国话语是“公正”,偏重伦理前提下的道德合理性,是伦理之“公”与道德之“正”的统一。同时问卷选项也略有差异,除2007年的调查问卷中没有“孝敬”一德的选项外,其余几次调查都有该选项。

“新五常”所提出的前沿课题和现实难题是其潜在的问题意识。在五个重要的德目中,相当多的指向当下中国社会存在的道德问题,因而在某种意义上是社会“治病”或治疗“道德病人”所需要的德性。以下信息可以部分佐证这一判断。

“你认为下列现象的严重程度如何?”2017年全国调查中选择“严重”或“比较严重”两项的总和排序是:缺乏信任,社会安全度低,占53.3%;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占49.0%,诚信缺乏,不讲信用,占48.6%;人际关系冷漠,见危不救,占48.0%;社会缺乏公正心和正义感,占47.1%;坑蒙拐骗,占41.1%。显然,这些判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除了切身体验之外,它们在相当程度上也可能受网络媒体“坏新闻效应”的影响,因为它们与关于当前伦理道德状况70%以上的满意或基本满意度存在某种矛盾,而且“严重”与“比较严重”的总和都在50%左右,反之,“不严重”和“比较不严重”的判断也在50%左右。从中可以演绎出的最重要的信息或假设是,关于“新五常”的共识,在相当程度上是基于“问题意识”的一种判断,如“爱”相对于“缺乏信任”“人际关系冷漠”;“诚信”相对于“诚信缺乏”“坑蒙拐骗”;“正义”相对于“缺乏公正心和正义感”;“责任”相对于“自私自利”,等等。虽然没有足够的理由断定“新五常”只是出于问题意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在相当程度上针对改革开放进程中所存在的诸多伦理道德问题,当然,这也说明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然而,如果关于社会基德或母德的认同或共识只是出于问题意识,那么伦理道德的文明功能在相当意义上只是一种“精神医生”或“行为矫正”,遵循老子所批评的那种“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混乱,有忠臣”的“缺德补德”的逻辑,而不是“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的文化境界。道德和道德规范不是药物,也不是诊治和医疗手段,虽然部分地具有这样的文化功能,但它们从根本上讲是建构个体生命秩序与社会生活秩序最基本的文化滋养。作为社会共识的常德,不应当只是解决社会道德问题的良药,而是个体与社会在文化和精神上的基本营养激素。指向道德问题的规范只能使个体和社会变得“不那么坏”,但要真正强身健体,还需要进一步培育基于深邃人文精神、体现对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文化自觉的价值共识。理智、正义、勇敢、节制的“希腊四德”,仁、义、礼、智、信的传统“五常”,在相当程度上就是中西方人文精神的价值表达。由此,“新五常”的价值共识还期待一场新的文化觉悟。

(三)“新五伦”—“新五常”的转型轨迹及其群体差异

“新五伦”与“新五常”在现代中国社会大众的价值共识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分别指向伦理与道德的文化共识,它们不仅是伦理道德的核心共识,而且由于伦理道德在中国文化体系中的本位地位,它们可以说是当今中国社会大众的精神世界与生活世界中最具基础意义的共识,“新五伦”与“新五常”在相当程度上标示着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共识的生成,也标示着中国伦理型文化的现代形态的生成。然而共识中也内含着诸多深刻难题,十分深刻的难题有三:一是“新五伦”与“新五常”所体现的伦理与道德的关系;二是伦理道德转型的文化轨迹;三是共识中的群体差异。

1.伦理—道德关系

中国传统伦理的精神哲学形态是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 [4] ,伦理的优先地位,一方面使道德具有神圣根源,从而使道德乃至整个精神世界在现世伦理的终极关怀中免于走上出世的宗教道路;另一方面赋予道德以现实基础和知行合一的精神力量,免于沦为脱离伦理情境和只思不行的“优美灵魂”。伦理优先使伦理关系或人伦关系具有某种先于道德生活的意义,伦理与道德辩证互动建构人的完整精神世界和合理的社会生活秩序。实现伦理与道德互动的中介环节,是处理各种伦理关系的价值原则,即所谓“伦常”。“伦常”并不能直接等同于道德规范或所谓德性德目,伦常是原则,是“伦”之“理”,是伦理或由伦理向道德的过渡和转化环节,因而也是“道”;德目在相当意义上是规则或规范,是“伦”和“道”在行为上的具体体现,即所谓“德”或个体德性。伦理与道德辩证互动所造就的精神世界的完整结构及其中国表达是“伦—理—道—德”的价值生态。“伦”是伦理关系或“新五伦”,“德”是个体德性或“新五常”,“新五伦”与“新五常”之间的过渡与转化,即新的“伦”之“理”及其现实化为行为准则的“道”。在传统五伦与五常的关系中,这种中介环节是存在的,最经典的表述依然是孟子那段名言:“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5] 亲、义、别、序、信,分别是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的“伦”之“理”,也是作为处理这些关系的“道”,由此生成处于这些关系中的个体的所谓“德”或德目,即父慈子孝、君惠臣忠、夫义妇顺、兄友弟恭、朋友有信,此即为“五伦十德”,由此便可安伦尽分,达到伦理与道德的统一。因此,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不仅要发现和揭示“新五伦”和“新五常”,还要培育和揭示达到二者辩证互动并作为二者之间中介的“理”与“道”。也许,正因为这种中介环节的缺场,部分地影响了伦理道德文化功能。调查信息表明,伦理道德对人际关系的调节能力和个体道德的约束能力总体上处于一般水平。

图0-7 伦理道德对人际关系、个体行为的调节与约束能力(2017年全国调查)(%)

当然,“一般”项与“良好”项选择率相加,肯定了伦理道德的文化功能,但“一般”项的绝对选择率本身也提出了诸多有待探索的问题。

2.伦理—道德的转型轨迹

“新五伦”与“新五常”内涵的转移体现了伦理—道德的转型轨迹。在“新五伦”中,发生变化的实际上只是传统五伦中被人格化的两种关系,即君臣关系和朋友关系,它们被抽象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事实上,在2007年的调查中,朋友关系还处于第四伦,然而在日后的调查中,当出现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等整体性表述的选项时,“朋友”“同事同学”等才被个人与社会关系所涵盖和替代。在“新五伦”中,至少有60%而且作为“关键大多数”的60%即三大血缘关系属于传统,后两伦处于传统与现代的转换之中。而在“新五常”中,只有“爱”“诚信”勉强可以说属于传统,其他三德即公正、责任、宽容,都具有明显的现代性特征,这说明“新五常”由传统向现代的转换不仅在具体内容而且在结构元素方面已经越过拐点。由此便可以对以往研究中的一个理论假设予以再次确认并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以“新五伦”与“新五常”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现代转型的文化轨迹,是“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走向现代”。这种转型轨迹借用朱熹的理学话语来表述即所谓的“同行异情”。伦理转型与道德转型“同行”,但二者却“异情” [6] 。在伦理与道德的辩证互动及其现代发展中,“伦理上守望传统”,伦理发展的主流趋向是在“变”中求“不变”,是对传统的守望;“道德上走向现代”,道德发展的主流趋向是“变”,是在问题意识驱动下走向现代;这两种趋向表现为伦理与道德发展的不平衡。虽然“新五伦”的具体内容也无疑都具有现代性,但其要素更重要的是其文化精神结构依然体现和守望着传统,家庭伦理的本位地位及其与社会、国家的关系,依然体现着传统中国文明的“国家”伦理即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特殊文化气质和文化原理。伦理范型的要素及其根本结构没有变,一句话,“人伦”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变”的只是作为“人道”体现的“新五常”。于是便可以假设也可以理解改革开放40年伦理道德在走向现代的进程中,中国社会大众在精神世界和生活世界遭遇强烈冲击的首先甚至主要是一种伦理上的不适,“新五常”的道德诉求在相当程度上不仅是“修道”,而且是“明伦”,是对伦理的修复。“同行异情”的转型轨迹,使改革开放进程中伦理道德发展出现内在深刻的文化纠结。当然,也正是“伦理上守望传统”,使伦理在与道德的辩证互动中保持着某种文化价值上的优先地位,使中国伦理道德守望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传统。

3.群体差异

“新五伦”的核心要素是个人与家庭、社会、国家,以及自身的关系,在关于对个人生活最具根本意义的关系方面,其共识在于:职业群体、收入群体、教育群体三大群体对诸关系重要性的排序高度统一,分别是:家庭血缘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职业关系、个人与自身的关系、个人与国家民族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且家庭关系的重要性是居第二位的个人与社会关系的2.5倍至3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职业关系的1.5倍左右。其差异在于:企业家、无收入人群、低受教育程度人群,依次对家庭的重视程度较高,官员群体相对较低;官员、低收入人群、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人群,依次对人与社会的关系认同度较高;受大学以上教育人群、企业员工、无收入人群,对人与自身的关系认同度依次较高;官员、受大学以上教育人群、低收入人群对个人与国家民族的关系认同度依次较高,企业家、受初中以下教育人群、低收入人群对个人与国家民族关系认同度依次较低,其中企业家的认同度只有2.9%。在这些差异中,值得注意的信息有两个。一是官员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差异最多也最大,在六大伦理关系中,除职业关系外,官员群体都是与其他某一群体处于最大与最小两极中的一极,说明官员群体有待与其他群体之间展开伦理对话。二是企业家群体对个人与国家民族关系的认同度最低,这与市场化进程中所谓“大市场,小国家”的现象有关,也内含着深刻的社会文化风险。群体内部的差异度超过两倍的主要集中于人与自身、个人与国家民族、人与自然三大关系之中,其中受本科以上教育人群对人与自身关系的认同度为11.1%,而受初中以下教育人群的认同度只有5.1%;对个人与国家民族的关系,官员群体的认同度为6.0%,企业家群体的认同度为2.9%;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无收入人群的认同度为2.6%,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人群为1.2%。

表0-14 诸群体内部、诸群体之间对最重要伦理关系认同度的两极差异(2017)

表0-14 诸群体内部、诸群体之间对最重要伦理关系认同度的两极差异(2017)续表

“新五常”与“新五伦”具有基本相似的特点,诸群体对最重要的德性认同的排序基本相同,共识度很高,但在共识内部,诸群体之间的差异表现明显。以排序第一的最重要德性的选择为例,调查中被选择的第一德性依次是:爱、孝敬、公正、诚信、责任、善良、宽容,其他还有义、忠恕、节制、谦让等。其中“爱”作为第一的选择率最高,诸群体都超过20%;孝敬、公正、诚信在10%—20%,责任、善良、宽容在5%—10%。数据分析显示,群体内部和群体之间对第一德性认同度的最大差异发生在孝敬、诚信、责任等方面。经济社会地位越低,对孝敬等德性的认同度就越高,无收入人群对孝敬的第一选择率达20.6%,收入4000元以上人群对它的选择率最低,为12.8%;无业下岗人员对孝敬的第一认同度为19.1%,而企业员工只有7.7%;企业家对诚信的第一认度为20.6%,而企业员工为9.4%。而最多和最大差异依然存在于官员与其他群体之间,选择率最前的七个德目中,在其中四个德目上官员群体处于与其他群体的两极,对公正的第一选择率位于其他群体之首,但对责任、善良、宽容的第一认同度处于其他群体之末。它表明,官员群体与其他群体在伦理上的差异度与道德上的差异度基本相同,官员群体与其他诸社会群体的文化共识,是建立当今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共识的关键和难题。

表0-15 排列第一位的最重要德性的诸群体选择率和认同度(2017)

三 伦理实体发展的集体理性及其忧患意识

人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不仅具有个体性,而且具有“人”的社会性本质即所谓公共本质,“把一个个体称为个人,实际上是一种轻蔑的表示” [7] 。因为“个体”有“体”即有公共本质的家园,而“个人”可能是无“体”或无家园的原子,所以孟子才说:“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 [8] “仁”就是达到个体性的人与自己的公共本质统一的“道”,这种公共本质在中国话语中被称为“伦”。公共本质被人的精神所把握,便从彼岸的存在成为此岸的实体即所谓“伦理实体”。伦理在“本性上是一种普遍的东西”,是活的精神世界,其现实形态即黑格尔所说的家庭、社会、国家三大伦理实体,它们的辩证互动构成人的伦理生活、伦理精神和伦理世界的体系。家庭是自然的或直接的伦理实体,社会与国家是现实的或通过教化所建构的伦理实体。所谓善与恶,归根结底是个体性的人与自己的公共本质或这三大伦理实体的两种价值和两种意识形态,简单地说,善就是个体性与实体性的统一,恶就是个体性与实体性的不统一。按照黑格尔的理论,家庭与社会、国家分别遵循“神的规律”与“人的规律”建立个体与自己普遍本质的伦理实体的关系,两大规律、三大伦理实体,在中国话语中被称为“天伦”与“人伦”,其形上表达与行为表现,就是所谓“天道”与“人道”。家庭伦理实体的基本问题是婚姻关系和代际关系;社会伦理实体的核心问题是财富的普遍性;国家伦理实体的核心问题是权力公共性。财富的普遍性和国家权力的公共性,是生活世界中伦理的两种存在形态,是社会与国家成为伦理性存在或伦理实体的两大基本伦理条件,婚姻关系和代际关系决定家庭作为伦理实体的存续,在伦理型文化中也是伦理道德和整个文明的基础。

然而,无论家庭、社会、国家三大伦理实体还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历来都是中国文明尤其是中国伦理道德的难题。因为,一方面,在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文明体系即所谓“国家”传统中,家庭与国家以及与作为二者之间中介的社会之间的一体贯通,是中国文明的特殊规律和对人类文明的特殊贡献;另一方面,三者关系的合理性,也是内在于中国文明的深刻难题。中国伦理道德的最大文明贡献,就是在精神世界和价值世界中建立了三者之间一体贯通的哲学体系和人文精神,但也遭遇不同于西方伦理道德的特殊挑战,最根本的挑战就是家庭在文明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及其对财富伦理和权力伦理的深刻影响。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伦理道德就是建立个体与这三大伦理实体、建立这三大伦理实体之间辩证互动关系的集体理性、忧患意识,以及作为其理论自觉的精神哲学体系。

(一)问题意识的转换

调查发现,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大众关于三大伦理实体的集体理性逐渐形成,但忧患意识或问题意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也发生着重大转换。改革开放邂逅独生子女时代,独生子女邂逅老龄化,使家庭遭遇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挑战,它不仅影响着家庭伦理,而且可能影响现代和未来中国的文化形态和文明形态。改革开放以来,关于社会与国家两大伦理实体的集体理性表现为两大突出的问题意识,一是财富伦理;二是权力伦理,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成为改革开放在社会与国家两大领域遭遇的最大伦理难题。于是,代际关系与婚姻关系、分配公正、官员道德,逻辑与现实地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伦理实体的三大前沿课题。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不仅问题式和忧患的强度发生了重要变化,而且它们在集体理性和忧患意识中的地位也发生重大位移,新的问题意识正在生成。“变”的基本精神哲学规律是两大转化:集体理性中道德意识向伦理意识转化;忧患意识中伦理素质的忧患向伦理能力的忧患转化。“变”中之“不变”是:社会大众依然秉持伦理型文化的基因,一如既往地保持关于伦理道德的高度的忧患意识,对伦理实体中的伦理存在保持高度的文化关切和文化紧张,然而伦理实体的新形态在文化宽容中得到发展。

无论在生活世界还是精神世界的意义上,改革开放都是以对家庭的伦理承认或伦理回归为切入点或突破口。因为家国一体的中国“国家”传统与西方“country”的最大差异,就是以家庭而不是以个人为本位,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实际上是家庭伦理地位的一次文化回归,这种文化回归在某种程度上与马丁·路德的新教改革对个人财富的伦理承认有着相通的文化意义。由此,对三大伦理实体而言,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对家庭的某种伦理亲和,但随着集体理性和文化忧患意识中对家庭伦理紧张的缓解甚至消解,日益凸显出比西方世界更为严峻的新挑战,聚焦点就是社会生活中的财富伦理、国家生活中的权力伦理与家庭伦理中的关系问题,财富普遍性与权力公共性日益成为深刻的伦理难题。于是,不仅家庭、社会、国家的三大伦理关系出现一些新课题,而且财富伦理与权力伦理也出现新形态和新难题。因为在中国,即便是个人主义,也表现出与西方不同的形式,家庭本位的传统使其在相当程度上具有家庭个人主义的倾向,财富的分配不公,在相当程度上是家庭财富而不只是个人财富的分配不公;权力腐败在很多情况下不是滋生于对个人财富而是对家庭财富的追逐或放纵。于是,无论改革开放中伦理道德的“中国问题”,还是社会大众的“中国问题意识”,一开始便都聚焦于财富伦理和权力伦理。调查显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大众的集体理性和忧患意识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其变化的趋势之一,是财富伦理与家庭伦理,以及更大的伦理实体即生态伦理在“问题谱系”中的位移,但权力伦理作为“第一问题”和“第一问题意识”,则是变中之不变。

财富与权力是生活世界中的两种伦理存在,作为社会与国家两大伦理实体的核心问题,其深刻的文明意义不仅只是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使现实生活成为可能,而且是个体与自己的公共本质或个体与实体建立同一性关系的两种精神形态,是善与恶的两种意识形态,即黑格尔所谓“高贵意识”与“卑贱意识”。高贵意识在财富与权力中建构个体与实体的同一性关系,卑贱意识之所以“卑贱”,是因为它颠覆了这种同一性关系。财富的伦理合法性是“公正”,权力的伦理合法性是“服务”,分配公正和“为人民服务”是关于财富与权力的“高贵意识”,它们不只是社会财富与国家权力的基本伦理品质,也是社会与国家两大伦理实体及其合法性的精神哲学基础。与之相反,分配不公与权力腐败就是“卑贱意识”,对于它们的警惕和紧张是具有现实性也是具有根本意义的文化忧患。正因为如此,分配公正和对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府官员的道德要求,几乎是任何民族、任何时代、任何文化传统的共同诉求,然而在中国,对分配公正的伦理警惕和伦理紧张达到如此程度,乃至孔子在轴心时代便揭示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文化初心”,建构“内圣外王”的“大学之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问题意识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如何变化的?调查发现,收入分配不公与腐败不能根治是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大众的两个重要的伦理忧患,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些忧患不仅有所缓解,而且已经发生某种结构性变化。

在2007年和2013年的全国调查中,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都是位于前两位的重大文化忧患。

表0-16 对中国社会最担忧的问题(%)

在这两次全国调查中,对问题式做了某些切换。2007年的调查题为“你对改革开放的主要忧虑”,2013年的调查题为对各种严重不道德现象进行排序选择,但最后的结果,基本相同,只是两大问题的位序发生了某种变化。

然而,2017年的全国调查发现,社会大众的问题意识发生结构性改变。“对中国社会,你最担忧的问题是什么?”排列前五选择的依次是:腐败不能根治;生态环境恶化;老无所养,未来没有把握;生活水平下降;分配不公,两极分化。

综合这三次调查信息,发现腐败问题两次居于首位,一次居第二位;分配不公在前两次调查中位于第一位和第二位,但在第三次调查中则处于第五位,这种情况不只是由于选项原因,因为2007年的调查中也有“生态破坏严重”的选项,也由于“中国问题”和“中国问题意识”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个佐证是:在2013年江苏调查中,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是并列第一的严重伦理道德问题,而且对分配不公的承受度第一次越过拐点,对“不公,不能接受”的选择率比“不公,可以接受”超出2个百分点。然而,在2017年的江苏调查中,分配不公排列第四,与同年全国调查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与“生活水平下降”换了个次序,前三位排序与全国相同。由此可以假设:在社会大众的问题意识或忧患意识中,分配不公的地位已“变”,而官员腐败则是“变”中之“不变”。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可能来自两方面。一是分配不公的问题得到部分解决或缓解,社会大众关于分配差距的伦理承受力也发生变化;二是中国社会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在经济发展中生态问题日益凸显或经济发展的生态代价越来越大;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日益逼近,老有所养和未来的生活安全成为日益紧迫的“中国问题”。大众意识的这种变化,已经在国家发展理念和国家宏观战略中得到体现,这就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和关于“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当今中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判断。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或基本矛盾发生了变化,大众集体理性和忧患意识发生了变化,国家发展的理念和战略也进行了重大调整。社会事实、社会意识、国家战略三方面表现出某种文化同步。

图0-8 对中国社会最担忧的问题(2017)

(二)家庭伦理的文化自觉及其代际城乡差异

家庭是中国社会也是中国伦理型文化的基础,家庭伦理是在改革开放中遭遇激荡最深刻、影响最深远的领域。家庭在现代中国社会的伦理本位地位及其文化共识,已经在“新五伦”中被确证,这是当今中国社会大众关于家庭伦理实体所达成的最大和最重要的共识,它为伦理型现代中国文化提供了最重要的事实和价值基础。改革开放邂逅独生子女,独生子女邂逅老龄化,当今中国社会关于家庭伦理实体是否以及形成何种重要文化共识?调查显示:共识正在逐渐生成,聚焦点是家庭伦理形态、家庭伦理能力和家庭伦理风险,共识的主题词是“文化宽容”。具体地说,对家庭伦理形态的变化采取宽容态度,对正在和可能遭遇的家庭伦理风险已有集体自觉,对家庭伦理安全深感忧患。

“现代家庭关系中最令人担忧的问题是什么?”2007年、2017年的调查都在众多选项中限选两项,虽对象和方法有所不同,但所获得的信息的伦理结构基本相同,代际关系第一,婚姻关系第二。2007年排序是:“子女尤其独生子女缺乏责任感”(50.1%);“婚姻关系不稳定,两性过度开放”(42.3%);“代沟严重,价值观对立”(36.2%);“子女不孝敬父母”(26.2%)。2017年的调查将问题细化,尤其将主观品质与客观能力相区分,排列顺序依次是:“独生子女难以承担养老责任,老无所养”(28.8%);“代沟严重,父母与子女之间难以沟通”(28.1%);“婚姻不稳定,年轻人缺乏守护婚姻的能力”(24.3%);“只有一个孩子,对家庭未来没有把握”(22.1%);“子女尤其独生子女缺乏责任感,孝道意识薄弱”(18.5%)。

十年中,关于家庭伦理集体意识问题的轨迹的最大变化,是由主观伦理意识向客观伦理能力、由伦理批评向伦理忧患的演进。代际关系是家庭伦理问题意识的首要集体自觉,然而十年之后,第一忧患已经不是“缺乏责任感”和“孝道意识”的主观品质,而是“独生子女难以承担养老责任”的客观能力;婚姻不稳定也不只是价值观上的“过度开放”,而是“守护婚姻”的意识和能力。“问题式”的转换主要基于三种原因。一是独生子女与老龄化的邂逅,使中国社会不仅在文化价值上“超载”,即孝道文化的供给不足,而且在伦理能力即行孝的能力方面“超载”;二是社会的急剧变化,使代际文化的断裂加大,文化对峙加剧;三是社会的伦理能力改变甚至式微。

关于家庭伦理的集体自觉和文化忧患,各年龄群体和城乡群体之间共识度较高,差异的规律性较明显。在年龄群体上,呈现出两种差异趋向:年龄越大,对养老、孝道的忧患度越大,差异度分别为9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年龄越轻,对代沟、婚姻的忧患度越大,差异度分别为6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在五个年龄段中,40—49岁、50—59岁两个年龄段的共识度最高,其共识度只差0.1个百分点,基本没有差异,另两组数据分别相差1个和2个百分点。

表0-17 家庭伦理忧患意识的年龄差异(2017)(%)

对家庭伦理的忧患,城乡群体之间的共识度最高,以上四组数据的差异度大都在1个百分点左右,充分说明它们已经是一种社会性的共识。

表0-18 家庭伦理忧患意识的城乡差异(2017)(%)

调查发现,现代中国家庭总体上幸福感较强,根据2017年的全国调查,认为“幸福”和“比较幸福”的比例达88.3%。但是家庭伦理的问题意识由主观向客观转换,尤其是首要问题由“独生子女缺乏责任感”向“独生子女难以承担养老责任”的转换,不能简单被看作由观念问题向现实问题的转变,而是家庭伦理承载力的不足,是家庭伦理安全和伦理风险的危机,它将导致家庭的伦理魅力度和伦理功能的弱化。“老有所养”在任何文明体系中都是底线伦理,在中国伦理型文化中,这一伦理功能传统上由家庭承担,独生子女邂逅老龄化将家庭抛入空前的伦理风险之中,也许“子女缺乏责任感”等可以通过伦理教化缓解,但“难以承担养老责任”却是家庭伦理功能的重大蜕变,它将大大削弱家庭的伦理魅力度,并因其难以承担作为终极关怀的伦理功能,而最终动摇家庭作为伦理型文化基础的意义,内含着巨大的文化风险。因为,如果家庭难以提供终极关怀,社会大众就可能会到宗教那里去寻找,老龄信教群体的激增,与这一文化风险深度相关。在短短十年中“第一问题”的位移,标志着由于老龄化社会所面临的严峻伦理问题,也许社会要逐渐承担起养老的责任,但对由终极关怀的变化而导致的文化后果与伦理风险必须有充分的集体自觉。有两个信息可以佐证这一风险。“你认为理想的养老方式是哪种?”有53.3%的人选择“与子女同住”;“当父母一方长期生活不能自理时,主要承担照顾工作的人应该是谁?”有47.2%的人选择子女照顾,有35.2%的人选择“父母中还有能力的另一方”。它说明,社会大众对家庭的终极关怀具有很高的伦理预期。

婚姻关系是现代中国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重大前沿问题之一,这一问题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伦理意识和社会风尚,更深刻的是婚姻伦理形态和婚姻伦理能力的变化。当今中国社会正在形成的关于婚姻伦理的重要共识和集体意识,主题是对多样性婚姻形态的宽容,以及实体性婚姻向原子式婚姻变迁的可能。2017年的调查信息,呈现出现代中国社会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婚姻伦理形态的多样性,以及社会大众的伦理宽容度。

“你对以下现象的态度是什么?”

表0-19 对各种婚姻形态的态度(2017)(%)

表0-19 对各种婚姻形态的态度(2017)(%)续表

可见,除对婚外恋、同性恋保持传统的严格伦理立场外,对其他诸非主流的婚姻形态,主流选择都持中立态度,尤其对“不婚”“试婚”“同居”等现象,持中立态度的在40%左右,这不仅表明社会大众对婚姻的宽容态度,更预示着婚姻形态可能的多样性。

最重要的变化不只是婚姻价值取向,还有婚姻伦理能力。2017年调查中的两个信息都显示出婚姻伦理能力的某种变化。“在恋爱或婚姻中,你有为对方而改变自己的意识吗?”“有,经常这么做”,占比为33.9%;“有,但做起来有些困难”,占比为36.6%;“没想过这个问题”,占比为23.9%;“无须改变”,占比为5.4%。真正能为对方改变的只占1/3。

另一信息可能更有解释力:“在恋爱或婚姻中,你与对方相处的原则是什么?”

图0-9 恋爱或婚姻关系中的伦理原则(2017)(%)

以上信息不只是伦理观念,而且是伦理现实,它预示着婚姻伦理素质和婚姻伦理能力的变化。正如黑格尔所说,婚姻的本质是爱,爱的真谛是“不孤立”“不独立”,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共同缔造一种人格即伦理人格,因此处于婚姻关系中双方的思维和价值应该是实体性的,婚姻伦理行为必须“以家庭为出发点和现实内容”。在以上信息中,愿为对方改变自己伦理意识的自觉只有33.9%,约占1/3;有36.6%的人虽有意识,但难以诉诸行动,只是一种“伦理意境”,也约占1/3;而其他的约1/3的人,不是没有伦理自觉,就是持另一种相反的观点。婚姻关系中持“自己首先对对方好”观点的占主流,占比达58.4%,但持其他不同甚至相反观点的也有41.6%。这两组数据表明,不只是婚姻伦理意识和伦理原则,而且婚姻能力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这方面的变化可以从以前的调查中得到某种证明。“你认为处理婚姻关系,譬如结婚或离婚时,决定性的原则应当是什么?”2007年的调查选择从家庭实体考虑和兼顾社会后果的占80%左右,主张个人自由的占20%左右。这个数据为2013年的江苏调查所反证,“离婚是否主要考虑自己的感受和利益?”30%左右的人选择“是”,70%左右的人选择“否”。由20%至30%的变化,呈现出婚姻关系中实体性不断衰减,以个体为本位的原子式婚姻取向不断增大的轨迹。

代际关系中几个信息显示出家庭伦理的变化,在其中也可以发现某些共识与差异。“你对孩子提出的有关人生发展方面的建议,是否经常被采纳?”80%左右的人表示经常或较多被采纳,20%左右的人表示基本不被采纳或从不被采纳。这一信息隐喻着子女对父母的态度。另一个信息表明代际关系中的父母态度。“如果孩子面临重大问题(婚姻、升学、就业等)时,你的态度是”——“全部包办”,占5.8%,“积极建议,努力说服他们采纳”,占24.5%;其他“只提建议”“不表态”,或“建议大多不起作用”三项总和超过50%;真正持积极态度的只占30%。但另一个信息似乎与此相互矛盾。“你认为现在孩子的价值观形成受何种因素影响较大?”回答是老师的占60.4%,居第一位;回答是父母的占59.5%,居第二位,二者的影响力基本持平,它说明父母不仅没有放弃而且事实上对子女依然具有很大的伦理影响力。这些都说明现代中国社会家庭伦理虽然坚守着传统,但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无论对于父母还是子女,代沟都已经形成。

综上所述,现代中国社会对于以代际关系和婚姻关系为纵横两轴的家庭伦理,在改革开放的激荡中正逐渐生成以宽容为主题的文化共识与集体理性,展现出对家庭伦理的文化宽容,和对家庭伦理风险和伦理安全的集体自觉和文化忧患。文化宽容使家庭伦理在代际和婚姻关系中达成某种文化上或伦理上的和解,缓解了文明变迁所导致的伦理冲突和文化冲突的激烈程度,但家庭伦理实体性的削弱甚至消解,原子式的平等正成为家庭伦理的重要准则,家庭伦理义务感的稀释,家庭伦理责任能力的式微,将使家庭的伦理神圣性及其作为伦理的文化根源的地位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三)分配公正与社会伦理实体的文化认同

社会公正不仅关乎社会的伦理存在,是社会作为伦理性实体的显示器,也关乎大众对社会的伦理认同,最后关乎社会的伦理凝聚力。如前所述,在2007年、2013年的全国调查中,分配不公分别居于社会大众最担忧的问题的第一位和第二位。四年之后,当今中国社会的公正状况及其大众伦理认同发生了何种变化?

1.社会公正状况及其发展趋势

当今中国社会的公正状况到底如何?2017年的全国调查呈现出社会大众的认知与判断。

图0-10 当今中国社会是否公平(%)

图0-10显示,社会大众的主流认知是“说不上公平但也不能说不公平”的模糊判断,占38.0%,主流的模糊判断可能有两个原因。其一,公平问题并未成为当今中国社会最为凸显的问题,否则在大众认知中不会“说不上”;其二,大众对公平问题缺乏足够的伦理敏感性。但另外两个信息有助于对这两个原因进行辨析。选择“比较不公平”的占29.3%,选择“比较公平”的占24.7%,“比较不公平”比“比较公平”的判断高出5个百分点,因而“不公平”依然是“中国问题”。

社会公平只是对社会作为伦理实体或伦理性存在的总体判断,其核心问题或典型表现是分配公正。另一个数据可以表达社会大众的文化感受:“你认为当前社会下列状况的严重程度如何?”在包括个体与社会在内的所有伦理道德问题的诸多选项中,“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以2.8的均值居第一位。

图0-11 当前各种社会伦理问题的严重程度(2017)

问题在于,既然总体判断是“不公平”,为何它在问题意识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2017年调查的另一个数据可以部分为之提供解释。

“和前几年相比,你认为目前我国社会的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的现象发生了何种变化?”

图0-12 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现象的发展趋势(2017)(%)

有53.0%的人认为“没什么变化”,是主流,它与“说不上公平但也不能说不公平”的模糊判断相同。模糊不仅意味着难判断,也意味着中立,但除了中立判断之外,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是“有较大改善”的认知,占33.5%,只有13.5%的人认为“更加恶化”。由此可以推断出,导致“分配不公”在社会大众的问题意识中序位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它得到“较大改善”。但这只是原因之一,还不是根本原因,因为调查提供的另一信息表明,分配不公可能产生甚至已经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

2.社会大众的心理承受力与伦理接受度

影响人际关系紧张的最重要因素是什么?在包括社会资源缺乏、社会信任缺失的诸多选项中,“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居首位。

但同一次调查的另一个选项:“你对当今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满意度如何?”有67.8%的人选择“比较满意”,有6.0%的人选择“非常满意”,满意率达73.8%;选择“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分别占24.3%和1.8%,不满意率为26.1%。于是,虽然分配不公是导致人际关系紧张的第一原因,但因为对人际关系比较满意,所以分配不公并不能成为大众理性中最担忧的问题。

同时,有信息表明,分配不公虽然是当今中国伦理道德问题的重要原因,但还不是第一原因。

图0-13 影响人际关系紧张的因素(2017)

图0-14 伦理关系与道德风尚的最大负面影响因素(2017)

这两个信息表明,虽然分配不公是导致人际关系紧张的第一原因,但它并不是造成当今中国伦理道德问题的最大负面影响因子。另一个数据可以为分配不公在当今中国社会大众问题意识上的地位变化提供部分诠释。你认为目前我国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否可以接受?2013年和2017年的全国调查有着明显差异。

表0-20 收入差距的大众接受度(%)

可见,认为“不合理”的判断是主流,但同样认为“可以接受”的判断也是主流。但在四年中,认为“合理,可以接受”的判断上升了近4个百分点,而认为“不合理,不能接受”的判断下降了7个百分点。这也反证了上文关于贫富不均现象“有较大改善”的信息和判断,同时也可以假设,当今社会大众对收入差距的心理承受力和伦理接受度有了提高。

以上诸多信息,提供了一个相互补充、相互诠释、相互支持的信息链,这个信息链提供了一个关于当今中国社会公平状况的两个基本共识:“不公平,但可以接受”;“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现象得到“较大改善”。正因为如此,“分配不公,两极分化”并没有像2007年、2013年的全国调查显示的那样,成为大众集体理性中令人担忧的两大问题之一。当然,导致这一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中国社会在发展中遭遇了新课题和新难题,这就是环境伦理问题和老龄化社会的家庭伦理问题。

3.群体差异

当今中国社会大众在关于社会公平状况的认知与判断方面已形成基本共识,但这些认知与判断也存在群体差异。最大共识发生于城乡群体之间。城乡差异历来是中国社会差异或社会差异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但调查显示,无论关于当前中国社会公平状况的判断,还是对于收入分配差异的接受度,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的认知和态度都比较接近,没有因户口而表现出较大差异。这两大问题的较大差异发生于不同职业群体和教育群体之间。群体差异主要体现在官员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教育差异主要发生于高学历群体与低学历群体之间。

表0-21 关于社会公平状况认知与判断的群体差异(%)

可见,在关于社会公平状况的群体差异中,官员群体的选择处于最大或最小极值即极值的第一位,在11个选项中出现7次,处于差异极值的比例为63.6%,其中最大值4次,都是肯定性的,最小值3次,都是否定性的。其他群体,企业家4次,小业主3次,无业人员2次,工人3次,农民、企业员工各1次。由此可以假设,在关于社会公平的认知判断方面,官员群体与其他群体尤其是企业家、小业主群体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有待进行伦理沟通和文化对话。官员群体7次在极值中出现,都是对公平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做出的肯定性评价,或者是对正面现象的最大肯定,或者是对负面现象的最小否定。这种群体之间差异和官员群体内部认知与判断的同一性十分值得注意,由此至少可以假设,除了他们对社会公平状况可能掌握着较多信息,与官员群体在社会地位和财富分配中的获得感有直接关系。但另一个假设同样必须提出:官员群体如此高频地出现于极值,是否意味着与其他群体的脱离与分离?至少,问题与忧患已经存在,必须正视。当然,2017年全国调查中的官员群体主要是一些基层官员,中高层官员群体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正因为他们身处基层,与社会大众的关系最直接,因而也最值得关切。

不过,对于社会公平的认知和判断还取决于另一因素,即对公平的文化敏感性,因而与受教育程度或文化水平相关。在初中以下、高中中专职高、大专、大学及以上四个文化区隔中,大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群体在极值中的出现率最高,同样是7次,其次是高中中专职高,出现6次,初中以下出现5次,大专出现4次,基本上呈等差级数。总体上,大学及以上受教育群体更多地倾向于肯定性判断,这与他们在社会中的文化地位和获得感显然呈正相关。

(四)官员道德与国家伦理认同

国家作为伦理实体的核心问题是权力伦理,权力伦理的最高品质是“服务”,一方面是使国家成为“整个的个体”并赋予国家这个伦理实体以“精神”的政府的“服务”品质;另一方面是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的政府官员的“服务”品质。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政府也作为干部的根本伦理要求和最高境界。国家作为伦理实体,国家中的伦理存在取决于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一是政府官员“服务”的道德品质;二是社会的伦理信任。官员道德、政府伦理、以伦理形象为显示器的大众伦理信任构成国家伦理认同生成的三个基本要素。官员道德是改革开放遭遇的颇具前沿性的问题之一,它不仅影响社会大众对政府官员的伦理信任,而且影响政府的伦理信任,最终影响国家作为伦理实体的公信力与合法性。调查显示,无论政府、政府官员,还是社会大众,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对国家作为伦理实体的认同都经历了一个文化自觉的过程,并在文化自觉中逐渐建构伦理实体的文化自信。

1.关于官员道德的大众共识

三次调查已经揭示,官员腐败或“腐败不能根治”一直是社会大众最担忧的问题,应该说,这已经不只是关于官员道德,而是大众集体理性中最基本的共识。有待进一步推进的是,经过近几年的强力反腐,这一难题的破解取得何种进展?社会大众的“第一担忧”是否得到缓解并达成一些新的共识?2017年的全国调查显示,关于官员道德和政府伦理的三个共识正在达成。

第一,官员腐败现象出现较大改善,官员的伦理信任度提高。

近几年来,官员腐败现象有什么变化?

图0-15 近几年来官员腐败现象的变化(2017)(%)

认为“有较大改善”或“有很大改善”的近八成,是绝对多数。

惩治腐败有效提高了社会大众对政府官员的伦理信任度。

图0-16 对政府官员伦理信任度的变化(2017)(%)

虽然有近47.7%的人认为“没什么变化”,但对“信任度提高了”的选择占38.8%,应该说是一个十分可喜的变化。

第二,对官员群体和政府的伦理理解和伦理认同度提高。

“你认为干部当官的目的是什么?”

图0-17 干部当官的目的(2017)

第一选项就是“为人民服务,为百姓就好事做实事”,选择率达45.4%,加上“为国家与社会做贡献”的27.0%,肯定性、认同性判断是主流,虽然“为自己升官发财”也有34.3%,但在2007年的调查中,第一选项就是“为自己升官发财”。它表明社会大众对整个官员群体从理解与和解中走向认同。

官员道德和官员伦理信任的提高,推进了大众对政府的伦理信任。

图0-18显示,有六成大众认为政府在决策时,充分考虑到了伦理道德方面的要求。当然也有四成大众认为“只是口头上说说”,或“为自己的政绩和富人的利益着想”。

图0-18 政府决定的伦理含量(%)

第三,伦理形象复杂多样,官员道德出现新问题。

由此,虽然在官员道德和政府伦理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但要真正解决问题还任重道远,这从社会大众对于官员伦理形象的“伦理联想”或“伦理直觉”方面可以说明。

图0-19 对于官员的伦理联想或伦理直觉(2017)(%)

显然,社会大众对于官员形象的“伦理联想”非常复杂,虽有19.3%的人认同其为“公仆,为老百姓谋福利”,有2.9%的人认为其是“遇到大事可以信任的人”,但其他都比较复杂,甚至负面。

因此,从总体上讲,官员群体的道德状况仍有待进一步改善。“你对周围的党员干部的道德状况怎么评价?”有42.3%的人认为“总体上还不错”,但有36.0%的人认为“和普通群众没有太大差别”,还有21.7%的人认为“普遍比较差”。虽然负面评价不是主流,但至少官员群体的道德水平并不明显高于其他群体。

重要的是,当今官员道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课题,官员腐败出现新的形态。“你认为当今干部道德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

表0-22 官员道德的突出问题(2017)

表0-22显示,关于官员道德突出问题的两次调查,共识度较高,一般变化都只是相邻两大选项调换次序。“贪污受贿”与“以权谋私”依然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变化是“以权谋私”从第二位上升为第一位。变化最大的只有一个,即“平庸,不作为”,从第五位上升到第三位。位序唯一没变的是,官僚主义都处于第六位。

2.关于官员道德评价的群体差异

综上所述,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官员道德状况得到很大改善,社会大众对官员群体、对政府的伦理信任度明显提高,这些是“变”。但官员道德的情势依然严峻,“腐败不能根治”依然是社会大众的“第一忧患”,官员道德出现新问题、新形态,这些是“变”中之“不变”。而且,诸社会群体对官员道德的认同也存在明显差异,突出表现在对官员的伦理信任和官员的伦理形象两方面。

表0-23 与前几年相比,你对政府官员的信任度有什么变化?(2017)

从表0-23中可以看出,对官员伦理信任度提高的最大群体是官员群体自身,其次是专业人员,其他群体与官员群体都相差20—30个百分点,官员与工人农民的差异度最大,近30个百分点。但选择“更加不信任”的诸群体基本相同,都比较小。

“在生活中或媒体上看到政府官员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诸群体关于官员形象“伦理联想的”差异也很明显。

表0-24 官员形象的伦理联想的群体差异(2017)

表0-24 官员形象的伦理联想的群体差异(2017)续表

由表0-24也可以看出,当看到官员出场时,关于其伦理形象的“伦理联想”依次是:公仆、官僚、有权有势、有本事、决定命运、贪官、惹不起但躲得起、可以信任。其中较大差异同样发生在官员群体与其他低层群体和企业家群体之间。官员对“公仆”形象联想的选择率最高,但与工人、农民、小业主、无业人员之间相差一倍左右,与农民的差异度最大,相差21个百分点,超过一倍。而对“官僚”的联想度,官员群体选择率最低,为16.2%,企业家群体选择率最高,为36.4%,相差一倍多。但对“贪官”的联想度也不是很高,最高的选择率是企业家,为9.1%,最低的是专业人员,为2.6%。

综合以上信息,关于官员道德的群体认同的最大差异,依然发生于官员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

结语:最大共识与最大差异

综上所述,经受40年改革开放的洗礼,中国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发展已经达成许多共识,这些共识既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形成的重要的伦理道德共识,更是关于40年伦理道德发展的共识。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具基础意义的是三大“发展共识”:关于伦理型文化自觉自信的共识;关于“新五伦”与“新五常”的伦理道德发展的核心价值的共识;关于伦理实体前沿课题的集体理性的共识。当然,共识中也存在差异,其中城乡差异最小,职业群体之间的差异最大,诸多差异中最大的差异存在于官员群体或公务员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这些差异,既来源于开放激荡中的思想多变,也来源于改革过程中利益的多元。差异的存在既体现出社会的多样,但也提出了诸社会群体之间对话理解和相互信任的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价值共识不仅重要,而且紧迫。

以下信息可以呈现和解释推进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价值共识课题的难点。“你对诸群体的伦理道德状况的整体满意度如何?”三次调查,采用的方法有所不同,但结果很相近。2007年的调查题为“你对什么人在伦理道德上最不满意”,结果是:政府官员第一,演艺娱乐界第二,企业家第三。2013年、2017年的调查换了一种方式,进行伦理道德的满意度调查并排序。结果如表0-25所示。

表0-25 伦理道德方面的满意度排序

三次调查所释放出的重要信息是:政府官员、演艺娱乐界、商人企业家、医生,依次是伦理道德上满意度低的群体,农民、教师、工人,依次是满意度高的群体,而专家学者与青少年则处于中间状态。2017年的调查显示,政府官员的序位发生重大变化,从第一位最不满意群体并降到第二位,教师的满意度从第三位上升到第一位。这一调查潜隐的最重要也是最令人担忧的信息是:在政治、文化、经济上分别掌握话语权的三大精英群体即政府官员、演艺娱乐界、商人企业家,恰恰是伦理道德上满意度低的群体;而农民、教师、工人三大草根群体,恰恰是满意度高的群体,伦理上两极分化的迹象已经明显,值得特别警惕。

当然,这一现象的产生具有十分复杂的原因,包括心理和文化的原因,也包括社会大众对精英群体有更高的伦理道德要求和伦理道德期待,当然,更重要的是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形成的利益关系,正因为如此,它对价值共识的达成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10年你认为哪一类人获得的利益最多?”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政府官员,私营企业家,私营、外资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公务员,外商、境外来大陆的投资者。哪些人获利较少?居前五位的依次是:农民,工人,个体户,公务员,专家学者。

表0-26 近10年获利较多和获利较少的群体(2017)

诚然,这两次调查的设计有缺陷,其中遗漏了一个很重要的群体,即演艺娱乐界,但即便这样,也可以看出,政府官员、商人企业家两大群体是获利多的群体,而农民、工人是获利少的群体。最有意思的是普通公务员,他们在多和少两个群体中都排列第四。将这一信息与伦理道德上的群体满意度对应,可以相互诠释。获利多的群体是伦理道德上满意度低的群体,获利少的群体是满意度高的群体。不仅精英群体与草根群体,而且获利感和伦理道德上的认同感都处于两极对峙状态。它表明,诸群体之间的沟通理解态势十分紧迫,伦理道德发展的价值共识的最后形成,依然任重道远。这个问题的解决,关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中国社会是否可能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走向伦理上的两极分化?显然,这是特别值得警惕并高度关注的问题。因为最重要的不是差异,而是分化;最深刻的危机还不是经济上的两极分化,而是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因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标志着“精神集团”的生成。

不过,虽然存在重大差异,乃至出现经济上和伦理上分化的迹象,但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不仅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而且与传统相比也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这是改革开放40年的最大伦理道德共识。

表0-27个体德性优先与社会公正优先(%)

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的基本问题是伦理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的现代表达方式就是个体德性与社会公正、德性优先与公正优先的关系问题。上文已经指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是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调查发现,现代中国社会大众依然坚守伦理道德一体的精神哲学传统,其根据在于个体德性与社会公正,扩言之,伦理与道德具有基本相同的精神哲学地位。“你认为合理的伦理道德状态是什么?”或“你认为对社会生活而言,个体德性和社会公正哪个更重要?”2007年与2017年相隔十年的调查结果基本相同。认为个体德性最重要和矛盾时德性优先的选择率分别为:47.9%和46.0%,认为社会公正最重要和矛盾时公正优先的选择率分别为:50.1%和54.0%,十年差异率为2%—8%,总的趋向是主张伦理与道德应当统一,伦理道德一体,但社会公正的诉求高于个体德性,伦理处于优先地位。但是,在十年演进的过程中,对社会公正的诉求不断增强,伦理之于道德的优先地位日益凸显。在2007年的调查中,个体德性优先与社会公正优先之间的差异率只有1.9%,但到2017年,差异率就达到3.9%。这说明,当今中国社会大众在守望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传统的过程中,伦理优先的意识不断增强,与传统不同的是,它是在社会公正的问题意识的驱动下达到的。对传统的守望,是“变”中之“不变”,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传统和精神哲学形态没有变,但面对新的时代课题,问题式和哲学范式发生了部分改变。经历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大众的伦理道德发展依然遵循伦理型文化的规律,这又一次证明,现代中国文化,依然是一种伦理型文化。

综上所述,当今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最大共识是什么?是关于伦理型文化的共识;最大差异是什么?是诸社会群体之间伦理道德发展和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差异。差异虽然存在,并将在发展和变化中继续存在,但伦理型文化的共识,就是经受40年改革开放洗礼之后,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多”之“一”,“变”中之“不变”,它是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发展的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共识。

(樊浩)


[1] 在四轮七次的伦理道德发展大调查中,2007年的调查由东南大学伦理学团队单独进行,采用伦理学方法,在全国和江苏从发达地区和发展中地区两个维度展开,发达地区在江苏和广东采样,发展中地区在广西和新疆采样,后两个地区同时是少数民族和宗教地区;江苏调查中发达地区在苏州采样,发展中地区在盐城采样。两类地区都分别从七大群体展开:政府公务员、企业家与企业员工、青少年、大学生、青年知识分子、新兴群体、弱势群体,全部样本量近万份。2013年的江苏调查由东南大学伦理学团队与社会学团队合作进行,样本量近3000份;2013年的全国调查由东南大学的伦理学、社会学团队与中国人民大学CGSS调查组织合作,样本近7000份,这两次调查都严格按照社会学方法进行。2016年的江苏调查由以东南大学伦理学团队与社会学团队为主体的江苏道德发展高端智库组织,严格遵循社会学方法,样本量6000多份。2017年的全国与江苏调查由江苏道德发展高端智库与北京大学国情调查中心合作,样本量分别为8000多份和4000多份。四轮七次大调查的问卷虽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内容相互交叉重叠,所有问卷都由东南大学伦理团队提供并与合作团队相互讨论共同商定。文中所有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2017年全国调查数据。

[2] 关于中国伦理道德的“50%状态”或二元体征,参见樊浩《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状况及其精神哲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3] 关于伦理道德由“二元聚集”向“二元分化”的演变,参见樊浩《中国社会价值共识的意识形态期待》,《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7期。

[4] 关于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形态,参见樊浩《孔子伦理道德思想的精神哲学诠释》,《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

[5] 《孟子·滕文公上》。

[6] 见樊浩《伦理道德现代转型的文化轨迹》,《哲学研究》2015年第1期。

[7]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5—36页。

[8] 《孟子·尽心下》。 bq+uzsfPIFQyN908r2J8OlaGMVgC12XSN6jxOQlJ3VE/+rK9CVQvyHESOKfjf6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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