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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

一、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等所做的合理设定。只有在这些设定下,一系列会计核算方法才能成立并具体运用。

会计基本假设是人们在逐步认识和总结长期会计实践活动后所做的合乎逻辑的推理和概括,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是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的基础。会计活动受制于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等环境的影响,如果不对会计工作的前提做出假定,就无法确立会计目标,无法提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从而无法开展会计活动。因此,会计假设是组织、指导会计活动的理论基础,是生成会计信息、保证会计目标实现的重要前提条件。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它明确了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即为谁记账、算账和报账,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应集中反映特定对象的经济活动,并将其与其他经济实体区别开来。

会计主体是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假设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经济活动。也就是说,会计核算是反映一个特定企业的经济业务,只记本主体的账。尽管企业本身的经济活动总是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相联系,但对于会计来说,其核算的范围既不包括企业所有者本人,也不包括其他企业的经济活动。会计主体假设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

要区分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界限。一般而言,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以是由若干家企业通过控股关系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还可以是企业、单位下属的二级核算单位。独资、合伙企业都是会计主体,但都不是法人。例如,一家企业集团,由一家母公司控股若干子公司而形成,不论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但为了全面了解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就应将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报表。在此,企业集团虽不属于法律主体,但却是会计主体。除此以外,如企业管理的企业年金,也不属于法律主体,但也应作为会计主体,对其每项基金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会计只核算会计主体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才能正确提供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会计报表,才能提供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其投资者、债权人才能从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中得到有用的信息。所以,会计主体假设是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和其他会计核算的基础。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在可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持续经营假设是对会计主体活动的时间范围无限延续所做的限定。

会计核算上所使用的一系列会计处理原则、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建立在持续经营的假设的前提下的。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处理原则、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的差异。例如,对资产的计价方法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处于清算状态时也是不同的,在持续经营下可以采纳实际成本法,在清算状态下则只能够采取公允价值(如市价、评估价值等)法;同样,也只有假定企业持续经营,才能够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折旧)分别计入各会计期间,而不是只计入某一期的成本。

持续经营假设不但界定了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而且还是会计分期的前提。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就是将一个会计主体连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所持续的时间人为地划分为一个个等分阶段,以分期结算盈亏和编制会计报告,从而及时提供会计信息给信息用户。会计分期假设是持续经营假设的必要补充,是对会计工作时间范围的具体划分。

在会计分期假设之下,会计主体应当合理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一般划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可以采用公历年度,即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就采用的是公历年度;会计年度也可以采用营业年度,即以每年业务最清淡的时间点作为会计年度的起点和终点,如日本,是以每年的4月1日为会计年度的起点,第二年的3月31日为会计年度的终点。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具体又可分为月份、季度和半年度。每一会计期间结束,都应及时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正是有了会计分期,才产生了本期和非本期的区别,才产生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进而出现了应收、应付、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只有正确地划分会计分期,才能准确地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资料,才能进行会计信息的对比。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状况。其他计量单位(如实物量度和劳务量度)也可以使用,但不占主要地位,同时假设币值稳定。

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千差万别,财产物资种类繁多,需要选择一种合理实用又简化的计量单位。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有着其他计量单位(如重量、长度、体积、台、件等)不便于在量上进行汇总和比较的优势,能够充分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从而成为会计计量的主要计量单位。

在会计核算中,可能涉及多种货币,由于各种货币单位之间的汇率是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企业会计必须确立一种货币单位为记账用的货币单位,其他所有的货币、实物、债权债务等,都可以通过它来度量、比较和稽核。这一货币单位称之为“记账本位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同时还规定:“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货币计量还需注意货币币值稳定与否的问题。货币币值由于受宏观环境诸多因素(如汇率、利率、通货膨胀等)综合影响,币值实际上是经常变动的。按照国际惯例,当币值变动不大,或币值上下波动的幅度不大而且可以相互抵消时,会计核算时就可以不考虑这些影响,而仍然假设币值是稳定的。但如果客观环境发生了剧烈的变迁引发恶性通货膨胀时,会计核算就不应该再坚持币值稳定不变,而应该采取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如通货膨胀调整等。

上述会计四大假设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会计主体明确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明确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而货币计量则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二、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是确认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从而确认损益的标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可能在本期已支付货币资金,也可能在本期尚未支付货币资金;所形成的收入,可能在本期已收到货币资金,也可能在本期尚未收到货币资金;同时,本期发生的费用可能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也可能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无关。诸如此类的经济业务必须以所采用的会计基础为依据进行处理。会计基础主要分为两种: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为应计制,是指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以便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在权责发生制下,凡是属于当期实现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在会计事务中,企业交易或者事项的发生时间与相关货币收支时间有时并不完全一致。那么,到底在什么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这对于合理确定各期盈亏非常重要。例如,预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等情况,虽然款项已经收到货款支付,但实际的经济业务在本期并未实现,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不能将预收和预付的款项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主要是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实际发生的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核算,其最大的优点是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真实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例2-2】 甲企业的产品供不应求,乙企业为了能够买到甲企业的产品,1月份预付了10万元给甲企业。3月份甲企业将这部分已预收款的产品发送给乙企业。在权责发生制下,甲企业虽然1月份收到了货款,但因为尚未发货,所以并未取得收款的权利,不能确认为1月份的收入。而到了3月份,甲企业发出了产品给乙企业,履行了作为销售企业的义务,因此也有了收款的权利,所以应在3月份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2-3】 甲企业在2×20年1月份预付了全年的财产保险费,每月1万元,一共12万元。由于该笔保险费将使得2×20年每个月受益(即发生了财产损失均能得到保险赔偿),因此不能把1月份支付的12万元全部作为1月份的费用,而应按受益期分别计入各月的费用中,具体处理是在每月末将1万元计入该月保险费中。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一会计基础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费用时,必然出现费用的支付期与其归属期(受益期)不一致的情况,表现为两种:一种是事先一次性支付,待以后再根据受益情况分期计入若干受益期的费用,其中,受益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为待摊费用,受益期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长期待摊费用;另一种是事先根据受益情况分期计入若干受益期的费用,待以后才一次性支付的应付费用。

(二)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又称为现金制,它是以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在收付实现制下,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付行为的发生与否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收付实现制以本期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费用的标准。凡是本期实际收到的款项以及付出的款项,不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是本期没有实际收到和付出的款项,即使应归属于本期,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在【例2-2】中,采用收付实现制,甲企业1月份收到了10万元货款,就应在1月份确认收入实现;而在【例2-3】中,甲企业在1月份预付的全年保险费也应确认为1月份的费用。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DdqqDd+yJORp5SZRY2Dq914FdYtbvs4LdASekstHjpWIMNmiaE9lAzUtdfKsQE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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