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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1] 。”当前,我国割裂的城乡关系引发了农村老龄化、土地闲置化、产业滞后化等问题 [2 - 5] ,“城荣村衰”现象普遍。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必然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2021年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94,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是最低的 ,但城乡融合发展不平衡问题依旧突出,加快补齐农民共同富裕短板、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和政策是必须完成的任务。

新型乡村资产经营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已经成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理论上,新型乡村资产经营模式是多方利益主体围绕乡村资源进行确权管理、转化提升、市场交易,从而实现可持续运营的过程。农民合作社、生态银行、强村公司是新型乡村资产经营模式的典型载体 [6] :农民合作社聚合个体农户,通过分工合作、统一运营实现乡村资源合理配置,该种机制保障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确保农民从中获益;生态银行是将生态资源作为银行储蓄,政府、金融机构、专业运营商、农民等主体分工协作完成资源收储、资本引入、提质增信、运营发展的过程,助推资源资产化、资本化,实现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 [7] ;强村公司则是村庄借助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特殊法人资格,或一村独资,或多村抱团,或与国有资本联合成立的公司,农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掌握控股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在各村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经济实力等基础上通过市场化运营实现村庄集体资产增值、入股村民增收。

农民合作社、生态银行、强村公司的差别在于各方利益主体权责关系与地位相异。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企业是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的三大主体,各具嵌入农村社会网络与联结市场的优势 [8] 。当前,农村产业化是乡村振兴背景下学界的研究热点,农业工程、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助力农民增收的相关研究层出不穷 [9-11] 。随着农村产业化实践与研究的成熟,农村、农民组织化的需求凸显,生态银行中农民位于资源引入的前端环节,而专业运营商等社会资本主导的后端环节产生预期溢价收益 [12] ,因此对农民增收的直接作用有限。农民合作社则存在市场主体地位不明确、行政性支持减弱、内部凝聚力低等缺陷 [13] 。强村公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企合作中探索出来的,通过引入“公司”这一市场主体盘活乡村资源,兼具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的优势,既可享受广泛的乡村资源,又可明确市场主体地位,其收益也直接分配到农民。从农村实践中诞生的强村公司已获得浙江省政府的认可与推广,《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广强村公司做法”。2023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持续提升强村公司联村带农致富能力。

目前,学界针对强村公司演进历程的相关研究稀缺,缺乏对强村公司作用机制的系统梳理,以强村公司为典型载体的新型乡村资产经营模式对农民集体增收的贡献也缺乏量化分析。鉴于此,本文拟回顾梳理强村公司的演进历程,并探究强村公司实现资源资本化的作用机制。此外,基于2000—2020年浙江省各地级市的面板数据与搜集筛选得到的浙江省3559家强村公司的地理信息进行实证分析,考察评估强村公司对农民增收的绩效,探究不同发展模式下强村公司影响的异质性,以期为强村公司持续助推农民增收提供决策参考。 7Z11D5/Sg0aLHfaTP2KGoBQRDz3A8Yh1vBg4bV1a/cYt4BjF4ZHHNUE3/xP4V6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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