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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来之中国农业教育

一、农业教育之重要

中国以农立国数千年,时至今日,农业犹为我国之主要生产,国家经济基础实建筑于农业之上,欲繁荣国民经济、复兴国家民族,实非革新农业、发展农业生产不可。惟农业之能否改进与发展,全赖于从事农业工作者是否具有丰富经验与科学知识以为衡。吾国过去数千年之农业技术,概属父子相传,经验累积堪称丰富,然迄无长足之进展者,实因仅有农事经验而无农业科学,是以不能推陈出新发扬光大也。人类社会愈趋文明,职业分工亦愈精进,为求满足生活欲望,各项分工无不力求技术化与完善化。因之处此优胜劣败时期,已往互相传授之农业,实已感不足,应根据我国原有宝贵农事经验,配合最新科学技术,培养各级人才,促进农业生产,而为有组织有计划之推动。故农业教育办理之是否具有成效,实为国家前途兴衰之所系。

吾国之有新式农业教育,迄今已历四十余年。最初因政治不安定,复因仅着重中等农校之发展,以致成效未臻显著。民元以后,高等农业学校次第林立,开始采用科学方法,研究科学技术,一面训练人才,一面着手改良农事,现今吾国农业上各项优良品种与方法,多为各高等农业学校研究改进之结果。迨“七七”抗战发动后,各地农业改进机关普遍设立,需要人才与日俱增。今后吾国农业教育,首应看重高等农业学校,充实内容,提高教学水准,培养实际人才,以应战后我国大规模农业建设之需要。

二、我国农业教育发展程序

我国自黄帝时起,即开始固定农业生活,虽无农业教育之名,而历代相传,子以继父,固已寓有教育之意义在焉。以故数千年来,农民技术高超,令人钦佩。此种经验之彼此相传辄表现于各地流行之农谚,即古人文章之内,亦恒于有意无意间,渗入老农之良好经验与技术。例如陶渊明名句有:“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又如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有“其本欲舒其培欲丰,其土欲故,其筑欲密”,颇合现代森林家之科学种树方法。此外历代农书如北魏贾思勰之《齐民要术》、宋之《陈旉农书》、元之《农桑辑要》,以及明徐光启之《农政全书》,均为叙述农民实地经验之重要文献。所惜述而不作,未依科学方法加以研究改进。抗战之前,金陵大学农学院曾着手《先农集成》之编纂,将吾国历代农事经验,利用科学方法加以整理,惜因抗战及经费关系尚未完成。

吾国新教育运动之产生,迄今约有八十年,正式学制之颁布,亦达四十年之历史。本文论及吾国三十年来之农业教育,将民元以前列为萌芽时期,藉以明了其演进之路向;此后三十年则列为两个时期,曰发展,曰改进,而发展时期,又分为民国初元、新学制下及北伐成功后三个阶段。盖就事实之演进而划分,俾便读者之参照与记忆也。

甲、萌芽时期

中国之有近代化农业教育,实自茶、蚕学校始其端。光绪二十年二月二十五日,张之洞据江西绅士蔡金台等之呈请,奏准于高安县地方创设蚕桑学堂,是为我国农业学校之首倡。次年杭州太守林迪臣就西湖金沙港创设蚕学馆,初聘留法学生江生金为教习,是为我国留学生中研究农业之最早者。继聘日人前岛轰木及西原氏担任教习,是为我国农业学校聘用外籍教授之始。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张之洞奏准于武昌设立农务学堂,延请美籍农学教习二人,招生学习种植与畜牧之学。同年四月戊戌政变时期,清廷依康有为之请,谕各省筹设农务学堂,并命刘坤一查明上海农学会章程,以为办理学堂之参考;五月十六日,诏兴农学,命各省督抚劝谕绅民兴办,并命总理衙门颁行农学会章程,命各学堂翻译外洋农学书籍,旋以政变已作,复告中止。二十六年下诏产茶省份设立茶务学堂,产丝省份设立蚕桑学堂,此后国人始渐知注意农业。二十八年二月十一日,山西巡抚岑春宣 委派严道震在日本聘订农林专门教习各一员,开办农林学堂,四月十一日开学,为各省农专之最早创办者。斯后直(二十八年开办,名农业学堂)、鄂(同年开办,名高等农业学堂)等省,相继开办。同年管学大臣张百熙订定学堂章程,农业教育遂被正式列入学制系统之内。此章程于次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后作废。

奏定学堂章程系张之洞、荣庆及张百熙三人合拟,颁布于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自此章程颁布之后,农业教育始渐为上下一致所重视而步入逐渐发展之途径。终清之世,全国计有实业学堂(包括农、工、商三种)二百五十四所,学生一万六千六百四十九人,与一般学校之百分比,约占百分之一(学部奏报第二十一次教育统计图表,宣统元年各省学生数计一百六十二万六千七百二十人)。

本期农业教育,仅发展中等学校阶段,专科以上学校,除上述之晋、直、鄂等省外,大学农科仅有宣统二年筹设之京师大学堂农科,分农学及农艺化学两部,后经历次改组,至民国十七年始正式改为国立北平大学农学院,是为我国大学农科创办之最早者。

乙、发展时期

1.民国初元之农业教育

国民革命获得胜利,国人精神为之一振,共和政体建立,国人耳目为之一新。首任教育总长蔡元培氏于就职之后,发表其国民教育主张,为公民道德教育、军国民教育、实利教育、美感教育及世界观教育。民国时代之教育界,莫不受其主张之影响,彼之实利教育后为黄炎培氏所接受,倡导其实用主义教育,复演变而为职业教育。

在此阶段内农业教育之设施,经政府积极提倡,较前显有进步,有关教育法令亦次第颁布。元年七月十日,教部召开临时教育会议,议决有实业学校令案,次年八月四日公布,同时公布实业学校规程;十二日布告实业学校须照规程设置本科预科,方准立案。实业学校令分实业学校为甲乙两种,其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女子职业学校,令得就地方情形与其性质所宜参照各项实业学校办理,“职业学校”名词之见于法规实自此始。农业专门学校规程,亦系于元年十月七日公布,民国四年以后,全国教育联合会每年举行一次,关于实业教育、职业教育、农业教育之议案甚多。八年二月十一日,教育部通令实业学校于暑假期内,应令学生轮流实习或实地调查,亦可见当时教育行政当局对于农业教育之重视。

此时国人渐注意于高等农业教育之发展,如民国三年金陵大学创设农业科,民国六年国立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农业专修科,又如此后民国十三年浙江省改组甲种农业学校为浙江省公立农业专门学校,以上均先后改组为各大学农学院。自此以后,吾国农业教育始渐有成绩表现于国人。

2.新学制下之农业教育

民国十一年九月二十日,北京教育部召集学制会议,议决有学制系统改革案,将上年全国教育联合会在广州开会时所通过之“新学制”草案,加以审订,作成新教育方案,呈请大总统于十一月二日公布新学制之学校系统。全系统分为三段,将实业学校系统取消而代以职业学校,内分为高初两级。高级招收初中毕业生,初级招收高级小学毕业生,但依地方情形亦得录取相当年龄之初小毕业生。

农业教育发展至本阶段,渐由培养学校青年学生而注意于训练乡村实地从事生产之农民。如晏阳初成立平民教育促进会,以文艺、生计、卫生及公民四大教育解除中国农民愚穷弱私切身痛苦,而达除文盲、作新民之目的。陶知行在南京晓庄设立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以“教学做合一”为教育原则,以“深入民间与农民一齐生活”为教育思想,梁仲华、梁漱溟主持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以“改进社会促成自治”为口号,以“教养卫合一”为方法,以建设人类理想社会为目标。每乡设乡农学校,教授当地失学男女老少以日用生活之常识及技能,遂蔚成一时之教育风气。

3.北伐成功后之农业教育

民国十七年国民党统一全国后,规定以实现三民主义为其教育宗旨。十八年一月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中华民国教育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产、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

各国民政府于同年四月二十六日公布,至今全国奉为典章。该会尚议决有教育实施方针八条,几于每条均系阐述农业教育之真谛,其第三、第八两条如左

(三)社会教育必须使人民具备近代都市及农村生活之常识、家庭经济改善之技能、公民自治必备之资格、保护公共事业及森林园地之习惯,养成恤贫防灾互助之美德。

(八)农业推广须由农业教育机关积极设施,凡农业生产方法之改进、农民技术之增高、农村组织与农民生活之改善、农业科学知识之普及,以及农民生产消费合作之促进,须以全力推行。

于此阶段有一值得注意之事,即国立劳动大学之成立是也。十六年五月九日,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将上海江湾之模范游民两工厂,改设国立劳动大学成立筹备委员会,定是年九月劳工学院开学,十八年春劳农学院开学。迄二十年七月十一日,教育部电令解散。二十二年筹备西北农林专科学校,以劳大经费作为专校经费,并将劳大学院院址、农场及新收之新公司农场作为专校财产,是即现今西北农学院之前身。

农业教育至此时期盖已步入发展阶段。十七年国府公布七项运动,列造林为七项之一。十九年四月十五日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开会于南京铁道部,于各级教育中特别注意培养生产能力养成职业技能,故对于职业高中之设置,特别注意,兹节录改进中等教育计划案中有关各条如次:

(乙)职业科高中,除师范科、商科和家政科等所需特殊设备不多,得酌量情形与普通科合办外,应就农工两科设立。

(丙)普通高中及普通科,师范科、商科、家事科高中与农工高中校数之比率:

(1)凡普通科高中,以及普通科与师范科,商科或家事科合设之高中,应与农工科高中各占半数为原则。

(2)如已设普通高中与农工高中,校数超过二与一之比者,至少应将超过比率之普通高中,在训政期内,分别改办农科或工科。

二十年四月二日,教育部通令各省市,限制设立普通中学,增设农工科职业学校,其要点如次:

自二十六年度起,各省应酌量情形,添办高初农工科职业学校。

自二十年度起,各县中学应逐渐改组为职业学校。其办法即自二十二年度起,停招普通中学生,改招职业学生。自二十年度起,各县市及私人呈请设立普通中学者,应分别督促并劝令改办农工等科职业学校,此外并规定在普通中学添设职业科或职业科目,县立初中应将附设或改设乡村师范及职业科,各职业学校应增加经费,充实设备。同时公布规定章程十一条,设立职业教育设计委员会,负责推进。

同年五月十三日,国民会议第五次大会通过确定教育设施趋向案,内容:(一)注意刻苦勤劳之训练规律的生活;(二)中小教育注意养成独立生活,增加生产能力;(三)社会教育以增加生产为中心目标;(四)增设职业及补习学校;(五)尽量增设各种有关产业及国计民生之专科学校;(六)大学教育以注意自然科学及实用科学为原则。同年六月,国民政府根据国民会议议决,拟具“教育实施趋向办法”公布之。

二十年八月,教育部编印十八年度全国大学生统计,计全国大学本科生二〇九二五人,内计男一八七六四人,女二一六一人。又各学院人数计法七〇二九、文四六五一、工二六五七、理二〇二九、商一四二六、教育一四二二、医八九六、农七六六、未定三九人(成都师大、河北女师等三院尚未列入),农学生约占全数百分之三点六六。

丙、改进时期

自民国二十一年起,吾国遭罹空前未有之内忧外患,在内全国经济枯竭,农村破产,百业凋零,失业日众,在外日人打破势力均衡局面,发动空前侵略战争。国人于创巨痛深、敌忾同仇之余,于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激起全国抗战之局,以争取国家自由与民族生存。政府在一面抗战一面建国之大国策下,除领导全国民众从事抵御外侮外,在教育方面亦力谋改进,以适应抗建大业之推行。一面积极整顿学风,严加训练,一面注意生产教育,增加抗建资源。

民国二十一年,教育部将中等教育分为中学、师范及职业三部分,各自独立设置。于同年十二月十七日,由国民政府公布职业学校法十七条,次年三月十八日公布职业学校规程十三章九十六条、职业补习学校规程二十三条,明定自民国二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迄今奉为典章。

本期农业教育,在教育当局积极推动之下,内容日见充实。民国二十三年,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委员会,通过农业职业教育推行原则及推行办法。关于推行原则:在纵的方面,农学教育、农事教育及农民教育应有一贯系统;在横的方面,应与社会教育合作并对于人才培养有统制办法。至推行方法:大学农学院、农业专科学校及研究院,负农学教育之推行;高初级农业职业学校,负农事教育之责;各地民众教育馆及巡回农闲农业补习学校、乡村师范等负农民教育之责,并谋教建机关之密切合作。二十五年,教育部创设农业教育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委员。其任务:(一)规划农教方案、(二)拟订各级农校课程标准、(三)求各地建教合作及推广事项之推行及(四)农业兴革事项。自该委员会成立后,吾国农业教育积极改进,日趋合理。二十五年及二十六年均举办农业学校教员暑期讲习会,并派邹树文、薛培元、章之汶等,赴各省视察农业教育与农林建设,俾便拟具改进方案,督促进行。不幸抗战军兴,一切计划,暂告停顿。

全面抗战,政府西迁,增加农业生产列为长期抗战重要国策之一。农业教育亦因时代之需要,努力推行。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继续奉办暑期讲习会两次。二十七年六月,组织中央建教合作委员会,以促进教育与建设双方之联系,并勾通需要与供给。由有关各部各派代表二三人组织之。其任务:(一)登记各方所需技术人员种类与数目,由教育部根据登记结果,予以训练及支配;(二)决定各学校招收学生之数目;(三)拟订训练方法;(四)与各方生产机关之联络。二十八年教育部公布陕、甘、宁、青、川、康、云、贵等省创办农工学院办法,并规定各职业学校由农工学院辅导,同年十月,教育部公布高初级职业学校课程标准,二十九年,规定大学农学院分系标准,为农艺、森林、园艺、农业经济、蚕桑等十系。同年规定全国各大中小学每周应有三小时农事生产工作,如种菜、养鸭、养羊、作豆芽菜等。三十一年六月,教育部农业教育委员会通过提案,限制以后增加新校,并将全国划分为十个农业区域,每区各设一独立农学院。至各区原有之农业教育机关,即应加以改组归并,使学校单位减少,教授人才集中。且学校因分区设立,教材有所侧重,教学自易趋于实际。在中央方面,对于农业教育之计划与提倡,可谓无微不至,因之近年来农业教育之发展,颇为迅速。

据教育部统计第二十学年度第一学期全国专科以上农科学校计:(1)大学农学院十三所,国立者八所,省立者二所,私立者三所;独立学院七所,国立者二所,省立者二所,私立者三所。(2)农业专科学校九所,招收高中毕业生之二年或三年制者七所,招收初中毕业生之五年制者二所。(3)农业专修科八所,国立者四所,省立者一所,私立者三所。总计三十所,至全国专科以上学校学生数目,计:(1)大学生三七一〇人,内农艺学系一〇七〇人,森林学系二六九人,畜牧兽医学系三二七人,园艺学系三七一人,农林或农业化学系一九五人,农学系二三人,蚕桑学系四〇人,病虫害学系六三人,农林生物学系一九人,农业经济学系七〇三人,农园学系一四九人,农田水利学系六四人,农垦学系三九人,生物学系一二人,农林学系二五人,一年级不分系一三一人。(2)专科生六一二人,内农林三六人,畜牧科七二人,茶业科三二人,兽医科九〇人,养蚕科三六人,垦殖科三八人,农业工程科二人,农业经济科九六人,森林科五八人,农艺科一〇三人,农田水利科四九人。(3)专修科生三一五人,内畜牧兽医科四七人,蚕桑科一六人,农业科九九人,垦殖科一六人,茶业科三九人,农业经济科九八人。(4)有关农业教育各系科生二二三人,计农业教育学系一四四人,乡村教育学系五三人,乡村教育专修科二六人。总计四八六〇人。中等农业职业学校在二十九年度第二学期,计有六十一校,高级二十二,初级三十九,学生共计一五五八〇人。

专科以上学校历年学生毕业生人数,在民国十七年以前北京教育部时代,未有明确之统计,致付缺如。兹将十七年后至三十年第二学期历年人数列表如下:

全国历年专科以上学校学生及毕业生人数表

续表

附注:★仅为三十年度第二学期之数目。

全国农业职业学校历年学生及毕业生人数,在民国二十年以前,材料不齐,无法统计。兹将二十年后到二十九年第二学期历年人数列表如下:

全国历年农业职业学校学生及毕业生人数表

我们农业人才中,曾作进一步之专门研究而现在仍从事于所学者,除留学日本者因人数较多,尚未有明确之统计外,先后留学欧美者约计三百余人。

以专攻农艺者为最多,约占五分之一;农林生物、森林、畜牧兽医、农业化学、农业经济、园艺等次之;农村社会、蚕丝、农业教育、农业工程人才最感缺乏。

三、我国当前之农业教育问题

吾国农业教育,虽已垂四十余年之历史,历届政府当局,亦确尽倡导之责,而著效尚微者,实由于各种设施,多未能尽臻完善。兹就各级农业教育过去办理之缺点及问题,择要略述,以供探讨。

(一)高等农业教育之应予加强 试一考美国农业教育之发展程序与吾国显属不同。美国首先举办高等农校然后发展中等农校,以至小学自然教育。吾国则先由初级农业教育倡办起,发展至高等农业教育,而高等农业教育复与中等农业教育及小学劳作教育脱节。于是中等农校及小学劳作教育,均感师资缺乏与教材空洞。今后应以高等农业教育为中心,尽量充实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高级人才,编印实用教材,以应发展中等农业教育之需要,然后以中等阶段所培养之人才,普遍加强小学劳作教育,并推行新农业教育,训练现代农民。吾国农业前途,庶其有豸。

(二)各级农业学校之目标应具体规定 各级农业学校,均应各有其特殊之使命,以为办学三方针,例如:

1.高等农业教育

(甲)农科研究所 造就农业研究人才,注意农业科学理论之探讨,技术之创造,组织与计划能力之养成。

(乙)农学院 培植农业行政、农事技术、治事、治学、治人之创业全才,农校师资及农业推广之领导人才。

(丙)农业专科学校 培养农业推广人员及较大规模之农场经营人才。

2.中等农业学校

(甲)农业职业学校 培养技术佐理、小学农科教师及小规模农场经营人才、农村工作干部,如合作指导、农业推广人员及乡区地方行政人员等。

(乙)乡村师范农事教学 (1)认识并能设法解决当地农事问题;(2)能教农事课程,并使学生从事农事工作;(3)领导并协助农民改善生活。

3.小学劳作教育 培养儿童生产兴趣,改革其对于劳作之轻视,而愿立志从事于生产事业,使现在天真烂漫之学生,将来均能变成竞业乐群之生产份子。

4.新农教育 对农民灌输新农事知识,训练新农事技能,并辅之以公民教育,以造就现代农民、培养农民领袖。

(三)各级农业学校宜分区设置 考我国对于各级农校之设置,大多偏重于通商大埠。农业富有地域性,甲地适宜之品种与方法,未必适合于乙地。故各级农校校区之划分,实属当前切要之图。校区之划分,应按全国自然区域及交通状况,每区域设一农学院,中等农校则每若干县设立一校。

(四)农学院应单独设立 吾国高级农业学校——农学院,大多分设于普通大学内,农业科学不但富地域性,抑且富时间性,因之事业恒受牵制。兼因吾国大学,多设立于通商大埠,农学院亦随之而多设于通商大埠。农学院既以分区设置为妥善,自应与普通大学脱离而单独设立,庶不受大学行政之牵制,而自由进行一切计划,全力培养技术劳动人才。

(五)中等农业学校应改为一级制 吾国初级农校数量最多,学生年龄幼小、无科学知识基础,毕业之后,既不肯下田工作,又不能应考升学。从事技术或推广工作,学力体力,均不胜任。故在现代状况之下,初级农校实无存在余地。应将中等农校改为一级制,招收初中毕业生,予以三年训练,或招收高小毕业生,予以五年训练。

(六)农校师资应统筹训练 农业学校师资,较任何学校为重要,因其不但对于教育及农业应具相当学识,尚须具有推广学识与设计能力。但我国现时农业学校师资,不但素质低落,抑且极感缺乏。今后政府对于中等农校之师资训练方法、训练机构、在校待遇及其毕业后之服务问题,均应力谋解决。

(七)农校教材宜适应环境需要 我国各级农校教材,或转译欧美成书,或采用坊间课本,农业系应用科学,一种教材,决不能适合各地域之用。农学院负有教学、研究、推广三种职责,其研究对象,为当地农业环境,故其研究所得,当能适应所在地农事之需要。对于当地中等农校,应负教学辅导与供给教材之责,俾中等农校之教学确为当地农事实际问题,而引起学生学习兴趣,并能将学习所得,实际应用于当地农业之改进。

(原载于《学思》1943年第3卷第12期) NTRm08bMmtNSQHFFPmldIVQ49p2bWYGCSbQzbRifddMuwaU6PjJTmYF2NmfuKC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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