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所概述的学前融合教育的困境,是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的情况,对于这些困境的介绍和分析,能够为我国发展学前融合教育带来很好的借鉴意义。学前融合教育面临多重的困境,主要包括大众态度和观念的谬误、经费及资源的缺乏和错位、专业支持落后和专业队伍缺席、综合的服务项目支持缺乏、各方伙伴关系建立困难和家庭所需信息资源流通不畅等方面,其中观念和态度问题影响是最根本的。以下对这些困境逐一阐述。
融合教育在实践的层面困难重重,背后主要原因有各种传统、文化、价值观、美学、偏狭的能力学说等方面的一些糟粕而导致的对残障的污名化、排斥和恐惧,进而通过公众倾向、实操导致制度化的社会隔离。这种隔离制约残障者的发展和能力建设,再反过来加深基于残障的歧视和偏见恶性循环,成为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意识的一部分。社会对于残障的态度和观念的谬误在过去一直持续地严重影响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学前融合教育的滞后又进一步导致更多的主要相关责任方面对融合教育的抵触基于残障负面态度和错误观念给融合教育带来的障碍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①对融合教育的错误认识;②对有残障和特殊学习需求的儿童因不了解和不接触而造成的恐惧和排斥;③受偏狭的能力学说影响的对残障儿童的歧视和偏见;④对现行的、有悖于融合教育的实践和机制的改变的抵制;⑤从功利主义的立场出发对残障儿童对教育资源和投入的需求的忽视;⑥对学前融合教育对所有学前儿童的益处的认识的缺乏。观念的错误导致学前融合教育在实施的过程中受到很多抵制,这些抵制可能来自普通幼儿的家长,普通幼儿园的老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甚至是特殊需要儿童的家庭。以教师为例,针对不同国家的研究表明,隔离式教育的顽固存在和融合教育的缺乏与教师对融合教育的成效的悲观态度密切相关。对融合教育持悲观态度的教师更容易把教育特殊学习需求的学生当成一种额外的负担。
观念和态度问题对融合教育各个方面的工作带来制约。这里主要列举两个方面:入学难以及融合与康复的冲突。
3至6岁的特殊需要儿童在这一阶段普遍面临的问题是难以有机会接受适合其特点并符合《公约》第三条“一般原则”中要求的“尊重残疾儿童逐渐发展的能力并尊重残疾儿童保持其身份特性的权利”的学前教育与支持。《公约》中对于儿童的能力及其发展的定义是丰富的。在这里,结合《公约》第二条包含的“交流”和“语言”的定义,对现状中存在的不尊重残障儿童的偏狭能力观点予以阐述。定义指出:“‘交流’包括语言、字幕、盲文、触觉交流、大字本、无障碍多媒体以及书面语言、听力语言、浅白语言、朗读员和辅助或替代性交流方式、手段和模式,包括无障碍信息和通信技术;‘语言’包括口语和手语及其他形式的非语音语言。”按照这两个定义,语言和交流突破了传统中狭窄的含义,传统中有关交流和语言的概念的认知很偏狭,比如交流一定是发声说话。而定义中交流可以是各种方式的交流,语言也包括各种非语音的语言,残障儿童在学前教育中参与的不同交流和语言表达方式应当受到尊重,获得相应的支持。他们不能因为需要不同的交流方式而被排斥,被认为没有学习能力。这为幼儿园教育重新定义残障儿童的学习能力和幼儿园的教育能力提供了方向性的原则和标准。这两个概念的演变性和开放性特点也提醒学校教育要开放性而不是封闭性地定义学生的学习能力。
如果学校不能提供充分的语言发展的支持,残障儿童所拥有的有待发展的非语音语言和交流的能力就会得不到发现和尊重,他们获得学前教育的机会也相应受到影响。这个问题体现在两个基本层面上,其一是以所谓“一定能力”为条件来评判是否给学前残障儿童教育机会,评判既包括教育提供方是否愿意接受,也包括家长是否愿意送儿童上学或选择普通还是特殊幼儿园。幼儿园是否愿意接受主要取决于幼儿园是否认为儿童适合幼儿园的条件,而家长的选择则取决于家长对残障的认识和是否有选择机会。其二是因为儿童有障碍就被更大程度地安置在特殊的教育场所或限制在家里,所以他们的能力得不到充分发展。
以视力障碍儿童入学难的问题为例,如果把“看”只定义为用眼睛看,幼儿园就会在这种狭隘意识和标准下限制对视障儿童入园,其幼儿园课程设置也很难让视力障碍儿童参与其中。而家长也会受到观念的影响,他们对残障儿童的能力定义与入学标准的理解来源于环境、政策以及与幼儿园的互动和有类似经历家长的经验分享。家长的观念不正确,便很难为残障儿童的教育做出正确的选择并坚持正确的选择。
观念问题也带来了学前融合教育与康复训练的冲突。随着观念意识的提升,家长逐步意识到,残障儿童在融合的环境中对其发展十分有利,但可能存留的初衷主要是期望孩子能够有一个所谓“正常的生活环境”。同时,家长也想寄希望于让残障儿童接受康复的补救,担心如果错过了黄金期,会耽误治愈或减轻儿童障碍的机会,大量康复训练产业也以此来吸引家长。问题的焦点在于家长主要倾注的是治病含义的康复,是以牺牲儿童综合能力发展为代价的。家长们仍旧普遍偏狭地看待残障儿童的康复,将康复错误地定义为“治愈”儿童的“残疾”,使他们尽可能变得所谓的“正常”或达到“用正常的方式去学习与生活”的程度的性质。这种倾倒式的康复投入造成了残障儿童接受学前融合教育与康复训练之间的冲突,导致他们综合学习发展能力受限。有家长会选择推迟让残障儿童入学,先在各类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期待当儿童有一天能够达到满意的能力程度,或者不再需要密集的康复,再考虑上学。学前融合教育和康复训练的两难困境折射出三个基本问题:第一,家长对医疗矫治性质的康复给予不当的期望值和投入,学前融合教育的政策支持和教师专业发展不足;第二,康复的项目尚未作为学前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学前教育的融合专业支持融进学前融合教育;第三,幼儿园与康复机构之间没有系统联结,无法达到共同完成学前融合教育的目标。
在错误的观念和态度的影响之下,经费及资源的缺乏和错位也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把残障儿童抵挡在学前教育之外的另一个大问题。教育经费和资源的分配与社会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相关。在这里讨论的是经费和资源配置是否为保障平等的学前融合教育而科学规划、合理分配和使用得当的问题。残障儿童在融合环境中接受学前教育,需要支持和专业师资的配备。如果经费投入到建设特殊学前教育场所方面,投入到融合教育的经费势必会减少。再者,如果经费分配不合理,不能侧重在融合教育的专业发展方面,学前教育便缺乏给有残障和特殊学习需求的儿童提供优质教育的能力。在融合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时代中,更多需要重视的是如何保证已有的经费和资源能够用在融合教育方面的问题。
学前教育的专业支持落后和专业队伍缺乏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学前教育的教师和专业人员可能缺乏在融合教育方法、个别化指导等方面相关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第二,缺乏培养高质量的学前融合教育专业队伍的系统举措和专业力量;第三,康复和学前教育的分离使康复服务没有被纳入学前教育阶段成为给残障儿童提供的支持的一部分。家长寄希望于医疗康复有效,再考虑让儿童进入学前融合教育在很大意义上把康复和学前融合教育对立起来,这种对康复的不适当侧重现象,导致了社会、幼儿园和家庭对残障儿童所需其他支持的忽略。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具备融合专业能力,才能使得每个儿童的个性化需求被敏锐察觉,并得到应有的专业支持。有融合教育专业经验的教师应当更能展示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素养为儿童提供及时和适当的支持,给所有儿童正向的行为引导,促进他们的社会性发展,并通过伙伴互动和游戏提升学习能力;促使学校教育不断开发和科学设置好的支持项目和服务,保证每个学习者的有效参与。
综合的服务项目是指以学前教育为中心,以各方合作为路径的各种学前儿童所需的服务项目。这里面既包括普通学前教育系统、康复中心和卫生健康中心等机构之间的互动机制所设置和提供的项目,也包括专业的社区康复和支持中心的设立、工作开展和服务提供。目前,各机构之间合作不完善的现状给残障儿童享有全面参与和优质的学前融合教育带来很大障碍。在学前教育还不能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的阶段中,通过提供综合的服务项目来提升学前融合教育的力度变得尤为重要。
成功的学前融合教育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各方紧密伙伴关系的建立,这些关系通常包括普通学前教育和康复系统的融合教育专业人员、其他方面专业人员、相关服务的提供方和家庭之间的关系。然而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缺乏相关法律政策来保障在社区层面通过系统的合作关系建立、规划和发展来保证学前融合教育,导致家庭往往在各种断裂的关系中游走甚至迷失,得不到适当和有效的支持来帮助自己的孩子。
家长面临的信息流通不畅问题很普遍。家庭在学前教育阶段关注的信息侧重于是否选择幼儿园,如何选择和调整期待等各个方面。如果家长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不畅通或家长得不到支持获取有效信息,家长们对儿童的康复、融合等方面的认知,对信息的了解,就会主要依赖其他家长,或者是在康复机构间,靠打听和聊天等任意方式获得,信息渠道过于狭窄、断裂和偏差,不利于家长认知的提升。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会出现愿意接纳残障儿童的幼儿园迅速出现残障儿童扎堆及满员的情况。解决这种信息流通问题,需要幼儿园、康复服务机构、残障机构、医院、家长及其组织等多方参与下的统一整合和管理。针对残障儿童的个案跟踪及管理体系如果能够建立,也会拓宽残障儿童及其家庭获取更多信息的渠道,并提前与幼儿园形成良性互动,获取多方支持。
总之,列举和分析学前融合教育的困境的最终的目的和期望是提高社会对学前融合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推进融合的实践和系统建设方面准确地定位问题,找到推进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有效路径和方法。隔离式的学前教育会给之后各阶段的融合教育带来很多问题和隐患,让初等、中等到高等融合教育陷入一个不断纠正隔离式的学前教育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消耗过程。没有切实的学前融合教育,学龄融合教育就会困难倍增,成果大大削弱,残障者的能力发展受限,家庭遭遇长期养育和支持残障孩儿童的困难,国家遭受资源浪费。真正意义的学前融合教育惠及包括有残障儿童和特殊需要儿童的在内的所有学前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
1.学前融合教育的内涵是什么?
2.学前融合教育的内容是什么?
3.学前融合教育的原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