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活动是人类社会的特有活动,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对旅游的解释为:人们为了放松、娱乐等目的离开常住地,在陌生地停留且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活动。早在1840年,近代旅游业的先驱者托马斯·库克率先提出了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观光游览的“旅游”概念,拉开了人类旅游的帷幕,并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旅游开始频繁起来。中国的旅游业始于1927年,虽然起步晚,但发展迅猛。胡鞍钢(2016)在中国国情教材中指出,我国旅游发展经历的主要阶段是从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开始的,经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工业化和旅游市场的第二阶段,最后进入转型进程的深入阶段。到了21世纪,旅游业在全国迅速升温,旅游者不再满足既定的旅游安排及行程,他们大多数更想根据自身的想法和需求开展旅游活动。传统的观光游览、购物旅游和休闲旅游活动已经不再能吸引旅游者,他们希望参与的旅游活动是能满足自身需求的,但是不同的旅游者又有不同的需求,这驱使当代旅游的方式也在发生明显的转变,所以旅游线路的设计应重点考虑这个重要的要素。
旅游线路是发展和组织现代化旅游业的必要条件,在旅游事业中,是联系旅游者和旅游对象、客源地和目的地的重要环节,在两者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
旅游线路是一种旅游产品,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在旅游区内游客参观游览的路线,在这种意义上,它与“浏览路线”同义;二是指在较大的地域范围内,旅游部门针对旅游目标市场,凭借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为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而设计,并用交通线把若干个旅游区、旅游城市和客源地贯穿起来的线路网络。其内容包括旅游活动全过程中旅游者享用的涉及食、宿、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在内的服务。
对于旅游线路概念的界定,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定义也不尽相同。每个学者对旅游线路研究的出发点也不同。所以,对旅游线路概念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在学术界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定义。结合旅游相关理论知识点,研究者总结出了以下几种旅游线路的观点:
一是规划学的观点。在对旅游线路规划的早期研究中,旅游线路指的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旅游部门或相关设计部门利用交通路线串联而成的游览路线。
二是市场学的观点。不少学者从市场学角度出发,提出旅游线路是以游客需求角度为出发点,设计的旅游产品或者旅游产品的组合。
三是组合学的观点。这部分研究学者提出旅游线路是若干旅游景点(区域)、旅游活动项目的组合。
四是景区景观设计概念。被当作在组织旅游过程中对旅游景观所进行的设置与优化的系统工程。
虽然不同学者对旅游线路的界定不同,但综合起来可以看出,旅游线路的共同点主要体现在游客、交通路线、旅游景点(区域)以及旅游服务等基本要素上。本书把旅游线路总结为:旅行社通过签订协议购买到的其他旅游服务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某段时间内的使用权,通过线路设计人员的创意,将购买回的这些使用权一个个进行串联,通过确定主题、安排行程和设置活动项目,最终形成的旅游产品。
随着旅游事业的起步到兴旺,作为旅行社的核心产品,旅游线路的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影响也逐步提升。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大众观光旅游开创以来,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日渐兴旺的国内旅游市场上。随之而来的各种旅游线路,如绿色旅游、红色旅游、宗教朝觐之旅、历史文化之旅、古镇之旅、自然与文化遗产之旅、科考探险之旅层出不穷。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目前我国除了一些以顶级自然文化风景名胜区为核心吸引力的旅游线路之外,一般旅游线路的生命周期并不长久,旅行社在新的线路产品发掘和设计上虽然投入不少,效果往往并不尽如人意。
传统旅游线路设计流程为:①确定起点(客源地)和终点(目的地);②确定交通线路和沿途的旅游目的地景点;③确定旅游线路构成要素(旅游餐饮、住宿、交通方式、娱乐、购物等);④旅游线路财务分析;⑤线路设计、行程安排及报价。