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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二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演化中,立法始终是代表人类理性和社会化自治的最重要政治行为,无论不同阶级、阶层、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博弈与整合,还是体现国家价值取向和集体意志的民主共和形式,立法现象及其规律都需要深入研究。在当代中国,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工作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全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立法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此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法法》是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的制度保障。自从2000 年《立法法》颁布实施特别是2015年修改以来,我国的立法实践快速发展、立法体制不断完善,进而对立法理论研究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立法学理论研究中涌现出不少有分量的代表性成果,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学学科体系日益走向繁荣。这其中,王建学教授撰著的《立法法释义学专题研究》就是其中特色鲜明、有厚重学养支撑的学术成果,其运用的立法法释义学研究思路对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立法学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从方法和思路上讲,立法学的研究具有多元性和综合性。表现在立法学的具体领域,比如立法哲学、立法史学、立法法理学、立法社会学、立法政策学、比较立法学等,都有一个不断精细化、规范化、体系化的过程。而在这些领域之外,立法学研究当然也不能忽视《立法法》这个基础文本,更不能丢掉立法法释义学这块重要的学术阵地。正如本书作者所说,只有诸种研究方法在使用上不断精进与深化,立法学研究才能真正从其研究方法的多元性和综合性中获益。

从研究思路上看,本书具有以下两方面特点:一是强调使用法释义学或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对立法规范进行系统的解释,从而发展出系统、融贯和动态的立法规则体系;二是强调面向我国的立法实践,以规范分析方法为立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提供法学意义上的解答。众所周知,法释义学方法在渊源上具有以德国法和德国法学为代表的外国法和比较法背景,但在内容上看,立法法释义学则具有强烈的中国问题意识。近年来,法释义学方法不仅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重要思路,而且与部门法学相互结合,产生了宪法释义学、行政法释义学等研究面向及诸多创新性成果。在此基础上,以《立法法》为核心,进行立法法释义学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立法学研究本身,也有助于促进立法学与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方法之间的深度对话。

本书作者王建学教授曾于2008年至201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跟随韩大元教授钻研地方制度等主题,很自然分外留心与公法理论息息相关的地方立法、行政立法等问题。彼时我在法学院讲授法理学课程,间或举办立法学研讨会,并作立法学相关主题的学术讲座,建学教授是研讨会常客和忠实的听众,由此相识至今。通过多次交流,更是通过他发表的一系列著作和高质量论文,我能分明感受到他对学术研究的热情和执着。

近年来,建学教授的研究兴趣和学术触角更加拓展,对立法制度诸多问题,包括地方立法权配置、地方改革试点授权、法规备案审查、监察立法权配置、自贸区和自贸港立法等,均有涉猎和研究。这些问题自然涉及《立法法》的诸多条文,而对这些条文进行系统、全面的释义学研究则必将有助于立法实践问题的解决。更让人欣喜和感佩的是,建学教授不仅对这些专题进行了条分缕析的系统研究,而且将这些研究上升到方法论层面,提出立法法释义学即立法法学的观点和结论,适足为立法学界同人重视及对话。

期待建学教授在立法学领域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果,为解决我国立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提供智慧,为丰富中国特色立法学理论做出新的贡献。

是为序。

冯玉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2021年11月25日 857PsDFKWjut6Nxj7BLgKK6IlhCPi3LVX69pafOT0RWgEM23g6lzaB+/luYp7k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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