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建国,为既定之政策,而必胜必成,尤为全国一致之坚决不可摇撼之信念,本此信念,奋发图治,增加生产,开拓资源,以期配合军事上之需要,而奠定战后之国基,蓬勃焕发,努力迈进,向所未有。最近中央政府成立农林部主持全国农林建设事宜,组织愈趋健全,计划尤亟缜密,将来我国农业生产建设,当更积极,其成果之大,非可限量。笔者除馨香祷祝吾国农业之早觇成功外,尚有不能安于缄默者,愿向我热心农业教育与行政当局敬进一言,以供参考,倘不以刍荛而河汉,则欣幸矣!
查我国抗战以还,后方各省农业机关相继成立,其隆盛气象,犹如雨后春笋,略事统计,其足述者,约有下列数端。
一、属于农业研究试验与改进者,在中央有中央农业实验所,在各省有省农业改进所,在各县有县农业推广所。上自中央,下迄县府,系统严整,运用灵活,语云“组织即力量”,以此健全之组织,推动农业建设,实施以来,无往不利。此种现象为全国热心农业人士日久企求而不可得者,今竟藉战事之需要,迅速达成。于兹抗战建国伟大艰巨事业之中,新农业确在孳长繁昌,而尽其应负之任务,举凡军糈民食之供给、农村金融之救济、特种作物之培植以换取外汇,在在均有显著之效果,值戎马怆惶之今日,能有如此建树,则抗战胜利之后,吾国农业之发展,当更凌驾欧美而上之。
二、属于高等农业教育者,国立学校计有中央大学农学院、浙江大学农学院、广西大学农学院、西北农学院、中山大学农学院、四川大学农学院、云南大学农学院,省立者有河南大学农学院、南通学院农科,私立者有金陵大学农学院、岭南大学农学院、福建协和学院农科。在筹备中者有国立中正大学农学院、福建省立农学院、国立贵州农工学校、私立川康农工学院、私立铭贤农工专科学校、私立复旦大学农学院、浙江省立英士大学农学院,此外尚有三个国立技艺专科学校及二个省立教育学院,其中亦均设有农业教育部门,合计上列已成立与在筹备中者,共达二十余所,较诸战前几增一倍。盖民为邦本,民食之供给,惟农是赖,矧农业教育为传递科学知识与技术之手段与力量。无此手段与力量,非特科学农业无由普遍实施于乡村,即推广此科学农业之中坚人才亦无由育成,今竟能于抗战期间,创立百年树人之宏基,我农业教育界人士之高瞻远瞩,弥足钦佩!惟新兴机关之数目增多,则全国农界之人才,不敷分配。初创设之机关,每以优厚之待遇,向其他机关争聘人员,结果原有机关人才逐渐空虚,而新兴之机关,仍有人才不足之感,乃今日最显著而普遍之现象,急待予以调整者,笔者不敏,特提供意见如下。
一、农学院之设立,应切实遵照教育部预计之分区设立标准,按我国自然区域,其已设立者尚拟以调整,新设立者亟应酌斟环境之需要,详慎考虑,不宜率尔成立,阻碍战后调整工作。抑尤有进者,农学院为农学最高学府,所负之使命至大且钜,应广延人才,充实设备,以期作有系统之研究与实际之教学。考美国素称富有,每州有一州立大学农学院,但其人才济济、设备完善者,为数无几,限于人力与财力故也,我国当引以为前车之鉴。凡人才与设备俱臻完善之农学院,可令举办研究所、专修科及训练班,以应需要,如此不但经济节省,且可培植大量适用之人才。
二、各省农业改进机关之设立,应力求普遍,但应行推进之工作,当择其切合战时或环境之需要,着重于少数中心工作,努力以赴,以底于成,切勿面面顾到,应有尽有。其中有关于研究实验或推广工作事项,亦须与附近之农学院,取得密切联络,通力合作,利用农学院之人才与设备,作科学知识之探讨与技术人才之训练。而农学院亦可利用改进机关作学生之实习场所,互助互成,建教益趋于一致,其向振兴农业之目标竞进,新农业之曙光,始克在望。
三、农林部与教育部宜会同派员视察各改进机关与各农学院,多作积极之指导,尽量予以援助,以求充实,务使农业教育配合农业建设。
总之,处于人才缺乏之今日,农业改进之机关,宜力求其普遍设立,从事于几种中心事业之改进,以应目前迫切之需要。至于高等农业教育机关,为培养专门技术人才之场所,宜力求其充实,更应遵照教育部之规定分区设置,不宜随意设立,影响日后调整工作。更希望农林部与教育部密切合作,以期农业教育能配合农业建设,则我国农业前途之发展,其庶几乎。
(原载于《农林新报》1940年9月21日第17年第25—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