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一部分是全书的绪论。第一章到第六章是本书的主体部分。第一章对明代商人所面对的财政制度和商业环境进行阐述。第二章到第六章则从国营专卖、商业税收和农业税收、对内和对外的商业活动等角度,每一章都将财政史和商业史结合,对商人在各类商业和财政活动中的角色及其与国家财政的关系展开论述。第七章是结论部分。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均对盐铁等民生商品进行专卖,这一点在明朝亦不例外。虽然一些学者指出明廷对国营商业的控制已经减弱,但在一些关键领域,比如食盐行业,明廷通过开中法的实施以及向商人出售盐引等形式维持盐业垄断的政策。国家和商人在其中的合作关系是比较复杂的,而且它涉及官员和商业利益的不同派别 [9] 。国家在这一复杂的运作中如何维持其稳定的财政收入,以及皇帝和官僚机构与商人在其中的关系如何,是本书第二章展开论述的重点问题。在阐述中将结合明代诸多财政管理者和学者对这一话题有过的重要论述,比如丘濬、张居正、叶淇、庞尚鹏、袁世振等,他们中的不少人曾官居内阁首辅、次辅、户部尚书等掌管国家财政的重要职位。
在国家与商人的一些主要合作,比如食盐专卖中,商人的寻租现象非常严重。经济上的寻租定义最早见于克鲁格(Anne Krueger)的《寻租集团的政治经济学》一文: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 [10] 。本书第二章将探求商人在其中是如何寻租的,并重点关注财政上的权力关系和商人基于地域渊源的利益集团的形成。
商业税收是商人对于明帝国财政贡献的主要组成部分,将在本书第三章中展开论述。不过横向和农业税收相比,商业税对于帝国财政的作用仍然较为有限。明帝国和之前的绝大多数朝代一样,认为商业税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只是田赋的一个补充。此外,一些在朝廷中掌权的政治势力,比如东林党等文官集团出于自身商业利益而对增加商业税进行阻挠。而从国家层面看,明帝国虽然仍然是一个专制帝国,但明廷对国家的掌控能力与前朝比已有了明显的减弱,那么在财政方面,它就表现为征税不力,田赋与商业税收均是如此,但是商业税更甚。
打压商人的反效应、对商业税的不重视、商人阶层代言人在中央政府的掌权等,这些因素叠加致使明代商人逃税漏税的现象非常严重,而且贯穿整个明朝。具体来看,明初期的几位皇帝创造出了一些打击逃税的创新举措,但收效甚微。到了明中期,商人的逃税现象日益猖獗,而且很多基层的税收官员也并不作为。明朝末期,万历帝的矿税和加派税吏,以及之后魏阉集团的政策,短暂地增加了明廷的财政收入,却是以商人阶层更为怨声载道作为代价。因而随着东林学派在崇祯帝即位后的全面掌权,商人阶层变本加厉地逃匿税收。明朝中后期商业的飞速发展与商业税收占国家财政收入比例之低的强烈反差,其缘由是值得我们作具体分析的。
农业和农业税收,即以田赋为主体的税收体制在古代中国是极其重要的。农业税与商业税的对比亦是很重要的。而且,很多商人,尤其是小商人,他的家人,甚至他本人同时也隶属于农民阶层。除此之外,商人在一些非税收财政活动中,比如土地买卖,或者是参与地方建设和赈灾,抑或是捐纳事例。有学者认为朱元璋时期及其之后几任皇帝在位期间的明朝是重农的,而明朝中后期的明朝是“重商”的。这可以说是一种大大的误解。无论明朝中后期的商业发展如何迅速,其小农经济的底色从未发生改变。这种重要性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一,小农经济的结构保证了国家的稳定性,即绝大多数人口都有地可耕种,于是有足够的食物,因而也就不会胡思乱想。第二,就是从国家财政的角度来看,田赋,即农业税,往往占到财政收入一大部分,这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亦不言而喻。
若与前述的明代商业税征收相比,对商人的压迫虽然时有发生,但相比较而言,对农民横征暴敛的印象,更是贯穿于整个古代。在畅销全球的《人类简史》中赫拉利也曾指出,“大多数的人类合作网络最后都成了压迫和剥削。在这种新兴的合作网络里,农民交出他们辛苦工作得来的多余粮食,但帝国的收税官只要大笔一挥,就可能让他们一整年的辛劳都化为乌有”。那么我们不禁好奇,从财政的角度来看,这样一种对农民的压制在明帝国时期是否甚于商人?商人在四民中的地位是否有实质性的提高?相比于农民,商人为帝国的财政作出了怎样的贡献?这就是本书第四章要分析的主要内容之一。
对外商业活动中商人同样为国家财政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主要包括朝贡贸易及其附带的私商贸易、地方政府向海商集团的征纳、督饷馆向海商征收饷税等。明代财政管理者和学者们关于对外贸易的思考,大多沿袭前朝如先秦思想家和桑弘羊等人的思考,但亦有创新之处。支持海禁的学说认为遵照海禁的祖训并以此维持帝国的财政稳定是必要的,而且他们认为来自对外贸易的收入之于国家的总体财政收入而言并不重要。亦有一些学者因其大陆中心主义而缺乏对财政的认识。海禁的反对者则指出,国家和平民可以共享财政收益的好处,明帝国可以像以前一样从对外贸易和关税中获得可观的财政收入。他们认为,贸易畅通时海盗成为商人,但贸易禁止时商人则成了盗寇,而这样显然不利于盘活国家的财政。桑巴特对西方世界也有类似的观察 [11] 。
本书第五章把海商在明代的活动以及对国家财政的影响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分别是明朝前期(1368—1500)、明朝中期(1500—1567)和明朝后期(1567—1644)。这样的划分是有充分理由的:依据海商为主体的私商的活动范围和自由度。明朝建立伊始到大约15世纪末,私商的活动非常受限,他们经常需要以朝贡贸易为“掩护”来开展私下的贸易,而国家则从朝贡贸易及其默许或不知情的附带私商贸易中获取财政收入。从16世纪开始一直到海禁政策被完全废止之前,但这一阶段出现的特殊情况是:欧洲商人开始频繁地接触中国市场。于是私商们开始在走私贸易中铤而走险地获利,在这一阶段,国家主要从来自西欧和东南亚的外商,以及国内的海商集团处获取收入。而自1567年隆庆开海开始一直到明末,主要的海商集团与政府,特别是沿海地方政府的合作非常紧密。海商集团从对外贸易中大量地获取利润,与此同时依附于海商集团的商人们也都收获颇丰。在这一阶段,督饷馆负责向海商征收饷税。
本书第六章将讨论的对内商业活动,主要包括明廷和商人的高利贷活动,商人在服饰、艺术品、书籍等方面的消费,以及宫廷内府和皇庄的商业活动。这首先涉及了中国古代哲学关于义利奢俭的讨论。明代学者关于义利奢俭的讨论,与当时社会上商人的积累财富和消费行为是互为影响的关系:商人的敛财和投资行为引发了学者们的思考,而这些思考又影响了当时社会的思潮,从而影响了商人的行为,也影响了帝国的一些财政安排。
商人在明代这些对内商业活动中的角色以及对国家财政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私商的高利贷。对于国家财政是否应该提供借贷或是否可以默许商人进行这项活动,明代学者们就此发表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在实践中,商人和国家财政在高利贷方面的分工和角力关系亦是我们所关注的。明代私商的财富没有用于再生产而用于诸如艺术品和书籍这样的奢侈消费,而这两样在那个时代都是极其昂贵的奢侈品。那么,士人阶层是否因此而充分认可商人阶层也是值得我们讨论的问题。亦值得一提的是,明代的商人们也会参与到与皇室内府用度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从而间接地支持国家财政,比如采购和提供宫廷服饰、修缮宫殿所需的木材等。
如前所述,本书的研究将财政史和商业史两个子领域进行结合。具体来说,财政史部分包含了财政政治学与财政思想史的内容。财政政治学又可称作财政社会学,起源于16至18世纪的欧洲官房学派(以德意志、奥地利为主)。财政政治学的研究往往既涉及国家与财政的基础理论研究,也涉及此领域的历史研究。本书的研究正属于后者的范畴。本研究将财政政治学与财政史进行结合,既探讨了明帝国的财政与国家关系、财政和商业反过来对明帝国政治发展的推动,也探讨了商人这一重要的社会阶层在明代国家财政背景下的作用和地位。每一章亦会包含财政思想领域的内容,相应地将涉及财政管理体制、财政原则、财政收入、对外贸易和关税、财政支出等子领域的理论。关于明代财政史的研究,已有比如王毓铨 (2000)、黄仁宇 (2001)、边俊杰 (2011)、张建民和周荣 (2013)苏新红 (2021)等学者的大部头的著作。如前所述,本书的一大特点和创新之处在于将财政史与商业史融合起来,进行联合的双向研究:研究明帝国商人在国家财政中发挥的作用和地位,以及当时的财政政策和思想对明帝国商人积极的或负面的影响。
就具体的研究方法来说,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辅之以案例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本研究使用的文献主要是明帝国时期的一手史料,以及近现代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对史料的选取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黄仁宇先生早就在其《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中作过类似的表述:“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讨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
亦有别于以往相似类型的中文研究成果,本书采用了大量的英文文献,其中绝大多数都没有中文译本,之前也鲜少甚至从未被中国学者引用过。这些英文文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中国本土的学者,包括笔者自己在内,均是这一质性研究中的研究者“局内人”。中国学者对于明代的研究虽然会做到尽可能客观,却很难做到完完全全的客观。而西方学者基本上没有这种顾虑,他们作为这一研究的研究者“局外人”,他们往往可以对一些关键的财政现象和政策给出不带感情偏好的分析和判断。除此之外,本书还利用笔者的德语优势,引用了一些德国知名学者的德语文献,对中国的财政问题乃至明朝的财政问题,均有或全面或就某一问题详细展开的论述,亦对本书的研究很有帮助。
在此基础上,本书在财政史的部分亦使用了一些案例,目的是更深入地展现商人在国家财政活动中的角色或其发挥的作用。使用这种方法更多地是为了进行分析而不是为了统计归纳,研究的目标更多地是阐述那些可以建立起一般性命题的理论观点 。而比较分析法主要出现在财政思想和政策的部分。本书中一些明帝国时期财政管理者或经济学者的思想,和同一时期或近似时期的一些欧洲思想家的理论进行比较,诸如托马斯·曼、霍布斯、斯图亚特、柯尔贝尔、魁奈、亚当·斯密、马尔萨斯等人。虽然“由于价值理论的缺失,西方古典经济思想很难在中国找到切实的对应” [12] ,这样的比较会略显粗略,但仍不失其意义,一些对比亦比较有趣。
[1] Pomeranz,K.(2000). The Great Divergence : China , Europe ,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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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Von Glahn,R.(2016). An Economic History of China : From Antiquity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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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Lufrano,R.J.(1997). Honorable Merchants : Commerce and self-cultivatio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Hawaii: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9] Von Glahn,R.(2016). An Economic History of China : From Antiquity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288.
[10] Krueger,A.O.(1974).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rent-seeking society.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64(3),291—303.
[11] Sombart,Werner(1913a). Der Bourgeois .München:Duncker & Humblot.
[12] Schefold,B.(2016). Great Economic Thinkers from Antiquity to the Historical School : Historical school , old and young .London:Routledge,p.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