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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耗用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半成品、外购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修理用备品备件等,都是属于材料费用。这些材料在领用时,应填制领料凭证;没有使用的材料,应填制退料凭证。财务部门在核算时,根据审核无误的领料单、退料单,按材料的具体用途归集和分配费用。材料费用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材料发出的计价、材料费用的分配等。

一、材料发出的计价

材料发出应填制领料单。财务部门应该对领料单进行审核,检查所领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是否超过定额或计划,只有经过审核的领料单才能据以发料并作为材料发出的原始凭证。领料单的格式有一次领料单、限额领料单等。对生产中剩余材料或不需用的材料,应填制退料单,以正确计算产品的材料费用。

材料发出的计价,在日常核算中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两种计价方式。其中按实际成本计价方式具体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一)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如表3-1所示。

表3-1 材料明细账

先进先出法能对发出材料及时进行计价,避免将材料的计价工作集中到月末进行,而且期末库存材料的价值接近现行成本,成本流与通常情况下的实物流趋于一致,计算材料成本不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但是,在发出材料很频繁的生产企业,该方法的工作量比较大。另外,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发出材料的成本是按先购入的低成本计算的,因此会使当月费用偏低,利润偏高,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2.加权平均法(一次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购货数量加上月初结存数量后的总量为权数,计算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据以确定本月发出材料成本和期末结存材料成本的方法。其计算步骤为:

第一步,计算当月某材料加权平均单价。

第二步,计算月末结存成本。

月末结存成本=该材料期末结存数量×该材料本月加权平均单价

第三步,计算本月发出材料成本。

本月发出材料成本=期初结存成本+本期购进成本-月末结存成本

如表3-2所示。

表3-2 材料明细账

本月该材料加权平均单价=(300+6 750)÷(50+1 300)≈5.22

期末结存成本=100×5.22=522(元)

本月发出材料成本=300+6 750-522=6 528(元)

加权平均法相对于先进先出法来说,工作量较小,也避免了人为选择不同单位成本造成操纵利润的可能。但是,加权平均单价与现行成本相比,还是存在一定差距,它只是一定期间的平均水平。此外,采用这种方法只能到月末才能计算材料发出成本,无法在平时对材料的收发进行成本明细核算,影响成本计算的及时性。

3.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以每次购进材料数量和原有库存材料数量的总和为权数,计算每次购货后的加权平均单价,据以计算下次发出材料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步骤为:

第一步,计算当次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第二步,计算发出材料成本。

发出材料成本=该次材料发出数量×当次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第三步,计算月末结存材料成本。

月末结存材料成本=期初结存成本+本期购进成本-本月发出材料成本

如表3-3所示。

表3-3 材料明细账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材料的成本不易受主观影响,相对比较符合配比原则。另外,存货计价分散在每次购货后进行,能随时了解存货成本。但是,这种方法每次购货后都要计算材料加权平均单价,日常核算工作量比较大。该方法不适用于实地盘存制。

4.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假设成本流转与材料实物流转一致,逐一辨认各批发出材料和期末材料所属的购进批次,按每批材料购入时的实际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成本的方法。

个别计价法适用于能分清批次、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材料。这种方法能使发出材料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完全一致,也便于确定每批材料盘盈或盘亏的金额。但是,这种方法核算的工作量很大,对原材料的日常管理要求也较高。

(二)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

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无论购进或发出,在“原材料”账户中都按计划单价进行登记,简化了日常核算工作。但由于计划单价与实际购进单价之间通常存在差异,这部分差异称之为材料成本差异,在专设的“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中进行登记。每月末必须将材料成本差异总量在本月发出材料和月末结存材料之间进行分配。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加上其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即是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月末材料的计划成本加上其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即是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于篇幅有限,加之该方法在其他专业课程中已有介绍,在此不再做过多介绍。

二、材料费用的分配

(一)分配对象的确定

材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着不同的用途,如有的用于产品生产,有的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等。材料费用发生后应由谁负担,各负担多少,是材料费用核算的重要工作。原则上,费用的分配是按用途、部门和受益对象来分配的,也就是说“谁受益,谁承担”。具体来说,用于产品生产直接耗用的材料应由所生产的产品负担,作为直接材料费用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用于车间维护生产设备等一般耗用的材料应作为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用于行政管理部门的材料费用,则计入“管理费用”;用于专设销售机构的材料费用,则计入“销售费用”;用于企业在建工程领用的材料费用,则计入“在建工程”,依此类推。

(二)材料费用的分配方法

材料费用的分配方法是指材料费用计入各负担对象的方法。一般而言,凡是能分清楚材料费用承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该分配对象的成本或费用。属于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应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将共同发生的材料费用在各对象之间进行分配,然后计入各对象的成本。分配标准的选择一般应注重那些与材料费用发生密切相关且易于获取的指标,如产品重量、体积等。如果企业的定额管理规范,材料消耗定额制定比较准确,也可以按材料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费用比例进行分配。对于系列产品生产的企业,也可以将各种产品的产量按一定系数折合成标准产量,再按标准产量比例分配材料费用。

1.重量(产量)比例法

材料费用的重量比例法是以产品的重量为分配标准,按各种产品之间重量的比例分配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种产品的重量×分配率

例3-1 】某厂铸造车间生产A、B两种铸件,A铸件产量20 000千克,B铸件产量15 000千克,共耗用生铁56 000元。计算A、B铸件应负担的材料费用。

费用分配率= =1.6(元/件)

A分配的材料费用=20 000×1.6=32 000(元)

B分配的材料费用=15 000×1.6=24 000(元)

2.定额耗用量比例法

材料费用的定额耗用量比例法是指以各种产品的材料定额耗用量为分配标准,计算出单位定额耗用量应负担的实际材料费用(也就是分配率),据以在各种产品之间分配材料费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种产品的定额耗用量×分配率

例3-2 】某厂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共同耗用原材料9 450千克,每千克8元,共计75 600元。生产甲产品40件,单件甲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为90千克;生产乙产品20件,单件乙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为320千克。计算甲、乙产品应负担的实际原材料费用。

40件甲产品原材料定额耗用量=40×90=3 600(千克)

20件乙产品原材料定额耗用量=20×320=6 400(千克)

费用分配率= =7.56

甲产品分配的实际材料费用=3 600×7.56=27 216(元)

乙产品分配的实际材料费用=6 400×7.56=48 384(元)

定额耗用量比例法适用于原材料消耗比较单一,单位产品消耗量比较准确的产品。

3.定额费用比例法

材料费用的定额费用比例法是指以各种产品的材料定额费用为分配标准,计算出单位定额费用应负担的实际材料费用(也就是分配率),据以在各种产品之间分配材料费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种产品的定额费用×分配率

例3-3 】某厂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共同耗用某材料9 450千克,每千克8元,共计75 600元。生产甲产品40件,单件甲产品材料定额费用为720元;生产乙产品20件,单件乙产品材料定额费用为2 560元。计算甲、乙产品应负担的实际原材料费用。

40件甲产品原材料定额费用=40×720=28 800(元)

20件乙产品原材料定额费用=20×2 560=51 200(元)

费用分配率= =0.945

甲产品分配的实际材料费用=28 800×0.945=27 216(元)

乙产品分配的实际材料费用=51 200×0.945=48 384(元)

定额费用比例法适用于产品消耗原材料品种较多,材料消耗定额制定比较准确的企业。

4.标准产量比例法(系数法)

标准产量比例法是将各种产品的产量按系数折算成标准产量,再按标准产量的比例分配材料费用。该方法适用于不同规格的系列产品,且规格较多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我们选择产量较大、生产比较稳定、规格适中的产品作为标准产品,将其系数定为1,其他产品按其定额消耗与标准产品定额消耗相比确定其系数,并按其系数将各产品实际产量折算成标准产量。最后,按标准产量的比例来分配各产品应负担的实际材料费用。

例3-4 】某厂生产同系列产品甲、乙、丙。本月三种产品的实际投产量分别为1 000件、5 000件、3 000件。本月三种产品共同耗用原材料93 100元,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性投入。甲、乙、丙三种产品的单位产品材料费用定额分别为9元、10元、12元。按标准产量计算各产品本月应负担的原材料费用。

分配过程如表3-4所示。

表3-4 材料费用分配表

(三)账务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材料费用分配过程可以直接通过编制“材料费用分配表”来进行。仓库保管人员依据原材料发料凭证(领料单、限额领料单等)及退料凭证确定实际的原材料发料数量,填制“发出材料明细表”;财会部门根据仓库保管部门提供的“发出材料明细表”结合生产部门的产量记录、定额资料、投料记录等分配材料费用,定期编制“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作为账务处理的原始凭证之一;最后,成本核算人员根据上述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材料费用分配的账务处理是根据材料费用的用途,借记相关受益对象的成本或费用,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例3-5 】某企业本月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如表3-5所示。根据该表数据编制会计分录。

表3-5 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 z8m9heIB9uUsdqbNDBQqpUqu24UTMXEPksw2fMxMdsNkOUUroCxHGCN4OapxG8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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