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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主体参与何以可能?

政府是我国扶贫工作的主导力量,在消灭绝对贫困阶段的“运动式”治理中,充分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和制度优势,集中大量资源,举全国之力扶贫减贫。政府主导的扶贫模式在教育反贫困领域同样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强调教育扶贫工程要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各部门要建立起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教育扶贫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并完善制度实施的配套措施。依靠政府作为治理主体的权威性,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教育扶贫的发展政策,通过超强的动员能力最大限度地整合了有限资源,确保教育扶贫的资源投入,从“政治任务”的高度进行政策的执行与监管、完善教育扶贫体制机制。短促有力的出击获得了高效的回报,迅速解决了大部分贫困地区师资力量匮乏、教育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极大程度地缓解了教育贫困治理的压力。进入相对贫困的后扶贫时代,贫困地区的教育仍存在义务教育保障体系不均衡、效益不高,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体系基础薄弱、扶贫功能不足,乡村师资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等系统性问题。相对贫困治理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刚刚脱贫的人口自身经济基础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脱贫状态不稳定,通过教育发展生存性技能,培养适应劳动力转型的可迁移就业能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升社会参与力,从思想上摆脱长期以来的资源依赖,实现从“扶我脱贫”到“自我脱贫”的转变,是从根本上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重要举措。

“运动式”的教育扶贫,政府作为单一主体,履行的是教育公共服务和“短缺性”资源供给职能,只能起到暂时性的作用。随着后扶贫时代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型,一维收入贫困向多维福利贫困转型,生存性贫困向发展性贫困转型,收入型贫困向消费型贫困转型,原发性贫困向次生性贫困转型 ,教育脱贫政策单位也由“区域”“县域”向“村域”“家庭”演进,政策的执行越来越走向分散化、网络化,必须由更多的行动主体分担这项公共服务的职能,根据区域差异、群体差异、个体差异配置治理工具,教育反贫困从单一主体的“运动式”治理向多元主体参与的精细化治理转型,才能夯实脱贫基础,持续发挥教育的反贫困功能。针对出现的问题,政府也在不断探索使用新的治理工具和技术来控制与引导教育反贫困的发展。2014年11月,国务院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要求坚持多元主体、群众参与,共同致力于精准扶贫,着力培养多元社会扶贫主体,创新扶贫工作的参与方式,完善保障措施与激励机制,为参与扶贫的社会力量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与保障。2016年12月,《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多次提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教育脱贫大格局”。这些政策举措的贯彻执行,使得政府在资金和资源方面的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扩大了政府和社会主体间的合作联系,教育扶贫的社会效益进一步彰显。

治理是“多主体、多中心的共同管理”,它不仅包含依循正式规章制度和程序实施的管理活动,还包括满足公民个体利益经由个体认可的正式安排。贫困问题不仅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教育反贫困也不仅是单纯的教育问题,更是一个社会性、综合性公共问题。政府在教育扶贫中的作用是主要的,但绝非唯一的主体,教育反贫困的治理转型是一个政策结构和管理外延的变化,它使我们意识到要变革现有“单中心的”政策框架,建构多中心、多角色互动与合作的治理过程。从多元主体治理的应然视角来看,在教育反贫困治理体系中,政府应从“划桨者”变为“掌舵者”,在政策的顶层设计、创新模式和落实政策、动员与统筹资源等方面发挥出自身所具有的先在优势,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具有专业性、资源配置优化、内生动力激发等方面的优势,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满足自身对市场、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需求,实现教育反贫困治理和企业发展的双赢;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秉持“公益慈善、扶贫济困”的理念,与教育反贫困的目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优势体现在组织架构清晰、成员专业、理念开放、方式灵活等方面,在政府和市场“失灵”的教育贫困治理领域部分承担公共物品供给者角色,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扶贫边际效用递减、扶贫效率下降”的内卷化问题。

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中国的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存在着教育结构失衡和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以“希望工程”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开启了以捐资助学、支教、教育资源拾遗补阙为主要形式的教育反贫困治理之路。经历了30年的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反贫困的行动内容和功能模式随着教育发展的政策导向和实际需求而发展变化。《中国教育公益领域发展研究报告(2019)》指出:在“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之后,围绕“上好学”的需求,伴随农村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00年后的教育公益行为扩大为各类支教活动、阅读推广、教师培训、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以及围绕互联网技术开展的网络课程、双师课等,从硬件转向软件,从物质转向对教师和学生的关注,对改善和提升教育品质的关注,进入课程、课堂、教材等教学的核心领域。社会力量在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供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公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教育反贫困公共治理结构初步形成。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本质要求,大规模全民动员机制的基础是治理主体的人民性。在教育反贫困的国家战略中,政府动员全国人民一道寻求解决方案,实现最广泛的公众参与。政府的合法性支持让资源集聚的社会动员成为可能,国内的重要资源通过社会动员全部集中到政府指定的少数特定项目上,个人必须从属于政府严格管控的公共目标,社会参与也必须服从于政府的强制机制和强力动员,公众参与在国家最严厉的资源调度面前变得更为理性且行动趋同。 OUfByGRNAlwWaUf+YLCqnn9hjcNBZOU8wcnerFNPuIuPQ6sAHQrXxZ0gRkObEd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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